民警模仿嫌疑人签名,被判滥用职权罪!【警示】
来源:瓜尔佳
8月17日晚上,民警陈林在办理蔡某危险驾驶案的过程中,突然发现物证封装袋上,当事人蔡某没有签字,脑袋嗡了一下,一时感到没招法,一想:我随意弄一下就完了呗,反正也没人知道。于是,就私自模仿当事人蔡某签名捺了印。
然后,在检查材料时,发现血样提取登记表中的血管编号是手工填写不规范,就拆开物证封装袋,将封装袋内血管上的编号撕下来,粘贴在血样提取登记表中。
可是,由于操作不当,陈林将当事人蔡某签字按印确认的当事人血样提取登记表给损坏了。
急中总能生“智”!陈林重新制作了当事人血样提取登记表,并模仿当事人蔡某进行签名和按捺指印,同时模仿民警马某、黄某及医护人员康某等人签名,然后,代替医护人员在血管上签上蔡某名字,并将现场执法过程中制作的当事人血样提取登记表销毁。
9月17日,蔡某危险驾驶一案被县人民检察院退查后,检察官提出来,提取笔录落款人员与现场执法人员不一致。陈林为追求诉讼目的,违法重新制作提取笔录,并模仿当事人蔡某签名和按捺指印,模仿民警马某、黄某签字,并将重新制作的提取笔录随案移送了。
蔡某危险驾驶案于11月13日起诉到县人民法院后,法院于2019年7月16日对蔡某危险驾驶案作出判决。
但是,事隔不久,陈林的事情就暴露了,他被检察机关带走了。
因为这个事,检察院指控陈林逾越职权伪造证据,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滥用职权罪。
法院依据事实认定陈林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构成滥用职权罪。
现在形势都这么严峻了,同志们啊,长点心吧!
最终,陈林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上下滑动更多热门推荐点击进入☟
转发告诉身边的朋友!
如果觉得本文对你有帮助,
请点
团队介绍
刘律师团队由执业律师和医学专家组成,共同协作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便捷创新服务。
团队宗旨是帮助交通事故伤者快速获得医疗救治费用,提前获得事故赔偿,为事故当事人撑起关爱的大伞,解决交通事故涉人伤赔偿中诉讼相关费用垫付、定责异议、伤残鉴定、法律诉讼等事宜。
本团队承接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等各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法律咨询:18350078624 (微信同号)
本文内容来自互联网,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删除。
如果这篇文章对你有所帮助就发朋友圈分享给你的朋友再点个『在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