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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人启事】这216名同志收到请回答!水利部、总工会、妇联都在找您

湖北河湖长 湖北河湖长 2021-03-04

 编者按:


2016年底,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每条河都要有河长。目前已推行3年多时间。包括湖北在内的全国各级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系列精神,改革形成“党政主导、河湖长领责、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的河湖长制体制机制,推动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实现,取得累累硕果,得到群众赞誉。其中也涌现出了一大批善于开拓和勇于担当的先进地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实践证明,对先进的激励、对经验的推广,对于推进难点工作十分重要和必要。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对于需要改革绵延数千年的“九龙治水”传统机制、需要勇于攻坚破解数十年“沉疴痼疾”的担当精神、需要统筹协调数十个涉水部门及河湖治上下游左右岸水下与岸上的政治智慧、需要脚步丈量每一米河湖岸线的经年累月辛勤付出、需要全力吆喝和善于激发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河湖保护的河湖长制工作来说,又显得更为特殊、更为必要、更为紧迫。

 

千湖之省、河湖大省、长江岸线唯一超过千公里省、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守井”省、肩负“一江清水永续东流、一库净水永续北送”政治使命的湖北,一直注重对河湖长制先进的激励和经验的推广。从2017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之初,省级财政每年落实5000万元用于河湖长制奖优罚劣(2020年增加到1.5亿元);2018年3月,联合各级宣传部门和媒体推出河湖长制宣传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点击链接)”的“六进”常态化活动;2019年又开展了“碧水保卫战示范建设行动”,同时开展了“首届河湖长制湖北经验二十佳”(点击链接)评选推介;目前正在开展“100个幸福河湖示范、500个河湖长制示范单位、1000个河湖长制示范人物的省级遴选和宣传推介(点击链接)”活动。这些活动,聚焦经验的总结推广、体现鲜明的激励导向,对于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再到“有效”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在这方面,水利部一直高度重视、持续关注、悉心指导,并且于2020年推出三大举措。2月25日,水利部印发《2020年河湖管理工作要点》(点击链接),对河湖长制激励表彰作出三项明确部署。一条已经落实,一条今天启动,一条即将启动。这三条激励措施是什么?

 

一是对地区工作的激励。


要点明确: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激励措施。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要求,修订《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实施办法》,对河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的地方进行激励,在分配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时予以倾斜。


目前进展:已经落实。5月份,国务院已经对河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的10个市州、10个县市区进行了激励,给予通报表扬,并分别给予4000万、1000万元的财政资金奖励。各省也正在根据实际进行配套激励。此项激励已经开展三年,是第一次从国务院直接激励到市县,导向鲜明,反响极好。

 

二是对官方工作的激励。


要点明确:组织开展优秀河长湖长表彰。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对全国优秀河长湖长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


目前进展:尚未启动,预计正在筹备之中,需要各级提前酝酿准备。

 

三是对社会公众的激励。


要点明确:组织开展“寻找最美河湖卫士”“逐梦幸福河湖”活动。开展“寻找最美河湖卫士”活动,通过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等方式,产生全国“最美河湖卫士”及“巾帼河湖卫士”“青年河湖卫士”“河湖小卫士”等;开展“逐梦幸福河湖”活动,协调组织中央主流媒体和行业媒体,对各地河湖治理保护和河湖长制工作典型经验、做法进行宣传展示,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目前进展:今天启动。6月8日,水利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联合启动此项工作,下发通知文件,明确各项标准,分配相关名额,细化相关要求,推广一批示范。


详情如下:


来源 | 水利部


水利部 全国总工会 全国妇联

关于开展“寻找最美河湖卫士”活动的通知


水河湖﹝2020﹞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河长办、水利(水务)厅(局)、总工会、妇联: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战略举措。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以来,各地设立乡、村级河长湖长和巡河员、护河员120万名,涌现出一大批“巾帼河长”“企业家河长”“河小青”“河小禹”等民间河长湖长和河湖管理保护志愿者,成为守卫河湖的重要力量,在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强化河湖管理保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做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宣传和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水利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决定联合开展“寻找最美河湖卫士”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通过开展“寻找最美河湖卫士”活动,加大对基层河长湖长、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人员和社会志愿者先进事迹的宣传,推动河湖管理保护意识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

  




二、主办单位

  

水利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

  




三、寻找范围及对象

  

(一)寻找范围。全国乡、村级基层河长湖长和巡河员、护河员,“巾帼河长”“企业家河长”“河小青”“河小禹”等民间河长湖长和河湖管理保护志愿者。

  

(二)寻找对象。包括全国十大最美河湖卫士、巾帼河湖卫士、青年河湖卫士、民间河湖卫士等4项。其中,十大最美河湖卫士为全国排名前10位的候选人;巾帼河湖卫士为18岁以上女性候选人,青年河湖卫士为18-35岁候选人,民间河湖卫士为35岁以上候选人。

  




四、主要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熟悉河长制湖长制政策,自觉关爱河湖、保护河湖,获得地方人民政府高度肯定和群众广泛好评。

  

2.坚守河湖管理保护第一线,认真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责任,积极承担并高质量完成巡河、护河任务,所服务的河湖没有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乱排等突出问题,呈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河湖景象。

  

3.志愿关爱河湖、服务河湖、保护河湖,主动宣传河湖管理保护理念和河长制湖长制政策,发现破坏河湖的不文明现象和违法违规行为,敢于制止或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以实际行动守护河湖健康。

 

4.先进事迹在中央主流媒体、水利部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水利报》《工人日报》《中国妇女报》等媒体及省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过的,可优先提名。

  




五、实施步骤

  

(一)推荐提名阶段(2020年6月-7月)

  

全国共提名最美河湖卫士220名左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河长办联合同级水利、总工会、妇联等部门开展最美河湖卫士推荐提名工作。

  

1.通过网络、报刊、电视、广播、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动员,接受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由河长办统一受理推荐(自荐),也可经水利、总工会、妇联等部门分别受理推荐(自荐)后由省级河长办汇总,具体受理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决定。中央直属单位可向所在地河长办或有关部门报名。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河长办会同水利、总工会、妇联等部门开展被推荐(自荐)人选材料审核把关等工作,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1)好中选优,遴选确定本地区最美河湖卫士提名人选,其中,推荐提名妇女、青年候选人分别不少于1名,乡级河长湖长不超过1名(含)。

  

3.在有关部门官方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河长办联合水利、总工会、妇联等部门7月15日前将最美河湖卫士提名人选及其相关情况报水利部,抄送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

  

(二)投票遴选阶段(2020年8月-9月)

  

主办单位组织对各地报送的最美河湖卫士提名人选进行网络公众投票和专家投票,按照公众投票排名占30%、专家投票排名占70%的权重,计算综合排名。

  

1.通过主办单位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开通为期30天的网络投票,每位投票者每天可投10票。投票结束后,按得票高低排序。禁止恶意刷票,一旦发现将取消提名资格,并通报有关单位。

  

2.成立专家组,专家由主办单位推荐产生,专家组进行网络投票,投票结束后,按得票高低排序。

  

3.成立联合工作组,按照公众投票排名占30%、专家投票排名占70%的权重,计算综合排名,并按照综合排名,提出最美河湖卫士建议名单。

  

4.对最美河湖卫士建议人选进行身份及有关事项核实后,在主办单位官方网站公示。

  

5.对公示无异议的最美河湖卫士,由水利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联合通报确认。

  

6.排名前10位的候选人(适当考虑妇女、青年代表)确定为全国十大河湖卫士;按单项排名先后,分别确定巾帼河湖卫士、青年河湖卫士、民间河湖卫士若干名。

  

(三)集中宣传阶段(2020年10月-12月)

  

主办单位充分发挥行业优势,通过多种媒介宣传“寻找最美河湖卫士”活动,以及全国十大河湖卫士、巾帼河湖卫士、青年河湖卫士、民间河湖卫士先进事迹。

  

各地要充分发挥综合优势,通过网络、报刊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寻找最美河湖卫士”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推荐提名、审核把关、舆论宣传等工作。

  

(二)认真审核把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河长办、水利、总工会、妇联等部门要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对候选人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保证候选人材料真实、准确无误、事迹突出,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群众认可。

  

(三)深入宣传推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河长办、水利、总工会、妇联等部门要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把寻找过程作为组织发动群众、教育激励群众的过程,推动河湖管理保护意识深入人心,提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四)按时报送材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河长办请于7月15日前将最美河湖卫士提名表(见附件2,请到水利部网站“通知公告”专栏下载表格电子版)和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报送水利部,抄送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同时,将材料和被推荐者近期免冠照(1寸)、工作照(不小于1.5M)各1张电子版发送至slbhzb@mwr.gov.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水利部:付  健 

电  话:010-63204542

传  真:010-63202685


全国总工会:许  杰

电  话:010-68591045


全国妇联:费丽萍

电  话:010-65103160


附件:


附件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

最美河湖卫士提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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