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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司法部狙击中国内幕(Inside DOJ's nationwide effort to take on China)

洪延青 网安寻路人 2020-11-22

编者按:

“个人数据与域外国家安全审查初探本系列文章的核心要旨:一是跟踪、分析域外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制度对数据安全,特别是个人数据,流变的立场;二是服务我国企业走出去;三是给国内相关监管制度设计提供借鉴。此前该系列中已经发表的公号文章:



事实上,除了上述文章已介绍的立法背后的美国商务部、联邦通信委员会、CFIUS、国会等,美国其他政府机构也都已经针对中国行动起来了。公号君在此翻译一篇外媒报道,介绍了美国司法部内部所谓的“中国计划”(the China Initiative)。


为保护、尊重新闻报道的版权,本翻译仅供科研学习之用,谢绝转载。


报道翻译全文


司法部的领导层对中国政府挂出了靶心,推动全国各地的检察官集中调查中国国家支持的窃取知识产权的行为。这项工作涉及到对美国学者的调查,以及与美国大学的合作,司法部官员表示,他们在全国范围内的工作并没有因此而放慢脚步。


从中国军官到美国大学教授,都是司法部的目标--该部门的领导层说,有证明表明中国政府正在把美国公共生活的每一个领域作为目标。据媒体报道,中国政府否认了国家支持的盗窃指控,中国政府驻华盛顿大使馆没有回应POLITICO对这一报道的评论请求。


司法部负责国家安全事务的助理检察长约翰-德默斯(John Demers)在接受POLITICO采访时表示,司法部总部希望美国94个检察官办公室都能起诉新的案件以作为整体工作的一部分。

"作为美国检察官办公室,你不会在一年内做125个案件,"德默斯说。"你可能会做一个,那就很好了。如果你能做两个,那就非常了不起了。如果你一个都不做,那也可以理解,明年你就能做到。"

德默斯说,这些案件可能很复杂,也很费时。但他不希望美国检察官将此视为阻碍。

"这些案件需要时间,他们有时会涉及到机密证据,这可能会使调查和后来的起诉以及你如何指控案件复杂化。"他说。"但我们想向美国检察官发出信号,我们明白这一点,尽管如此,我们希望他们能集中资源处理这件事,我们会批准这些指控,我们希望他们能继续前进。"

在检察官的努力下,现在美国全国各地都已经出现了对中国的起诉案件——-不仅仅是在高科技的权力中心,在这些地方,知识产权盗窃是一个经常发生的问题。


例如,上个月在西弗吉尼亚州,一名前西弗吉尼亚大学教授对欺诈罪认罪。根据指控文件,他要求大学给他放假,以便他能照顾他的新生儿。但相反,他秘密地利用这段时间到中国工作,作为其 "千人计划 "的一部分,这是北京政府为招募和吸引优秀的研究人员到中国工作,美国官员说这是伪装的经济间谍活动。

负责处理西弗吉尼亚州案件的美国检察官威廉-鲍威尔(William Powell)没有讨论此事,因为被告正在等待宣判。但他说,他的办公室至少有一半的时间是在 "中国计划 "(the China Initiative)上,也就是司法部官员们所说的反间谍活动的推动,他的办公室至少有一半的时间是在向工业界和学术界进行外联宣传。

"我们不是在攻击大学,"鲍威尔说。"这些东西往往非常复杂,如果没有大学的知识或其他行业的知识。所以,我们只是想一起把这件事搞成。"

这种主动的外联宣传可以向两个方向发展。马萨诸塞州的美国检察官Andrew Lelling说,随着大学官员与执法部门建立了合作关系,他们对调查线索的态度越来越积极主动。

"你有时会从大学本身得到线索,如果他们与我们和FBI有良好的工作关系,"他说。"中国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外联。"


他将该部门的努力与9月11日袭击事件后对美国穆斯林社区的外联工作进行了比较。

"有两个原因驱使你做外联宣传。一个是让人们看到,政府行为者真的不是那些无恶不作的暴徒,我们实际上是在思考我们所做的事情,并试图采取细致的方法,"他说。"这也是为了让你所接触的实体也许下次更愿意接电话,告诉你他们是否知道有问题。"

"中国计划 "已经催生了一个专门为其目标辩护的律师行业。例如,Dorsey & Whitney律师事务所成立了一个专门针对"中国计划 "的案件特别小组。该专案组的主要成员之一凯瑟琳-潘-乔丹诺(Catherine Pan-Giordano)表示,司法部加强与学术界的联系是值得欢迎的。但她说,外联宣传应该来得更早,"中国计划 "针对了部分善意行事的教授,他们只是不了解申请政府资助的规则。

"如果你是一个科学家,你可能对文书工作没有那么投入,也没有真正完全了解规则,"她说。"你已经尽最大的努力去披露,但你从没有接受过大学或联邦机构的培训,你得到的培训非常有限,你已经尽最大的努力去遵守。"

George Varghese曾在马萨诸塞州美国检察官办公室担任检察官,直到去年才离开司法部,现在是WilmerHale的合伙人。

Varghese比大多数人有更详细的洞察力;在离开司法部之前,他曾参与了对查尔斯-利伯(Charles Lieber)的案件,这位哈佛大学的著名教授在1月份被逮捕,并被指控向美国政府官员谎报中国的研究经费。利伯声称他从未参加过中国的 "千人计划",也没有与武汉理工大学有任何正式的联系,而实际上——根据司法部的指控文件——他与中国大学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合同。据司法部称,该合同规定,大学每月向该教授支付5万美元的工资,更多的钱用于生活费和在中国建立一个研究实验室。


利伯的被捕引起了全国的关注。这突出了司法部对那些在向美国政府寻求资助时不披露外国政府资助,或者对这些资金撒谎的学者的咄咄逼人的姿态。该案件和其他案件引起了高校管理者对与外国实体合作的看法的变化,与他们合作的律师认为。

"其中的一部分是在处理'我们的政策和程序应该如何处理?" Varghese说:"我们应该允许外国学术合作吗?"

"对学术机构来说,这是一个真正的变化,在这里有一种开放的合作精神,"他继续说道。"我认为这对他们来说是最大的转变,这种文化上的变化。在学术界,合作一直被认为是一件好事。"

司法部高层表示,他们欢迎学术界人士谨言慎行。而且司法部认为,这一举措帮助美国高等教育部门看到了中国对他们施加的影响。

"我认为它实际上比我们最初的预期要好,"纽约东区的美国检察官、该倡议指导委员会成员理查德-多诺霍(Richard Donoghue)说。"我认为学术界有很多人起初是持怀疑态度的,但当他们看到已经提起诉讼的案件,当我们向他们解释中国政府试图操纵这些关系和窃取知识产权的行为时,我认为这真的让他们大开眼界。"

德默斯说,司法部启动该行动是因为对经济间谍活动的担忧——换句话说,是对中国政府试图从美国公司手中窃取极具价值的知识产权的担忧。


"中国计划是在当时的司法部部长塞申斯和我与联邦调查局定期举行的情报简报会中自然而然地发展起来的,"德默斯说,"在这些简报会中,我们有来自调查局的情报,但显然也有来自其他情报机构的情报。"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很难不察觉简报和情报中有多少关于中国窃取知识产权的内容,以及这与我们每天阅读的其他情报有什么不同,其他情报更多是关于政府间间谍活动、计划和政策举措的传统情报。因此,中国计划真的来自于此,而总检察长对我的问题是,我们能做些什么?"

一年半前的2018年11月1日,塞申斯宣布了这个项目。六天后,就在中期选举结束后,特朗普解雇了他。但工作继续进行,没有任何明显的磨合,司法部长威廉-巴尔(William Barr)一直是该项目的有力支持者。

该项目自开始实施以来,已经针对一系列中国政府官员。今年2月,它指控其四名军方成员入侵Equifax公司并窃取了1.45亿美国人的信息。巴尔宣布了这些指控,突出了此案对司法部高层的重要性。

"这是一次有组织的、非常厚颜无耻的犯罪窃取了近一半美国人的敏感信息,以及一家美国公司的辛勤工作和知识产权,由中国军方的一个单位进行的”。司法部长威廉-巴尔在新闻发布会上说。


中国驻华盛顿大使馆发言人在接受采访时指出,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就这一事件发表评论,称美方对知识产权盗窃的指控是"毫无根据的指控和恶意诽谤。"

美国司法部已经对各种对象提起了许多案件,作为该中国计划的一部分,包括研究人员、教授、美国情报官员和在美国工作的中国公民。

该部门曾表示,在所有经济间谍案件中,80%的案件指控的活动,给中国带来了利益。一些案件涉及的美元数字令人瞠目结舌;例如,2月份,一名科学家因窃取美国石油公司的商业机密而被判处两年监禁,价值10亿美元。

"他们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如果他们不能开发,他们就会去偷。"美国阿拉巴马州北部地区检察官、监督这一举措的指导委员会成员Jay Town是这么认为中国的。

美国检察官表示,新型冠状病毒的流行,制约了司法部的集中办公,但这并没有实质性地阻碍他们调查、起诉案件的努力。

"它真的没有减缓调查或起诉的进展,"多诺霍说。"我认为我们的人已经很好地适应了这种新的工作模式。我不认为它对中国行动有短期或长期的影响。"

但是,Town说,疫情暂时限制了他的办公室与产业界和学术界的联系。

"你不可能把一群人聚在一个会议室里,"他说。"这都是暂时搁置的。这些东西不是靠来回发邮件或转发PPT就能完成的。"(完)






数据保护官(DPO)社群主要成员是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一线工作者。他们主要来自于国内头部的互联网公司、安全公司、律所、会计师事务所、高校、研究机构等。在从事本职工作的同时,DPO社群成员还放眼全球思考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最新动态、进展、趋势。2018年5月,DPO社群举行了第一次线下沙龙。沙龙每月一期,集中讨论不同的议题。目前DPO社群已近300人。关于DPO社群和沙龙更多的情况如下:


DPO社群成果

  1. 印度《2018个人数据保护法(草案)》全文翻译(中英对照版)(DPO沙龙出品)

  2. 巴西《通用数据保护法》全文中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3. 美国联邦隐私立法重要文件编译第一辑(DPO沙龙出品)

  4. 《非个人数据在欧盟境内自由流动框架条例》全文中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5. 第29条工作组《对第2016/679号条例(GDPR)下同意的解释指南》中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6. 第29条工作组“关于减轻对处理活动进行记录义务的立场文件”(DPO沙龙出品)

  7. 第29条工作组《第2/2017号关于工作中数据处理的意见》(DPO沙龙出品)

  8. “美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诉Facebook“起诉书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9. 第29条工作组《关于自动化个人决策目的和识别分析目的准则》(DPO沙龙出品)

  10. 法国数据保护局发布针对与商业伙伴或数据代理共享数据的指南

  11. 第29条工作组《数据可携权指南》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12. 德国联邦反垄断局对Facebook数据收集和融合行为提出严格限制(DPO沙龙出品)

  13. 德国联邦反垄断局审查Facebook数据收集融合行为的背景情况(DPO沙龙出品)

  14. EDPB“关于《临床试验条例》与GDPR间相互关系”意见的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15. 第29条工作组关于GDPR《透明度准则的指引》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16. “108号公约”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17. 美国司法部“云法案”白皮书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18. EDPB关于GDPR中合同必要性指引的中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19. 新加坡《防止网络虚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案》中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20. 英国ICO《广告技术和实时竞价的更新报告》中译文(DPO社群出品)

  21. “FTC与Facebook达成和解令的新闻通告”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22. CJEU认定网站和嵌入的第三方代码成为共同数据控制者(DPO沙龙出品)

  23. FTC与Facebook“2019和解令”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24. 英国ICO《数据共享行为守则》中译文(DPO社群出品)

  25. “hiQ Labs诉LinkedIn案上诉判决”中译文(DPO社群出品)

  26. 法国数据保护监管机构(CNIL)有关cookies和其他追踪方式的指引(全文翻译)

  27. 美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CCPA) 修正案汇总中译文(DPO沙龙出品)

  28. FTC“首次针对追踪类App提起诉讼”的官方声明中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29. ICDPPC关于隐私和消费者保护、竞争维护交叉问题决议的中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30. 德国关于确定企业GDPR相关罚款数额官方指南的中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31. 亚洲十四个国家和地区数据跨境制度报告中译本(DPO社群出品)

  32. 印度《个人数据保护法》(2019年草案)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33. 法国数据保护局(CNIL)关于人脸识别报告的中译文(DPO社群出品)

  34. AEPD和EDPS | “哈希函数简介——用于个人数据假名化技术”中译文(DPO社群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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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第二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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