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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基金”网络传销案在湖北荆州宣判!两男子分别获刑七年

同城反传 2021-12-01

金融智商税近日获悉,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二审法院)宣判一起以“比特币基金”为名的网络传销案。两男子在一审期间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30万元。



2017年1月份,湖北省荆州市男子夏某波得知云南省昭通市的周某官在互联网上售卖能够设定高买低卖的比特币机器人软件,见有利可图,便邀约周世官共同搭建比特币基金交易网络平台筹集资金,再利用操控比特币机器人软件牟利。


二人约定以比特币套利基金为名目,搭建名为“BTC基金”平台。随后,夏某波在网络上大肆发布该平台的理财产品广告,并建立微信群,由周某官向群里发送平台盈利的虚假视频,吸引投资人。还借用他人的身份注册成立湖北港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在该平台运营期间,投资者通过APP软件在上级会员的推荐下注册成为会员后,在平台上最低投资100元兑换积分,再以积分购买该平台上的“比特币套利基金”产品。


基金产品期限分为3个月期、6个月期、9个月期和12个月期,其中,3个月期不赠送积分,6个月期赠送购买基金产品本金10%的积分,9个月期赠送购买基金产品本金15%的积分,12个月期赠送购买基金产品本金20%的积分。


会员可以通过每天按购买基金产品本金的0.1%至2%不等的比例获得基金分红积分,也可以推荐其他人加入投资,平台按照被推荐者的投资金额给推荐会员一定比例的积分返利,推荐一代可以获得5%,第二代可以获得3%,第三代可以获得1%。


除了以上高额返利外,该平台还设立了基金主管、基金经理、基金总监、基金总裁四个级别,各级别达到规定的条件,可以获得总业绩的0.5%到1.1%奖励。


2017年5月20日以后,“BTC基金”平台资金链断裂。6月11日,夏某波等人对外宣称BTC平台需要维护升级,暂时停止交易。6月29日,“BTC基金”平台已经无法登录,并发公告称云南大老板已跑路,解散了微信群。


经民警核实,“BTC基金”平台共分为5个层级,投资金额高达586万余元,损失金额460万余元。


2018年7月13日,江陵县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夏某波、周某官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宣判后,夏某波、周某官提出上诉。


10月15日,二审法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驳回夏某波、周某官的上诉,维持原判。


提醒:这类资金盘传销骗局,没有真实的项目,单纯依靠拉人头发展会员,从中谋利。早投资者,如果及时兑现还能多少赚点,后投资者则注定了要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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