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禁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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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咳药右美沙芬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5月7日发布消息,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调整精神药品目录。将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呋拉啡、氯卡色林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将咪达唑仑原料药和注射剂由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其它咪达唑仑单方制剂仍为第二类精神药品。以上调整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药监局
5月7日 上午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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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国毒情形势报告》发布:现有吸毒人数连续5年下降

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6月前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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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喝陌生人给的“饮料”

γ-羟基丁酸(gamma-hydroxybutyrate,GHB)是我国规定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品,对中枢神经系统有强烈的抑制作用,可导致暂时性记忆丧失。以GHB为主要成分的“神仙水”无色无味,被某些不法分子掺入酒水饮料中用于实施犯罪。事实上,这种所谓的“神仙水”并不能让人快乐似神仙,切勿相信不法分子的谎言,不要喝陌生人给的“饮料”!被取代的麻醉辅助剂2020年6月,江苏南京警方公布破获了一起大型网络制售毒品案,涉案人员900多人,涉及全国多个省份。据南京警方介绍,他们于2019年1月开展网络巡查时,发现了一名通过微信销售毒品的犯罪嫌疑人朱某。在聊天记录中,朱某将这样的毒品称为“眼药水”“听话水”,声称一滴就可以令人失去意识。经化验,其含有GHB。据悉,警方在破获这起案件的过程中还发现了十多起购买使用这种毒品,导致女性遭遇性侵的案件。其中多起都是犯罪嫌疑人以约见网友为名,借机投毒实施侵害。文献资料显示,GHB于1960年被首次发现,能够穿过血脑屏障产生抑制效应,早期被用作麻醉辅助剂,对诱导深睡眠和痛觉缺失有较好的效果。后因镇痛作用较弱,不易推断出麻醉的剂量,且可能产生严重的副作用,GHB被其他药物取代。有些健美爱好者通过服用GHB来增强肌肉、辅助减肥、提高代谢,但用药后身体机能出现问题。20世纪80年代初,一些人发现GHB有一定提升情绪的作用,便将其用于娱乐活动中,随后又有人将GHB与酒精、大麻、甲基苯丙胺、氯胺酮等毒品混合使用来增强兴奋性、欣快感,也因此导致了许多因药物过量而致死的事件。我国于2001年5月将GHB列为第二类精神药物进行管制,2007年10月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管制。2017年9月初,广东省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查处了四川拾藏实业有限公司委托佛山维尔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咔哇潮饮”饮料。经检验鉴定,“咔哇潮饮”饮料中含有列入管制的一类精神药品GHB。公安机关查获的“咔哇氿”饮料。(来源:检察日报)同年9月30日,国家食药监总局紧急在官网发布通告,要求食品经营者和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立即停止销售“咔哇潮饮”。通告指出,“咔哇潮饮”饮料主要在娱乐场所销售。国家食药监总局已要求广东、四川省食药监部门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召回相关食品,查封扣押涉案食品及原辅料。此外,因GHB的前体物质γ-丁内酯能够在体内迅速转化为GHB发挥活性作用,为降低社会危害,2021年5月,γ-丁内酯被列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管理。被滥用的“俱乐部药物”因具有提升情绪的作用,GHB也被称为“俱乐部药物”。近年来,我国多地在娱乐场所内查获将GHB掺入酒水饮料中吸食的案件,其危害不容忽视。2021年5月中旬,在江苏省常州市一家KTV当领班的小飞无意间得知,有人在夜场用“听话水”(含GHB)来助兴,食用者往往将这种药水混在酒水中饮用。“听说很嗨,就想试试。”小飞称,自己也知道“听话水”被追求刺激的年轻人当作软性毒品,在国内是禁止售卖的。但受好奇心驱使,他依然找遍全网,最终在一款境外社交软件上找到了货源。然而,拿到“听话水”还不到一个月,小飞就被群众匿名举报,民警通过小飞查获了制贩“听话水”的刘某。截至案发,刘某已卖出自制的“听话水”几十份,购买者遍布江苏、山东、广东等十余个省市,刘某已于2021年因涉嫌制造、贩卖毒品罪被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发布的《2021年世界毒品报告》指出,2019年缴获的镇静剂和麻醉剂中,GHB的占比超过了苯二氮卓类和巴比妥类药物。基于GHB及其前体物质在娱乐和犯罪中引发的中毒案例,欧盟各国相继将GHB列为一类药物。2020年7月,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一起案件时发现,一些不法商贩违法购进GHB药物原料,换个包装,改个名称例如“回春液”等,就作为“成人保健品”或“成人香水”出售,如果买家感兴趣,可以通过微信、QQ等工具单线联系,单独发送“正品”信息,建立所谓用户群,在线指导用药、交流用药心得。检察官在调查过程中,曾试着在一些大型电商平台中输入几个关键词进行检索,页面上立即出现数千个关于“听话水”“诱惑水”等商品链接,大多暗示甚至明示服用后可致失忆、昏睡等。以此“娱乐”将付出惨痛代价。临床研究表明,低剂量的GHB可产生欣快、镇静、头晕、困倦、肌肉松弛等作用;高剂量的GHB,可引起欣快、幻觉、视觉障碍、无法控制的震颤或癫痫、肌肉松弛、恶心、呕吐、大汗、嗜睡、心动过缓、咽反射抑制、意识丧失、昏迷、呼吸抑制或暂停、短时健忘症等。戒断症状一般为焦虑、失眠、恶心、呕吐、听触视幻觉、心动过速等,也有人出现典型阿片样戒断反应,例如全身骨头痛、蚁爬感、出汗、流泪、肢体无摆放感。被利用的“帮凶”因具有易溶于水等特点,GHB常被一些人利用,成为犯罪的“帮凶”。GHB是人体内天然存在的一种物质,是人体大脑中γ-氨基丁酸代谢的正常产物。但作为一种效力强、快速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剂,其具有极大的毒副作用。由于GHB在体内的代谢和排出速度很快,口服数小时后,在尿液和血液中的浓度可降至身体内源性水平,故检验难度较大。女性受害者在服用了含有GHB的饮品后一般会快速昏睡,且暂时丧失记忆,事后也不易察觉自己受到了侵害。2022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第三十七批指导性案例,其中一起欺骗他人吸毒案提到,张女士与同事王女士共同受邀到火锅店吃饭,喝下啤酒后张女士开始头晕、呕吐、昏迷……最终被送往医院,同事怀疑请她们吃饭的郭某某在酒里下了药,遂向公安机关报警。经调查,郭某某承认趁两人离开座位之际,将含有GHB成分的药水倒入两人啤酒杯中。最终郭某某因欺骗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李鹏告诉记者,对于在他人饮食中加入GHB的行为,根据行为人主观目的,可以构成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的刑罚,情节严重的,将会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将GHB用于其他违法犯罪,比如“迷奸”,则可能涉嫌强奸罪、强制猥亵罪等罪名。李鹏表示,GHB合成工艺简单、利润高,同时,其易于伪装,粉末形式既可以放入胶囊保存,还可以添加到液体中,这些都是其屡禁不止的原因。2020年10月,马某在暗网上看到了一篇介绍制造“神仙水”(主要成分为GHB)的帖子。明知GHB属于国家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品,马某依然付费下载了该教程,并在网络平台上购买了原料及制作工具,开始自行调配。马某的“成品”经过试验后,对小白鼠并不起效,但他仍未打消销售“神仙水”牟利的念头。2021年1月至11月期间,马某在暗网上将其购买的1,4-丁内酯掺水冒充“神仙水”售卖给网友共4次,获利300元。法院经审理后以制造毒品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无论吸食、非法制造、出售、运输GHB,都将面临法律的惩罚。李鹏表示,在我国,吸食GHB属于吸毒行为,除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外,还可以根据吸毒成瘾的程度,在公安机关查获之后处以社区戒毒或强制隔离戒毒措施。而非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或者持有GHB者将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分别可以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或非法持有毒品罪,根据涉案的GHB数量,最高可以判处死刑。检察官提示,女性朋友出入酒吧、歌厅等娱乐性场所,必须加强防范意识,与陌生人吃饭时,饮品不要离开自己的视线,更不要轻易喝陌生人递过来的酒水饮料。案例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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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勒宁的AB面

泰勒宁(氨酚羟考酮片)是一种复方制剂,由具有中枢神经止痛作用的羟考酮和具有周围神经止痛作用的乙酰氨基酚组成,是一种在临床上被广泛应用的止痛类药物。作为处方药,其适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中、重度急、慢性疼痛,例如头痛、关节痛、神经痛等。2019年9月1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含羟考酮复方制剂列入精神药品管理,这意味着氨酚羟考酮片属于“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具有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所规定的毒品特征,滥用即为吸毒,非法贩卖等则涉嫌毒品犯罪。NO.1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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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带偏的氯硝西泮

氯硝西泮是国家管制的二类精神药物,而从近年来警方破获的相关案件来看,氯硝西泮却被一些不法分子用作“迷药”“保健品”“催情药”……有的买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这些来源、成分不明的药品。其实,国家管制的麻精药品是供适应证人群使用的,并且要严格按照医嘱服用。而对于非适应证人群来说,滥用这些麻精药品会产生依赖性,对身心造成严重危害……01神秘“保健品”让人神志不清,送检发现含有精神药品近年来,为躲避警方查缉,被非法贩卖的管制麻精药品有了形形色色的“变身”,它们往往披着“保健品”、“网红药”的外衣,极具迷惑性和欺骗性。浙江省松阳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缴获的含有氯硝西泮的“保健品”。何雪梅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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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面面儿”不能吸

7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内蒙古自治区禁毒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记者注意到,关注毒品安钠咖滥用问题是条例的一大特色和亮点。针对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偏远地区群众对于安钠咖滥用的现实危害、法律责任还存在认识盲区等问题,在规定打击吸食、贩卖、制造安钠咖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条例着重强调加强对安钠咖危害性的宣传,通过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移风易俗、摒除吸毒陋习。相较于海洛因、冰毒、摇头丸等毒品,安钠咖对于普通公众来说比较陌生,可是说起它在民间的俗称“面面儿”“锭锭”“片片”,也许大家略有耳闻。那么,安钠咖究竟是什么样的毒品,有什么样的危害呢?一度出现滥用据资料显示,20世纪70年代开始,“面面儿”在我国华北、西北等地区出现不同程度的滥用。70年代末,村办小煤窑在山西爆发式增长,“面面儿”在部分煤矿工人间流行起来。煤矿产业的井喷带动了山西运输业的发展,一些货车司机也加入了吸食“面面儿”的人群。运输车来往密集的公路,有的沿街商铺饭店将贩售“面面儿”作为招揽生意的招牌。到了20世纪80年代,内蒙古、河南等地也有人吸食“面面儿”。20世纪90年代中期,吸食“面面儿”一度向其他群体蔓延。《新民周刊》2006年曾刊发一篇关于陕晋交界新型毒品调查的报道,文中描述,“在当地,人们婚丧嫁娶、红白喜事时如果待客没有‘面面儿’,就像南方的宴席上不放一包名烟,都是很没面子的事。走进当地人家,‘面面儿’和糖果一起放在桌上,宾客随到随取,放一点儿白色的‘面面儿’在锡纸上,拿过一支像雪茄一般粗的中空纸筒,随着打火机的来回烘烤,一股白烟就被吸进嘴里,整个屋子甚至走廊都能闻到一股刺鼻的药片味。”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完善,各地公安机关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的力度不断增大,如今,吸食和贩卖安钠咖活动不再活跃,但这种精神药品仍有市场。今年4月,一条“大妈用铝锅菜刀自制毒品牟利5000元”的消息引起关注。4月21日15时许,陕西渭南警方经过数小时蹲守将韦某抓获,收缴“锭锭”共计6400克,制造“锭锭”的粉末约2950克、罂粟壳粉30克。据查,2021年5月以来,韦某在家中利用铝锅、菜刀等简易工具,多次制作贩卖毒品“锭锭”牟利5000余元,主要买家群体为货车司机,在长途驾驶时用来“提神”。从相关报道分析可见,安钠咖滥用是多种因素导致的。一是安钠咖含有咖啡因,吸食后会产生兴奋的效果,缓解疲劳感,所以滥用人员多为货车司机、煤矿工人、建筑工人等。二是相对于其他毒品,安钠咖价格低廉,而且可吸食时间长。三是一些人对安钠咖存在认识误区,认为安钠咖成瘾性低,不是毒品。他们对吸食安钠咖的危害性和违法性认识不足,认为烫吸安钠咖有提神、镇痛的好处而且依赖性不强,使用后成瘾性、戒断症状不明显,更没意识到吸食安钠咖是违法行为。揭开真实面目安钠咖,化学名称为苯甲酸钠咖啡因,主要成分是苯甲酸钠和咖啡因。长治医学院副教授李建忠等所撰写的《吸食安钠咖对大鼠学习记忆能力的影响及其机制研究》一文中指出,安钠咖是临床常用的一种中枢兴奋药,其发挥药效作用的主要成分为咖啡因,但咖啡因难溶于水,而苯甲酸钠易溶于水,故按一定比例配制以起到助溶作用,便于人体吸收。咖啡因是一种甲基黄嘌呤物质,存在于咖啡、茶、巧克力、软饮料和某些药物中,机体吸收后广泛分布于脑和身体其他部位。由于上瘾相对较慢、表面特征不明显的特点,在很多吸食者的潜意识中,安钠咖只是用来作为香烟的替代品提神而已,既能消除疲劳,又不会上瘾。事实真如他们所想吗?答案是否定的。在我国,安钠咖属于被严格管制的精神药品。长期滥用安钠咖会对人体诸多器官、系统造成伤害,严重影响人体健康。安钠咖原本是一种兽药,外观一般为针剂,作为毒品烫吸的一般被制成柱状或球状固体。安钠咖作为兴奋型的精神药品,临床上用于治疗中枢神经抑制以及麻醉药引起的呼吸衰竭和循环衰竭等症,它通过兴奋中枢神经调节大脑皮层的活动。这种物质长期使用会产生药物耐受性,除需要不断加大用药剂量外,也有与咖啡因相似的药物依赖性,因其长期大剂量使用会对人成瘾。2004年,北京大学中国药物依赖性研究所曾对滥用咖啡因类毒品的危害进行过专门调查研究。实验数据显示,如果每人每天咖啡因摄入量大于1克,血浆浓度每升超过30毫克时,会出现心律失常、兴奋、神经过敏、耳鸣、呕吐和血压升高等症状。如果摄入量大于5克,则可能导致癫痫发作、痉挛、呼吸循环衰竭,严重的会导致死亡。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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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红:互易毒品行为应区别对待

互易毒品是指类别与质量等不同毒品之间的交换行为。刑法理论早已将以毒品换取物品、以毒品偿还债务等行为纳入贩卖毒品罪中规制,但互易毒品行为如何进行刑法规制仍然是一个需要讨论的理论与实务问题,2016年4月6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未对该问题予以规定,由此使得互易毒品行为的定性成为疑问。在刑法理论上,互易毒品行为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存在肯定说与否定说之争,在实务中,同样存在判例分歧。一方面,多数互易毒品行为被判入罪。如2019年曾某到被告人李某家中用冰毒交换海洛因一案,法院认为以冰毒交换海洛因的行为系以毒品抵付货款,仍属于毒品交易,应当认定为贩卖毒品的行为。另一方面,极少互易毒品行为被判出罪。如2013年聂某找被告人李某购买2克冰毒,因没有钱便用自己携带的毒品海洛因0.2克折抵换取了李某的100元的冰毒,尚欠李某毒资200元,李某换得毒品海洛因后自己用于注射,法院认定该行为系聂某与被告人李某系互换毒品吸食和注射,并从贩卖毒品2克冰毒中剔除互换的0.7克冰毒进行数量计算。这些案件的处理结果之所以大相径庭,源于对互易毒品行为的性质认定存在争议。认定互易毒品行为的性质,要避免一律入罪或一律不入罪的绝对做法。准确界定互易毒品行为的刑法性质,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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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幻蘑菇变身食品,免费试吃引人入“坑”

“红伞伞,白杆杆,吃完一起躺板板……”这首“云南吃毒蘑菇中毒顺口溜”一度在网络上热传,用直白的方式传播了毒蘑菇的危害。在现实生活中,毒蘑菇不只能使人中毒“躺板板”,还可能让人触犯法律。据媒体报道,2021年6月,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对贩卖“蘑菇巧克力”的金雅雅(化名)以涉嫌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最终,金雅雅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巧克力作为大家喜欢的休闲食品,怎么会和毒品犯罪联系到一起?问题就出在“蘑菇”身上,这种巧克力中添加的蘑菇粉来自一种名为“裸盖菇”的致幻蘑菇,其中含有赛洛新(Psilocine)和赛洛西宾(Psilocybin)两种国家管制第一类精神药品成分。不法分子将裸盖菇磨碎后与普通巧克力混合,制作成含有裸盖菇素的巧克力。改头换面的裸盖菇近年来,各种新型毒品经过乔装改扮潜伏在我们身边,极具隐蔽性和诱惑性,改头换面的毒品裸盖菇(Psilocybe)也被不法分子包装成各种网红商品,很多喜欢尝试新鲜事物的年轻人因此被骗。因贩卖“蘑菇巧克力”被判刑的金雅雅就是一位1999年出生的云南姑娘,2018年她离开家乡来到上海工作。在上海,她还遇见了爱情,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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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大麻素类物质:万变不离“毒”宗

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是新精神活性物质中涵盖物质种类最多、滥用最为严重的家族,因吸食这种毒品而引发的危害公共安全事件已多次被报道。吸毒人员吸食该类物质后,会出现头晕、呕吐、精神恍惚等反应,过量吸食会出现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况。合成大麻素类物质为什么具有比传统毒品大麻更为严重的危害?这类物质有哪些伪装形式,日常生活中又应怎样进行识别和防范?本期识毒专刊,记者带您了解新精神活性物质中的庞大家族——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娜塔莎”:美丽名字背后是深深的陷阱WINTER近年来,“娜塔莎”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美丽名字的背后,究竟是一种什么物质?据警方公开资料显示,2018年10月1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天山区分局刑侦大队黑甲山中队接到群众反映的线索后,立刻展开摸排调查。经过蹲守,民警很快在天山路附近将犯罪嫌疑人魏斌(化名)抓获,当场从其身上搜出5小包(共计4.419克)毒品“娜塔莎”,以及500元毒资。经审讯民警了解到,犯罪嫌疑人魏斌20多岁,2014年其曾因贩卖毒品大麻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多。重获自由后,魏斌不思悔改,开始售卖“娜塔莎”。魏斌交代,其贩卖的“娜塔莎”都是从上家手里购买的。“很多售卖者把平常香烟前半部分的烟丝抽出来,然后把‘娜塔莎’填充进去。正常人吸食‘娜塔莎’后,会出现头晕、呕吐、精神恍惚、四肢无力、幻觉等症状。‘娜塔莎’里面的合成大麻素类物质为新精神活性物质,影响神经,毒性强于传统大麻数倍,会对人身心造成严重损害。”办案民警说。2020年3月1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克拉玛依区分局天山路派出所又成功破获一起吸食、贩卖新型毒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缴获新型毒品“娜塔莎”“头发”共计2.381千克。其中,新型毒品“头发”属全疆首次发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克拉玛依区分局天山路派出所缴获的“娜塔莎”“头发”。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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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氟(fú)胺酮:滥用症状与氯胺酮相似

10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公安局长洲区分局查获装在茶叶包装袋内的氟胺酮。供图/梧州市公安局幻觉、妄想、易激惹、焦虑、抑郁、血尿,过量可致死亡……近期,广西、广东、湖南等地接连破获吸食、贩卖氟胺酮案件,这一新列管毒品随之进入大众视野。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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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年,从烟毒遍地的毒品集散地,一路走到了全国禁毒示范城市

近百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从烟毒遍地的毒品集散地,变成一座毒品治理体系日渐完善的城市,2021年被国家禁毒委员会命名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新中国成立初期:毒品犯罪活动基本绝迹新中国成立前,柳州是广西重要的毒品集散地之一,当时在柳州的毒贩帮派组织多达13个,城区鸦片烟馆、吸食毒品人员颇多。1926年,国共合作期间,共产党人参与禁烟斗争。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发生后,失去了共产党人的参与,柳州禁毒工作变得名存实亡。据不完全统计,至1949年前夕,仅有十余万人的柳州城区有贩毒、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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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麻精药品=吸毒!

近年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精药品)被滥用,危害个人身心健康,甚至诱发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的问题多次被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那么,麻精药品究竟在怎样的情况下会致人上瘾?其合法与非法的界限何在?面对滥用麻精药品问题,社会公众应从哪些方面提高警惕?合法还是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我国一直以来采用列举法的毒品立法管制制度,因此除本款列举的毒品外,毒品还包括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精药品。根据禁毒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对麻精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实行许可和查验制度,禁止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储存、提供、持有、使用。可以说,“管制”是理解毒品概念的关键。7月1日由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施行后,我国管制毒品将包括449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整类芬太尼类物质、整类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数量之多在全世界位于前列。“麻精药品兼具‘药品’和‘毒品’的双重属性,使用得当可以治病救人,使用不当则会危害人体健康,进而影响社会治安。因此,麻精药品的生产、使用、运输、经营和储存等环节能否被科学、有效地管制,关系到毒情的遏制以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必须高度重视。”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禁毒与治安学院讲师王锐园说道。现实中,公众可能会担心,麻精药品不可滥用,那么因适应证使用麻精药品,是否会导致成瘾?答案是否定的。麻精药品是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在医生指导下规范使用是安全的。但若不遵医嘱随意滥用,如私自改变用药剂量、频率、周期等,则可形成瘾癖。同时,适应证人群不必怀疑本不会引起依赖的药物,不应自作主张,影响正常用药,但当发现对某一药品产生一定依赖时,需要及时请教医生,在医生的指导下逐步减少用量或更换药物。小心“网红药”除了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镇咳、镇痛、安眠类药物,还有一类“网红药”,它们往往披着时尚、潮流的外衣,极具迷惑性,很多滥用人群在并不了解其成分及作用的情况下盲目跟风,最终深受其害。“聪明药”“蓝精灵”“DC减肥药”等“网红药”成分中含有国家管制的麻精药品,均具有较强的成瘾危害性,这也是其能让一些群体趋之若鹜同时又欲罢不能的原因。曾多次因滥用问题见诸报端的“聪明药”(商品名为利他林等),常常被一些中高考考生及都市白领滥用。然而,它不但不能让人变聪明,反而会带来一系列连锁危害。“聪明药”的主要成分为哌醋甲酯,属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哌醋甲酯是一种中枢兴奋剂,长期使用可使儿童产生食欲减退、失眠等不良反应,偶见腹痛、心动过速和过敏;还会引起或加重一些精神疾病,如抑郁、自杀念头、敌对行为、精神异常和狂躁。高三女生郭丹(化名)为提升学习状态服用利他林,感觉提高了专注度,但服药一个多月后开始掉发、失眠,一旦停药就头疼、恶心。家人禁止其服药后,其在网上买到了摇头丸,服用后总觉得同学在背后议论她,有人跟踪她,要害她。“网红药”中被滥用较为常见的还有“蓝精灵”,主要成分为氟硝西泮,属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它是蓝色片剂,含在舌头下,舌头就会变蓝,泡在酒水或饮料里,会轻微泛起蓝色,所以被称为“蓝精灵”。氟硝西泮本用于治疗失眠,但其能使人快速入眠的特点也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在哄骗受害者服用后实施犯罪,坊间有人称之为“约会强暴药”。它的遗忘与睡眠作用明显,可使人快速进入睡眠状态,也会干扰人的记忆力。其一旦和酒精混合使用,可令服用者肌肉处于过度镇静状态,一定程度上使人丧失行动能力;大量使用可致神经兴奋,产生幻觉,并容易使人上瘾、产生强烈的依赖性。“减肥药”滥用引发的身心问题近年来也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这类“减肥药”含芬氟拉明、芬特明、安非拉酮等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网络上名气较大的“DC减肥药”就含安非拉酮与芬特明,大剂量使用具有兴奋和致幻作用,可导致焦虑和精神紧张,并可诱发高血压、心悸、心动过速、心力衰竭等。林曦(化名)在网上通过代购购买了“DC减肥药”,服用后起初腹泻、口干、嘴里发苦,后来症状逐渐演变为失眠、浑身无力、暴躁、心情低落,被医院诊断为抑郁症转双相情感障碍。不遵医嘱可成瘾生活中的一些常见药物,如镇咳、镇痛、安眠类药物中,就包含了国家规定管制的麻精药品,其本身是具有“毒品”法律属性的。公众需要服用这些药物时,应提高警惕,严防滥用引发成瘾问题。“止咳水”是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的俗称,属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大量服用“止咳水”会产生幻觉,伴随瞳孔收缩、嗜睡或昏迷、言语含糊不清、注意力不集中或记忆缺损等中毒症状,严重者可危及生命;长期服用易产生身体和心理依赖,引起躯体各系统损害,包括低钾血症、骨质疏松、精神障碍等。广东男孩李楠(化名)滥用“止咳水”造成严重的钙流失,脊柱明显滑脱,身高由最高时的1.72米萎缩到了1.60米。还有复方甘草片,所含阿片属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长期服用易产生身体和心理依赖。有患者长期服用停药后出现流涎、流涕、汗多等戒断症状。此外,安眠类药物的滥用问题同样不容小觑。地西泮片(商品名安定片),属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地西泮类药物是世界上处方量最大、滥用程度最高的处方药——其制剂具有较强的生理依赖性,长期连续使用可导致耐药性和成瘾性,停药时会出现反跳和戒断症状,表现为激动或忧郁。某些情况下,其还会影响心理健康,引起令人痛苦的症状,例如焦虑、易怒、幻觉、噩梦、睡眠障碍等。除了镇咳、安眠类药物,镇痛类药物也是滥用的重灾区。比较常见的有泰勒宁,成分为氨酚羟考酮,属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其具有耐药性和成瘾性,过量服用会让人精神亢奋、产生依赖,重则导致呼吸抑制、呼吸停止,戒断反应和海洛因类似。还有曲马多,其单方制剂有盐酸曲马多片等,属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复方制剂有氨酚曲马多片(胶囊)、复方曲马多片、科洛曲片。大剂量服用曲马多可导致意识紊乱、昏迷、体温下降、肌张力减退、幻觉、恶心、呕吐、痉挛,甚至会呼吸骤停,危及生命,长期滥用则会对大脑和肾脏等器官造成严重损伤。王朋(化名)因牙疼服用盐酸曲马多片,但不遵医嘱导致成瘾,后来牙不疼了,药却停不下来了。随着依赖性越来越大,原来每天3片的服用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他的需求,最多时他一次吃了60片。只要毒瘾一发作,而身边又没有药时,小朋便会疯狂自残。药物滥用的后果不只是伤害自身,一些人为了满足瘾癖更是开始贩卖国家管制的麻精药品,走上了犯罪道路。90后秦某因头痛、坐骨神经痛服用复方曲马多片,可他没有遵医嘱,而是逐渐成瘾,平均一次要吃五六粒,多的时候要吃七八十粒。复方曲马多片的零售价一般是35元一盒,经过层层贩卖,末端市场最贵的达200多元。在高额利润诱惑下,秦某决定以贩养吸,最终该案多名被告人被判处二年九个月至七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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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创意十足的禁毒IP,你pick哪一个?

近年来,各地禁毒部门适应新形势,纷纷推出卡通禁毒IP,弘扬禁毒理念,倡导健康生活。这么多可爱的形象,你最喜欢哪一个?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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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毒品“变脸术”

奶茶、曲奇饼干、巧克力、饮料……谁能想到这些生活中常见的、深受大家尤其是青少年喜爱的食品、饮料,竟会成为毒品的“温床”。近年来,受国际毒潮泛滥影响,全球新型毒品种类繁多、层出不穷,极具伪装性、隐蔽性和迷惑性,极易对青少年造成诱惑和危害。从公安部门破获的毒品案件看,新型毒品的伪装可谓是形态各异、五花八门。今天,记者就带领大家去认识了解一下常见新型毒品的“变脸术”。01带“毒”的“干花烟叶”2020年3月1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克拉玛依区公安分局天山路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吸食、贩卖毒品案件,缴获新型毒品“娜塔莎”“头发”(也称为“花”)共计2.381千克。“娜塔莎”,谁能想到拥有如此美丽名字的物品,竟然是危害严重的毒品。“娜塔莎”的外形为棕褐色或墨绿色碎叶,和市面上的“莫合烟”十分相似,普通人很难辨认。那么,“娜塔莎”到底“毒”在哪里呢?答案是合成大麻素。据公开资料显示,合成大麻素对人体的作用类似于大麻,但致幻能力和成瘾性更强,吸食后可引起判断力下降、意识模糊和精神障碍,诱发车祸、自残及暴力行为,过量吸食可导致昏迷甚至死亡,长期使用还会增加心脑血管疾病及癌症的风险。合成大麻素是什么物质?其滥用方式还有哪些?国家对其如何管制?据国家禁毒办发布的公开资料,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是九大类新精神活性物质中的一类,是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能产生更为强烈的兴奋、致幻等效果,目前已成为新精神活性物质中涵盖物质种类最多、滥用最为严重的家族。在我国已列管的170种新精神活性物质中,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数量最多,达53种。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主要滥用方式是溶于电子烟油或喷涂于烟丝、花瓣等植物表面吸食,主要代表制品除“娜塔莎”外,还有“小树枝”“干花”等。“小树枝”因其外观像树枝而得名,外观为褐色棍状物,也被称为“雅典娜小树枝”“维纳斯香薰”“派对小树枝”等,一般磨碎后沾在香烟上点燃吸食。根据2019年1月国家禁毒委员会印发的《3种合成大麻素依赖性折算表》,1克“小树枝”中含有的合成大麻素成分相当于5.5克海洛因,会令吸食者出现头晕、恶心、气短、胸痛等症状,严重的还会引起心脏骤停或失去意识,其危害性丝毫不亚于海洛因、冰毒、K粉等传统毒品。今年5月11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决定正式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并新增列管氟胺酮等18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公告将于7月1日起施行。02时尚新潮的“食品饮料”零食、饮料深受青少年喜爱,不法分子便将毒品伪装成了一杯杯香甜可口的“饮品”、一袋袋色彩缤纷的“跳跳糖”、一盒盒晶莹剔透的“果冻”……以触发青少年的好奇。前几年,一款新型饮品“咔哇潮饮”在一些年轻人中走红,而事实是,这种看起来类似运动饮料的液体含有危险的毒品成分。公开资料介绍,“咔哇潮饮”等这些新潮饮料的形态与普通瓶装饮料类似,但是在制作过程中掺入了γ-丁内酯,在人体内部分水解产生γ-羟丁酸。而γ-羟丁酸在我国属于一类管制精神药物,具有兴奋和致幻效果,滥用会造成恶心、呕吐、头痛、反射作用丧失、昏迷甚至死亡。由于其会造成暂时性记忆和意识丧失,也常被不法分子作为“迷奸药”使用。2017年9月30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通告,要求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咔哇潮饮”。除了“咔哇潮饮”,“神仙水”也是较为典型的新型毒品。“神仙水”的外观形态与口服液类似,所含毒品较为复杂,主要成分通常为氯胺酮,同时还可能存在冰毒、摇头丸、曲马多等多种毒品成分。它一般混入酒水饮料中食用,具有类似吸食氯胺酮的致幻作用,同时根据添加其他毒品成分的不同,还可能产生兴奋、镇静、催眠等多种效果。由于毒品种类和含量差异较大,极易使用过量导致急性中毒。去年9月,“秋天的第一杯奶茶”突然登上了热搜,不少人的朋友圈以及微博都被甜甜的奶茶刷屏了。可是,有一种奶茶大家要小心了。这是一种以小型冲泡饮品包装为伪装的新型毒品,其主要混合了K粉、冰毒、摇头丸、合成大麻素类等多种成分。喝下这种“奶茶”,人体中枢神经系统、血液系统会极度兴奋,进而产生中毒性精神障碍,出现摇头不止、行为失控、思想偏执等症状,产生幻觉,甚至陷入昏迷。普通人该如何辨别新型毒品“奶茶”呢?从包装上看,毒品“奶茶”的外观与普通奶茶包无异,但仔细查看,会发现这些“奶茶”制作粗糙,包装上没有基本成分和食用方法的说明。用手指捻摸,可发现里面是均匀细致的粉末,闻上去有甜甜的味道。除了这些冲饮,跳跳糖、饼干、巧克力等包装也常常被利用,不法分子将毒品伪装成它们的样子,企图逃避打击,对公众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诱惑。说到这些伪装食品类的新型毒品成分,合成大麻素依然是“主角”。近年来侦破的新型毒品案件中,警方缴获了大量的“大麻饼干”“大麻糖果”“大麻糕点”等。这些“大麻零食”与普通的零食样子很相似,但是它们的外包装很简陋,没有注明成分、制造商等信息,或是仅有外文信息。此外,卡西酮类、苯丙胺类物质也被不法分子掺入到食品中。如俗称为“果冻”的新型毒品,就在制作过程中被掺入了上述两种物质。这种新型毒品通常是被直接食用,或是混入酒水饮料中饮用,对滥用者会产生兴奋和致幻作用,并导致其产生狂躁、偏执及被害妄想,诱发各种暴力行为;长期使用可能造成精神障碍,大量使用可诱发心力衰竭和肝肾衰竭。03可以吸的“邮票”模样形似小型邮票、印着花花绿绿的卡通图案,贴在舌头、皮肤上却可让人产生各种幻觉,且幻觉长达12小时。近年来,警方查获多起走私、贩卖新型毒品“邮票”的案件。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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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为何把“邮票”含在口中?

外观形似邮票,口含后通常会使人心跳加速、血压升高,并出现急性精神分裂和强烈的幻觉,对周围的声音、颜色、气味及其他事物敏感性畸形增大,判断力、自控力变弱或消失,过量吸食会导致严重后果。“邮票”,究竟为何物?“邮票”的主要成分为LSD,毒性一般是摇头丸的3倍。LSD是一种半人工合成致幻剂,无色无气味,极易被人体吸收,致幻性强,持续时间长,容易成瘾。不法分子将预先印好的纸张浸入LSD溶液,制成与传统邮票大小、颜色近似的成品,因此这种毒品又被称为“邮票”。目前在非法市场上发现的LSD剂型一般都是纸型(如邮票型)或胶囊。近年来,媒体多次报道过走私、运贩“邮票”的案件。对于这种迷惑性极强、危害性极大的毒品,应如何识别和防范?易于伪装、身形微小,查处发现难度大据成都海关4月4日通报,其近期连续查获两起利用国际邮包走私新型毒品“邮票”入境案,查获“邮票”共计105张,净重2.2克。一起发生在3月26日,成都海关在从境外邮寄至成都的邮包中查获藏匿在点心盒内的“邮票”12张,净重0.23克,当日该关缉私部门根据投递信息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另一起发生在3月29日,成都海关在同一寄件人寄至成都的邮包中再次查获“邮票”93张,净重1.97克,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3·26”走私毒品案中,成都双流机场海关缉私分局查获“邮票”12张,净重0.23克“3·29”走私毒品案中,成都双流机场海关缉私分局查获“邮票”93张,净重1.97克。杨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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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会带来什么法律后果?

涉毒行为“行刑交错”的认定与处罚在我国现有的禁毒法律体系当中,吸毒行为并不构成犯罪,而是归于行政违法行为,由治安管理处罚法作为处罚依据。如果吸毒者被认定为吸毒成瘾,那么还应当接受法定的戒毒措施,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戒毒条例》来具体规定的。在实践中,吸毒者往往还可能是毒品犯罪的犯罪人,对于其犯罪行为,应当根据刑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来认定和处罚。那么在“吸毒处罚、成瘾处遇、毒品犯罪”之间,应当如何准确适用法律,既保证法律的有效施行,又保障吸毒人员的合法权益,就成为了需要厘清的重要问题。吸毒行为处罚与戒毒措施吸毒行为的处罚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2条,“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一规定将吸毒行为确定为行政违法行为,也就是说,只要有吸毒行为,就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吸毒人员还可能会沾染瘾癖,处理吸毒行为的公安机关,可以在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对吸毒人员进行成瘾检测,从而确定其是否成瘾。根据《吸毒成瘾认定办法》第7条的规定,有吸毒行为的吸毒人员,满足“经血液、尿液和唾液等人体生物样本检测证明其体内含有毒品成分;有证据证明其有使用毒品行为;有戒断症状或者有证据证明吸毒史,包括曾经因使用毒品被公安机关查处、曾经进行自愿戒毒、人体毛发样品检测出毒品成分等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认定其吸毒成瘾。根据《吸毒成瘾认定办法》第8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吸毒成瘾严重”作出认定。根据《戒毒条例》第13条和25条的规定,吸毒成瘾人员需要接受社区戒毒。吸毒成瘾严重人员应当接受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在这些因为吸毒成瘾而引起的措施当中,强制隔离戒毒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理措施,但由于其触发的条件是“成瘾”,属于教育矫正措施,因此不与行政拘留产生冲突,因吸毒而被行政拘留的期限,并不与因认定吸毒成瘾严重而采取的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折抵。也就是说,即便在处罚吸毒行为的行政拘留期间已经认定吸毒成瘾严重而要采取强制隔离戒毒,也应当在行政拘留执行完毕之后再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吸毒行为处罚与刑事处罚一般来说,吸毒行为的处罚容易与吸毒成瘾的行政处理产生竞合,但如前所述,这一情形界限清晰,基本没有法律适用上的问题。而如果吸毒人员涉嫌刑事犯罪,那么很可能引发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期限竞合。这一情形主要产生在吸毒人员在被决定行政拘留之后又发现其有刑事犯罪的嫌疑,需要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羁押性措施之时。在实践中,以贩养吸的零包贩毒活动相当普遍,行为人既是吸毒者,又是贩毒者。由于我国刑法对贩卖毒品采取了“零容忍”的态度,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定罪处罚。因此对这一类行为人,就可能既要追究吸毒的行政责任,也要追究贩毒的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先被发现了吸毒行为,被决定予以行政拘留进行处罚,但在执行过程当中又被发现了有刑事犯罪的嫌疑,要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此时应当如何处理?对这一情形,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依照法理来判断,刑事责任强度应当是远大于行政处罚的,一般在二者竞合的情形下,应当优先解决刑事责任。此时的行政拘留应当暂停执行,但并不折抵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等羁押性的措施,因为行政拘留是对行为人吸毒行为的处罚,而刑事拘留或逮捕等羁押性措施则是侦查措施,旨在查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在侦查终结、移送起诉并经过审判程序,需要对犯罪行为进行追究时,则应当视刑罚的种类和形式确定行政拘留的执行时限。如果对行为人判处管制、适用缓刑等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在判决确定时,应当执行剩余的行政拘留期限,而如果对行为人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则应当在判决执行完毕后执行剩余的行政拘留期限。此时还涉及一个重要问题,即行政处罚的执行时效如何确定,假设行为人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较长时限的刑罚,同时因为吸毒被处以行政拘留,那么在行为人刑罚执行完毕后,是否还需要执行行政拘留?理论上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部门法都只规定了追究或追诉时效,没有规定执行时效,那么也就意味着,只要确定了处罚,无论期限间隔多久,都应当执行相应的处罚,但是在实践当中,这还应当结合行为人执行行政处罚的必要性、刑罚矫正教育的效果等,以综合考察是否应当继续执行。戒毒措施与刑事处罚戒毒措施是为了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而设立的行政处理措施,从性质上看,戒毒措施并不是行政处罚,所以戒毒措施可以与行政拘留措施、刑事处罚并处。由于戒毒措施也有限制人身自由的属性,所以其与刑事处罚的竞合仍旧需要具体分析。在戒毒措施当中,限制自由的包括社区戒毒和强制隔离戒毒,前者的限制程度较低,因此《戒毒条例》第24条规定,“社区戒毒人员被依法收监执行刑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社区戒毒终止。社区戒毒人员被依法拘留、逮捕的,社区戒毒中止,由羁押场所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释放后继续接受社区戒毒”。可见,从立法意图看来,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对社区戒毒的影响应当区分措施的属性,如果措施属于刑罚或者时限较长的行政处理措施,那么吸收社区戒毒,导致社区戒毒终止;而如果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是暂时性的侦查措施,则社区戒毒不终止,只是暂停下来,等待措施的解除。在实践中,这将导致行为人被采取措施的频繁变更,可能不利于社区戒毒的效果,例如行为人在被决定社区戒毒之后,又因为毒品犯罪被羁押,此时社区戒毒应当中止,如果对行为人变更强制措施了,例如其被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那么社区戒毒应当恢复,但在取保候审期间,其犯罪行为被起诉和审判,判决收监执行刑罚,社区戒毒需要终止,如果收监执行拘役,那么最短一个月就可以出狱,这个期限比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还要短,但依然也不再执行社区戒毒措施了。因此,二者如何衔接,还有待考量。对采取强制隔离戒毒措施的人员,《戒毒条例》第36条规定,“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被依法收监执行刑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依法拘留、逮捕的,由监管场所、羁押场所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强制隔离戒毒的时间连续计算;刑罚执行完毕时、解除强制性教育措施时或者释放时强制隔离戒毒尚未期满的,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这一条实际上是将刑罚、强制性行政处遇以及临时性的羁押都用来折抵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而不再并合执行,因为这些措施的强度与强制隔离戒毒并没有太大的区别,为了保障行为人的权利,自然不能并合执行,而由于这些强制性措施并没有戒除毒瘾的措施,因此要求“由监管场所、羁押场所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与此同时,立法者也考虑到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大于刑罚或强制性教育措施情况,所以规定“刑罚执行完毕时、解除强制性教育措施时或者释放时强制隔离戒毒尚未期满的,强制隔离戒毒应当继续执行”,以此在公民权利和执法权威之间保持了适当的平衡。(作者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内容来源:中国禁毒报图文编辑:宋丰雪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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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药的罪与罚

精准有效防范聪明药滥用,需对聪明药进行准确定性,严厉惩治走私、贩卖行为,区别对待服用行为,进一步加强预防教育工作,实现对聪明药的综合治理。准确定性聪明药实践中对非法兜售聪明药的行为如何认定,离不开对聪明药的准确界定。目前市面上流行的聪明药主要成分包括哌醋甲酯、莫达非尼,它们都属于我国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明确列举的第一类精神药品。精神药品在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都应受到严格管理,对此我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作出了具体要求。其中明确规定,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零售。药品管理法也明确指出,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因此,实践中发生的行为人私自经营、批发、贩卖聪明药的行为,均属于非法行为,也会触犯刑法。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显然,哌醋甲酯、莫达非尼属于“国家规定管制的”且“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含有上述物质的聪明药和海洛因、冰毒一样,属于我国管制的毒品种类。因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这类聪明药的,将按照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来论处。就共同犯罪而言,行为人明知他人实施贩卖聪明药的行为,而为其组建微信群、QQ群,进行收款、寄送快递等行为的,可以认定为贩卖毒品罪的共同犯罪。当然,需要注意的是,聪明药只是对此类物质的代称,办案中需结合具体的鉴定意见进行准确认定。具体而言,属于列管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的,按照毒品犯罪案件办理;不属于毒品但涉及非法销售药品、销售假药、实施诈骗等行为的,按照非法经营罪、销售假药罪、诈骗罪等进行论处。聪明药的定性对案件性质、立案管辖、罪名适用等具有关键影响,实践中必须严格把握,刑事治理过程中也必须遵循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准确认定行为人法律责任。区别对待服用行为含有哌醋甲酯、莫达非尼的聪明药一定意义上可以和毒品等同,为此,非医疗目的服用此类聪明药的行为本质上就是吸毒行为。在我国,吸毒行为属于治安违法行为,需接受罚款、拘留的行政处罚,也可能被责令社区戒毒、接受强制隔离戒毒。因此,必须强调的是,非医疗目的服用聪明药对人体是有害的,也是“有责”的。生活中,服用聪明药的群体一般为考生,主要目的是为提高学习效率,也有人服用聪明药成瘾后转而吸食冰毒等毒品。为此,在案件处理上切忌“一刀切”,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不了解聪明药成分而服用,导致尿检呈阳性的,属于误食行为,行为人并无违法故意,故不应对其进行处罚;明知聪明药是毒品而依然滥用的,或者服用聪明药成瘾后,转而选择吸食冰毒、海洛因等毒品的,按照吸毒行为来处理,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戒毒措施。此外,有部分家长受蒙骗、蛊惑,从而购买聪明药给子女服用的情况,就其购买行为应以批评教育为主,不宜追究法律责任。基于医疗目的服用聪明药,也应严格遵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关于携带精神药品的规定,如个人携带聪明药的,需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本人身份证明,并且只可携带单张处方最大用量以内的聪明药。无法提供精神药品处方、编造处方、处方失效等情形都属于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聪明药的危害是巨大的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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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聪明药,全都是国家严管的第一类精神药物

分析国内外各类媒体报道的案例可知,目前被部分家长和学生追捧的聪明药,主要包括利他林(主要成分为哌醋甲酯)、阿德拉(主要成分为右苯丙胺)、莫达非尼三类精神药物。在我国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这些所谓的聪明药,全部属于国家严管的第一类精神药物,具有成瘾性大、耐受性和副作用强的特性,极有可能会抑制或损坏少年儿童的大脑神经发育。从药理作用上看,利他林和阿德拉通常用来治疗儿童多动症,而莫达非尼则是一种觉醒促进剂,用于治疗发作性嗜睡病、轮班工作睡眠紊乱等睡眠障碍性精神疾病。上述三类药物,虽然化学名称、分子结构、药理作用有差异,但它们同属于精神兴奋性药物,短期使用能够提升服用者的注意力,降低疲劳感。但是,这些药物只是通过影响中枢神经来提高服药者的兴奋度和专注力,从而达到短时内提高学习效率的效果。正常人长期服用后会产生药物依赖,断药后出现注意力涣散、精神萎靡、暴躁抓狂等精神症状。近年来,通过滥用药物来提升成绩的情况屡见不鲜,一些家长发现聪明药后以为找到了神药,兴奋不已。但实验结果显示,这些药物只能短期内让人保持兴奋,最终并不能真正提高成绩,终究是“饮鸩止渴”的自我安慰。利他林是哌醋甲酯的商品名称,是一种中枢神经兴奋剂,被广泛应用于注意力缺陷多动障碍和嗜睡症的治疗。哌醋甲酯与可卡因在结构和药理上有相似之处,只是哌醋甲酯的效力低于后者,药效长于后者,容易使服用者忽略其潜在的危害性。据滥用者称,服用半片(约5mg)利他林,一小时后出现明显心跳加快,有快到略痛的感觉,然后脸上有发烧感,出汗,呼吸加速,觉得喘不过来气。莫达非尼也是一种中枢兴奋药物,主要用于治疗嗜睡症,由于具有强烈且持久的觉醒作用,在国外常被私下用来帮助集中注意力,提高工作效率。在我国,莫达非尼同样属于第一类精神药品,被严格管制。据滥用者称,过量服用莫达非尼,一周内总计只睡了21个小时左右。长期服用后会精神恍惚,从而产生不经意间的发呆、走神,并导致焦虑、抑郁,严重到因为一支笔掉到地上也会发火很久。所以,有人称它是“僵尸药”不无道理。阿德拉主要成分为右苯丙胺,是一种用于治疗注意力缺陷与多动障碍症以及发作性嗜睡症的处方药,并且被大部分国家列为管制药物。苯丙胺对中枢神经系统具有显著兴奋作用,具有两种光学异构体,右苯丙胺是其中活性更强的一种,会对大脑产生不可逆转的损伤。苯丙胺音译为安非他命,而冰毒音译为甲基安非他命,相关的药品几乎都与“危险”和“死亡”沾边。据滥用者称,服用该类药物有很大的心理成瘾性,短期服用即有明显的副作用,表现为严重的抑郁倾向,而且会产生严重的药物依赖,虽然每天抑制在一粒以内,但还是感觉得到严重的副作用,每天只睡3个小时,如行尸走肉一般。上述三类药物也会衍生出“超女药”“学习药”等其他新瓶装旧酒的名称。面纱的背后是成瘾性、耐受性和滥用性,一开始,一粒药就可能让人兴奋半天,慢慢地,需要通过不断增加剂量才能达到原来的效果,而且一旦停药就会出现戒断反应,往往形成恶性循环。有的家长和孩子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这些药物没有报道所说中那么严重,甚至为了“鲤鱼跃龙门”而不惜以身试药,由此带来了巨大隐患。在没有正规处方的情况下,私自购买并使用聪明药,这种与医疗目的无关的行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属于“吸毒”。成功永远没有捷径可走,千万别再自作聪明地去寻找所谓的“聪明药”了。(作者系四川省公安厅禁毒缉毒总队毒品实验室高级工程师、四川警察学院特聘研究员)内容来源:中国禁毒报图文编辑:张世华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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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药究竟是什么?吃了它真的会变聪明吗?

绘内容来源:中国禁毒报图文编辑:张世华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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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 | 2018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现有吸毒人数首次下降,冰毒成“头号毒品”

3.4倍,占全国年缴获境外毒品总量的4%。南美可卡因经海路从东南沿海港口贩运入境后再采取“蚂蚁搬家”等方式贩往我国香港、欧洲、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地。与此同时,也有少量可卡因通过航空等渠道向中国渗透。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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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郝世玲:加强网格化管理,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吸毒人员

“这次肩负着人民和广大民警的嘱托来参加会,我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把民警的呼声和百姓的呼声带到大会上。”郝世玲表示。据悉,因为工作成绩突出,郝世玲曾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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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禁毒系统党员干部群众热议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

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街道禁毒社工崔金玲说:“禁毒社工要用自己的专业方法帮戒毒康复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保障他们的精神食粮,使这个特殊的群体像正常人一样,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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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社区戒毒执行率达92.35%,社区康复执行率达95.89%

2017年度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单位(点)公布(附完整名单)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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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省级禁毒微信公众号影响力排行(2.1-2.28)

当前,全国大多省(区、市)均建立了禁毒微信公众号,且处于运营状态。有些微信公众号粉丝多、运营好、影响力大,有些微信公众号还处于相对较弱状态。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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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5名戒毒人员回家过年全部按时回所,吸毒检测均合格

辽宁省戒毒场所坚持从严把关、从严审批,在戒毒人员的生理脱毒、身心康复、行为表现以及人身危险性等多个方面逐个甄别,为符合条件的16名戒毒人员办理了外出探视。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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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两会陆续召开,代表委员们最关心哪些禁毒问题?

“深入实施全民禁毒工程和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推进重点地区行业突出治安问题集中整治。”在今年的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省长马兴瑞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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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省级禁毒微信公众号影响力排行(1.1-1.31)

当前,全国大多省(区、市)均建立了禁毒微信公众号,且处于运营状态。有些微信公众号粉丝多、运营好、影响力大,有些微信公众号还处于相对较弱状态。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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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群打击技战法用好了,可实现一案抓人多、起诉多、刑期高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往往也是禁毒战争的决胜力和制高点。浙江公安禁毒部门高标准推进禁毒情报分析系统上云改造,建设浙江特色“云上禁毒”平台,在实战中得到了检验。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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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单位(点)公布(附完整名单)

年度国家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单位(点)创建活动。此批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单位(点)是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禁毒委员会选拔推荐和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并公示后产生的。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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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边境查缉点,细心的女兵一次次识破了毒品的伪装

在查缉点,笔者跟随执勤组战士王艳完整地体验了一次查验货物全过程。由于戴着厚重的头盔,王艳的刘海湿漉漉地贴在额头,但她全然不顾,目光紧紧聚焦在一辆待检车上,该车驾驶员称自己正准备将一车香蕉运往内地。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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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国门”戒毒归来:他的反省足以让每一个后来者三思

据公开报道显示,从2007年到2014年,刘云飞四次因吸毒被警方拘留。自2007年后,他的职业生涯不仅提前终结,其人几乎完全消失在公众视线中,其间还有不少流言传闻说他已经去世,在网上“骗财骗色”等。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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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给他五星好评

“五星好评”,这不仅是对徐飞工作的评价,更是对他戒毒后帮助他人的评价。我们愿意给他五星好评,你呢?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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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法律体系日趋完善,良法保障善治功能凸显

吸毒人员既是违法者,也是毒品受害人。五地新公布的地方禁毒条例既体现强化戒毒管理,防止涉毒违法犯罪,也体现对戒毒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权益保护和服务,并对戒毒管理服务措施进行了细化,增强了可操作性。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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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冠军落定,大家的心情却久久无法平静

云南代表队的李怡莹作为替补选手未能上场比赛,但她并不觉得遗憾。“经过这次比赛,我已经学到了很多知识,输赢不重要,我已经享受了这个过程。”李怡莹说,小伙伴们都很友善,这让第一次离开家的她觉得很温暖。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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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外吸毒被抓,假装听不懂中文,中国民警一开口他就老实了!

多部禁毒题材作品荣膺“金盾文化工程”优秀作品奖项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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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通过橘子缝塞进毒品,被快递小哥识破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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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悬赏通告神秘面纱:金额从数千元至上千万元不等

1998年,公安部发布实施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57条第1款规定,“为发现重大犯罪线索,追缴涉案财物、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必要时,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发布悬赏通告”。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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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禁毒题材作品荣膺“金盾文化工程”优秀作品奖项

地处海拔5100米的红其拉甫边防检查站前哨班发现,化妆品原来是毒品海洛因!官兵一夜奋战,对随后查获的1000多包毒品海洛因逐一开包检查,却接到原样恢复的特殊命令。为了找到源头,警方展开延伸打击行动。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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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省级禁毒微信公众号影响力排行(2017.12.1-12.31)

当前,全国大多省(区、市)均建立了禁毒微信公众号,且处于运营状态。有些微信公众号粉丝多、运营好、影响力大,有些微信公众号还处于相对较弱状态。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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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所建设疾病远程监控系统,“一网三端”守护生命

及时发现戒毒人员身体状况变化、团队无障碍联动反应,成功地挽救了朱某。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广东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着力建设的“疾病远程监控系统”,也称“一网三端”。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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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的“香豆豆”

7月、8月,侦查员先后多次前往山西,围绕王某国进行了一次又一次摸排,发现一个密切联系人就核实一个。然而,经过近3个月的调查取证,专案组仍然没有发现王某国的进货渠道。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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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社工该如何面对戒毒人员的“不配合”?

在辅导过程中,经常有戒毒人员向社工反映:“我已经没有瘾了,为什么还要戒毒?”有戒毒人员则反映:“毒我是不想戒了,反正我就这样,也无所谓了。”面对这些问题,社工应该怎样回应好些?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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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K粉埋没的青春

栗子提出用自己在夜场的特殊关系,找人买点K粉卖。阿华想,反正都要吸,不如自己也卖,吸起来还方便一些。带着两人东拼西凑的数万元,栗子找以前夜场的小姐妹打听到了西南某省的一个卖家,第一批买了一百多克。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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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戒、入院、进厂:管控吸毒人员三条途径

都匀市委、市政府把禁毒工作视为“发展、民生、稳定”的重要内容,坚持“党政领导、部门齐抓、社会参与、全民禁毒”方略,探索了具有都匀特色的吸毒人员“收戒、入院、进厂”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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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全民+”禁毒工作模式?看看深圳罗湖的经验

“缴毒量和破案数历来是公安机关打击毒品犯罪的核心考核指标,为追求这两项指标的最大化,一些部门在打击贩毒时轻本地、重外地,虽然任务年年超额完成,但实际禁毒效果欠佳。”罗湖公安分局副局长冯文坚告诉记者。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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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奇葩毒贩“过招”

见难以搪塞,杨某态度大变,开始向我们泼脏水,先是说我们的一位审讯员认识他前妻,关系不错,后说我们另一位审讯员是他前妻的亲戚,还说他与前妻积怨很深,怕报复云云。他提出了回避申请,惊得我们一愣一愣的。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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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人员异地管控难,怎么办?

四是全面宣传发动排。深入娱乐场所、外来人员聚集地、村宅和居民小区开展毒品危害、举报奖励等宣传,对吸毒高危人群加大排查力度。通过多种宣传方式敦促吸毒前科人员主动登记,鼓励动员管控对象检举揭发吸毒人员。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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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景波: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禁毒工作, 真学、真用、真改、真干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从35.8%提升至97.1%,这个城市是如何做到的?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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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为本”理念如何在禁毒社会工作中落地?

该项目在上述服务模式的指导下,对实务进行探索实践,建构了多部门联动的禁毒社会工作服务体系。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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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石平:开启禁毒工作新征程,夺取禁毒人民战争新胜利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从35.8%提升至97.1%,这个城市是如何做到的?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