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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社会责任报告(2015-2017年)》(一)
2017年8月,上海市律师协会启动了在2015-2017年期间,上海律师履行社会责任实例的收集、筛选、撰写工作,历经四个多月形成上海律师的第二份社会责任报告,内含覆盖全市16个区近五百个律师参与社会治理的案例。
12月22日,上海律师《社会责任报告(2015-2017年)》隆重发布。律新社将陆续发布报告精彩内容。
上海律师的社会责任理念
律师的社会责任是中国律师的政治责任。中国律师是在改革开放的政策环境下,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与实践中获得新生、获得发展的。中国律师必须且只有以极强的社会责任感激发出来的社会大局观和政治敏感性,投身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改革开放局面,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政治社会科学发展,才能巩固发展中国律师的自身地位。
律师的社会责任是律师的法律责任。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这个“三维护”不仅要求律师必须对当事人负责,更要求律师在对当事人负责的同时,同样对法律、对社会负责。鉴此,是否具有社会责任感,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律师是否遵守法律的标志。
律师的社会责任是律师作为“法律人”的人格责任。律师的职业就是指导、辅助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的准则行事,律师的指导、辅助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当事人的行为及由此产生的社会后果,律师的职业行为必须对该行为及其社会后果具有社会责任性。这种社会责任无疑是所有“法律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法官、检察官、警官)的人格责任。
律师的社会责任是律师的道德责任。道德是由社会舆论的评判及个人的内心信念所约束的行为准则。社会舆论赞赏具有社会责任感,主持公平和正义的律师;社会舆论鄙视唯利是图、不择手段的律师;一个丧失社会责任感的律师,必将受到“道德法庭”的审判,受到社会评判的责罚。
律师的社会责任是中国律师的历史责任。当下的中国律师同中国历史上的讼师相比,同西方国家的律师相比,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能以普遍具有的强烈社会责任感,义务为社会提供大量创造性法律服务。这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中形成的中国律师特色,也是当代中国律师的历史使命。
律师的社会责任是律师自身修养和素质的社会表现。律师不仅以帮助他人为生计,更是为师之人。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为师之人,必然会自律自己以端正的修养、优良的素质为人表率,为人楷模。
中国律师的社会责任感将造就中国律师成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特殊社会力量。律师的社会责任感关系到律师的社会形象评价,关系到律师的社会作用大小,关系到律师的社会地位高低,关系到律师的社会使命内涵,关系到律师的未来命运和前途。上海的两万余律师在社会责任感驱动之下,必将在“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过程中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娴熟的职业技能,参与各类社会矛盾的调处、化解,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特殊的贡献。
中国律师的社会责任感将造就中国律师成为参政议政和协商民主的重要骨干力量。由人民代表大会制和政治协商制组成的中国民主政治体制在宪法理论上属于“代议制”。中国的代议制就是由人民代表作为选区人民的权利代言人;由政协委员作为社会各界别的权利代言人。从权利代言人这个层面看,律师恰恰是职业化的权利代言人。如果由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律师群体将职业化、高素质的权利代言技能直接或间接地运用到中国的代议制和更为广泛充分的协商民主过程中,中国的民主政治必将更加健全完善。
集合以上从不同侧面、角度对律师的社会责任的详尽诠释,一个完整系统的律师的社会责任观浑然而成,即:律师的社会责任就是以法律人的专业素养、以为人之师的道德操守、以“三个维护”的特殊使命,为国家利益和民生利益,为打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人类社会的历史进步和科学发展发挥特殊积极作用的自觉意识和无私行为。
市委、市政府及各级司法行政机关
对律师履行社会责任的激励引导
上海市委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陈寅同志刚上任不久,就带队到市律师协会对上海的律师工作进行调研。陈寅书记在调研会上对上海律师在义务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上海律师在服务和促进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等方面做出更大贡献。
上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陆卫东在下基层调研律师党建工作时说道:“律师正则助司法正,律师良则促法治良,律师兴则利国家兴。”他要求: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强化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各律所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市级、区级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示范点的标杆作用;通过扶持、管理和宣传,以点带面,在全市律师行业对标找差,共同推动上海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良性发展,并以此带动上海律师为社会治理发挥特色优势作用。
近年来,上海市司法局将律师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列入各区司法局开展律师工作的首要考核指标,促进各区司法局积极搭建法律服务便民网络,并为广大律师律师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搭台铺路。上海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卓越的引导组织工作是上海律师全方位义务参与社会治理的首要保障。(以下各区以官方编排为序)
宝山区司法局结合该区实际,制定律师参与周四区领导信访接待值班表,资深律师轮流值班,为区领导接待信访群众,提供专业服务保障;制定女律师区妇联值班表,组织女律师参与咨询、接待。律师被聘请为区委政法系统执法监督员,积极参加区政法委牵头的案件评审、复查认定等工作。
虹口区司法局组织律师开展“面对面、手拉手”服务社区群众活动;建立了虹口区人民调解员培训讲师团,区内12名律师成为讲师团成员;利用虹口区“菜场书屋”平台,延伸律师工作触角,解决了社区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组织律所承接虹口区总工会公益服务项目,设立上海民革台湾同胞法律服务工作站(虹口站);组织律师参与虹口区劳动仲裁委、虹口区法律援助中心、虹口法院立案窗口法律咨询,出资成立上海杨浦区天一市民诉求调解中心,与居委形成长效法律服务对接机制。
崇明区司法局为确保法律服务均等辐射到每一个基层群众,在部分镇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一村(居)一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和相关配套制度、考核办法等,明确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具体组织落实,司法所协调解决好人员、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实际问题,运用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加补贴、市场化运作等多种方式,力争使法律服务普惠民众。村居自愿政府托底,着力延伸服务网络;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以“双向选择,按需分配”为原则,鼓励各乡镇创新服务模式,通过“定点式”、“入户式”、“网络式”、“会诊式”服务,开辟普遍开展村(居)法律顾问服务的新路子,为合理配置有限的律师资源,构建完善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奠定了基础;监管激励双管齐下,不断提高服务质效。
奉贤区司法局创立了区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区政府法律顾问团运作机制等律师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机制;奉贤区公检法司安5个政法部门共同制定的《关于建立奉贤区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建立了由区司法局召集的律师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明确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国安分局、律工委作为成员单位,共同履行联席会议职责。服务非公企业和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普陀区司法局组织律师积极参加区法宣办组织的“名律师系列行”品牌活动;建立律师“普法讲师团”,深入社区、校园、企业、机关、园区、军营等开展法治宣讲和咨询服务活动;组织律师参与在法治政务微信平台“法星在线”上开展的“以案释法”活动;组织律师参加由民盟上海市委、上海市律师协会、民盟普陀区委、中共普陀区桃浦镇党委、普陀区司法局、普陀区律师工作委员会等联合举办的“百名律师义务法律咨询活动(普陀主会场)”。
浦东新区司法局召集浦东新区法律服务业协会、浦东新区专业人民调解中心(简称专调中心)等部门,联合向浦东新区各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公开发布招募公告,在上海市率先开展公开招募律师担任特邀调解员工作,190余名律师积极响应,经完成培训与考核后,特邀律师调解员正式上岗参与调解工作;浦东新区政府组建成了一支在法律理论研究和实践方面有颇深造诣的律师组成的政府法律顾问团,来参与处理政府法律事务,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嘉定区司法局在整合全区法律志愿服务资源基础上,已分别组建信访、工商联、区侨联、妇联、区职工法律服务等志愿团,并通过一系列主题鲜明的志愿服务活动,在全区范围内积极构筑便捷、优质、多元化的法律服务体系,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依托律师事务所集体服务优势,每周一、三、五各半天,指派执业律师前往嘉定区残疾人联合会服务窗口值班,为全区残疾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区司法局还引入律师参与“五违四必”整治工作,并专门制定了《关于强化法律服务和保障 推进司法行政服务“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
金山区司法局于2014年在枫泾镇试点“村村有顾问,事事依法行”工作,并于2015年初开始在全区进行推广实践。经过实践和深化,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街镇党委、政府的积极配合下,“村村有顾问,事事依法行”工作机制在全区11个街镇(工业区)全面施行,实现了全区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形成了队伍齐全、制度完备、运作流畅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体系。
松江区司法局于2015年正式启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建立了村居法律顾问律师名录,顾问律师按照为基层治理提供法律意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定期开展法制宣传、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探索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协助基层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决策评估、配合处理涉法涉诉事务或矛盾纠纷等七个方面的工作内容为村居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开展“双结对”活动,组织律师与街道双结对、为志愿者培训授课、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送法上门、讲解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等。
黄浦区司法局为应对社会重大突发事件,组织律师成立善后处置工作组,参与救助抚慰工作组;黄浦区律师团队作为第三方介入置换项目,打破征收基地传统服务模式,即“咨询—解答”单一服务,充分结合置换项目的特性,创新服务模式,从审核确认签约主体合法着手,深度参与置换项目各个阶段,针对不同环节提供“制定整体方案”、“约谈调解答疑”、“逐案过堂分析”、“疑难症结剖析”、“出具法律意见”、“各类法律文书”、“把控签约流程”、“见证合约履行”等多种类、多层次的法律服务,并创建了街道主导、律师主持、置换单位主讲、居委主引、居民代表主推的“五位一体”约谈模式;组织律师参加黄浦区司法局组织的社区法律援助工作,创新形式投身于社区法律服务;律师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董家渡13B、15B动迁地块律师志愿团法律服务,化解动迁工作中的矛盾,出具法律意见;组织律师担任区司法局的“社区矫正集中教育讲师团”讲师;推荐律师担任上海律协社会矛盾化解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业务研究活动。
静安区司法局选派律师担任街道法律顾问,为街道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人民调解、纠纷化解、信访接待等工作;派遣律师到街道综治中心接待窗口提供坐堂法律咨询服务,到街道调解工作室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参加街道“六位一体”大调解工作,协助矛盾纠纷调解等;于2008年指导成立社团组织“上海市静安区法律工作者协会”,协会拥有单位会员50余家,均为注册在该区的大中型律师事务所,为协会承接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法律服务。2010年-2016年,上海市静安区法律工作者协会已连续七年成功承接静安区司法局“法律服务进社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长宁区司法局在全市范围率先内启动了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三结对”工作,确保全区185个居委会及社区民警都会有相应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实现了律师法律服务全区范围内全覆盖,这是对打造平安长宁升级版的重要举措。此项工作得到国家公安部的关注。长宁在全市率先探索试点实施了“两代表一委员”联合接待机制。长宁e法是由上海市长宁区司法局开办,专为市民搭建的综合线上平台,组织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等各条线专业工作者为市民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青浦区司法局积极与各街道搭建平台:夏阳社区(街道)党工委在青湖居民区启动了区域化党建项目“法律服务进社区”;青浦区赵巷镇政府与上海东矩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团”服务协议书,这是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呼应广大群众需求的必然选择;徐泾司法所联合镇综治办、公共安全综合整治办、禁毒办、派出所、人口办、大联勤、徐泾社工点和迮庵村委会在迮庵村振新佳苑小区开展政法综治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徐泾司法所还联合综治办、派出所、网格化中心、人口办、禁毒办等部门来到徐泾居委会的徐泾新区进行主题是宣传“五违”整治政策和反家庭暴力法的法制宣传活动。
杨浦区司法局根据高校科研院所人才多、科技企业人才多、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多的特色,积极培育复合型人才,尤其在风险投资、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公司股权等提供全面多项的法律服务。在区司法局带领下,律工委组织律师团,精细化服务于四大创新创业街区:组建园区志愿服务团队,开展园区中小微企业法律“全科”体检,撰写法律体检报告,帮助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及时发现、解决依法经营与公司规范治理方面存在的缺陷,完善有关危机处理的法律预案,提高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六五”普法期间,区司法局充分利用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者和法律服务志愿者等手头资源,送法上门,通过寓普法于服务之中,将“法律进六区”项目化。区司法局积极探索并成功建立了“杨浦区居委会法治专门工作人员候选库”,在律师队伍中选拔专业人员入库,逐步实现法治专门人才在社区、居委会的全覆盖。区司法局通过杨浦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微信公众号、“杨浦区普法宣传网上资料库”、QQ企业服务群,实现实体虚拟互补、线上线下互动。
徐汇区司法局落实“满意在徐汇 服务在基层”;探索“1+(1+3+1)”的社会治理新模式——一支队伍、一条通道、一本日记,让徐汇区的律师等社会力量都参与到了基层治理,形成共治合力。其构架“1”是指与居民区党组织结对共建的党政机关部门党组织,(1+3+1)是指1名处级领队干部、1名区党代表、1名区人大代表、1名区政协委员和1名律师;徐汇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是法院会同司法局创新的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积极引导律师融入诉前调解工作;徐汇区司法局将人民调解引入劳动争议纠纷化解领域,成立了徐汇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这支队伍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中的独特优势,推进并逐步完善劳动争议纠纷的化解机制。2012年11月,在徐汇区政法委、法院、司法局的支持下在原有民商调解中心的基础上组建成立上海先行法治调解中心,2013年5月成立上海先行法治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四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工作格局,将党员志愿服务、公共基本法律服务保障、人民调解、社会组织调解等工作有机地整合为一体。
闵行区司法局自2015年在江川路街道试点开展专业律师与社区各居委会结对共建项目,打造“15分钟法律服务圈”。通过一年的工作实践,在总结“江川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拓展法律服务渠道,在全区全面推进法律服务进村居工作。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依法治理为目标,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推出“家门口的法律服务菜单”,整合律师、法律援助、公证等法律服务资源,为村居基层组织和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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