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青回忆】在那峥嵘的岁月(陈志强)
1969年12月上山下乡我来到了勐腊水利兵团二团13连,刚到连队,就每人发了一把砍刀,然后上山砍树,砍了没几下,刀刃就卷口了。这种刀只能砍一些细竹茅草,我们称之为铁皮刀。不久连里又从团部领来一批砍刀,班里每人一把,这是真正的钢刀,刀头方方正正的象质朴的山民,刀背厚重,刀锋坚韧,整把刀从刀身到刀把都是钢铁铸成。如果削一根木棍装进刀把里,就是一把大砍刀了。每班还领到两把斧子。
上山砍树是一门技术活。特别是砍大树。如果要砍倒山坡上的全部大树,就要先确定树倒下的方向,一般是往山下倒的方向。每颗树都不能完全砍断,先砍出三分之二的缺口。先从山下的树砍起,逐次砍向山顶的树。最后在砍到山顶上的最后一颗大树时,还是往树身朝山下的方向砍,直至将树砍倒。倒下的大树压倒了在它下面的树,树一层层地往山下压去,刹那间地动山摇,惊心动魄。刚才还是浓荫蔽日的森林,转眼炙热的阳光覆盖了整个山坡。
每天清晨上山前,我们都要将刀和斧子磨得飞快,砍得时候能轻松地砍倒挡在我们面前的所有树木茅草。有一天我手提磨快的砍刀,往山上走去。一根细竹子横在我的面前,我当头就一刀劈下去,势大力沉的钢刀在将竹子劈成两半的同时顺势滑向我的腿膝盖,我收手不及,利刀将我的腿关节处刨去了一块肉,血顿时从伤口里涌了出来,我的旁边没有人,我只能靠我自己。幸好我受伤的地方离连队不远,我连滚带爬地瘸着腿回到了连队。连部卫生员为我的伤口做了消毒处理,用一包消炎粉往我的伤口里倒,然后做了包扎。我的命真的硬,第二天我就没事人似的上山劳动去了。至今我的腿膝盖处还有一个伤疤,撩起裤腿,伤疤象一只眼睛那样地望着我。
自我担任了3排排长后,每天和我的兄弟们朝夕相处,患难与共,在烈日酷暑下每天一身汗水,身上的衣服湿了又干,干了又湿,直至衣服被汗水中的盐花染成了白色。劳动强度之大难以想象。在工地上刚开始学习使用雷管炸药炸石头土方时,需要两人配合,一人扶钢钎,一人抡锤打炮眼。抡锤的怕砸歪了砸到扶钎人的手上,扶钎的人更怕砸钎的人把自己的手砸断。我首先站了出来说我来掌钢钎,你们大胆砸。以后我又成了砸钎的能手,可以一口气砸上几十下而不失手。我和我的同学们同吃一锅饭,同住一间屋。风里来雨里去,度过了艰难的5年连队生活。
在全营大会战中,13连3排被安排和14连一个工地上施工,两个连队的知青都劳动干劲十足,谁也不比谁差。当休息的哨声吹响,对方的知青傻眼了,只见13连的男知青,人手一根用毛竹做的一米长的水烟筒,插上一根香烟,在我这个排长的带头下,咕噜噜地吸上了。吸完了两根烟,精神一振,刚才的劳累仿佛都消散了。当重新开始劳动的哨声吹响时,我们排的知青又精神抖擞地投入到挖土的劳动中。
在全团的大会战中,我带着3排和连队的其他班排一起来到了大树脚工地。工地在半山坡,山下就是勐腊县的母亲河--南腊河。河对面的一片河滩上,驻扎着一支援老(挝)抗美的出国部队。为了加快施工进度,我们大量地采用了炸药爆破手段。利用炸药的威力,在爆破时将土石方轰到山下。因为一河之隔,被炸药轰下山的土石方很容易波及到出国部队的营地。除非我们在打炸药孔时,孔口不要面向对岸。但却会减弱爆破的效果。结果我手下的爆破人员不顾后果,照样朝着对岸轰,大块的石块砸到了对岸的出国部队营地,其中一块硕大的石头将部队的房子砸穿,砸死了一头大肥猪。幸好没有砸伤人。晚上收工后走在回去的路上,我们几个爆破的人员和连队年轻的小连长走在一起,结果被对方部队的一个营长拦住了。在军队,官大一级压死人。我们连长老老实实的立正听营长的骂。我也老老实实的站在连长身后不敢动,生怕把我们也抓起来。我现在还记得营长骂的话:“把你派到这里是叫你管他们的,你是怎么带的,啊!”我们连长的额头上冷汗也冒了出来,但还是一动也不敢动,连擦汗也不敢。我们这个小连长比我们知青也大不了几岁,平时说话也细声细气的,知青们也不大听他的话,所以我的责任更大些。最后对方部队限我们3天内禁止使用爆破,而部队在三天内从河对岸搬离。这3天全连只能用锄头学愚公移山了。
团部交给我们连一个任务,到离连队6公里的勐哈大桥下的河边挖沙,挖出来的河沙用扁担大簸箕挑到停在公路上的大卡车里,再拉倒团部水利施工地段。连部又将挖沙劳动交给了我的3排。一个星期的挖沙,每天早出晚归,圆满地完成了挖沙任务。但在这期间,排里的人不知为何事,和勐哈附近水利一团的知青发生了冲突,对方6人冲到我们工地上寻衅闹事,引起了一场械斗,在我的同意下,全排知青一起上阵,把对方打跑了,但造成了伤害。知青干部参加打群架,这件事确实错得很厉害。但当时的情况确实很棘手,对方很凶,上去劝阻弄不好也要被打,但又不能眼睁睁地看着手下的人被打而不管。几十年后连队知青说起这件事,我都说我很后悔,不应该打架。
团部又让13连和16连各派一个排的知青去勐腊县驻军0291部队团部帮助挖鱼塘。13连派出了3排前往。我们和16连的知青的劳动效率和劳动干劲受到了部队首长的好评。部队驻地种着许多柑橘树,树上挂满了青的和黄的柑橘。我们知青平日里最缺的就是吃的东西。虽然看着眼馋,但这是在部队里,没人敢动树上的果子。3天的劳动,我们和部队站岗的卫兵熟悉了,他对我们说,我们当兵的不能动树上的柑橘,但你们知青采几个,领导不会怪罪的。如同接到了圣旨。排里的知青都用眼睛望着我,就等我一句话。我说那就采吧。这些兄弟们跑得比猴子还快,都爬到树上去了。旁边16连的知青因为没有得到允许,只能眼睁睁地看着13连的人采摘。有两个16连的人实在忍不住了,也跟随着13连的人采橘子了。后来听说那两人回去后被勒令深刻检讨所犯的错误。
连部让我带3排到深山里伐木,在山上将直径一米的大树,用大锯锯倒之后,再锯成几段,难的是怎样把树抬到山下,每段树都有千斤重,山上到山下有一条狭窄的土路,路的宽度最多2个人并行。我们上山9个人,8个人抬树,多出一个人我也没让他闲着,我让他使劲地领着抬树的人嗨哟嗨哟地喊号子,统一抬树的人的前行步伐。这是拼命地活,8个人里如果有人不使出全力,树木便会将同伴压伤。我们拼尽全力,将树木台到山下的公路上装车运回连队。
知青干部要让知青玩命干活,只有而且必须自己舍命干在前面。13连的知青给我野牛的绰号,无非就是力气大,干活狠。
离开云南几十年,最难忘的一幕就是在烈日的暴晒下,我们知青在工地上汗流浃背,挖山不止。
抬眼南望,千里之外,40年前事如梦。哪堪回首,双鬓如霜,含饴弄孙话当年。
后排左一我。1970年摄于勐腊县照相馆
右二我。1971年于南腊河畔。
作者简介
作者陈志强
1969年12月从上海奉贤上山下乡到云南西双版纳勐腊县水利二团三营十三连。
1974年上调到勐腊县瑶区公社。先后在沙仁小学,老白寨小学,瑶区公社中学任教。
1979年调离云南瑶区,到安徽芜湖鲁港公社中学任教。
1983年调离安徽鲁港,到上海青浦图书馆直至2013年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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