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与“科学”之未见
编者按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自2011年开始组办“农政与发展”系列讲座,国内外知名学者的演讲文稿正在陆续结集出版。已出版演讲文稿的精华版正陆续在微信公众号和微博推出,欢迎读者跟随我们一起重温学术大家的思想精华。
我今天将对“宗教”的范畴进行学术追问,这是过去10余年来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也是人类学领域的传统主题之一。我所用的方式就是回到将“宗教”作为一个范畴概念的历史中。我想从埃文思-普理查德(E. E. Evans-Pritchard)的著作《阿赞德人的巫术、神谕和魔法》讲起。这本书介绍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发问和回答方式(秩序)。第一种是基于经验的、直截了当的因果关系方式,在这种方式中,阿赞德人会毫无疑问地说,“我被绊倒是因为我没有注意到路上的树根”“储藏粮食的仓库倒塌了是因为屋顶不够结实”。而在另一种方式中,他们会问,“这样的事情为什么会发生,为什么会发生在我身上,为什么是现在发生?”这种方式是神谕(oracles)与占卜发生的基础,因为神谕中存在某种“意向性”(intentionality),这种意向性可以使某事在某时某地发生于某人身上,而占卜就是去推测这种意向性会如何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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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的概念范畴
我将对宗教的概念做一个系谱学分析。“宗教”是一个新词,作为一个范畴术语,它不应该仅指一种宗教,而是一个包含多种宗教的制度体系。马基雅维利写下“宗教”一词,并非刻意为之,而是在建议君主应该如何对待宗教问题时不经意间所迸发的灵感。他的建议是,在政治领域,宗教可以为政治所利用或重视——我认为这正是宗教被视为政府术语、随后又被用在学术研究中的原因。
宗教研究进入学术领域则是更晚的事。宗教研究、比较宗教学等都是晚近从欧洲传统的神学发展起来的,而神学只是对宗教文本的研究。与我的老师莫里斯•弗里德曼(Maurice Freedman)一样,我每天都会追问自己:“虽然宗教作为一个专门的术语在描述上是有用的,但对人类学家而言,它有什么意义呢?”而我对“宗教”的理解就从它最初作为政策制定范畴的用途开始,这也是20世纪这个欧洲词汇通过日本传入中国,并被翻译为汉语“宗教”时的最初含义。所以,“宗教”是一个政府使用的,但对学者来说却未必合适的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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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科学与现代国家
宗教是与现代国家一起发展起来的,故所有的现代国家都有“宗教”的概念。此外,现代国家还发明了一些术语,如“法人”,宗教机构被要求像股份公司那样成为法人,屈从于法人法律及相关的注册程序。宗教被定义为一个范畴也是现代国家运行的方式,它成了一种人口普查活动,以便国家掌握人口的多种范畴。正如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所言,人口管理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范畴。国家使用普查或登记等方式统计人口,宗教注册则被用于统计宗教信仰者,即信徒的人数。在此,信仰成为界定政策范畴的宗教概念之核心。
“宗教”是如何被现代国家所利用的呢?据我所知,在有些国家,宗教被视为一种好事,是一种市民道德的养成方式。一个人既可以通过受教育来养成道德,也可以通过宗教或其他方式来养成道德。总而言之,宗教有助于道德的养成,对培养好市民是有用的。
国家还创造了另一个范畴术语——“迷信”。在中文里,“迷信”意为混乱的或错误的信仰,无论从道德还是科学层面都是错误的;在欧洲,这个词则被用于表示“太过宗教”(too religious),即过于僵硬地遵从规则。什么是“真正的信仰”(true belief)?这让我想到了“科学”一词,科学被称为真正的知识,它既不是宗教,当然也不是迷信。
概括来说,在18世纪的欧洲,当“科学”成为我们所知道的“科学”时,它就成了至高无上的经验形式,从此不再有其他的经验知识,因为真正的知识就是科学。宗教是另外一种知识,而迷信则是错误的知识。当然,我们不可能成为所有领域的科学家,所以,我们确实需要相信其他人的知识,但必须是他们经过经验研究得出的知识。
现代国家不仅有科学,有宗教政策,还有“国家仪式”。但国家仪式通常是一种国家叙事下对某个重大事件或某和英雄人物的纪念仪式,并具有一种“时间性”(temporality)——这是我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及其他地方的同僚共同提出的一个概念。例如,现在意大利某街道的名字就是一个日期(九月二十日),所有当地人都知道那个日期所代表的意义,因为那是加里波第(Garibaldi)统一意大利的时间。所以说,这种年代学上的日期是一种民族叙事,它成了关于一个民族的出现及其永恒未来的哲学。这一观点来自于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他指出,不管什么样的国家通常都是以民族为名进行统治的,而民族国家就是关于其形成及未来发展的叙事。另一个体现进步的国家叙事是“现代化”。现在,几乎所有的政府——包括那些被认为已经实现了现代化的政府——都在追求现代化,并反复提起现代化这一典型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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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与“科学”之未见
所有现代国家的公共事件与仪式活动,与中国帝制时期或欧洲中世纪时期的国家仪式相比,其意义是截然不同的。在中国帝制时期,甚至直到今天,向某个神明祈祷的行为,体现的是一种与神明之间的誓约;在欧洲,一个典型的宗教概念是基督教中的“爱”,“信”指的是“对主的爱”,这个“主”指的是造物主,是宇宙之外的唯一神明;而在中国,基本的道义是“天”,但神明可以有很多。所以,这种“对主的爱”与“对神明的信”是不一样的,前者是对某一绝对他者的热爱和信仰,后者是向某一历史人物的神灵起誓,是对神明权力的尊重。虽然帝国精英们认为他们所举行的国家仪式应该与平民的仪式相区分,但其实二者并非是相互隔离的,只是高低不同而已。这些仪式通过对神明的敬畏和对美德的传承,能够教化民众、形成风俗,所以这些仪式是帝制国家的一种非常重要的统治方式。
上述所有中国帝制时期的仪式,确实是一种“信”,但这并不是“宗教”。被帝国认定为正确的“信”成为了“礼”。“礼”是所有约束和教化的来源,它有各种表现形式,如待客之道、孝道等道德规范。“道”是一个高于“礼”的规则,是“礼”的最高范畴,它只有一种形式。帝制国家正是通过正确的仪式、正确的教化以及“道”的编排来实现其统治,以此接近所有秩序原则之源——国家单一的“道”和单一的“天”。
风水在西方被人类学家称为“占卜”,是知识的一种,其回答了“为什么发生,为什么是我,为什么是现在”这一秩序问题。占卜所用方法与看风水差不多,需用一种道具——以天然磁石为基础创造的罗盘。天然磁石围绕磁极转动的发现既是占卜知识的一部分,也是我们现在称之为科学知识的一部分,而且这种知识早在中国汉朝就建立起来了。占卜知识与科学知识起初是没有区别的。直到18世纪时的欧洲,自然哲学才从漫长的科学发展历史中脱颖而出,转变为一种科学文化,“科学”也自此成为一种占绝对优势的知识形式。也由于科学的出现,我们又有了一个与之相对的范畴——“迷信”,而“宗教”则成为另外一种知识形式,尽管这种知识在中国帝制时期并不被视为真正的知识。
如果既不是马基雅维利所说的“有组织的制度形式”,也不是18世纪的“科学知识”,前面谈到的“仪式”又是什么呢?这些仪式种类繁多,覆盖了绝大部分普通百姓的生活,例如各种通过仪式,尤其是死亡仪式;风水,它既不是科学,也不是宗教,而被视为迷信;气功,曾被认为是“中国科学”的一种,被加入到世界科学门类中,但后来又遭到国家的排斥。所有这一切只有作为“科学”或者作为一种“宗教”时,才能被认可为正确的知识,否则其之于国家是不可见的,而国家之不可见也是科学之不可见。
另一个例子是关于养生运动。我的一些朋友研究了进行养生运动的人。他们发现,即使不问太极和其他中国传统锻炼活动的参与者,只问那些跳平常舞蹈的人参与该类运动的原因,所得到的回答和使用的术语都可以在《黄帝内经》中找到。所以,张教授和冯教授认为,这些养生活动与风水、祭拜神明一样,是中国传统帝制宇宙观的一部分。
“誓言”作为中国帝制时期“信”的一部分,现在仍在继续。纪仁博(David Gibeault)博士指出,过去对誓言的认可与现今对真理的“信”并不相同,现今所用的“信”通常意味着对真理的相信,即信仰的概念已经嵌于科学意义上的真理概念中了,而这些真理,就像一个假设被科学家所证实的命题;相比之下,誓言与“信”的思想完全不搭边,因为誓言并不是科学意义上的真理。所以,有些科学家会说“宗教什么都不是”,但实际上他们说的才什么都不是,因为并非所有的真理都是命题性的,或者说那样的“信”并不是在向一个神发誓以求公平、确定和有效。
我的另一位好朋友对河北省一个村庄的庙宇重建过程进行了很好的研究。他研究的这一区域气候干旱,由于没有农业灌溉设施,该区域每隔一两年甚至越来越频繁地出现旱情。所以,当地人重建了一座庙,他们认为向龙王起誓渴望获得雨水很管用。事实上,这一地区的村民对降雨的原理和怎样才能拥有足够用水的原理非常清楚,所以他们修水库、建水坝。但同时,他们也愿意亲自参与这种求雨活动,并且也很清楚其中的目的和缘由。所以,我认为,他们为了尚未降临的雨水祈求神明和了解降雨、蓄水的科学知识之间并没有任何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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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宗教”关涉到一个更广泛的术语——“仪式”。当仪式由一套集中化的机构所组织时,我们可以理解为是在培训仪式专家,例如僧院培养诵经的僧人。也许我们可以称这些仪式为“宗教”,但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很多普通民众的仪式知识是从家中而非在集中化的宗教机构中通过培训而习得,他们没有归属于集中化的组织机构。所以,我仍然坚持且乐于使用“仪式”和“仪式专家”的概念。
此外,在现代国家体制下,“精神”(spirituality)(也译为灵性)的概念也非常重要。用我的同事范彼德(Peter van der Veer)的话说,“精神是理解现代社会的核心术语”。他认为,对宗教思想者来说,精神是比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更具价值的东西,所以它也高于有组织的宗教。他通过研究发现,印度的瑜伽活动就像中国的养生运动一样,既非宗教也非仪式,而是一种精神形式。当然,这种精神形式也不同于现代国家所独有的、尤其是在欧洲浪漫的国家主义运动中所倡导的“民族精神”。后者也是一个非常有用的、发人深省的现代概念,但实际上很多人的精神活动并不涉及民族精神,并且他们的精神活动的历史远远早于现代民族国家。
所以,我最终还是选择“仪式”一词作为学术研究和与占卜等相关活动的核心概念,对于那些尚未被制度化的“仪式”,现在所使用的“科学”与“宗教”等概念并没有能力对其进行管理和控制,甚至未能看见它们。
作者
简介
王斯福 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教授
王斯福(Stephan Feuchtwang),其研究领域包括政治与信仰的关系、历史人类学与各文明之比较研究。其代表作包括:《事件之后:德国、中国大陆与中国台湾惨痛损失的扩散》《制造地点:国家计划、全球化与中国的地方反应》(编著)、《中国风水的人类学分析》《基层克里斯玛:中国的四种地方领袖》(与王铭铭合著)等。
作者寄语
全文阅读
《农政与发展当代思潮》
(第二卷)
主 编:叶敬忠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出版年:2016年10月
往期回顾
6. 迈克尔·伍兹:全球化进程中的乡村和农民
7. 文图拉:农业多功能性与农民赋权
8. 保罗·彼得森:应对现代农业危机的农业生态学
9. 詹姆斯·弗格森:授人以鱼抑或授人以渔?
10. 邓正来:法律都市化对乡村的忽视
11. 塔妮娅·李:乡村剩余人口——从哪里来,往哪里去
12. 詹姆斯·C. 斯科特:赞米亚与“逃避”作物
13. 邓正来:我们需要市场经济而非市场社会!
14. 维克托·李:世界真的全球化了吗?
15. 塞尔吉奥·施奈德:巴西的农业现代化与农村发展
16. 本·卡曾斯:津巴布韦的土地改革完全失败了吗?
17.塞尔吉奥·绍尔:土地斗争 ——巴西的土地改革与社会运动
18. 戴维·帕金:肯尼亚的渔业——乡土的过往与不定的未来
19. 萨图尼诺·博拉斯:土地政治研究缘何重要?
20.亨利•费尔特迈尔:资源采掘 ——包容性发展抑或新帝国主义?
21.诺曼·龙:发展研究的行动者方法
22.奥劳克林:家户、心户、家宅?——“家户”概念的不确定性
23.沙赫拉•拉扎维:关注妇女的无酬劳动
24.塔玛拉·杰华:家计过程:留守人口研究的新框架
25.克尔弗列特:无处不在的日常政治
26.丁荷生:乡村的庙宇网络与信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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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蒋燕、许惠娇(本期讲座文稿翻译整理:刘娟、王维、许惠娇、高瑞琴、刘成曦)。除作者照片外,正文中所用照片均来自网络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