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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七十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案件的执行四(附法律条文)

编者按:以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为基础,我们将《规范》的条文(黑色字体)涉及的法律依据及批复等进行编辑批注(批注★用蓝色字体),我们陆续分期推出,与读者共同学习成长,为读者呈现完整的执行规范体系。

……(接上期)

679.【续行保全】

保全的期限适用本规范第374条规定。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人民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时,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保全人明确的保全期限届满日以及前款有关申请续行保全的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22号)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人民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时,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保全人明确的保全期限届满日以及前款有关申请续行保全的事项。

680.【再审期间对保全申请的处理】

再审审查期间,债务人申请保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的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再审审理期间,原生效法律文书中止执行,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22号)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再审审查期间,债务人申请保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的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再审审理期间,原生效法律文书中止执行,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681.【保全不影响优先权】

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一百五十七条。
第一百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682.【保全的效力】

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或者其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解除外,在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不得解除保全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一百六十五条。
第一百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或者其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解除外,在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不得解除保全措施。

683.【保全财产的自行处分】

财产保全期间,被保全人请求对被保全财产自行处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不损害申请保全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可以准许,但应当监督被保全人按照合理价格在指定期限内处分,并控制相应价款。

被保全人请求对作为争议标的的被保全财产自行处分的,须经申请保全人同意。

人民法院准许被保全人自行处分被保全财产的,应当通知申请保全人;申请保全人不同意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22号)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财产保全期间,被保全人请求对被保全财产自行处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不损害申请保全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可以准许,但应当监督被保全人按照合理价格在指定期限内处分,并控制相应价款。
被保全人请求对作为争议标的的被保全财产自行处分的,须经申请保全人同意。
人民法院准许被保全人自行处分被保全财产的,应当通知申请保全人;申请保全人不同意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

684.【保全财产的变更】

财产保全的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于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保全标的物为被保全人提供的担保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一百六十七条。
第一百六十七条  财产保全的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于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保全标的物为被保全人提供的担保财产。

财产纠纷案件,被保全人或第三人提供充分有效担保请求解除保全,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准许。被保全人请求对作为争议标的的财产解除保全的,须经申请保全人同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22号)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保全人或第三人提供充分有效担保请求解除保全,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准许。被保全人请求对作为争议标的的财产解除保全的,须经申请保全人同意。

685.【保全解除之一】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一)保全错误的;

(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一百六十六条。
第一百六十六条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一)保全错误的;
(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686.【保全解除之二】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保全人应当及时申请解除保全:

(一)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二)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准许撤回仲裁申请或者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

(三)仲裁申请或者请求被仲裁裁决驳回的;

(四)其他人民法院对起诉不予受理、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

(五)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其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驳回的;

(六)申请保全人应当申请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收到解除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裁定解除保全;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解除保全。

申请保全人未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解除保全,应当赔偿被保全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被保全人申请解除保全,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间内裁定解除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22号)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保全人应当及时申请解除保全:
(一)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二)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准许撤回仲裁申请或者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
(三)仲裁申请或者请求被仲裁裁决驳回的;
(四)其他人民法院对起诉不予受理、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
(五)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其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驳回的;
(六)申请保全人应当申请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收到解除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裁定解除保全;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解除保全。
申请保全人未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解除保全,应当赔偿被保全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被保全人申请解除保全,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间内裁定解除保全。

687.【保全裁定的撤销、变更或者补正】

财产保全裁定执行中,人民法院发现保全裁定的内容与被保全财产的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当予以撤销、变更或补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22号)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财产保全裁定执行中,人民法院发现保全裁定的内容与被保全财产的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当予以撤销、变更或补正。

688.【对保全与否裁定的复议】

申请保全人、被保全人对保全裁定或者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审查。

对保全裁定不服申请复议的,人民法院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变更;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对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申请复议的,人民法院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并采取保全措施;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22号)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申请保全人、被保全人对保全裁定或者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审查。
对保全裁定不服申请复议的,人民法院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变更;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对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申请复议的,人民法院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并采取保全措施;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689.【保全执行行为异议】

申请保全人、被保全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保全裁定实施过程中的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22号)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申请保全人、被保全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保全裁定实施过程中的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审查处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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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阅读

执行复议与异议之诉法规批复纪要

ZF001最高院、江苏高院:首封法院、优先权执行法院、普通债权法院之间如何处分查封财产  

ZF002江苏高院:执行疑难若干问题解答、抵押债权优待受偿范围补充解答(全文)

ZF003江苏高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指南》

ZF004江苏高院:《关于执行内容不明确如何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

ZF005江苏高院:《关于明确变更、追加当事人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异议审查及复议规则》(全文)

ZF006最高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全文)

ZF007最高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ZF008最高院:《关于银行贷款账户能否冻结的请示报告》的批复

ZF009最高院:《关于执行案件中车辆登记单位与实际出资购买人不一致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权人问题的复函》

ZF010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全文)

ZF011最高院:《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关于执行程序中能否扣划离退休人员离休金退休金清偿其债务问题的答复》

ZF012江苏高院:《关于执行不动产时承租人主张租赁权的若干问题解答》

ZF013江苏高院:《关于执行唯一住房若干问题的通知》(全文)

ZF014最高院:《关于强制划拨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问题的请示报告》批复、《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全文)

ZF015最高院:《关于查询、冻结、扣划证券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

ZF016最高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全文)

ZF017最高院:《关于加强中级人民法院协同执行基层人民法院执行实施案件的通知》(全文)

ZF018江苏高院:《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指南(一)》第一部分

ZF019最高院:《关于对案外人未协助法院冻结债权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全文)

ZF020最高院:《关于对案外人的财产能否进行保全问题的批复》(全文)

ZF021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全文)

ZF022最高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全文)

ZF023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全文)

ZF024最高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全文)

ZF025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全文)

ZF026江苏高院:《关于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事宜的通知》(全文)

ZF027最高院:《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全文)

ZF028最高院:《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全文)

ZF029最高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全文)

ZF030最高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全文)

ZF031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全文)

ZF03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

ZF033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

ZF034江苏高院:《关于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指南(一)》

ZF035江苏高院:《关于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指南(一)》裁判文书样式附件

ZF036最高院:《关于涉外股权质押未经登记在执行中质押权人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问题的复函》

ZF037最高院:《关于异议人深圳市天华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申诉案的复函》

ZF038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信息合作规范执行与协助执行的通知》

ZF039江苏高院:《关于对被执行人账户进行深查的通知》

ZF040江苏高院:《关于加大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财产调查力度的通知》

ZF041最高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

ZF042江苏高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股权冻结等执行行为的通知》

ZF043最高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ZF044浙江高院:《关于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和执行异议处理中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ZF045江苏高院:《关于规范执行案件移送破产的若干规定》

ZF046广东高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若干意见》

ZF047江苏高院:《关于指定、提级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

ZF048福州中院:《关于参与分配具体适用的指导意见(试行)》

ZF049佛山中院:《关于规范执行程序中权利主体参与分配会议纪要》

ZF050最高院:《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的意见(试行)》

ZF051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ZF052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ZF053无锡中院:《关于执行不动产时涉租赁权处理的指导意见》

ZF054江苏高院:《关于进一步明确变更、追加当事人有关事项的通知》

ZF055浙江高院:《关于妥善审理涉夫妻债务纠纷案件的通知》

ZF056共同抵押的财产处置顺序——以债务人和第三人均提供物的抵押为视角

ZF057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

ZF058最高院:《关于仲裁机构“先予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立案、执行等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

ZF059江苏高院:《关于规范执行案件移送破产的若干规定》

ZF060最高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指定执行等执行案件立案、结案、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ZF061江苏高院:《关于执行疑难问题的解答》

ZF062江苏高院:《关于“执转破”案件简化审理的指导意见》

ZF063最高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近期执行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

ZF064最高院:《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受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ZF065《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指南(二)》(江苏征求意见稿)

ZF066广东高院:《关于执行程序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参考意见》

ZF067山东高院民一庭:《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判观点综述》

ZF068吉林高院:《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ZF069福建高院:《关于首先查封与轮候查封均为普通债权的法院之间协调移送处置权处理意见》

ZF070广东高院执行局:《近期执行案件裁决的18个要点》(2018年第3期)

ZF071江苏高院:《关于加强和规范被执行人所有的人身保险产品财产性权益执行的通知》

ZF072江苏高院:《关于开展协同执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ZF073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ZF074广东高院:《关于执行程序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参考意见》

ZF075江苏高院:《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通知》

ZF076安徽高院:《关于强制执行中房屋腾退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ZF077上海高院:《关于行使担保物权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范围的统一裁判和执行尺度的操作意见指引》

ZF078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

ZF079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法释〔2009〕16号)

ZF080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法释〔2011〕21号)

专题:办理执行案件规范详解

ZF001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一执行管辖(附法律条文)

ZF002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二执行回避(附法律条文)

ZF003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三执行依据(附法律条文)

ZF004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四执行时效(附法律条文)

ZF005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五执行条件(附法律条文)

ZF006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六执行变更(附法律条文)

ZF007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七执行追加(附法律条文)

ZF008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八变更追加(附法律条文)

ZF009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九执行复议(附法律条文)

ZF010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十担保和解(附法律条文)

ZF011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十一暂缓执行(附法律条文)

ZF012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十二执行中止(附法律条文)

ZF013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十三恢复执行(附法律条文)

ZF014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十四终结执行(附法律条文)

ZF015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十五执行破产(附法律条文)

ZF016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十六移送执行(附法律条文)

ZF017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十七迟延履行(附法律条文)

ZF018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十八执行费用(附法律条文)

ZF019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十九执行措施(附法律条文)

ZF020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二十罚款拘留(附法律条文)

ZF021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二十一拘留程序(附法律条文)

ZF022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二十二限制出境(附法律条文)

ZF023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二十三信用惩戒(附法律条文)

ZF024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二十四限制消费(附法律条文)

ZF025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二十五拒执犯罪(附法律条文)

ZF026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二十六移送侦查(附法律条文)

ZF027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二十七委托执行(附法律条文)

ZF028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二十八执行回转(附法律条文)

ZF029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二十九文书送达(附法律条文)

ZF030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三十执行送达(附法律条文)

ZF031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三十一涉外送达(附法律条文)

ZF032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三十二涉外送达(附法律条文)

ZF033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三十三涉外送达(附法律条文)

ZF034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三十四财产调查一(附法律条文)

ZF035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三十五财产调查二(附法律条文)

ZF036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三十六财产调查三(附法律条文)

ZF037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三十七财产控制一(附法律条文)

ZF038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三十八财产控制二(附法律条文)

ZF039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三十九财产控制三(附法律条文)

ZF040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四十财产控制四(附法律条文)

ZF041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四十一财产变价一(附法律条文)

ZF042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四十二财产变价二(附法律条文)

ZF043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四十三财产变价三(附法律条文)

ZF044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四十四财产变价四(附法律条文)

ZF045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四十五财产变价五(附法律条文)

ZF046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四十六财产变价六(附法律条文)

ZF047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四十七财产变价七(附法律条文)

ZF048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四十八财产变价八(附法律条文)

ZF049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四十九财产变价九(附法律条文)

ZF050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五十参与分配(附法律条文)

ZF051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五十一款物的发放与保管(附法律条文)

ZF052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五十二执行实施案件结案(附法律条文)

ZF053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五十三对银行存款的执行一(附法律条文)

ZF054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五十四对银行存款的执行二(附法律条文)

ZF055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五十五对银行存款的执行三(附法律条文)

ZF056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五十六对银行存款的执行四(附法律条文)

ZF057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五十七对机动车辆、船舶的执行(附法律条文)

ZF058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五十八对不动产的执行一(附法律条文)

ZF059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五十九对不动产的执行二(附法律条文)

ZF060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六十对不动产的执行三(附法律条文)

ZF061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六十一对知识产权的执行(附法律条文)

ZF062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六十二对股权、其他投资权益的执行(附法律条文)

ZF063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六十三对证券及其交易结算资金的执行一(附法律条文)

ZF064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六十四对证券及其交易结算资金的执行二(附法律条文)

ZF065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六十五对债权及收入的执行(附法律条文)

ZF066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六十六非金钱给付请求权的执行(附法律条文)

ZF067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六十七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案件的执行一(附法律条文)

ZF068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六十八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案件的执行二(附法律条文)

ZF069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六十九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案件的执行三(附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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