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军营去!我们的青春不一样!
热血报国当少年
岁月无悔正青春
陕西师范大学2020年征兵宣传片
一声敬礼 铭刻不朽的军魂
一个背影 肩负家国与担当一面国旗 燃起青春的向往一身戎装 扛起强军的重任逐梦军营 荣光闪耀我们的青春不一样
图集
师大学子军营风采
让太阳照耀我们
把祖国人民装在心里
用汗水和热血谱写时代军魂!
瞧!我们师大学子的戎装身影~
音乐学院 刘昱晶
美术学院 梁叶
体育学院 马海军
体育学院 屈恒
音乐学院 王耀武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刘志伟
教育学院 张锦星
历史文化学院 康宏斌
国际商学院 王双勋
美术学院 符浩
和战友们在一起
携笔从戎 参军报国
好男儿应建功军营
巾帼更应不让须眉
师大学子
走,到军营去!
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征兵工作通知精神,从2020年起,全国征兵工作区分春季和夏季两批次进行,今年因疫情影响,上半年征兵推迟到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为做好我校征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基本条件
1.征集对象和范围
男大学生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18-22周岁,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在校女大学生及应届本科毕业生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18-22周岁。
2.政治条件
本人不参加或笃信宗教组织;本人、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无犯罪纪录,未参加任何邪教组织。
3.身体条件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应征男女青年的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采取准分子激光手术矫正视力的应征青年,手术时间距应征时间应在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
工作程序及时间
1.网上登记。
进行过兵役登记(6月30日前),有应征入伍意向的适龄青年可在8月15日之前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实名注册,然后进行网上预征报名,应征入伍地填写“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也可在雁塔区报名应征,在雁塔区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可享受雁塔区经济补贴)。
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分别交学校武装部和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
2.初审初检。
根据具体通知时间携带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还需携带毕业证(如学校暂未发放,请到学校教务部门开具毕业证明),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政考。
3.体检和政治考核。
雁塔区征兵办将于8月中下旬组织复检和政治考核,届时雁塔区人民武装部提前3-5天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具体事项,请有应征意向的学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4.预定新兵。
8月下旬雁塔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5.张榜公示。
9月初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雁塔区人民武装部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6.批准入伍。
9月15日前体检、政治考核合格并经公示的,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学生,由雁塔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入伍手续,发放《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家属凭《入伍通知书》享受军属待遇。申请学费资助的,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学校向学生补偿学费、偿还助学贷款和资助学费。
相关情况说明
1.女大学生报名程序基本同于男大学生,时间从6月26日开始,详情请直接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报名。
2.女兵征集由西安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直接负责,入伍的具体事宜可咨询西安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电话:029-84725022。
3.雁塔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在雁塔区人民武装部(雁塔西路185号),咨询电话:
029-84725268
029-84725265
029-84725267
4.学校设立征兵工作站,具体情况可到学校征兵工作站(武装部)了解或电话咨询。
地址:雁塔校区学子食府东侧四楼;
咨询电话:029-85308201
联系人:秦老师(13289244896)、贺老师(13032941992)
同时可关注微信号“2020年师大征兵群”。
5.已经参加上半年报名的大学生不需要再次进行网上报名,上半年报名自动转入下半年。
6.因受疫情影响,具体各种表格的提交、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等时间安排以后续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畅通。
大学生入伍
优抚优待和成才进步政策
向上滑动阅览
入伍前优抚优待政策
1.优先征集入伍
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可享受“四优先”政策: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大学生合格一个批准入伍一个,合格的大学生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以下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对批准入伍的大学生在安排去向时,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
2.国家资助学费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3.入伍高校新生保留学籍
对入伍高校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入伍地市(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将《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公函形式发送至相关高校招生部门。高校应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入伍高校新生在退役后2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伍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服役时优惠政策
1.优先安排使用
在安排兵员去向时,根据高校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到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挥其专长。
2.优先报考军校
大学生入伍,义务兵为服役第2年的上等兵,服役第3年的下士,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参加军队院校招生考试,其年龄不超过23周岁(年龄截止报考当年的1月1日)。
3.优先保送入学
大学毕业生入伍可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被确定为选拔对象的,年龄可放宽至25周岁(截止当年的12月31日),保送入学后到军队有关院校参加培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参加6个月任职培训,培训结束回到部队任军队干部。干部工资待遇:服役地不同,工资标准不同,以西安地区为例,排长8000元,副连8700,正连9300元,副营10000元,正营11000元,副团12000元,正团14000元。
4.优先士兵提干
大学生毕业入伍后还可以在部队提干,基本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截止当年的6月30日);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
5.优先选取士官
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士兵可以优先选取士官,(1)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大学本科毕业生可直接授予中士军衔;(2)对担任专业技术复杂岗位、胜任本职的,原则上保留至上士服役12年后退役(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士官工资待遇:服役地不同,工资标准不同,以西安地区为例,下士第一年(第三年)5600元,中士第一年(第六年)7000元,上士第一年(第九年)8000元,四级军士长第一年(第十三年)9200多元,每年递增。同时士官退役后还可一次性领取复员费:下士18.5万元,中士29.7万元,上士41.5万元、四级军士长68万元。
6.享受其他优惠待遇
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享受下列优先:一是优先和优待医疗。二是游览参观风景区、名胜古迹、纪念馆、博物馆时,免收门票;三是在车站、银行等单位的服务窗口享受优先服务。
退役后优抚优待政策
1.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2.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考研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它专业学习。
5.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6.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7.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8.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9.社会保险。大学生退役士兵到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从事个体经营、以灵活方式就业的,享受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10.受到社会尊重。对于军属家庭,当地政府要为其家庭悬挂“光荣之家”军属牌,优先列入帮扶奔小康对象,优先享受政府各类优待政策,重大节日进行慰问,每年要评选表彰“模范军属”等。
11.其它优惠政策。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根据当地政策,还可领取经济补助;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陕西省优惠政策
1.从陕西省入伍的本科生,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年为7.2万元,本科以上学历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年为8.4万元,“高原条件兵”在发给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每人再奖励20000元。
2.对退役大学生士兵采取“政法干警招一批、专武干部招一批、村(社区)干部招一批、公益性岗位招一批”的原则安排就业。
3.退役大学生参加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招录公务员聘用职员时,应当适当放宽报考条件,对获得“荣誉称号的加20分、战区级荣誉称号或荣立一等功的加15分、荣立二等功的加10分、荣立三等功的加5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
4.对从事个体经营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50万元小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对从事个体经营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5.士官服役满12年的、服役期间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或其它符合国家安置政策的,由国家安排工作。
6.陕西省开展了一系列“强军优属”活动,有些市、县区还优先为军人家庭进行门前道路硬化,有些免费为军人家属交养老保险等。
/ 闪Star,你们准备好了吗?
微尚工作室
编辑/ 刘书芳
责任编辑/ 张 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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