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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荐 | 阿兰·西利托:长跑运动员的孤独(郑启吟 译)

Alan Sillitoe 黄灿然小站 2021-07-02


黄按:这是英国二十世纪下半叶的一篇经典小说,作者属于“愤怒青年”一代。我是在大学时代从一本英国小说选里读到中译的,又从香港公共图书馆借到同名小说集“The Loneliness of the Long Distance Runner”(这个书名念起来很好听,所以一直记得)和作者的长篇小说“Saturday Night and Sunday Morning”来读。最近偶然想起这篇小说,于是到孔夫子旧书网上去找,终于确定它收录在朱虹编选的《英国短篇小说选》里。顺便查了一下英文维基,知道这篇小说六十年代曾被改编成电影,从七十年代直到最近,共有超过十个重金属、朋克和摇滚乐队和歌手受其影响,把小说改编成歌曲,或使用小说标题做曲名,或把小说标题改头换面做曲名。



“他们可以整天监视我们,但是他们没法用X光照出我们肚子里在想什么。”




我一到波斯托尔①,他们就让我当越野长跑运动员。我看他们是认为我生就一副长跑运动员的身材。因为,就我这个岁数来说,我算是个瘦高个儿(现在还是又瘦又高)。说实在的,不管怎么样,我倒不太在乎,因为奔跑在我们家一向受到重视,特别是跑着躲警察。我向来是个优秀的赛跑家,速度快,步子大。不是自吹,我的速度确是相当可以的。但是,唯一让人头痛的是:不管我跑得多快,在面包铺干了那趟买卖以后,还是没能逃脱让警察逮住的下场。

① 波斯托尔:指青少年犯教养感化院。英国第一个教养院设在肯特郡的波斯托尔村,后来这类机构便统称为波斯托尔。教养院收纳16—21岁的青少年犯,关押期一般从六个月至二年,释放后还有两年监督期。

波斯托尔居然有越野长跑运动员,你也许会觉得有点稀罕,心想他们一旦把这样一个运动员撒到田野和树林里去,他还不马上溜之大吉,离教养院越远越妙,就像他能吃上教养院的炖肉时那样,肚子塞得越满越好──但是你错了,我来告诉你为什么。第一,我们上头那些狗杂种并不像平时看起来的那么蠢;第二,我还没傻到打算在长跑时溜号的地步。跑了再给抓住,这是笨蛋的招儿,我才不会上这个当。在这种世道里,耍滑头是最要紧的,你甚至得用最狡诈的方式去耍滑头。我对你直说了罢:他们滑头,我也滑头。如果“他们”和“我们”想到一块儿去,那就热闹了。但是“他们”跟我们想不到一块儿去,“我们”和“他们”也想不到一块儿,情况就是这样,而且永远不会有变化。事实是所有的人都滑头,所以我们没有相亲相爱。因此,原因就是他们知道我不会想法从他们那儿溜号。这些人蜘蛛般地守在那幢东歪西倒的大房子里,洋洋得意的寒鸦似地高高盘在屋顶上,监视着下面的汽车道和田野,好比是坦克顶上的将军。即使当我在树林后面小跑,他们看不见我的时候,他们也知道一个钟头后我的刷子头会出现在矮树丛上面,沿着树丛一上一下跳动过来,我会向大门口那家伙报告。在阴冷的早晨,我五点就起床,站在石头地上,浑身哆嗦得五脏六腑都要抖了出来。而其他人在打铃前还可以美美地睡上一个钟头。我手里攥着跑步许可证,悄悄穿过一排排走廊,溜到外面大门边。这时,我感到自己既是世界上第一个人也是最后的一个人,同时两种人都是,如果你能相信我下面要说明的话。我感到自己像是世上的第一个人,因为我几乎一丝不挂,只穿着衬衣和短裤,就给打发到上冻的野外,连世界上第一个在严冬里呱呱掉地的可怜的小杂种都知道怎么用树叶编套衣服,怎么剥有翼龙的皮做件上衣,而我呢?在这儿冻得发僵,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挡挡寒气,连一片涂羊油的面包都吃不上,只得靠早饭前的两个钟点长跑来取暖。他们正在对我进行训练,为参加那个盛大的运动会作好准备。开运动会这天,那些长着猪脸流浓鼻涕的老爷太太都要来出席──这些人连二加二都不会,如果没有奴隶供他们爱怎么使唤就怎么使唤,他们就会像白痴那样搞得屎尿满身,一塌糊涂──并向我们发表演讲,说体育正是使我们走上正道的运动,它可以使我们直痒痒的手指头不去碰商店的门锁、保险柜的把手、不去拿细钳子开煤气表。在我们像一匹匹赛马那样没命地你追我赶,又跑又跳之后,他们就奖给我们一小截蓝缎带和一只杯子。只不过我们并没像参加比赛的马儿那样得到好的照料。这是唯一的问题。

我就是这样穿着衬衫短裤站在门边,眼睛望着地上结霜的花儿,肚子里空空的,连一点儿干面包皮都没有。我料想你会以为这情景足让我哭鼻子了?没那事。我不会只是因为感到自己像是世界上的第一个人,便哇哇大哭起来的。我觉得这比和其他三百人一起给关在宿舍里要强五十倍呢。有时我心里确实不好受,可那是在感到自己仿佛是世界上最后一个人的时候。我会有这种感觉,是因为我想到我后面那三百个睡着的人都死了,他们睡得那么沉,我只当这些小瘪三在夜里一个个都蹬了腿了,就剩下我一个人还活着。我朝树丛和结了冰的池塘望过去,感到天还会越来越冷,会冷到每一样我看得见的东西,就是说,包括我发红的胳膊在内,整个地球上至天空下至大海和每一寸土地,都覆盖上几千里几千里的冰。所以我想法驱除这种感觉,把自己当作地球上第一个人那样行动起来,这使我心情舒畅。我一到把劲鼓足,有了这种世上第一个人的感觉,就立刻一个箭步跳到门外,开始跑了。

我在爱塞克斯郡的波斯托尔。这里算是个好教养院,至少,我刚从诺丁翰来的时候,院长是这么对我说的。“你在这个机构受管教的期间内我们想信任你。”他说道,一面用他那双没干过活的,白嫩的百合花似的手抚平报纸,我倒着读上面的大字:《每日电讯》①。“如果你按规则来,我们也按规则来。”(我的天,你真会以为这是要打一场难解难分的网球赛了。)“我们要求努力的诚实的工作,要求优秀的运动员,”他还这么说,“如果这两件事你都做到了,你放心,我们一定会公平地对待你,让你作为一个诚实的人回到社会上去。”噢,我简直会笑死,特别是紧接着就听到这个军士长恶狠狠地吆喝我和另外两个人立正,喊着口令把我们押走。院长一个劲说着“我们”多想要你做这个,“我们”多想要你做那个的时候,我就不断地四下张望,想找找他的伙伴,心里捉摸着他们在这儿到底一共有几个人。当然,我知道这种人有成千上万,但是就我知道的,这个房间就只有一个。在这个被瘟疫吞噬了的国家里,这样的人成千上万,商店里、机关里、火车站里、汽车里、房子里、酒店里,到处都有这种人──像你和他们这样的守法者监视着我和我们这样的犯法者。他们等在那儿,只要我们走错一着棋,他们就马上打电话叫警察。总会有走错着的时候的,我现在要告诉你这个,是因为我的错着且还没走完哩,我敢说我要到咽了气才算完。如果那些守法人竟希望能阻拦我走错棋,那才是瞎子点灯,白费呢,还不如让我面朝墙站着,同时开十几支枪打我。这是制止我和其他几百万人走错着的唯一办法。打我来到这里,我一直在苦思苦想。他们可以整天监视我们,看我们有没有手淫,干活是不是卖力,有没有在进行“体育锻炼”,但是他们没法用X光照出我们肚子里在想什么。我一直在问自己各式各样的问题,考虑自己到现在为止的生活。我喜欢这么做。这是美事,可以消磨时间,使教养院看上去不像我们街上那帮孩子常常说的那么糟。而越野长跑这玩意儿则是最妙不过的,因为它使我们开窍,我从这里面学到的东西甚至比晚上躺在床上时学到的还多。而且除了我跑的时候可以想这么多事以外,我还渐渐成了教养院里一个最优秀的长跑家,我的五英里长跑比我认识的任何人都棒。

①《每日电讯》:英国一种支持保守党的报纸。

所以,我一旦把自己当作世界上第一个出生的人,跨出第一步,跃入清晨覆盖着冰霜的田野,(这个时候连鸟儿都没心思啼叫)就马上开始动脑子想事了。我就喜欢这样。我好像在梦里跑我的赛程,我拐过小巷或人行道,并不明白自己在拐弯;跳过一条条小水沟,却不知道那儿有溪流;向早起的挤奶人高喊早安,却没看见他。当个长跑家可真是件带劲的事,你自个儿待在旷野里,没人惹你生气、叫你干这干那、对你说什么邻街附近有一家商店可以撬门进去,有时我简直觉得自己还从来没像这两个钟头里那么自由自在过。在这段时间里,我在大门外的小路上跑步,到小巷尽头那棵光秃秃的大肚子橡树那儿拐弯。什么都是死的,却很好,因为它们没生出来就死了,不是活过再死的。这是我的看法。你知道,我开头也常常觉得自己冻僵了,手脚和肌肉完全麻木了,仿佛我是个鬼魂,如果没有不时透过雾气瞥见地面,就不知道脚底下沾着地。即使有些人在给妈妈的信上会把这叫做挨冻受苦,我却不会这样,因为我知道再过半个钟点我就会暖和起来,等我上了大路,拐到汽车站旁那块麦田边的人行道上,我就会热得像个大膛灶,快活得像一只尾巴上系上空罐头的狗。

我对自己说,如果你不向警察、教养院的头头们和那些面目可憎的守法者屈服的话,这种生活倒蛮不错。唰啦唰啦唰啦,呼哧呼哧呼哧,啪嗒啪嗒啪嗒,我的脚在硬绷绷的地面上跑着。飒──飒──飒,我的胳膊和身子擦到了矮树丛里那些光秃秃的树枝子。我现在十七岁了,到他们放我出去的时候──就是说,如果我不逃跑,不故意使事情出岔的话──他们就会想法把我弄到军队里去。军队和我现在待的这个地方有什么两样呢?他们骗不了我,这些混蛋。我见过我们家附近的兵营,要不是外面大门口有背着枪站岗的大兵,你简直看不出他们那些高高的围墙和我现在待的地方有什么不同。虽然那些士兵一星期也出来几次喝上几杯啤酒。可这算什么?我不也是一星期有三个早上出来长跑吗?长跑可是比灌黄汤强百倍了。当他们头一次说我长跑时身边不派卫兵骑自行车跟着的时候,我真不敢相信。他们把这里叫做先进的现代化的地方,但是他们骗不了我。从我听到的那些事情来判断,我知道这里和随便哪一个教养院都一样,唯一不同的是这里的人让我这么四处跑。不管他们干什么,波斯托尔毕竟是波斯托尔。但是,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抱怨了,说这么早就让我空着肚子出去跑五英里,未免有点过分。直到他们劝得我不再认为这事那么糟糕为止──其实我本来就很清楚──直到我说我愿意跑,愿意尽力为他们赢得(全英)教养院越野长跑蓝绶带和奖杯为止,这时他们就叫我是优秀运动员,还拍拍我的背。院长巡视的时候和我谈话。如果他有一匹得奖的赛马,他对它差不多也就是这么谈法。

“挺好吗?斯密士?”他问。

“是的,先生,”我回答。

他用手指轻轻弹他的灰胡子:“跑得怎么样了?”

“我已经开始在每天晚饭后绕运动场跑几圈,算是练功,来保持良好的竞技状态,先生。”

这句话使这个暴眼鼓肚的混蛋十分高兴,“干得好,我知道你会为我们赢来那个奖杯的。”他说。

我悄悄咒骂:“见你妈的鬼!”即使这个痴头痴脑的、小胡子老在抖动的杂种把他的全部希望都寄托在我身上,我也不给他们去争奖杯。他的愚蠢的愿望算什么呢?我这么问自己。唰啦唰啦唰啦,啪嗒啪嗒啪嗒,我跨过小河沟,跑进几乎还是黑乎乎的树林里,结着冰霜的细枝子扎痛了我的腿。他的愿望跟我毫不相干,只对他自己有好处。这好比我拿起一张讲赛长跑的报纸研究了一番,把赌注下在一匹马身上,这匹马我既不认得也没见过,就是见过也根本不会关心。我对他说来,也就是这么回事。我打算输掉这场比赛,因为我根本不是一匹赛马。等我快要离开教养院的时候,我会让他明白这一点的──如果我没有甚至在比赛前就溜掉的话。上帝作证,我一定让他知道。我是一个人,在我的躯壳内有思想、有秘密、有他以为不存在的充满活力的生命。我的躯壳里都有些什么,他并不知道,因为他是傻瓜。我说院长傻,我猜你会感到好笑,因为我几乎连字都不会写,而他像个大学教授似的能写会算。但是我这么叫他的确名副其实,一点不假。他蠢我不蠢。因为我对他这号人看得透,他对我这号人却看不了那么透。我承认过,我们双方都滑头,但是相比之下,我比他更滑头。即使我活到八十二岁死在狱中,最后胜利的还是我,因为我从生活中会比他得到更多的乐趣和刺激。他也许念过上千本书,没准还自己写过几本,但是我清清楚楚、确确实实知道,我这会儿随随便便写下来的,抵得上他写得下来的全部东西的一百万倍。我不在乎别人怎么说,这可是事实,谁也否认不了。当院长和我谈话,我瞧着他那副丘八嘴脸的时候,我知道我是活的,他是死的。他就像棺材板那样没有活气。他要跑上十码,就会倒下死掉。如果他进入我的正转着各种念头的肚肠里有十码远,他也会倒下死掉──吓死的。目前,是他这号没有活气的死鬼手拿鞭子把儿对着我这样的人。我几乎可以百分之百肯定,情况永远不会有变化。但是,即便这样,我可以对天发誓,我宁可保持我现在这副样子,──为了一包蹩脚香烟或一罐果酱,老是在跑,老是在撬商店的门锁──也不去拿鞭子欺负别人,去做活死人。没准你一拿起鞭子把儿骑在别人头上,你就会变成死人了。上帝在上,我也是跑上好几百英里,才能说出最后这句话来的。我起先说不了这句话,就像我从后面裤兜里掏不出一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一样,但是这句话是千真万确的,向来就是而且永远是事实。我每次看到院长打开房门说声“孩子们,早上好,”我对于这点就更是认准了。

我跑呀跑呀,看着自己呵出来的白茫茫的水汽喷到空气中,仿佛有十支雪茄烟同时插在我身上各个不同部位。这个时候,我就更想起了院长在我初到时讲的那一小段话。要诚实。有一天早上我想到这里时笑得那么厉害,跑完全程比平时多花了十分钟,因为我不得不停下来,等胁部不疼了再跑。我回来晚了,院长非常担心,竟把我送到医生那儿去透视,还检查了心脏。要诚实。这就等于说:像我一样当个活死人吧,这样,你离开贫民窟里你那可爱的房子到教养院或监狱里去,就不会感到难受了。要诚实,找一份一周六镑的好差事,从此安居乐业。嗯,我这么长跑,还是弄不清楚他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虽然我刚刚开始有点儿明白──不,我不喜欢这里的意思。我想了那么久之后,我发现他的话总起来说,有某种跟我对不上号的意思,因为我是在那样一种环境里出生长大的。院长这号人永远搞不明白的还有一点,这就是:我是老实的,我从来没有不老实过,而且以后也永远是老实的。听起来怪滑稽的,但这是事实。因为我知道我所说的老实是什么意思,而他只懂得他自己那种含义的诚实;我认为世界上只有我这一种诚实,他也认为世界上只有他那一种诚实。正因为这样,才得找这么一个荒僻的鬼地方,用这幢有高墙和铁丝网围住的又大又脏的房子把我和像我这样的人关起来。如果我拿到了鞭子,我才不费这个事去搞这样一幢房子,好把那些警察、教养院院长、涂脂抹粉的妓女、耍笔杆儿的、军官和国会议员统统给关进去。不,我要让他们靠墙笔直地站着,请他们吃枪子儿,就像好多年前他们本来会对我们干的那样,这就是说,如果他们早懂得什么叫诚实的话。可是他们不懂,而且永远不会懂,所以,谢天谢地,万能的上帝保佑我吧。

我到教养院快一年半了,才想到要出去的问题。那地方什么模样,我说不上几句,因为我没有描叙建筑物的本事,也说不清里面得有多少把又脏又破的廉价椅子和多少扇互相撞得劈啪乱响的窗户才算得上一个房间。我也没什么好抱怨的,因为,说实在的,我在教养院里根本就没受苦。要问我待在教养院里有什么想法,我照我的一个哥们的话来回答吧。人家问他对当兵讨厌到什么地步。“我不讨厌当兵,”他说,“他们供我吃,发我一套制服,还有零花钱。好家伙,我还从来没拿过这么多钱呢。过去,要想有这么一笔钱,还不得干活干得把老命都赔上。可是绝大部分时间他们都不让我干活,只是一星期送我上失业津贴办公室去两回。”他这话跟我要说的差不离。教养院在生活方面倒没有让我吃苦头,既然我没什么可抱怨的,也就不必描写他们给我吃什么,宿舍是什么样的,或者他们是怎么对待我们的。但是,教养院用另一种方式给我颜色看了。不,不是使我品行变端正了,我本来就是个坐得正立得直的好人,一生下来就是的。教养院干的是向我亮出他们一直想用来吓唬我的东西。他们当然还有别的东西,譬如监狱,最后,还有绞索。这情况就好像我向一个人冲去,正要动手揍他,把他背上的大衣抢走的时候,他突然亮出一把刀来,我只好刹住了。因为如果我挨得太近,他就会像捅猪似地用刀把我捅死。这把刀就是教养院,就是镣铐,就是绞索。你一旦见到这把刀,你就会去学一点赤手空拳的战斗了。你得会才行,因为你手里是永远拿不到这种刀的。赤手空拳打不出什么名堂,然而这种仗总是有的,不管那个人手里有没有刀,你老要朝他冲去,你希望一手抓住他的手腕,一手抓住他的胳膊肘子,使劲往后扳,直到他扔下刀为止。

你看,他们送我进教养院,结果让我瞧见了这把刀。我从此明白了过去不懂的一件事:我和他们之间在交战。自然,我过去也不是完全不知道,因为我在少年犯拘留所也待过,那儿的孩子们告诉我许多关于他们的哥儿们在教养院的情况。不过,那时我听过就忘了,没往心里去,这就像是一只小猫、或是一只拳击手套或者一个小精灵,在你眼前一晃就过去了。但是现在既然他们已经给我亮了这把刀,不管我这辈子还偷不偷,我反正明白了战争是怎么回事,我的敌人是谁。他们尽可以把所有的原子弹统统都扔下去,我才不在乎呢。我永远不会管这叫战争,而去穿上军装。我打的是被他们当作儿戏的另一种战争。让他们当作战争的那种战争是自杀。应该给那些去打仗,死在战场上的人以企图自杀的罪名先带上手铐脚镣,因为他们响应动员令,急急忙忙跑去打仗时心里就是这么打算的。我知道,是因为我有时也那么想过:干脆就让人把我杀了该多好。而据我看,干掉自己的最简便的办法就是希望来一场战争,好去打仗送命。但是后来我懂得了我已经在打一场我自己那种类型的仗,懂得了我一生下来就在战争里头,懂得了我是在“老兵”发出的叫喊声中长大的,这些老兵在达特摩①越过狱,在林肯郡差点没给打死,又在教养院的无人地带落了网。他们的声音比什么德国炸弹都响。我懂得了这些事以后,找死的念头就统统打消了。政府的战争不是我的战争。这种战争跟我毫不相干,我将永远只操心我自己的战争。我记得,在我十四岁那年,有一次我同三个年龄和我差不多的表兄弟到乡下去玩。他们后来进了不同的教养院,然后分头进了不同的兵营,又很快都当了逃兵,最后进了不同的监狱。就我知道,他们到现在还都关在那里面。不过,话说回来,我们那时还都是孩子,很想离开夏天发烫的臭柏油马路,到树林里换换空气。我们爬过围墙,穿过田野,路上顺手摘几个酸苹果,最后看到了一英里之外的一座林子。在柯里尔小路那头,我们听见有一群人在一簇矮树丛后谈话,从声音听来是些高中生。我们悄悄朝他们爬去,从荆棘丛的缝隙里偷偷张望,只见他们正在吃野餐,地上摊着从提篮、保温瓶和毛巾包里拿出来的吃食,东西可真多极了。他们大约有七个人,有男孩也有女孩,爸爸妈妈让他们出来消磨一个下午。我们肚子贴在地上,像鳄鱼似地爬过去,包围了他们,然后突然猛冲到他们当中,踢散营火,打他们耳光,把他们准备吃的东西一古脑儿抢走,就穿过樱桃园跑到林子里去了。有一个大人在后面追我们,他是我们在抢吃食那功夫闯来的,但是我们安全地逃走了,拿这批战利品吃了一顿。我们刚才爬得累死了,简直是迫不及待地扑向那些火腿夹面包、切得薄薄的芦笋和奶油蛋糕大啃起来。

①达特摩:英国一个荒僻的沼泽地带和山区,设有著名的死囚牢。

我今生今世时时都会感到无忧无虑,称心如意。那些蠢孩子在我们把他们打散之前一定也是这种心情,他们做梦也没想到会发生刚才那种事。教养院院长也是那样,他滔滔不绝地对我们讲什么要诚实和其他种种热昏话,其实屁也不懂,而我倒是无时无刻不清楚:要是我居然这么傻这么不老实,竟想给自己准备一顿又讲究又好吃的野餐,那么,就总会有只大皮靴随时可能把它踩得稀烂。我承认,我有好几次曾想把这一切告诉院长,让他提防着点儿,但是每当我离他近得可以看得见他的时候,我就改变了主意,心想还是等他自己去发现,让他去走我的老路吧。我不是硬心肠的人(事实上,我当年还帮助过几个人,在他们在逃期间,给几镑钱送几包烟;替他们撒个谎,给他们找个避雨的地方等等),但是,要我为了给院长一点他本来不配得到的忠告,去冒给关进监狱的危险,那才是活见鬼呢!就算我心软,那我也知道该把这份好心留给什么人。我肯给院长出的点子一定不会对他有好处,只会使他听了上当更快。我就巴望这样。但是我暂时让事情维持老样子。这一点也是我在这一两年里才学会的。(说起来这倒是一件好事:我想问题的速度只能和我手里捏的这段铅笔头书写的速度一样,要不是那样,我在好几个星期前就会把这事情整个撂下了。)

我的早练完成一半了。这时,我可以看到在寒气逼人的拂晓之后,山毛榉和美国梧桐光秃秃的细枝上垂挂下来的颜色像口痰似的阳光,这时我抄近道顺河边那个长满灌木的陡坡下去,到了低凹的土路上。这里正好是全程的半中腰。这时我还是看不到一个人影,四周静悄悄的,只有一匹花斑小马驹在一个我看不见的农家马厩里嘶叫。到了这种时候,我就开始想些最深刻也最愚蠢的事情。要是院长看见我这么冲下河岸,他会吓昏过去的。因为我这么冲,没准不是摔断了脖子便是扭伤了脚腕子。但是我还是忍不住要这么干,因为我就剩这点险可冒,这点儿刺激可找。我像一只有翼龙似地猛地飞出去(收音机里有一次介绍过这种“已消失的世界”里的动物),我像一只阉过的小公鸡那样疯疯癫癫,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马上就要不管不顾,胡来一气了,可是又还没有到这一步。这是最最美妙的时刻了。往下冲的时候,我脑子里什么想头也没有,没有字、没有画,完全是一片空白,和我出生之前一样。我没有胡来,我估计是因为不管怎么说,我在心底里还是不愿自己死或者受重伤的。你知道想得太深是愚蠢的,因为这不会有什么结果。虽然到了全程半中腰之后,我想得还是挺深刻的。这种大清早的长跑使我认为每跑这么一趟就是人的一生──虽然只是短短的一生。这点我知道,可是它还是充满了欢乐、痛苦和各种各样的事,你这辈子在生活里能得到的东西它全都有──我记得,在好多次这种长跑之后,我曾以为一旦一种生活好好开了头,你不用懂很多知识就可以知道它会有什么样的结局。但是这回我和往常一样又错了。我先是让警察逮住了,后来因为自己脑子不好使又栽了一次跟头。我永远不能指望自己安全地飞越过这些陷阱,不管我跨越过多少个,而且甚至自己没觉察就过去了,却总还是迟早要上当。现在回想起来,我猜连那些大树也是用树枝捂在嘴上偷偷笑我,一面还互相挤眼做眼色,而我却一阵风似地飞快冲下河边斜坡,什么都没看见。


电影《长跑运动员的孤独》(托尼·理查森导演)



我从来不对自己说什么:“你不该干那事的,不然你本来不会进波斯托尔的。”不,当时我使劲往我那长跑家的脑子里揣的是这个想法:我已经快要让警察相信那件案子毕竟不是我干的了,我的福星决没有半道上抛弃我的道理。那是在秋天里。那天晚上雾那么大,我和我的伙伴迈克都上街逛去了,要不然我们本来会一动不动钉在电视机前面或者牢牢粘在电影院里又讲究又舒服的椅子上的。但是我接连六星期没干活了,人变得心神不定,坐立不安。你没准要问我干吗偷懒了这么久,在一般情况下,我这把瘦骨头总是和其他人一起在铣床旁边卖命干活。但是你瞧,我爸得了咽喉癌死了,我爸干活的那个厂给了我妈整整五百镑保险福利费,他们说了“补偿你的损失”或者这种意思的话。

我认为,一叠崭新挺刮的蓝黑色五镑钞票只有从你手里赶快飞到某个商店老板的放钱的小抽屉里,让他在柜台上换给你最高级的东西,这些钱在活人的眼里才算得上是吉利东西。当时我妈肯定也是这么想的。所以钱一到手,她就把我和我的五个兄弟姊妹带进城,用新衣服把我们像洋娃娃似的打扮起来,然后订购了一架二十一英寸的电视机、一条新地毯(旧的那条上面溅满了我爸临死时吐出来的鲜血,洗不掉了)。最后,她捧了大包小包食品和一件新皮大衣,叫了一辆出租汽车回家。你知道吗──我告诉你,你也不会信的──第二天她那鼓鼓的手提包里还剩下了近三百镑!所以在这以后我们还有哪一个能去干活呢?可怜的老爸爸,只有他一个人为了这一大笔钱去受苦送命,可是结果这些钱他连看都没能看上一眼。

我们一夜接一夜地坐在电视机跟前,一手拿火腿面包,一手拿大块巧克力,两只靴子当中夹一瓶柠檬水。这时候妈妈就和某个相好待在楼上她新买的床上。在我们手里的钱够我们花的那两个月里,我简直不知道有哪一家比我们家更美更快活了。钱花完了,我也没怎么在意,只是一个劲在街上晃悠──我告诉我妈,我在另找活计──指望再到手五百镑,这样,我们已经习惯了的美好生活就可以一直过下去了。真怪,一个人竟会这么快就习惯了一种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打头说吧,电视上的广告就让我们看到了,世界上可以买到的东西可比我们在看商店橱窗时曾梦想过的多得多了。我们看橱窗时,摆在那儿给人瞧的东西并没有全看到。因为,不管怎么说,我们没钱去买,不会去细细瞧。电视使得这些东西显得比我们想象中的还要好上几十倍。相比之下,甚至电影院里的广告也成了平平常常、没有意思的东西了。因为现在我们是在自己的家里看广告了。我们过去常常冲着商店里的东西哼几声,做出一副瞧不上眼的样子来,现在突然看到了它们的真正价值了。这些玩意儿在屏幕上蹦来蹦去,闪闪发光,一个脸色苍白,举止轻浮的娘们正神魂颠倒地用她那涂了指甲油的利爪去抓它们,或者正把她那抹了口红的嘴唇朝它们贴上去;它们和你在大广告牌或报纸上看到的那些死板板的蹩脚广告大不相同,它们是在半开的包装里或罐头四周熠熠发亮的东西,使得你一心以为你只消把包装完全打开,这些东西便都是你的了,就像从商店橱窗里看到一个没有锁上的保险箱,这时那人又走开去喝茶了,没想到要守住他的钱。老实说,电视里放的影片在这方面倒真是不赖。我们的眼睛简直一秒钟也离不开那些正在追赶强盗的警察,一直要看到最后结局。强盗拿着塞满了钱的提包,看样子正想逃开去花掉它,我总是希望影片的结尾是强盗能自由自在地胡花掉那些钱,总是不断想伸出手去,一拳把屏幕打碎(它看上去像是一小块布制的银幕,和电影院里的一样),掐住警察的脖子,让他没法再钉住那个带钱的伙计。甚至在强盗打死两个银行职员之后,我还是希望他不要给抓住。事实上当时我希望的不只是他没给逮住,如果逮住了,就意味着上电椅,所以我还希望不管一个人干过什么,他都不会给送上电椅。我在一本书上看到过,坐电椅的人根本不是很快就死的,而是慢慢给烤焦直到咽气。我们正是在这些警察追捕小偷当间给电视耍了些很妙的花样。当一个警察张开他那张大猪嘴,正要哇哇喊出“抓住他”的时候,我就把声音关小,只见他的嘴像条金鱼或者鲭鱼或是小鲤鱼似地蠕动着,模仿着真警察想来会有的种种动作──这光景是那么滑稽,全家人都笑得差点瘫倒在那条还没来得及送进卧室的崭新的地毯上。然而最精彩的还是跟某些正在发表演讲的托利党人捣蛋的场面。当某一个托利党人在大讲什么要是我们老投他们的票,他们的政府会怎么怎么好的时候,我们把声音拧小了,只看见他们那松松地搭拉下来的腮帮子扭来扭去,一张一闭,嗑嗑巴巴讲着话。这些人抬起手捻捻小胡子,又摸摸扣眼,看花儿谢了没有,你就可以看出来他们的话没有一句算数,尤其在我们把声音全掐了,连喃喃声都听不到的时候,你就看得更清楚了。院长头一回对我讲的话让我联想起这么多过去那些日子的滑稽事,我为了忍住不笑,差点没憋死。我们那时在这个变戏法的匣子上玩了那么多花样,显得那么聪明,我妈老叫我们是“电视工人”。

我的同伴迈克判了缓刑释放,因为是头一次犯案,──不管怎么说,这是他们知道的头一回──他们说要不是由于我的窜拨,迈克本来不会去犯这个案的,他们说我对于迈克这样的诚实孩子是个威胁──他的手插在兜里,让人看不出里面装着石子;他抻着脖子低着头,好像在找点银角子来装满他的兜,他穿一件撕破的运动衫,头发披在眼睛上,好走到女人们跟前讨一个先令,说是自己在挨饿──我是躲在幕后动脑子出点子的,碰到要一个人拿定主意的时候,我就成了那个提灯打头的人。上帝知道,我根本不是这样的。我把钱花到那么一个地方就说明我实际上并不比一只蚊子更有头脑。所以,因为我太笨,就给关进波斯托尔了。因为,说句老实话,我在青少年犯拘留所已经待过──虽然这是另一回事了,要讲起来,肯定会和现在这个一样叫人腻味。不过,迈克脱身了,我还是挺高兴的,但愿他每次都能这样脱身,别像我这个笨蛋。

话说回来。在那个有雾的夜里,我们俩狠狠心从电视机旁走开,嘭的一下关上前门,出发到那条宽阔的大街上去,我们就像那些汽笛打坏了,正在河上慢慢行驶的拖轮那样走着路,因为四周是一片寒气透骨的浓雾,我们看不清房子前沿伸到哪儿,都是什么样的。我没有大衣,冻得半死。我妈在胡买一气那阵忘了替我搞一件了。等到我想起来去提醒她,钱都已经花完了。所以我们靠吹口哨来取暖,吹的是《小阿飞去野餐》的调儿。我自言自语地说,我说什么也要马上搞一件外套,哪怕这是我做的最后一件事。迈克说他也这么想,又添上一句说,除了大衣,他还想搞一副崭新的镶金边的眼镜,不戴学校保健室发的那副铁丝架的了。开头他不明白是下雾了,每次我把他从一根灯柱或一辆车跟前往回拉,他都去擦眼镜,但是后来他瞅见阿尔弗雷顿路的街灯看上去就像章鱼的眼睛,就把眼镜摘下放进口袋,直到我们干那活时才又戴上。我们两人连一便士都凑不齐,虽然我们不饿,路过卖炸鱼和炸土豆的铺子时那股盐、醋和油炸的香味还是引得我们直咽口水,我们但愿有那么一两个先令就好了。不瞒你说,我们从城里这一头走到那一头,眼睛不是盯在地上找人家丢下的钱包和手表,便是滴溜溜围着房子的窗户和商店的大门转,瞄瞄是不是能碰上某些容易上手而且值得一偷的东西。

我们谁也没向谁说上这么多,但我知道事实上我们都正是这么想的。我所不知道的是──这事明摆着我是永远不会知道的了──我们之中究竟是哪个混蛋的贼眼先瞟上面包师的后院的。噢,是的,我可以对自己说是我,现在这反正没关系了,但事实是我从来没弄清楚究竟是不是迈克先看到的。我确实知道自己最初并没发现那扇开着的窗户,直到迈克捅捅我的肋骨,指给我看。“看见了吗?”他说。

“看见了,”我告诉他,“开始干活吧。”

“这堵墙怎么对付呢?”他轻轻地说,再凑近一点瞧了瞧。

“踩在你肩膀上吧,”我来了这么一句。

他的眼睛已经朝上瞟着那墙头了。“你够得着吗?”这是他第一次显出有点活气。

“你就不用担这份心了。”话从我嘴里溜了出来,“我踩在你这副猪肩上,哪儿都够得着。”

迈克和我比起来,只能算是个小扒手。可是,他那件邋里邋塌的棋盘格运动衫里面的肌肉硬实得像铁蛋。在街上看到他走过,戴着眼镜,两手插在兜里,你还以为他连一只苍蝇都不会伤害呢。但是,打架时我从来不愿站在他敌对的一方。他是那种一连好多星期不说一句话的人──要么坐在电视机前一声不吭,要么闷头看一本西部牛仔小说,要么光睡觉──突然,嘭!──几乎无缘无故地一家伙就能把人搞得半死,比如,因为周末晚上争最后一份《足球邮报》时,别人跑得比他快了;或者,在公共汽车站上等车时插到他前面去了,或者在他正作白日梦似地想着隔壁“澡盆里的小妞儿”时偶然撞了他一下。有一次我看见他仅仅因为有个人怪里怪气盯住他看了,就把人家揍了一顿。其实那人是个对眼,但当时没人知道,因为他是那天才搬到我们这条街上的。在别的时候,这类事全算不了什么,我想,我和他结伙只是因为我也是一个接连一两个月不怎么说话的人。

他把两手往上一举,那模样活像有一把老式的格林机枪瞄准他了,然后他朝墙跟前走去,好像他马上要给扫杀了。我爬到他身上,似乎他是墙边的梯蹬或活动梯子。他站在那儿,两手伸了出来,掌心朝上放平了,手指就跟一根根棒槌似的。这样,我就可以把这两只手当作汽车用的千斤顶踩了上去。他大气不出,浑身肌肉纹丝不颤,而我是不管什么情况都从来不浪费时间的。我把叼在两排牙中间的上衣放下,把它搭在插着玻璃碴的墙头上(玻璃碴倒不怎么尖利,棱角让多年来不时扔上来的石子砸平了)。我想都没想就已经骑在墙上了。我在另一边跳下,着地时,腿猛地撞在嗓眼上,咔嚓一声,响得像是从高空跳伞着地。我的一个哥们说过,高空跳伞也就跟你从一堵十二英尺高的墙上跳下时一样。这次一定也有这么高。我缓过气来,把门给迈克打开,他劲头十足,美得露着牙笑。因为这活计里最困难的部分已经完成了。“我来了,我撬开了,我进去了。”就像有首俏皮的波斯托尔歌谣里那么唱的。

和通常一样,我那时什么都不想。我忙的时候从来不想事的。不管在放雨水管里的水啦、在扒整袋整袋的东西啦、在撬锁、拨门闩,还是在用我那两只瘦胳膊和两条细腿使劲挪动什么东西啦,凡是在这种时候我都几乎觉不出自己的两叶肺在呼哧呼哧地呼吸,也不明白自己的嘴是张还是闭,肚子是饱还是饥,是不是因为长了疥疮在发痒,裤子前面的扣子有没有扣上,是不是满口下流话,往深夜最后一场浓雾里直吐唾沫。我既然对这些事全不知道,我怎么能说自己在这种时候还在考虑问题呢?我在琢磨用什么办法打开一扇窗或撬开一道门最好的时候,怎么还能动脑子想别的事呢?这正是那个穿白罩衫、拿笔记的四眼家伙怎么也弄不明白的。我到教养院后,他连着盘问了我好多天,当时我没法像现在写下来的那样向他讲明白,即使我讲明白了,他也不一定听得懂。因为,虽然我自己确实也拼命想去弄个明白,可是,一直到今天,我连自己究竟弄明白了没有也还搞不清楚哩!

所以我自己还不知是怎么回事便已经闯到了面包铺老板的办公室里去了。我瞅着迈克划了根火柴看清这是什么地方,拿起了现金盒子。他的两只爪子把盒子攥得这么紧,简直像要把它捏碎似的。那颗推着平头的方脑壳下面的脸盘上挂上了一个得体的可贵的笑容。“走”,他突然说,把盒子摇得哗哗响,“我们开路吧。”

“没准还有油水,”我一边说,一边把一张顶上有拉门的老式书桌的六、七个抽屉都拉开来。

“没了,”他说,那神气活像是他干这种勾当足有二十年了,“全在这儿了,”他拍拍那个洋铁皮盒子:“就是这些。”

我已拉开另外几个抽屉,里面满满的尽是帐单、帐本和信件。“你怎么知道?你这个坏蛋!”

他从我身边撞过去,活像一头门边的公牛。“因为我知道。”

不管是错是对,我们两人得齐心协力一块干。我朝一架崭新的打字机看了一眼,这玩意儿永远是招人疼的宝贝,但是太容易被发现了,所以我只好给它一个飞吻,跟在迈克后面出去了。

 “等会儿,”我拉着门,“我们反正不着急的。”

“不着急才怪。”他扭过头来说。

“我们要胡花这笔钱,有的是时间。”穿过院子时我悄悄说道,“只是别把门弄得太响了,不然会叫那些便衣听见的。”

“你当我就这么笨?”他说,一面把门搞得吱吱嘎嘎好响,整条街都听得见。

我不知道迈克怎么想的。我反正已经开始在考虑怎么安全地穿过大街小巷,把我工装里的钱盒子带回去了。我们到了中心大街,迈克就啪的一下把盒子放到我手里。这没准说明了他也开始考虑了,还表明了除非你自己在考虑,不然是不会了解别人脑子里在想些什么,我只是有点怕,虽然就一点儿,可是连用热喷灯去烧都烧不掉。万一有个警察问我身上鼓起那么一个大包是要上哪儿去,我真不知该怎么说才好。

“这是什么?”警察会问,我就说:“长的。”“你是什么意思,孩子?长的?”他会这么追问,看样子要发火了。我就咳嗽,捂住肚子缩成一团,像是正受着世界上最可怕的绞痛,眼睛还朝上翻,那样子就像我正上医院去。迈克这时架住我胳膊,像是我最要好的伙伴似的。“癌症,”我朝这个爱发脾气的家伙勉强说出话来。这话会使他那醉得迷迷登登的反应迟钝的脑子起一点疑心。“你这种年龄的孩子得癌?”于是我又呻吟起来,希望让他感到自己真是个穷凶极恶的混蛋。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不过,不管怎么样我要说:“这是家庭遗传。我爸上个月得癌症死了,我感觉到自己下个月也得死于这种症状。”“什么?他的癌也长在肚子里吗?”“不,长在嗓子里。但是我的在肚子里。”我又是哼哼又是咳嗽。“噢,如果你得了癌,就不该这样跑到外面来,应当待在医院里。”这时我就急了:“我这不是正要上医院吗?只要不是你拦住我问了那么多问题,我这不就去了吗,对不对,迈克?”他从腰带的挂勾上取下警棍,迈克气呼呼地哼了一声。幸亏在这个时候,警察告诉我们继续赶路。他突然变得和气体贴起来,说是医院的门诊部十二点关门,所以他是不是最好给我们叫一辆出租汽车?如果我们同意,他就叫,还要给我们出车钱。但是我们说不麻烦他了,我们反正认得一条近道。还说他虽是个警察,可还真是个好人。我们在街角拐了弯,他那颗半疯半傻的脑瓜子才想到我们是朝去医院的相反方向上走的,于是大声喊我们回来。这时我们就开始跑了……如果你能够把这一切都叫做思考的话。

迈克在楼上我的房间里用锥子和锤子把钱盒凿开。一下子,我们每个人都有了七十镑十五先令四个半便士了。钱摊了一床,就像过圣诞节摆出来的茶点那样花色齐全:蛋糕、小点心、凉拌菜、夹肉面包、果酱饼、整大块的巧克力,什么都有。我和迈克不管什么都大家平分,因为我们相信同工同酬的原则,我爸的伙伴也是照这种原则办事的,直到我爸再也动弹不了,没法和他们再争了为止。我想,像面包师这样的人不把他们的现金全存到银行去,这简直太妙了。城里到处是这种大理石门面的银行呢!不管银行是用多少(百万)吨水泥、多少根铁栏杆和铁箱子盖成的,不管多少个警察鼓起他们蓝色的金鱼眼死死看住面包师还是不信任它们。现在有那么多商店老板认为钱箱过时了,要用用银行来赶时髦了,面包师却相信钱箱,这真是我们的运气啊!钱一存入银行,可就不能给我和迈克这样两个老实厚道、手脚勤快,又有良心的人一点机会了。

现在你、我和每一个有点想象力的人都会认为我们这趟营生做得真是最干净利落不过了,面包铺离我们住的地方至少有一英里,天又下着大雾,没有一个人看见我们,而且我们在里面一共待了不到五分钟,警察没法找到线索来追踪我们。但是,且慢,你要错了,我要错了,别的人也要错了,不管我们怎么发挥我们丰富的想象力,谁也料想不到有这样的结果。

即使我们认为自己万无一失,我们也没把钱乱花出去,因为这会使人马上想到我们搞到了一些不属于我们的东西。这可不行,因为甚至就在我们住的这条街上,也还是有爱拍警察马屁的人,虽然我从来弄不懂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有的人心思就是这么卑鄙,即使他们只比你多两便士,他们也会认为你只要一有机会就要把他那点钱拿走的。如果你把厕所水箱里的铅制零件拆了,他们看见了,也要送你进监狱,即使这根本不是他们家的厕所──这么做只是为了让你碰不到那两个便士。所以,我们根本不做会露出自己有多阔的傻事,比如到市中心去逛一趟啦,回来时穿一身崭新的爱德华七世时代的少年装,还带上一整套演奏摇摆乐的鼓啦。我们有一个伙伴大约六个月前偷了一家工厂办公室后就是这么干的。我们把零钱拿出来,大票子则卷成一捆捆,塞到后门口院子里的排水管里。“没人会想到在那儿找钱的。”我对迈克说,“我们悄悄藏上一两个星期,然后每星期拿出几镑来,花完了算完。我们也许是偷东西的坏蛋,但我们可不是初出道的笨货。”

几天之后,一个便衣警察上门找我。上午十一点了,我还在床上。我听到妈在叫我,只得从舒服的发黑的被窝里出来。“有个男人要见你,”她说,“快点,不然他要走了。”

我能听见她把他挡在后门口,叽叽呱呱不停地讲什么天气本来挺好,可是今天一早,天就阴下来,像是要下雨了──他除了吭一声“是”或“不”,并没答腔。我急急忙忙套上裤子,心里捉摸着他的来意──我知道来人是警察,在我们家“有个男人要见你”就是指警察来了──如果当时我知道同时还有一个便衣上迈克家了,我就会想到他来是为了那笔价值一百五十镑的钞票。这些钱现在正塞在后门口的排水管里,离那个便衣的靴子只有十英寸远。我妈还在那儿和他叨叨,以为这样是在帮我的忙。我倒希望她让他进屋,不过再一细想,也就明白这要比把他挡在门外更让人起疑,因为警察知道我们恨透了他们这帮人,他们一旦认为我们正在想法对他们客气点,他们就会觉得这里面有鬼。我妈不是昨天才落娘胎的。我一面想,一面踏着重重的步子,咚咚咚走下那咯吱咯吱直响的楼梯。

我见过这种人:教养院里的勃纳德戴的囚犯帽,拘留所的罗纳德穿着划船的长靴,真妙;当缓刑监督员的彼德雨衣啪啦啪啦响得好热闹;脖子上玎珰,坐上三个月的牢。(这些词儿都是我的一个新伙伴编的一首波斯托尔摇摆乐曲里的,但这又是另一件事了,与本文无关,不然我倒可以把全部内容都告诉你的。)侦探的口袋可从来没像那截排水管装过那么多钱,他的脸长得像希特勒,从眉眼到画笔似的小胡子都像,只有一点不同:他足有六英尺高,这只有使他显得更难看。我挺起胸膛,直楞楞地瞪着他那双大字不识一斗的蓝眼睛──我向来就是这么对付警察的。

于是他开始盘问我了。我妈在后面说道:“这三个月他就没离开过那架电视机,所以你抓不到他的辫子,伙计。你最好去找别人吧。你这么站着是在浪费从我交的所得税和房租里提取的政府经费。”──这真好笑,因为据我看,这两种东西她都从来没交过,而且我希望她永远不交。

“唔,你知道倍波尔威克街在哪儿吧?”警察问我,不理会我妈。

“是不是在阿尔弗雷顿路再过去一点?”我反同,一副很机伶,很想帮忙的样子。

“你知道街中间靠左面有家面包铺吧?”

“挨着酒店的那家吗?”我想知道。

他气哼哼地回答:“不是。他妈的,当然不是。”警察总爱这么快就发脾气,所以他们常常什么也捞不到。“那我就不知道了。”我答道。他这一火,就像拳赛时铃响了,我得救了。

他那只大靴子在门口台阶上蹭来蹭去。“上星期五晚上你在哪儿来着?”又回到绳圈,开始另一回合了。可这比拳赛糟多了。

他想要控告我犯了案,可又拿不准我到底干没干。我可不喜欢让人家这样搞我。“你是想问我有没有在你提到的那家面包铺里,还是想问我有没有在那家酒店里?”

“你要是不直截了当回答问题,你就会在教养院蹲上五年。”他说道,一面解开雨衣,虽然他站的那个地方很冷。

“就像我妈说的,我在电视机旁粘住了。”我赌天咒地地发誓,但是他还是接着提些愚蠢的问题:“你们家有电视机吗?”

他问的这些问题,连两岁的娃娃都骗不了。对最后这个问题,我回答说:“是不是天线掉下来了?你进来看看好吗?”除了这样回答,还能说什么呢?

我这么说,他当然对我更没好感了。“我们知道你上星期五没听电视,对不对?”

“也许没听,可是我在看,因为我们有时为了逗乐把声音关掉了。”我听见我妈在厨房里哈哈笑了。如果警察也上迈克那儿了,我希望他妈也这么笑。

“我们知道你没在屋里,”他像架老式留声机似的,用摇把又把自己上了弦,从头再来了。他们总是说“我们”,“我们”,从来不说“我”,“我”──似乎知道他们是许多人和一个人对着干,就能更勇敢更理直气壮些。

“我有证人。”我对他说,“我妈算一个,加上她的相好,就两个了。这还不够吗?如果是面包师遭抢了,我可以再给你一打证人,或者说一共十三个。”

“我不听你胡扯,”他说,不懂“面包师的一打”就是指十三个①。他们到底是从哪儿搜罗警察的?“我只要你说出来把钱放在哪儿了。”

① 英语中有“面包师的一打”的说法,指十三而不是指十二。通常情况此词是表示一个不确定的小数字。

可别发火,我不断提醒自己,可别发火──我听见我妈在那儿摆杯碟,把锅放在火上准备煎咸肉。我往后退一步,像管家似的摆摆手请他进来。“如果你有搜查令的话,进来搜查屋子好了。”

“听着,孩子,”他说,那模样活脱是个出身卑贱的下流的欺负人的杂种。“我不许你穷耍贫嘴。如果我们把你抓到市政厅去,你会因为耍嘴皮子给弄得鼻青脸肿,身上添几道伤口的。”我知道他不是在开玩笑,我听说过这一类手段。不过我希望有一天是他和他的伙伴们挨拳打脚踢,给弄得鼻青脸肿。你永远没法预料,也许这一天会来得比任何人预料的都早,就像匈牙利那次事件那样。“告诉我钱在哪里,我就让你缓刑释放。”

 “什么钱?”我问他,因为他这一招我过去也听说过。

“你知道是什么钱。”

“我的样子像是知道跟钱有关的事吗?”我说着,一面从衬衫上的一个窟窿里伸出一只拳头来。

“我指被偷的那笔钱,你最清楚不过的那笔钱。”他说。“你骗不了我,用不着费这个劲了。”

“是不是那笔三先令八个半便士的钱?”我问。

“你这个小贼骨头,我们要教你去偷不属于你的钱试试。”

我回过头去:“妈,”我喊道,“你打个电话给我的律师,好吗?”

“你很聪明,是不是?”他用一种非常不友好的态度说道。“不把这事搞出结果来我们决不放手的。”

“你瞧,”我央求道,好像马上要哭断肠了,因为他冤枉了我。“我们这么谈倒真不错,差不多像在闹着玩了。但是我希望你能告诉我是怎么回事。说实在的,我刚起床,压根儿就不知道什么有关钱的事,而这儿你站在门边大讲什么我偷了一大笔钱。”他飞快转过身子,好像这下逮住我了,虽然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这样想。“谁说钱来着?我没说。我们不过随便聊聊罢了,你怎么想起来提钱的?”

“是你说的,”我回答,心想他在发傻了,正打算借题发作,“你跟所有的警察一样,脑子里想的是钱,还有那些面包点心铺。”

他板起脸:“我要你回答:钱在哪儿?”

但是这一套我受够了:“我来给你做笔交易吧。”

从他那张闪光灯泡似的脸上来看,他是满心以为好事来了:“什么样的交易?”

于是我告诉他:“如果你不再玩这种蹩脚把戏,让我进去吃早饭,我就把我所有的钱都给你,一共一先令四个半便士。真的,我都快饿死了,我从昨天起还没吃过一口东西呢。难道你没听见我的肚子在咕咕叫吗?”

他的脸拉长了。但是他继续问下去,又逼了我半个钟头。这是一种常规检查,就像电影里的人说的,但是我知道自己正在得分。

后来他走了。但下午又回来搜查屋子。他什么也没找到,连一个法国铜板都没有。他问我问题,我什么也没告诉他,只是一个劲胡编瞎扯。我能够一直这么瞎扯下去,连眼皮都不眨一下。他没有抓住我的辫子,我们两人都知道这点,否则我早就上市政厅去了。但是他坚持盘问下去,因为我翻高墙偷东西在青少年犯拘留所里蹲过。迈克也受到这种盘问的折磨,因为当地所有警察都知道他是我最要好的伙计。

天黑以后,我和迈克待在我们家的客厅里,关了电视,只开一盏小灯。迈克逍遥自在地坐在摇椅里,我也懒洋洋地靠在沙发上。我们俩都在吞云吐雾,吸着树林牌香烟。我们闩上门,拉上窗帘,在屋里谈着我们塞在排水管里的那笔钱。迈克认为我们应该把钱拿出来,一块逃到斯盖格奈斯或克里索普斯,在游艺场快快活活玩一阵子,在码头附近找一家寄宿公寓,日子过得像贵族老爷一般。这样,我们至少可以在被抓起来之前痛痛快快享用一番。

“听着,你这个笨货,”我说:“我们根本不要给抓住。而且,我们过些时候还要玩个痛快。”我们是那么聪明,连电影院都不去,虽然心里很想去。

第二天早上,希特勒脸又来盘问我,这次是和他们一个同伙一起来的。第三天他们又来,拼命想从我这儿套出点东西,但是我坚守阵地,寸步不移。我知道我这么说是在夸耀自己,但是他碰上我这样的也确是棋逢对手了。不管盘问时间多长,我还从来没有一次给问倒过。他们把屋子也搜查了两遍,我还以为他们真有了什么线索,现在才明白不是这么回事。他们没有根据,全靠押宝碰运气。他们把屋子上上下下搜了个底朝天,就像掏一只旧袜子似的,整个翻了个儿。他们自然什么也没找到。那个警察甚至把头钻到前屋的烟囱里去看,(烟囱已经好多年没用也没打扫了。)出来时那模样活像是奥尔·乔尔逊,只好上厨房洗碗池去冲洗一番。他们在姥姥留给我妈的那一大盆叶兰周围来回敲敲打打,瞎折腾一气。他们先把花盆端起来,检查了桌布下面,再把花盆端到一边,挪开桌子去检查地毯下面的地板,但是这些痴头痴脑的大脑壳混蛋就是一次也没想到过要倒空花盆里的土,不然他们就会发现那个敲瘪了的钱盒,那是我们作案的当天晚上埋进去的。我现在回想起来恐怕盒子还在老地方,我妈也许还不时在纳闷那棵叶兰为什么没有从前茂盛了──好像根子周围有了一堆巴掌大的厚厚的黑铅皮,它还能长好似的。

他最后一次来敲门是在一个雨天的早上,九点差五分,我和通常一样还躺在我那张柔软的床上睡得正香。我妈那天上工去了,所以我大声喊请他等一会,然后下楼去看是谁。他站在那儿,足有六英尺高,浑身湿透了。这时我做了这辈子第一件我永远不能原谅自己的恶事:我没请他进来避雨,因为我要他两叶肺都得上肺炎死掉。我想,他有心进屋的话,本来可以推开我进来的,但是他习惯于站在门口台阶上问话了,即使下着雨,也不愿为了挪个地方耽误盘问。我说我不能原谅自己,可并不是说我是出于某种可笑的道德原则而不喜欢使坏,我意思是说这次使坏结果对我一点没好处。我本来应该把他当作二十年没见面的兄弟来接待,一把拽进来递茶敬烟,大谈我昨晚其实没看的一部影片,问候他老婆开刀后情况怎么样,他们是否把她的毛毛剃了才动手术的,弄得他心满意足,快快活活出了大门。但是我那时想我偏不这么办,倒要看看他还有什么话好讲。

他在门边过去一点的地方站着,也许是因为那儿干一些,也许是因为他想从一个不同的角度看我。他可能已经发现老从同一个方向看着一个总在那儿撒谎的家伙实在太单调没味了。“你给认出来了,”他说,一面把雨衣上的雨水抖掉。“昨天有个妇女看见你和你的伙伴,她罚天咒地说她就是亲眼看见你们俩进面包铺的。”

我拿准了他还在虚张声势搞讹诈,因为我和迈克昨天根本就没见面,但是我装出一副发愁的样子。“这么说来,不管她是谁,她对于清白无辜的人是个威胁了。最近我只去过一家面包铺,就是我们街上这家,我去那儿给我妈赊购一点面包片。”

他没给懵住,他说:“所以我要知道钱在哪儿”──就好像我根本没回答过他似的。

“我想是我妈今天上班时拿走的,好在小卖部买杯茶喝。”倾盆大雨哗哗下个不停,我想他再不进去就要给冲掉了。但我倒不怎么担心,我接着讲下去:“我记得昨晚我把钱放在电视机上的花瓶里了。我就这一先令三便士了,我攒下这笔钱想在今天早上买包烟。刚才我发现钱没了,差点两眼发黑,昏了过去。我本来指望靠这点钱混过这一天的。我说,要是没烟抽,活着就不值得了,你说呢?”

我成功地应付着,情绪高起来了。这是我最后一串谎话了,如果招架的工夫够了,我这次可以打败这些混蛋,再过几个星期我和迈克就上海边去玩个痛快,耍耍钱、包两个小妞儿,她们会把她们身上所有的好处都让我们受用。“这种天气又不适合在街上捡烟头,”我说,“因为烟头都湿透了。当然,我知道可以在火边烤干;不过你知道,说到头,那味儿就是不一样,雨水叫烟头发生的变化,你连想想都受不了哇,烟卷重新变成烟叶,就是没那味儿了。”

我的眼神发呆,像是个没脑子的傻子,心里却开始嘀咕开了,警察局这个蠢货为什么没粗暴地打断我,说他没时间听我讲这些废话呢?但是,他再也不看我了,关于斯盖克奈斯的种种念头在我那稀糊糊似的脑袋里炸成碎片片了。当我看到他的眼睛盯住什么东西的时候,我恨不得一头栽进地底下去。他正看着它哩──—张在什么时候都招人爱的五镑钞票,而我只能在一边急得结结巴巴乱扯一通:“最要紧的是搞点真正的烟卷,因为新鲜的烟丝总是比挨过雨淋再烤干的强。我知道你找不到钱时心里是什么滋味,一先令三便士总还是一先令三便士,不管在谁的口袋都一样。自然,要是发现线索,我明天会直接给你去电话,告诉你在哪儿可以找到它。”

我想我要抽筋昏倒了:又有三张绿色的钞票让水从排水管里冲下来了,接着,更多的钱冲了下来,刚掉地时是平贴着的,然后四个角被风和雨点掀了起来,仿佛它们是有生命的东西,想躲开这鬼天气,逃到那个干燥温暖的排水管里。你想不到我是多么希望它们真的能回去。希特勒脸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只是一个劲儿盯着钱瞧呀瞧呀。我想我最好还是谈下去,虽然明明知道现在这已经没多大用处了。

“这是实际情况,我知道,钱可不容易搞哪,两个半先令的银币在公共汽车座位上和垃圾箱里是找不到的,我昨晚在床上一个子儿也没发现,不然我会知道的,对不对?因为银币那么硬,床上要有这玩意儿,你没法睡……”希特勒脸好半天才明白过来。钱票子开始稍稍向院子四下铺开去了,一张十元票面的第三种颜色壮大了它们的队伍。希特勒脸一直到了这个时候才一把抓住了我的肩膀。


重金属乐队Iron Maiden的唱片“Somewhere in Time”,包括一首“The Loneliness of the Long Distance Runner”。




暴眼鼓肚的院长对坐在暴眼鼓肚的臭婊子老婆身旁的一个暴眼鼓肚的国会议员说,全英波斯托尔越野长跑蓝绶带奖杯,就全指望我了。这话一点不假,我心里暗暗好笑。我对哪一个暴眼鼓肚的杂种都没说过一句能带给他们真正希望的话,虽然我知道,不管怎么样,院长把我的不吭声当作奖杯已经稳稳到手,在他办公室书架上和那几个发霉的银杯放在一起了。

“他出去后,可以把长跑当作一种职业的。”直到他说了这话,直到我用自己的两只又扁又平的耳朵听到了这句话,我才恍然大悟到我是可以这么做的,为钱赛跑,“计步”工资,跑一步喘一口气要一元,一点点涨上去,直到喘一口气要拿一个金币,三十二岁就因老退休──由于两肺抽纱窗帘似的尽窟窿眼儿,心脏乱蹦得像只足球,两条腿静脉曲张,上面像是爬满了一条条豆茎。但是我会有一个老婆和一辆汽车,报刊上会有我这个长跑家笑眯眯的面孔,我还有一个让人神魂颠倒的秘书代我答复姑娘们一叠叠来信。我挤到伍尔沃思公司去买包刀片,喝杯茶,这些妞儿认出了我是谁,准把我团团围起来,向我欢呼。想想这种事倒蛮不错。院长准保知道他这话打动了我,他说的时候还朝我转过脸来,仿佛不管怎么样这事还得和我商量商量才行。“那么,斯密士,你觉得这怎么样啊,我的孩子?”

一溜暴眼鼓肚朝我露出笑脸,一排金鱼大嘴张开来,向我晃着金牙,所以我按他们的意愿回答,把王牌留到以后再打。“这对我很合适,先生。”我答道。

“好孩子,表现不错,该有这样的劲头,好极了。”

“嗯,”院长说道,“今天你替我们把奖杯拿到手,我就尽自己的力量帮你忙。我要让你受训练,让你打败自由世界的每一个人。”我脑子里浮现这样一幅图画:我跑呀跑呀,打败了世界上所有的人,把他们全抛在后面,光剩我一个人在那儿不紧不慢地跑着;我孤零零地穿过一个非常宽阔的沼泽地,从鹅卵石和芦苇丛中间向前冲去的时候,速度简直惊人。突然,啪!啪!──比任何人跑得都快的子弹从警察架在一棵树上的长枪里飞出来,尽管我跑得那么好,一点毛病挑不出来,子弹还是打伤了我的胳膊,击碎了我的五脏六腑,于是我倒了下去。

大肚子们等着我再说点别的。“谢谢,先生。”我说。

他们告诉我可以走了。我跑下看台的台阶,到了运动场上,因为大规模越野赛跑快开始了。从甘索普来的两个运动员早早就在起点线上站好了,随时准备像只白袋鼠似地起步走。运动场上像在举行节日盛会:四边是茶点摊的大帐篷,旗帜迎风飘扬,还给家长安排了座位──但是位置上空无一人,因为爸爸妈妈们都不懂开幕式是什么意思──男孩子们正在进行一百码短跑比赛,老爷太太们从这一摊走到那一摊,波斯托尔少年铜管乐队的队员穿着蓝制服,往上看,哈尔那尔教养院的孩子们穿的是棕色上衣,甘索普来的那些人衬衫袖子都卷了起来,我们则是一色发亮的灰色运动衫。蔚蓝色的天空,灿烂的阳光,天气真是再好也没有了。这整个场面有点像影片《艾凡赫》①里的镜头,几天前我们刚看过这部电影。

①艾凡赫(Ivanhoe),十九世纪苏格兰作家司各脱所著的传奇小说。

“上这儿来,斯密士,”体育教员罗奇叫我,“比赛时别迟到,知道吗?虽然我敢说你就是迟到了,也能追上他们。”旁边的人听到这话,有的打唿哨,有的直冷笑。但是我不去理他们,我站到甘索普的代表和艾列索姆的一个模范犯人中间,然后跪下来拔几根草,好在赛跑途中吸吮。又坐在他们正面的看台上,一面英国国旗在看台上空让风吹得啪啪直响,所以,这对他们说来算是一次规模盛大的比赛,对院长说来则更是盼望已久的事了。我希望他和他那些大腹便便的狐群狗党都在忙着往我身上下赌注,賭我赢的机会是百分之九十九,把他们口袋里的钱全押上,把他们今后五年的工资全押上,押得越多,我越高兴,因为必然要发生这样的事:一个人将带着他们为他树立起来的巨大声誉死去,将要一面笑一面倒下死去,不管是不是会笑得憋气。我感到凉飕飕的泥土正在往膝盖里压,我从眼角瞥见罗奇举起手,信号枪还没响,甘索普的小伙子身子就在扭动,有个人过早地欢呼,曼魏德的代表向前弯下身子。最后,枪响了,我冲了出去。

我们先绕运动场一圈,然后跑过有半英里长的两边栽着榆树的公路。一路上都有人在大声喊加油。我们出大门到了小路上时,我好像觉得我是领头的,虽然我没有这种兴趣去弄清自己是第几名。全程一共五英里,用白灰水刷在门柱、卡车、梯磴子和石头上,标出隐隐闪亮的记号。每隔半英里有个男孩带着一瓶水和一只急救箱,等着接应那些跑不动,中途退出或昏倒的人。过了第一个标记的梯磴后,我还没使过劲,可差不多还是打头的,只有一个人在我前面。如果你们有人想知道一点有关长跑的要领:那我奉劝你永远不要显得匆忙,即使你是真的急着要赶上,也永远不要让别的运动员知道。你总是可以在长跑中赶超过去而不让其他人觉察出来你心里着慌的。你用这一手赶上了两三个在你前面的人以后,你就可以来个大冲刺,让那些老在急急忙忙跑着赶着的人相比之下,显得十分差劲,因为直到冲刺之前我都用不着赶速度。我不慌不忙、有板有眼地慢慢跑着,节奏那么平稳自然,很快就忘了自己在赛跑。我几乎不知道自己的两腿在一起一落地向前迈,胳臂在一前一后来回甩,好像感不到肺在呼吸,心脏似乎也不再讨厌地扑通扑通直跳了。每次赛跑刚开始时,我的心总爱这样乱扑腾。因为,你瞧,我从来不和人比赛的,我只是慢条斯理地向前跑去,不知为什么,我知道如果我忘了自己是在比赛就这么不紧不慢向前小跑,一直跑到干脆忘了自己在跑,我就必定会赢。当我的眼睛认出快到全程终点的时候──看到了一个梯磴或一座农舍的房角,我就来个冲刺,冲得非常猛,因为我感到自己像是到了这个时候才开始跑的,浑身劲还一点都没使过;因为我一直在思索,所以能做到这一点。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赛跑这行当里唯一的一个能因为忙于想事,而忘掉自己是在跑的人。我倒想知道还有没有能这样自得其乐的男孩,不过我明白确实没有第二个人有这种素质。我一阵风似地顺着小石子砌的人行道和有车辙的小路跑去。这些路比田野上的草径要平坦些,但又不算太光溜,很适合动脑筋。我那天下午可真是得心应手,十分顺当,我知道没有人能在赛跑中赢我,但是我准备在这一天结束之前打败我自己。院长在我刚到教养院那会儿和我大谈要诚实的时候,并不知道这个字眼是什么意思,否则就不会让我在这儿参加比赛,不会让我在阳光下穿着衬衣和短裤这么一路小跑着了。他要我待的地方,正是我处在他的地位上也要送他去的那个地方:采石场。他会要我在那儿砸石头砸到把脊梁骨累断为止。脸长得像希特勒的那个便衣警察至少比院长要诚实点,不管怎么说,他对我的态度还是诚实的,我对他也是这样。开庭审判我的案件那天,一个警察早上四点钟就来敲门,把我那已经累趴了的妈妈从床上喊起来,提醒她必须在八点半准时到达法庭。我还没听说过比这更绝的坏招。但是我倒情愿说这一手是老实的,和我妈的话一样老实,她把对这个警察究竟怎么想的一五一十全告诉他,用她肚子里有的各种各样脏话骂他,足足骂了半个钟头,把整条斜坡巷的人都闹醒了。

我沿着一块地边以低凹的小路为界的农田小步跑着,我闻着青草和忍冬花的气味,感到自己好像是从一长溜赛狗里跑出来的一只狗。这种赛狗受过训练,会只用两条腿跑,只不过我看不到前面有电兔①,我后面也没有矿工用的粗棍子强迫我保持一定的速度。我跑过甘索普那个运动员身边,他的衬衣已让汗水泡得发黑了。我刚好可以看到前面的人,他正跑到有篱笆的那座小灌木林的角上,我只要赶过他,就赢了。那个人为了跑到标着全程半中腰的地方,已经把吃奶的劲都使出来了。过了一会,那人跑进一个狭长的长着树和灌木丛的林子,我看不见他了。我再也看不见任何人了。我知道越野长跑运动员在越过田野时的寂寞是什么滋味。我明白,至少就我说来,这种寂寞感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实在的东西,而且永远是这样,不管我在闲下来的时候偶尔会怎么想,不管其他人对我说什么,我后面那个运动员一定离我很远,因为四周是那么安静,比寒气彻骨的冬天早上五点钟还显得沉寂宁静。这是很难理解的。我只知道你得跑,跑,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这么跑,但是你就这么跑下去,穿过你不熟悉的田野,跑进让你感到害怕的树林,你翻过一座座小山,并不觉得自己爬上又冲了下去,你跳过一条条小沟,如果从那儿摔了下去,会摔得连心都掉了出来。即使你到了终点,观众向你欢呼,你也不能算完了,还得往前跑,直到喘过气来;要到你让一棵树干绊倒,摔断了脖子,或者掉进一口废井,一动不动地永远待在黑暗里,你这才算真正停下来了。因此,我想:他们休想要我参加这个越野赛跑,这么冲呀跑呀,就为了想赢,这么没完没了地跑呀跑呀就为了那么一小截蓝缎带,这根本不是个办法,虽然他们赌咒发誓一定说是这样。你应该什么人都不想,只顾走自己的路,而不是按那条由站在两旁的人给你标出来的路线跑。那些人拿着水杯和碘酒站在路旁,万一你摔倒了,他们可以把你扶起来,让你接着跑──即使你自己想就这么待在原地不动了也不行。


① 赛狗时,跑道上放一只电兔以引诱赛狗追逐。

我继续跑着,我跑出林子,追上了打头的那个人,却不知道自己要超过他了。啪嗒啪嗒,唰啦唰啦,劈啪劈啪劈啪,我有板有眼、毫不费劲,像一只灵缇①似地跑着,又穿过一大片庄稼地,我虽然连一半路都还没跑完,但是我知道我已经胜利了。我想赢就可以赢,如果有必要,我还可以再接着跑十英里或十五英里甚至二十英里,跑完了倒下死掉。说到头,这和院长所要求的去过诚实的生活,结果是一样的。这就是:做个老实人,在比赛中得胜。我继续慢条斯理地跑着,一面自得其乐,对自己的进展挺满意,因为它对我有好处,让我开动脑筋想问题,我现在已经很喜欢思索了。但是当我想起来我不但得跑而且得赢了这场比赛时,我却是满不在乎的。两件事里反正得做一件:或者赢了这场比赛或者只是赛跑,我知道自己两件事都可以做到,因为我的两条腿一直很有力地在下面支着我──现在我已经到了顺长满荆棘丛的河岸下去通到低凹的土路上那条近道了──这两条腿还要把我带到更远的地方去,因为它们就像是电缆线做成的,很容易通上电,可以在坑坑洼洼高低不平的路上不断啪嗒啪嗒地跑着,但是我不打算赢。我只有跑赢了就意味着可以在干了我这辈子最大的一件抢劫银行案后逃开警察的追捕,我才会去当这个第一名。但是不管他们想怎么害死我或捉弄我,现在胜利的意义正好完全相反。赢了就等于一头跑进他们的圈套,从此失去自由,一辈子困在那些戴白手套,脸上老挂着笑的家伙的手掌心里,这辈子剩下的日子就得没完没了敲石头了,但是我敲石头也要用自己的,而不是他们让我采取的方法。


①灵缇(犭+是):一种身体细长,善于赛跑的猎犬。

我另一个老实想法是:我可以在跑到第二座灌木林的时候向左拐进去,在矮树丛的掩护下慢慢往后撤,越跑离运动场的终点标记越远。我可以越过跑马场,这么撤退三英里、六英里或者十二英里,溜的时候要穿几条大路,这样他们就永远搞不清我上了哪条路。我穿过最后一条大路时天可能已经黑了,这时我可竖起拇指,招呼一辆过路的卡车停下,要求一个也许不会出卖我的人让我免费搭车往北边去。但是,不,我不那么做。我说了我并不傻,对吗?我还剩六个月了,我才不在这个时候逃跑呢!况且,我也没有什么要躲的,我要的只是跟那些守法公民和大腹便便的家伙闹一下别扭,让他们坐在他们那些宽敞漂亮的座位上,眼看着我在赛跑中输掉。虽然我心里再清楚不过,如果我真的输了,我在刑满释放之前的那几个月里就得听最脏的骂人话,干最脏的伙房活,这儿的每一个人都会把我看作是不识抬举的贱货。这就是我采取自己知道的唯一的方式去做老实人得到的全部报答。当院长告诉我要诚实的时候,他指的是他自己那种方式的诚实。如果我按照他的要求去做那种老实人,为他赢得比赛的胜利,他就会安排我在剩下的这六个月里过最轻松最舒服的日子。但是我要按自己的方式呢?嗯,那是不允许的。如果我找到一种做自己那种概念的老实人的方法,例如现在我掌握的这种,那我就会吃尽他脑子里想得出的所有的卑鄙花招的苦头。如果你站在我的角度看这问题,就不能怪他了。因为这是一场战争──我刚才不是那么说了吗──我击中了他的要害,不去抓住那只杯子,他肯定要对我报复。他多年来就盼望着在这一天傍晚,当我从土蜈蚣爵爷或者某个没有下巴颏的,名字和这差不多的怪物那儿把奖杯拿过来的时候,他看到自己站在那儿用手拍拍我的背。所以,我要打他身上最疼的地方,而他会以牙还牙,尽一切力量报复,虽然从中得到最大乐趣的还是我,因为是我先动手打的,我策划的时间也比他的长。不知为什么我认为这些想法比我过去脑子里想到过的都好,但是我就是那么想的,我不关心为什么的问题。我认为我这些想法是花了好长时间才有的。因为我在干偷鸡摸狗勾当那阵子既没工夫也很不安定,现在这些想法来得正好,唯一麻烦的是我常常停不下来,甚至在我感到我的脑子像是同时得了痉挛症、冻疮和蔓延性麻痹症的时候,我也还是没法停步。我应该从低凹的小道边上的荆棘丛里啪啪啪冲过去,好让脑子休息一下。而这一切就是我朝着院长这样的人的下巴颏抢先打去的又一拳,用这个来表明──如果我做得到的话──即使总得有个人不知不觉先到达终点,院长也永远赢不了那些竞赛;用这个来表明,院长是怎样注定要最后完蛋,那个时候,像我这样的人会捡起他烤焦的骨头渣,在他教养院的废墟上发疯似地又蹦又跳。所以这个故事就像一场比赛,我又一次有意不去取胜来迎合院长。不,我正在照他的话做老实人,不让他知道他自己的话是什么意思,即使他看到我这篇故事,知道我在说什么人,我认为他也决讲不出他自己的故事。


我刚从低凹的小路爬上来,膝盖和肘弯磕了,身上撞了,让荆棘划了,三分之二的路程跑完了,这时我的脑子里就像一架收音机似的有个声音在说话:当你把自己当作严寒的清晨地球上第一个人美够了,当你明白了在大热天下午做地球上最后一个人会多么难受,到头来你就会感到你是地球上唯一的人,你就根本不在乎这个人是好是坏,只是一个劲小步跑着,你的便鞋啪啪啪打在干巴巴的土地上,至少土地是永远不会对我使坏的。脑子里响着的这些话现在好像是从一个出了毛病的矿石收音机里发出来的。我搁内脏的肚子里有些不对劲,我感到担心,却不知道为什么,也不知道该怪罪什么。我心脏旁边磨得慌,仿佛我身体内部有一整袋生锈的螺丝散包了,我往前跑一步,它们便震一下。我不时打断节奏,右手甩过胸前去摸左锁骨,像是要把不知怎么扎在那儿的一把刀弄掉。但是我知道没什么可担心的,这更像是想得太多引起的,我却常常当作是担心。我认为自己有时简直是世界上最爱担心的人。(我敢说,你听了这个故事准保明白了。)不管怎么说,这事说起来是挺滑稽的,因为我妈并不懂得担心是什么意思,我不像她,不过我爸一辈子都过着整天担心事的苦日子,直到那天早上家里刚好一个人没有,他把热辣辣的鲜血咯满一寝室,蹬腿咽了气才算完了事。这情景我永远不会忘记,老实说,我根本不会忘,因为是我发现他的。我但愿不是我就好了。那天我在一家卖炸鱼和炸土豆的铺子里的一架水果销售机旁活动了一阵子,带着我的战利品──三个在口袋里叽叽咯咯滚着的柠檬──回到家里,屋里静得像座坟墓,我一跨进门就知道出事了。我站在那儿,头靠在壁炉上那面冰凉的镜子上,竭力不睁眼去看自己凉得像石头的脸──我知道我一进来那张脸就变得刷白,仿佛给一个德雷克拉吸血鬼①缠住过似的,甚至我那几个不值钱的战利品也安静下来了。


① 德雷克拉吸血鬼:西方迷信传说中,有种吸血鬼专在夜间出来吸食人血。十九世纪英国作家斯多噶根据传说写了一部恐怖小说《德雷克拉》,书中主人公德雷克拉伯爵是个无恶不作的吸血鬼。小说轰动一时。

甘索普那家伙快追上我了。小鸟在荆棘丛里歌唱,一对鸫鸟闪电般飞向那多刺的矮树丛。后面一块地里玉米已经长得很高,很快就要用长柄大镰刀和机器来收割了。但是我跑的时候很少朝四周看,怕万一乱了步子。我到大草堆那儿后,决心什么也不去想了,也不管肚子里像有钉子似的扎的生疼,就猛地飞奔起来。不一会,我就离甘索普那家伙和小鸟儿好远了,我很快就要像一把刺进人造奶油里的刀似的进入最后的一英里半了。我打破了两道警戒哨之间的那一片沉寂,这种沉寂使我又一次想起我爸断气那天早上我回到家里的情景,恰似在水里睁开眼睛,看到了河底的卵石。这挺滑稽,因为自从出事我还没回想过,就是在当时也没细想。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我估计自从我在这些长跑中开始思考以后,我心底里就什么想法都容易冒出来了,而且还来回折腾个没完。现在我这个头脑愚笨的运动员觉得自己在每片草叶子后面都看见了我那满身是血的爸爸。这时我就拿不准自己是否就那么喜欢思索,一定说思索毕竟是件好事了。我咽下一口痰,接着向前跑,边跑边诅咒建造波斯托尔的人和他们那些运动员──噼哩啪,啪──啪,嘎吱──啪,嘎吱──啪──他们大约一开始就巧妙地算计了我,他们把各式各样的幻灯片悄悄塞到我脑子里来,而这类玩意儿过去是根本进不来的。我只有在长跑时对进入我脑子里的各种想法抱容忍的态度,才能保持我的本来面目,对他们进行回击。现在我已经考虑到这一步了,我就知道自己在啪嗒,嗄吱──啪,嘎吱──啪地跑完全程之后会获得胜利。不管怎么说,出事那天,我在楼下待了一会,就上楼了,一步跨一级楼梯,不去考虑我怎么去找我爸,找到后又该怎么办的问题。现在我为了补过,回想了从我记事起我妈给他带来的那种乌七八糟的日子。甚至在我爸还活着,身体好好儿的时候,我妈就随便和各式各样的人胡搞了。她根本不在乎他是否知道。绝大多数情况下他不是看不见的。他又骂又叫,嚷嚷着要揍她,我只好出面阻挡,虽然我明知我妈实在该揍。对我们一家来说,这是一种什么日子啊!得了,我不是在嘀咕抱怨。我要发牢骚,还不如去赢了这场可恶的竞赛,而我是不打算赢的。不过,我要是再不放慢步子,我就要在自己还不知是怎么回事的时候得第一了,那时候我可怎么办?


这会儿,当我朝那些旗帜和通向场内的汽车道跑回去的时候,我听见场上的喧闹声和音乐声,两腿硬实的肌肉重又体会到脚底下有碎石子的那种很新鲜的感觉,尽管那袋钉子和刚才一样还在哗啦哗啦摇着,我还根本没有气喘。如果我愿意,我还可以一阵八级大风似地来个最后的大冲刺。但是一切都在控制之下,有条不紊,我现在知道,全英国没有第二个越野长跑运动员能有我这种速度和风格。我们这个老得走路哆哆嗦嗦的混蛋院长,这个半死不活的老乡巴佬,跟一个空汽油筒一样,肚子里没有半点货色,却要我和我的运动生涯给他增光,往他身上放进他从来不曾有过的热血和活力,他要那些大腹便便的同伙亲眼看到我呼哧呼哧喘着气,摇摇晃晃跑到那杆胜利标杆前面,这样他就可以这么说:“你瞧,我的教养院得了奖杯,因为我的孩子们知道做个老实人,努力去争取我答应得的奖品是值得的,所以我打赌赢了。他们懂得这个,向来就懂,他们从今以后会永远做老实人了,因为是我把他们教育成为这样的人的。”于是,他的一伙就会这么想:“他毕竟训练了那些少年去过正派的生活,他配得一枚勋章,但是我们要让他得到爵士的封号。”正在这时候,那些家伙又发出了快活的口哨声,我就对自己说,不管哪个没有下巴颏缺脊梁骨的守法公民讲什么,想什么,我理也不去理他们。这些家伙现在看见我了,在大声叫加油了,设在场子四周的几只大象耳朵似的扩音器正在广播特大号新闻,说我已经遥遥领先,第一名是稳拿的了。但是我还在想着我爸那种亡命之徒的死法。当医生上门,要他去医院里死的时候,他像轰猫似地撵他们,叫他们出屋去(他冲他们破口大骂,他们那样子就像一只流血的白耗子),虽然他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一张皮了,还从床上爬起来去撵,甚至穿着衬衫追下楼。他们想说服他,说他需要服某些药,但是他没有上当,只吃我和我妈从邻街一个卖草药的人那儿买来的止痛药。我到了现在才懂得他有着什么样的勇气。那天早上我到他房间去,见他合扑躺着,头发灰白的脑袋正靠在床边,衣服全扒在背后,看上去活像一只剥了皮的野兔。地板上全是血。他全身的血从头顶到脚趾一定都在这儿了,因为亚麻地毡和地毯上几乎全给稀稀的粉红的血迹浸遍了。

我朝汽车道跑去,心似乎梗住了,就像有一道砾石坝拦腰截住了动脉;螺丝钉袋夹得越来越紧了,好像是夹在一把木制的箝子里,然而两只脚却像长了翅膀,两只胳臂好比猛禽的爪子,随时准备飞过运动场。只不过我不愿给人作这种出色的表演,也不愿在赛跑中碰巧取胜。我向终点跑去,呼吸着干热的空气。我跑过小山似的一大堆青草,这是我的伙伴们从他们的刈草机前面挂着的那些圆筒里倒出来的。我用手指撕下一片树皮,塞进嘴里,一面跑一面嚼,这里面有木头、脏土,也许还有蛆虫,我一直嚼到几乎想吐,但是还是把能咽下的都吞进去了。我脑子里有个很轻很轻的声音在悄悄对我说,我至少还得活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可是在以后的这六个月里,我休想再闻到青草的气味,休想再尝尝满是尘土的树皮,或是在这可爱的小道上跑步了。我得这么说出来,实在满心不愿意,但是有种什么东西该死的弄得我直想哭,而我从两三岁后再没哭过一次。我的步子现在慢下来了,好让甘索普那个家伙追上我,我正是在汽车道拐进运动场的那个地方放慢速度的──在一个那些人,特别是院长和他的狐群狗党能看得见我在干什么的地方。我跑得这么慢,简直是原地踏步了。座位最靠近我的那些人还没明白过来出了什么事,还在发疯似地大声欢呼,准备好了我马上到达终点,我心里不断嘀咕,不知甘索普那个混蛋究竟什么时候才能跑进场子赶上我。我没法整天这么待着不动窝呀。我心里想,噢,我的上帝,如果甘索普那家伙跑不动退出了,那我就倒霉了,就得在这里待上半个钟头,等他后面的人出现。但是即使这样,我也不会改变主意,也绝对不跑这最后一百码,即使为此我不得不在草地上盘膝坐下,让院长和那些没有下巴颏的怪物把我拽起来,抬到终点去。但是这么做是违反他们的规则的,他们不够聪明,不会犯规,所以你可以打赌说,他们永远不会这么干,──我要是处在他们的地位上,一定这么干──即使这些规则是他们自己订出来的。不,我要让他见识见识诚实是什么意思,即使这是我可以做的最后一件事。虽然我敢肯定他永远理解不了,他和他那一类人要懂了,就意味着他们是站在我这一边的。这当然不可能。我对上帝起誓,我要像我爸那样忍耐到底。我爸忍住他的疼痛,直到最后一口气,还把那些医生踢下楼去。他有勇气那么做,我就有胆量这么干。我还在这儿等甘索普或艾列索姆的运动员,等他们冲到草地上,啪嗒啪嗒直奔到胸口顶着终点线上面横着的那根布条。至于我,只有在我断了气以后,一口舒服的棺材也准备好了放在布条子的另一边了,我才会去碰它。在我没死之前,我是个长跑家,自己一个人越过田野跑呀跑,不管心里多么难受。

爱塞克斯教养院那些男孩正在那里拼命喊叫我跑下去,喊得脸都紫了。他们挥动胳膊,纷纷站了起来,那架势就像他们自己要跑到布条那儿去了,他们离它也只有几码远。你们这些笨蛋,我心里想,竟一心钉上终点线了。然而我知道他们那么喊不是出于真心。他们是真正站在我这一边的,而且将一直站到底。他们没法管住自己的手,总要在警察局和监狱出出进进。现在他们痛痛快快闹得好欢,他们放开嗓门给我叫加油,爱叫多响就叫多响,使院长以为他们是全心全意站在他一边的。如果院长还有一丁点儿脑子,就不会去想到有这样的事。我现在可以听见大看台上那些爵爷和夫人的声音,看见他们站了起来,挥舞着手臂,叫我前进:“跑呀!”但是我又聋又瞎又呆又傻,仍站在原地不动,嘴里品尝着树皮的味道,像个娃娃似地高兴得哭了,因为我终于打败了他们。

我听到一阵吼叫,看到甘索普那帮人把大衣抛到空中,感到我身后汽车道上啪嗒啪嗒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了。蓦地,一股汗味,一种肺部在作最后喘息的声音从我身边擦过,甘索普那家伙摇摇晃晃朝布条跑去了。他精疲力尽,跌跌撞撞地跑着,嘴里叽叽咕咕,像是一个就会这么说话的非洲祖鲁族土人。我到了九十岁,要踏进那口有垫子的棺材的时候,也不过就是这副样子。我甚至可以向他喝彩欢呼:“跑吧,跑吧,快快跑吧,干脆把你自己也结在那根布条上吧。”但是他已经到了终点那儿了,所以我就又接着跑了,跟在他后面慢条斯理地跑着,一直跑到绳子跟前,然后瘫倒在地。我还在绳子这一头时,就响起了一阵杀气腾腾的怒吼声,把我的耳膜都震破了。

也差不多是停下来的时候了。可别以为我没在跑,我实际上一直在跑,不是用这样方式跑便是用那样方式跑。教养院院长证明我说的对,他不尊重我的诚实,我既没指望他那么做,也不打算向他解释。他按说是受过教育的,本来应该多少懂得一些。他报复得够了,或者说他认为自己是报了仇了:他要我每天早上用小车从繁忙的大伙房里把垃圾推到花园尽头去倒掉。下午,我得把泔脚水浇到菜园里的马铃薯和胡萝卜上,那块菜地是分配给我们种的。晚上我擦洗一英里又一英里的地板。但是,过六个月这样的生活并不坏。这又是一件他怎么也弄不明白的事情。如果他懂了,就只会使他更残忍更冷酷。想到我所做的那些思考,想到那些男孩在明白了我是故意输掉这场比赛之后简直不知怎么夸我才好,怎么咒院长才够的情景,回想起这一切,我觉得自己当时这么做还是值得的。

脏活并没有把我弄垮,要说它有什么作用,那就是使我在好多方面变得更强了。我离开教养院的时候,院长明白他的坏招并没给他带来什么好处。我从教养院出来后,他们就想法把我弄到军队里去。但是我没通过体格检查,我来告诉你为什么。 我参加了最后一次赛跑,度过了艰难的六个月,从教养院一放出来,就得了胸膜炎躺倒了。这就是说,就我本人说来,我的确输掉了院长的竞赛,但是我却两次赢了我自己的竞赛。因为我知道事实是如果我没参加那次赛跑,我就不会得胸膜炎,而这次胸膜炎使我用不着穿军装,却不妨碍我去做我那发痒的手指头想干的那种活计。


我现在放出来了,警察们也上劲了,但是那些耗子对我最近干的这桩大买卖还没抓住什么把柄。我数了数,我一共有六百二十八英镑。我至今还在靠这笔钱过日子,因为我是一个人单干的。偷了这笔钱,我就能有这份清闲写下这一切了。这些钱足够我维持到我完成一个更大买卖的计划。这桩买卖我已经暗暗算计好了,但我谁也不告诉。当我拿着刷子刷教养院的地板时,我就一面策划好了偷的办法和窝赃的地方了,我计划好了怎么过着表面上老老实实在干活的清白日子,同时却把我做某些事的手艺练得娴熟十分,一点毛病挑不出来,这些事包括我知道我一旦自由,就得去干的和如果被那些专门侵犯别人权利的警察逮住了,就一定得去干的。

在这个期间内(就像我念过的一两本书里那么说的。不过这些书都没用,因为它们全是以胜利到达终点结束的,什么也没教会我。)我打算把这篇故事交给我的一个伙伴,交代他,如果我再被警察抓住,他可以想法把这篇故事放到一本书或者某些东西里,因为我非常想在院长读到它时看看他的嘴脸,就是说,如果他读的话。不过我估计他看不到;即使他读了,我想他也不会懂得这都是些什么意思。如果我没被抓住,拿到这篇故事的那个伙伴也不会出卖我。从我记事起他就住在我们这条斜坡巷子里了。他是我的伙伴,这是我确实了解的。



译者郑启吟女士(1940-2014),曾是《世界文学》资深编辑,1989年移居加拿大,以教授钢琴和乐理为生。著有由其丈夫杨讷编辑的遗作集《长跑运动员的孤独:郑启吟翻译作品集》(新华出版社,2015)。





选自《英国短篇小说选》,朱虹 编选,中国青年出版社,1981

预读/校对:炸鸡汤圆、乌圆、zzj、梓悦

本期编辑:z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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