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王明伦:崇圣寺观塔
作者简介:王明伦,中国散文诗学会、中国诗歌学会会员,山东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青岛市作家协会会员,青岛市崂山区作家协会副主席、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1980年起,先后在《海鸥(青岛文学)》《黄河诗报》《山东文学》《星星》等报刊发表作品。与人合著有诗歌散文集《琴屿海风》,作品入选多种选本。
崇圣寺观塔
作者:王明伦
游览完大理的洱源湿地,车子载着大家飞驰而去。浩瀚无际的洱海触手可及,絮浪有节奏地亲吻着岸边的草木,仿如情人之间的喃喃细语。一些叫不上名字的树木虽大半部分浸泡于水中,却仍枝繁叶茂,其旺盛的生命力让人感到十分惊奇。
由于旅程更改,原定的游览顺序早被打乱,因此并不清楚下一站要去往哪里。车子行驶了十几分钟后,远远地望见一座高大的石牌坊,上面是丹书的“蝴蝶泉”三个大字。想到能前往白族人的爱情圣地一游,大家都十分高兴。但众人的欢呼声却被导游兜头一盆凉水浇灭。原来我们此行的目的地是崇圣寺,蝴蝶泉只是路过罢了。
崇圣寺位于大理古城北1.5公里处,东临洱海,西靠苍山应乐峰。它的建成时间为南诏国后期,为南诏国第十代王劝丰佑时(824—859年)所建。该寺建成之后即为南诏国和大理国时期佛教活动的中心,到大理国时则成为著名的皇家寺院,故崇圣寺有“佛都”之誉。著名武侠小说家金庸在《天龙八部》中所描写的天龙寺即指此处。
从唐代建筑风格的大门进去,顿觉视野开阔,殿宇宏伟。时值仲春,新绿初萌的大树下面鲜花盛开,碧草如茵。遥望远方,万仞苍山横卧如屏,峰顶的积雪晶莹似镜。著名的崇圣寺三塔高耸云天,赭黄色的塔身在万顷绿波的映衬下显得雄伟庄严,让人顿生敬仰之心。
俗语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中国的塔一般都是奇数,可这里的塔却是偶数,中间那座“千寻塔”竟高达十六层。走近了,才发现该塔矗立在两层高的台基上,塔前照壁上刻有“永镇山川”四个鎏金大字,为明代黔国公沐世阶所书。千寻塔全名为“法界通灵明道乘塔”,据说是唐代恭韬、徽义两位工匠用了48年时间设计建造的。近半个世纪的匠心独运,终使此塔美轮美奂。以前塔顶四角各有一只铜铸的金翅鸟,相传用以镇压洱海中的龙妖水怪。千寻塔后面两座小塔与其在平面布局上呈等腰三角形,均为十层八角形密檐砖塔。不过它们的建筑年代晚于千寻塔,大约在大理国时期,相当于中原的五代时期(公元12世纪左右)。
绕过三塔,不料却被院中央的一块奇石拦住去路。该石呈青灰色,状如馒头,上面遍布凹坑,基座上刻有“蛙鸣石”三字,我好奇地用石头敲击了几下,果然发出阵阵蛙鸣般的声音。不知这块奇石是否洱海中的精灵所化?寺内两侧的廊房现辟为展室,里面展出了当年修葺千寻塔时发现的各种文物,其年代之久远,做工之精美,令人啧啧称奇。
继续前行,眼前出现了一座古朴典雅的建筑,此为“南诏建极大钟”钟楼,楷体的匾额为原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所题。该楼始建于南诏建极十二年(公元871年),悬挂的大钟亦称为“建极大钟”。明代旅行家徐霞客曾在《滇游日记》中如此描述这个铸于南诏建极十二年(公元871年)的古钟:“钟极大,径可丈余,而厚及尺,其声闻可八十里。”目前的大钟虽为后来重铸,仍重达16吨之多,在国内排名第四。
崇圣寺中的雨铜观音殿颇值一观。该殿为五开间单檐歇山顶木构建筑,可惜在文革中被毁,现在的大殿是1999年重建的。该殿高29.99米,占地面积8100平方米,殿内正中供奉着站立的雨铜观音像。相传当年在铸造这座观音像的过程中,铸到一半时铜便用完了,这时天上下了一场雨,奇妙的是,落下的不是水滴而是铜珠,人们收集起这些铜珠将其熔化,恰好铸完观音像,所以取名雨铜观音。可惜当年的观音像早已损毁,现在的这尊为后来重铸,耗铜达11吨之多。
正门之上悬有两块匾额,“崇圣寺”三字为著名书法家欧阳中石所题,下面的“佛都”为书法家沈鹏书写。门前台阶中间的白色大理石上则雕刻着各种佛教故事,两侧门柱上的楹联为:“天半舞寒云佛住山林传止日,地高留古灵僧开栋宇自唐年”。言简意赅,道出了这座古刹悠久的历史渊源。
因时间所限,我们没能进去仔细观赏,只好转身回返。临近三塔时,忽见几个游客自林荫中走出,上前询问,得知不远处便是著名的“三塔倒影”景观。虽然集合的时间已经临近,但我们还是紧跑几步赶到那儿,一看果然景色殊异:诺大的池塘平静如镜,倒映着蓝天白云、绿树塔影,更难得的是此处游客寥寥,画面纯净,可以尽情拍照。在赶往停车场的路上,我们几个人虽然气喘吁吁,但因为意外地看到了这处美景,反倒不觉得怎么累了。
(图片由作者提供)
责任编辑:河汉女 雪儿
执行总编:水木·顽石·四月天
总编:木子(相思枫叶丹)
总编微信:tiantian19890902
1、唯一投稿信箱: 241618280@qq.com 作品+简介+照片+微信号,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原创授权文学沙龙”,否则不予受理,两周未刊发,可自行处理。谢绝微信、QQ投稿;谢绝抄袭、一稿多投、违法及侵害他人权益内容,文责自负,与本平台无关。
2、“赞赏”金额少于10元不结算(含10元);超过10元,2/3为作者稿费,1/3用于平台运转和发展,无赞赏则无稿费,发表后第四天结算,后续赞赏不再发放,不同意此规则者请勿投稿。稿费红包24小时不领取,视为自愿赞助平台。
3、编辑部有文稿编排、版面设计权利,不负责校阅修改文稿、不提供制作预览。发表20篇以上的作者,可申请制作个人微刊文集。
4、本期已获授权,转载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