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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弗罗斯特《未选择的路》

美国 星期一诗社 2024-01-10
《未选择的路》是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的著名诗篇。罗伯特·弗罗斯特堪称美国20世纪最受欢迎的诗人之一,他一生致力于诗歌的创作,写作并出版了10部诗集。
罗伯特·弗罗斯特(1874-1963)出生于旧金山一个教师家庭,在美国西部度过童年。中学毕业后,他在哈佛大学学习两年后肄业,这前后曾做过纺织工人、教员,经营过农场,并徒步漫游过许多地方,同时他也开始写诗,但他的诗歌最初并未在美国引起注意。
1912年时弗罗斯特已经38岁,这一年他作出了一个重要的选择:放弃他在一所师范学校教书的职业,放弃本来可能更加平坦、安稳的生活,而选择了诗歌。他对自己说:“写诗吧,穷就穷吧。”
夫妻二人商量后,决定到异地去闯一条路,找一个生活水平比较低,但更利于写诗的环境。于是他们卖掉了祖父遗传下来的农场,再加上几年教书所得的一点积蓄,就这样他们来到大海对岸的英国,在离伦敦不远的一个村子里找到了一座木板茅屋的新家。不久之后,他的第一本诗集《孩子的意愿》出版了,很快就以其特有的朴素坦率和真诚赢得了诗人们的好评。美国著名诗人庞德特别撰文推荐,说它是美国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最好的一本诗集。
1915年弗罗斯特回到美国,在新罕布什尔州经营农场。此后他的诗名日盛,分别于1924,1931,1937,1943年四次获得普利策奖,并在几所著名的大学中任教师、驻校诗人与诗歌顾问。晚年的他已是美国的一个非官方的桂冠诗人。弗罗斯特的诗往往从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俗人情开始,渐渐进入哲理的境界,他素有“新英格兰诗人”之称。这与他诗中大量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俗人情有关。波士顿以北多岩石的牧场,殖民地时代的建筑,耐人寻味的石头围墙,以及那里居民粗犷的感情、耕耘生活的艰辛等等,都成为诗人作品取之不尽的素材。他的诗把新英格兰的风貌和当地人的特征一览无余地展现在了读者面前,可以说新英格兰乡间生活的各个侧面,弗罗斯特都写到了。
但弗罗斯特并未沉洒于描绘美丽山川和旖旎景色,他的诗虽然保持了一些传统的形式和格律,气氛也较轻快,但弗罗斯特认识到了生活的复杂性,他通过自然来表达一种象征意义,而不是什么田园式的思乡情调。在他的笔下,生活既悲惨又快活,既有美也有丑,杂乱之中又寓有统一。他善于透过现实中的现象深入浅出地说明深刻的哲理,而这些又与新英格兰的风景描绘结合在一起。他试图在新英格兰寻觅到现代美国业已失去的鲜明色调和激清、纯真,使之成为检验和评论现代文明城市的标准,弗罗斯特的杰出贡献之一正在于此。
弗罗斯特也常被称为“过渡性的诗人”,意指他处在传统诗歌和现代派诗歌交替的一个时期。弗罗斯特的诗歌备受喜爱,原因之一是他的诗风朴实无华,未受过多少学校教育的人都看得懂。当许多诗人热衷于搞诗歌试验时,他却坚持使用日常语言,描写自己观察入微的日常事件,并从中发掘出独特的智慧和哲理,描写上则细致含蓄、耐人寻味,能让人常读常新。
《未选择的路》是弗罗斯特的一首名诗,作于1915年,最初收录于他的第三本诗集《山间》(1916)中。在这首诗中,他把思想情感和富有象征的意象揉合起来,阐明了他对于人生、社会和宇宙的态度。弗罗斯特在诗歌风格上的一个最大特点是朴素无华,含义隽永,把深刻的思考和哲理寓于平淡无奇的内容和简洁朴实的诗句之中。本诗堪称是这方面的典范,其语言质朴自然,但在构思上却非常巧妙。
全诗一共4节,可分为两层。第1-2节为第一层:第1节交代了树林里有两条道路,其中的一条极目望去,消失在丛林深处,诗人处在岔路口,面临着抉择;第2节诗人叙写自己选择了另一条路,它“荒草萎萎,十分幽寂”,但诗人认为它“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我”的双重矛盾,第一重矛盾是不能同时涉足两条路。这一重矛盾中诗人描述了“我”站在岔路口,为不能同时涉足两条路而感到的遗憾──一条路平坦通畅,极目可望见它的尽头;而另一条路幽寂荒凉,充满着引人探索的诱惑。第二重矛盾是在明了了不能同时涉足两条路之后,究竟选择哪一条路的问题。在经历了复杂的心理过程之后,“我”终于选择了那条人迹更少的路,想让另一条路留待后日去走,可这显然是作者做出抉择后的一种自我安慰,因为“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恐怕我难以再回返”。但诗人选择了人迹罕至的路并不是草率决定的,虽然他知道另一条路可能平坦通畅,可他仍然选择了那条幽寂荒凉的路。
如果我们联系到诗人自己在写诗与在师范学校教书之间的选择,或许能更深入地理解这首诗。如果说在师范学校教书是一条平坦通畅的生活道路,那么写诗的道路则可以说充满了幽寂荒凉。但在这两种生活中,诗人最终选择了后者,虽然在蓦然回首时,他有时也会想到如果去走前一条路会是怎样,这也是人之常情,也是我们在人生的岔路口都会遇到的困惑。
在第三节中,诗人交代尽管“我”对另一条路也是留恋的,但却宁愿走一条别人很少走的路。这表明了“我”不愿随俗的心迹,沿着选定的路走下去的决心。但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此处流露出了一些踌躇,一丝矛盾,可这并非担心自己的选择是一个错误,而是对人只能选择一条路而感到的遗憾。他认识到选择使自己失去了另外的可能性,而那边的风景或许也很迷人,有另外的不为自己所知的乐趣。接下来的第四节,“我”遥想到未来或许会回首往事,或许会意识到此时路的选择决定了一生的命运。这里,诗人将全诗的思绪推到了最高潮,他将“黄色树林”里的两条路与可能不同的人生道路结合了起来,让我们意识到这偶然的选择或许会影响到一个人的一生,诗歌在这里戛然而止,为读者留下了想像与思索的空间。
诗歌的题目是“未选择的路”,在写实层面诗人描写的是在一个树林中,人对不同道路的选择,但我们不难看出,诗歌中所描写的岔路就是人生岔路的象征。在这首诗里,诗人不仅写了他在不同道路间的选择,尤为重要的是,当他选择了一条路的时候,他又对另一条路充满了感情与遐想。在这里,诗人强调了人生的偶然性与神秘性,提醒我们人生本来就有无限丰富的可能性。当我们在一条道路上行走时,本来是会有岔路口可能将我们带到另外的道路上去的,而在我们面临选择时,不同的选择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不同的命运。这或许是不经意的选择,将来蓦然回首时,我们才可能知道它多么深地影响了我们的生活。
诗人的着眼点是选择本身,但以具体的描写入手,我们首先看到的便是黄色树林中的两条道路,但诗人的笔触却将这朴素场景的描述赋予了更深的含义。在这里,象征手法的运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它使言简意赅的描写具有了丰富的内涵,给读者留下了想像的空间。每一个读者都能够在这首诗中发现自己的生活体验,从而受到触动,引发深深的思索。
“路”是此诗最重要的一个意象,既是具体的道路,也具有人生道路的象征意义。古今中外不少诗人作家都曾使用了道路的这种双重意义,比如屈原的诗中有“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句子;鲁迅也说,“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他们都赋予了“路”以不同的含义,表达了对人生的不同看法与态度。在此诗中,诗人通过对未选择的道路眷恋与遐想,向我们昭示了人生无限丰富的可能性,以及只能走一条路的遗憾。意识到这一点,或许便为我们开启了另外的可能性。



The Road Not Taken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yellow wood,

And sorry I could not travel both

And be one traveler, long I stood

And looked down one as far as I could

To where it bent in the undergrowth; 5


Then took the other, as just as fair,

And having perhaps the better claim,

Because it was grassy and wanted wear;

Though as for that the passing there

Had worn them really about the same, 10


And both that morning equally lay

In leaves no step had trodden black.

Oh, I kept the first for another day!

Yet knowing how way leads on to way,

I doubted if I should ever come back. 15


I shall be telling this with a sigh

Somewhere ages and ages hence: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wood, and I—

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

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20




未选择的路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

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但我却选了另外一条路,

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

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虽然在这两条小路上,

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


那天清晨落叶满地,

两条路都未经脚印污染。

啊,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

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

恐怕我难以再回返。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

我将轻声叹息把往事回顾: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选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顾 子 欣 译




未选取的路

 

金黄的树林里,一条路*为两条

很遗憾!我不能同时都走上它们

作为旅行者,我停站在那儿良久

尽其所能地望着一条路的尽头

看见它弯曲着消失于丛林深处

 

我选取了同样迷人的另一条

也许,它看上去更有吸引力

绿草茵茵,透着生气和魅力

虽然,先行者踏出的这条道儿

与另一条如出一辙,别无二致

 

这是清晨,两条路摆在我面前

在其落叶上尚未发现新的脚印

哦,我为另一天留下这另一条路吧

心里却明白一条路将导向更多的路

 

在多少年后的某一天某一处

我可能会回忆和述说到此时此地:

林子里本有两条路可走呵,

而我则选取了鲜有人走的一条

因此而有了这迥然相异的一切

哈 克 译




一条未走的路


深黄的林子里有两条岔开的路,

很遗憾,我,一个过路人,

没法同时踏上两条征途,

伫立好久,我向一条路远远望去,

直到它打弯,视线被灌木丛挡住。


于是我选了另一条,不比那条差,

也许我还能说出更好的理由,

因为它绿草茸茸,等待人去践踏——

其实讲到留下了来往的足迹,

两条路,说不上差别有多大。


那天早晨,有两条路,相差无几,

都埋在还没被踩过的落叶底下。

啊,我把那第一条路留给另一天!

可我知道,一条路又接上另一条,

将来能否重回旧地,这就难言。


隔了多少岁月,流逝了多少时光,

我将叹一口气,提起当年的旧事:

林子里有两条路,朝着两个方向,

而我——我走上一条更少人迹的路,

于是带来完全不同的一番景象。

方 平 译




未选择的路


黄叶林中出条岔路,

无奈一人难于兼顾,

顺着一条婉蜒小路,

久久伫立极目远眺,

只见小径拐进灌木。



接着选择了另一条,

同样清楚似乎更好,

引人踩踏铺满茂草,

踏在其间难分彼此,

尽管真有两条道。

 

清晨里躺着两条路,

一样叶被无人踏脏,

愿将第一条来日补,

但知条条相连远途,

怀疑日后怎能回返。

 

在很久以后某一地,

我将叹息诉说于人,

两路岔开在树林里,

我选的那条足迹稀,

而一切差别由此起。



文 的 自 觉 与 美 的 追 求

用鲁迅先生的话来说,魏晋南北朝是一个“文学的自觉时代”(《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鲁迅全集》第三卷)。人的自觉与文的自觉是紧密联系的两个方面:人的自觉是其时文学所表现的主题,而文的自觉则是人的自觉的表现形式。文的自觉主要表现为如下的几个方面:
(一)对文学价值的重估。汉人仅仅把文学看成是“成教化,助人伦”的工具,并没有认识到文学自身的独立价值,文学家本人也难免有一种自卑感,认为辞赋属于壮夫不为的“雕虫小技”,统治者更是将文人当作“倡优犬马”畜之。到了魏晋时期,传统所看重的“立德修身”观念开始动摇,外在的功名富贵又像过眼云烟,只有文学作为人的精神创造才可能流芳百世,曹丕在《典论·论文》中所说的观点很有代表性:“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是以古之作者,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这种对文学价值的看重是对人自身价值追求的必然延伸。
(二)对文学与非文学的区别。这种区别又可细分为两个方面,第一是将文学从广义的学术中分化出来,把文学看成是不同于学术的一个独立门类。汉人所谓“文学公卿”中的“文学”其实是指学术或儒术,他们并没有认识到文学与学术的区别。到了南朝才将文学与儒学、史学并列,南朝宋范晔在《后汉书》中始列《文苑列传》,并将它与《儒林列传》并立。这不仅显示在南朝人心目中 “文苑”与“儒林” 有了分别,也表明在他们眼里“文苑”与“儒林”可以比肩。第二,将文学作品与应用文一类的非文学作品区别开来,魏晋南北朝文人对文学的审美特征有了较深刻的体认,并开始从理论上对文学的内涵和外延进行界定。曹丕《典论·论文》中所说的“文本同而末异,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还只是泛说各文体的艺术特征,而且文学与非文学还没有区别开来,到陆机的《文赋》对各文学体裁就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诗缘情而绮靡,赋体物而浏亮,碑披文以相质,诔缠绵而凄怆。”到了南朝就有了“文”“笔”之分,如《宋书·沈怀文传》:“(弟)怀远颇闲文笔。”颜延之在回答皇帝的询问时也明确地将“文”与“笔”区分开来:“竣得臣笔,测得臣文。”(《宋书·颜延之传》)梁元帝在《金楼子·立言篇》中说:“夫子门徒,转相师受,通圣人之经者谓之儒。屈原、宋玉、枚乘、长卿之徒,止于辞赋,则谓之文。今之儒,博穷子史,但能识其事,不能通其理者,谓之学。至如不便为诗如阎纂,善为章奏如伯松,若此之流,泛谓之笔;吟咏风谣,流连哀思者,谓之文。”刘勰在《文心雕龙·总术》中对“文”与“笔”的阐述更清楚明了:“今之常言,有文有笔,以为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凡是以偶语韵语来抒情写意的就称之为“文”,而非偶语韵语写成的应用文就统称为“笔”。“文”必须“唇吻遒会”和文采斐然,而“笔”则不要求声调上的用韵和语言上的藻饰。《文选》是现存最早的一部文学作品选集,昭明太子将经籍子史等非文学作品摒弃于选本之外,认为文学作品必须“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如果不是对文学的特性有了理性的自觉,就不可能对“文”与“笔”作出如此明确的划分。
(三)对文学创作过程、创作心理、创作个性、文学形式进行理论探讨。魏晋南北朝的文学理论和文学批评所取得的成就,在我国古代不仅是空前的,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也几乎是一座难以逾越的理论高峰。从曹丕的《典论·论文》到陆机的《文赋》,再到锺嵘的《诗品》和刘勰的《文心雕龙》,《诗品》系统地阐述汉魏至南朝诗歌发展的源流和各诗人的艺术成就与特征,《文心雕龙》更是构架宏伟,体系严密,第一次突破了长期以来重体验而轻思维、长于艺术感受却弱于抽象思辨的局限。一直到明清还有人赞叹“《文心》体大而虑周,《诗品》思深而意远”(章学诚《文史通义》)。这一时期的文学理论几乎涉及文学创作的各个方面:创作主体、创作过程、创作心理、创作思潮、写作素材,乃至文学本质、文学流派、文学风格、文体特征、语言锤炼等。这是文学自觉的理论反映。
(四)对文学形式美的追求。魏晋南北朝作家们对文学形式美的追求达到了执着甚至狂热的地步,“俪采百字之偶,争价一句之奇,情必极貌以写物,辞必穷力而追新”(刘勰《文心雕龙·明诗》)。虽然东汉散文就出现了骈偶现象,但只到了魏晋南北朝以后作家才自觉进行骈文创作,西晋时骈文才开始成熟和定型,并逐渐在文坛上取得统治地位,不管文学创作还是应用文写作都用骈体,到了南朝可以说是骈文的一统天下。诗歌创作也同样出现排偶化现象,曹丕、曹植的诗歌比乃父更加华美,陆机、潘岳等人的诗歌中就有大量的偶句,至谢灵运、颜延之更是踵事增华,到齐代的沈约、谢朓更将新发现的汉语四声运用到诗歌创作中来,自觉地追求诗歌语言的音韵美,出现了后世常说的“永明体”。梁陆厥在《与沈约书》中说:“性别宫商,识清浊,特能适轻重,济艰难。古今文人,多不全了斯处,纵有会此者,不必从根本中来。”沈约对自己自觉地将声律应用于诗歌创作更有几分自豪和得意:“自灵均以来,此秘未睹,或暗与理合,匪由思至。”沈约所说的确是事实,过去的诗人对诗歌声律还只是“暗与理合”,还没有达到一种自觉的追求。如果没有南朝诗人们对诗歌对偶、音韵艰苦的探索,就不可能有唐代成熟的律诗和绝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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