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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 | 杨亮:《皇家律师》学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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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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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推送杨亮先生针对英剧《Silk》(中文名《皇家律师》)的学习笔记,为篇一和篇二。感谢杨亮先生的来稿!


杨亮|某小微企业主,刑事诉讼法学和法学爱好者

《皇家律师》学习笔记

篇一:出自皇家律师《Silk》第一季第一集

这一集中有两个案子值得关注。一个是严重入室盗窃罪(aggravated burglary),另一个是偷运毒品罪。

严重入室盗窃罪的被告人是一个有着3次入室盗窃前科的男性,这次之所以加上了“aggravated”是因为被害人遭到了殴打。而被害人是一个已经85岁,曾经参加过二战并在诺曼底登陆,目前靠养老金生活的老兵。案发后,警察通过监控发现了被告人经过老兵房子门前的影像,并且老兵也在不同的人像中指认出了被告人。

至此,我觉得这事要是发生在我国,基本上就不用审了,单是网上的舆论就已经把这哥们生吞活剥了。可是,玛莎阿姨坚信“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也就是无罪推定原则。她在法庭上通过对老兵的发问得知,闯入者在打了老人、拿了东西之后,居然打了个哈欠,然后开门离开。而老兵之所以对此记忆深刻,是因为当时他看到闯入者在打哈欠的时候用手捂住了嘴,于是他当时就在想,这么个穷凶极恶的人居然还能做出如此有教养的行为。

接下来,玛莎阿姨又对第一个到达现场的警察进行发问。在一系列的发问铺垫之后,玛莎阿姨成功的为陪审团塑造了一个有着25年丰富经验且几乎不会判断失误的警察形象。然后,话锋一转,回到了闯入者的哈欠上。闯入者用戴着手套的手捂住嘴打哈欠,然后扭动门把手开门离开,一定会在把手上留下DNA,为什么没有?不单单没有DNA,甚至连每天三次去照顾老人的护工指纹也没有留下?一个有着如此丰富经验的警察顿时语塞。

当然,警察还有最后一招,就是老兵通过录像指认出了被告人。而玛莎阿姨也早就破解了其中的奥秘。原来,老兵曾经在伞兵部队服役,每次跳伞进入战区前都会在飞机上等信号灯亮,然后数“one alligator, two alligator, three alligator, go”。警察在知道了这个信息后,故意给被告人的照片展示时间延长了两秒钟,然后混在其他人像里面,再让老兵辨认。

最后,在陪审团审议之前,玛莎阿姨提醒陪审团,“the prosecution have to prove beyond all reasonable doubt that a defendant is guilty”,也就是,控方指控必须要排除一切合理怀疑,只有这样,才能判定被告人有罪。而本案证据只有被告人经过老兵门口的视频和老兵的指认,没有发现被告人DNA,没有发现被盗财物,也没有发现作案工具……

当然,结果自然是无罪的。

关于这个警察为什么要作假去陷害被告人。原因在于,警察认为被告人前面三次入室抢劫的判罚都太轻了,要么缓刑、要么社区劳动、最严重也就是6个月监禁。于是,警察出于朴素的正义感才在犯罪现场调查员和法医到达之前擦拭了门把手,又在指认录像上动了手脚。

为什么总说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一样重要,甚至优于实体正义。在本案中,如果只重视实体,这个被告人就会被冤枉。扩展之,公权力凭借自己的“正义感”和近乎无限的资源,是可以轻易制造冤案的。并不是只有中国才有呼格吉勒图、聂树斌、张氏叔侄……这些牺牲者,如果由着公权力乱来,英国警察也干缺德事。

①Innocent:in-否定前缀,noc-伤害;adj.

无辜的;清白的;无罪的

牛津字典:not guilty of a crime, etc;not having done sth wrong

柯林斯字典:If someone is innocent,they did not commit a crime that they have been accused of

②Reasonable:reason-理由,able-形容词后缀表能力;adj.

合理的

牛津字典:fair,practical and sensible

柯林斯字典:If you say that a decision or action is reasonable,you mean that it is fair and sensible

③Tips: 外国人读秒的时候会用“one Mississippi, two Mississippi……”或者“one alligator, two alligator……”等等类似的方式计算时间,因为正常读完这个词的时间就是1秒钟。


第二个案子是关于一个孕妇(mule)体内藏毒,在海关被查扣。玛莎阿姨由于阅卷不仔细,没看到补充证据卷,并不知道海关已经观察这个女子多年了。于是,想当然的希望从怀孕且无助的角度去争取法官同情。结果,孕妇当庭被判入狱14年。

玛莎阿姨绝望至极,觉得是自己工作失误导致了孕妇的人生从此坠入深渊。

于是,玛莎阿姨找到监狱会见了孕妇,并表示愿意为她上诉。可是,孕妇拒绝了。因为,孕妇自己被一个贩毒集团控制,每次都是7个人强暴她,当她怀孕的时候,集团就会逼她运毒到英国。而当她生下孩子后,集团就会把孩子带走。至今,她已经生下了3个男孩和2个女孩,但都杳无音信。因此,孕妇觉得自己待在监狱里会更加安全。

什么样的结果才是最好的?朱明勇律师曾说,这个问题要问当事人自己,当事人觉得哪个结果好,那个结果就是最好的。

尽管从玛莎阿姨的角度看,孕妇的不幸遭遇是上诉成功的加分项。但是从孕妇的角度看,在外面要比在里面危险的多。

有人觉得缓刑肯定比实刑好,可是,当事人如果是个农民,他要进城打工,而缓刑期间离开居住地是要经过当地公安同意的。这个农民如果没啥关系、又没眼力见、又不会说话,可能就离不开居住地,那么缓刑期间吃啥、喝啥?对于他来讲,缓刑可能要比实刑更煎熬。相反,如果当事人是个老板,可以打打电话就遥控生意,缓刑当然要更加适宜。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里面也说过,“见什么人办什么事,有的人在乎钱,但有的人在乎名声。在乎钱的,你就让他去赚钱,名声上污一些没关系;在乎名声的,你就得认真了,要不然人家真跟你死磕。”(原话不是这样,大概就这意思)

Mule:n.

骡子;越境运毒者

牛津字典:(slang) a person who is paid to take drugs illegally from one country to another

柯林斯字典:a person who is paid to transport illegal drugs for a dealer


篇二:出自皇家律师《Silk》第一季第一至第四集;《CRIMINAL PRACTICE DIRECTIONS 2015 DIVISION X COSTS》

玛莎阿姨无疑是非常优秀的律师,我一边看剧一边在想,那些被告人们是怎么有幸找到这么优秀的辩护人的。回顾我自己的经历,找到优秀且合适还要“懂你”的辩护人何其艰辛。我经常这样告诉自己,我能有幸找到这样的辩护人,是我们前世有缘。

剧中,玛莎阿姨是负责出庭的大律师——barrister。她不需要去每天应酬寻找案源,甚至不需要长时间、多次数的会见当事人,她的全部精力就在案件本身,她所想的一切就是帮自己的当事人赢得利益最大化。而当事人们第一时间接触到的律师叫事务律师——solicitor,他们负责与当事人沟通,并在玛莎阿姨会见的时候在场见证,以避免一些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潜在风险。

截止到目前,剧中出现的当事人们都没有钱,案子也并不奇特,而且他们也不知道玛莎阿姨。那么,他们在处于被监管的状态下是怎么找到这位大律师的呢?

根据我国的刑诉法,当事人们享有辩护权。可实践中,当嫌疑人被警察控制之后,手机等一切通讯工具就被拿走了。不要说大多数人平时没有专用律师,就算有,怎么联系呢?如果运气好、当事人提供的家属地址正确、邮政也给力,最好的情况也是在若干天之后,自己的家属收到一封公安机关寄来的通知,才刚刚知道出事了,于是开始慌慌忙忙的找律师。

带着好奇,我查阅了英国的政府网站,并发现了这个。

(来源:https://www.gov.uk/arrested-your-rights/legal-advice-at-the-police-station)

必须提一句,英国的政府网站虽然在说一个很严肃的法律问题,但是无论遣词还是造句都非常通俗易懂。

从以上可以看到,一个英国嫌疑人可以非常简单的在英国派出所找到一个solicitor。而且是在接受讯问之前,还可以是免费的!我只能说,“好吧”。

那么,玛莎阿姨这种大咖的收费总应该很高吧,那些一穷二白的当事人们是怎么支付的呢?

剧中有一个片段,大概是说玛莎阿姨由于庭审时间冲突,到庭的时间较晚,法官看到她姗姗来迟,于是用英式幽默损了她了几句。而玛莎阿姨也用同样的方式回应了法官,说自己上面那个案子除去各种路费、快递费、税费等等,也就赚了十几英镑。

当然,我相信这只是个例,毕竟玛莎阿姨在伦敦是有房子而且开跑车的。但我依然好奇,这种大律师要花多少钱才能请到?于是,我发现了一个神奇的说法,在英国,如果一个当事人被判无罪,他的律师费、交通费、误工费、专家证人费等等,居然还能让法院付!

开始的时候,我觉得这是nonsense。但在好奇心的驱动下,我又去搜索了一番,于是发现了这个。

(来源:https://www.defence-barrister.co.uk/costs-in-criminal-cases)

仔细想来,这样做很有道理呀。不论是一审判被告人无罪,还是上诉后无罪,都说明控方错了。既然你们背后拥有强大的公权力,穷尽了一切侦查手段,最后依然无法证明被告人有罪。那么,被告人因此而付出的成本你们当然要承担呀。是你们说人家犯罪为因,人家花钱辩护为果。既然造“因”者错了,当然要承担后果。相反,如果被告人是有罪的,那就说明控方没错。被告人也同样可能承担控方的成本。虽然两种情况都有严格条件和规定,但是不是很有启发和道理呢。

为此,我又去找来了法律依据,《CRIMINAL PRACTICE DIRECTIONS 2015 DIVISION X COSTS》,这里面对各种情况的费用支付有详细的条件和规定,有兴趣的学者可以深入研究。

通过这次探索,引发了太多的思考,我无法、也没有能力阐明。比如:

1、在我国,有没有一种可能,让嫌疑人先得到法律咨询,而后才能讯问。如果没有得到恰当的法律咨询,则讯问无效。

2、我们的律师是怎么开发案源的,尤其是刑事案件?如果不解决案源问题,年轻律师刚入行连饭都吃不上,怎么下决心深耕刑辩领域,又怎么可能把精力都放在案子本身?

3、我们国家又一次调整了国家赔偿标准,但是,对于无罪的受冤者,每天几百块钱的补偿就能够cover所有的成本吗?除了国家赔偿法,有没有其他救济渠道可以让无罪的人得到更多补偿?

……

我是从何得知这个英国政府网站和无罪后有机会让法庭支付成本的呢?源自我以40岁高龄从26个字母开始学习英语,我找到了一个语言类APP,认识了很多想学习中文的英语者,大家平时语言互助。以上信息的最初来源就是两位普通的英国民众,虽然他们说的并不精确,但可以感觉到,这种事在英国属于常识。

细思之下,英国这个系统真的挺有意思。只要嫌疑人提出需要法律建议,警察在其真的得到建议之前就无法讯问。如果嫌疑人自己有律师,可以直接打电话;如果没有,派出所就有solicitor。事务律师介入之后,根据具体情况再去找barrister。有一点,英国和中国是相似的,刑事律师的圈子都很小。所以,谁行、谁不行,行内人都知道。虽然我国没有事务律师,但市场效应也同样形成了律师介绍疑难案件给“大律师”的现状。但负面效应在于,我国的当事人们如果想单靠自己去找到这些“大律师”会非常困难。

那些barristers在不需要考虑案源的情况下,唯一要做的就是好好辩护、建立口碑,形成一个良性循环。剧中,即便是玛莎阿姨的小pupil都不需要去吃饭、应酬、发微博,虽然收入不高,但每天都在一个又一个的案子中渡过,而且还可以独立出庭实践。

当事人们也不用担心因为自己没钱就请不到好律师。至于那些自觉冤枉又有钱的当事人们,比如民营企业家群体,更乐于花钱请好律师,毕竟自己无罪后是有机会把成本收回来的。

这一切设计,是在保证司法公正,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①Pupil: n.

学生; 见习律师

牛津字典: a person who is taught artistic, musical, etc. skills by an expert

柯林斯字典: A pupil of a painter, musician, or other expert is someone who studies under that expert and learns his or her skills.

②Barrister: bar-律师协会; n.

大律师; 出庭律师

牛津字典: a lawyer in Britain who has the right to argue cases in the higher courts of law

柯林斯字典: In England and Wales, a barrister is a lawyer who represents clients in the higher courts of law

③Award: a-同ex,向外; ward-看护,守护; n. v.

奖;裁定

牛津字典: ~ (sb) sth / ~ sth (to sb) to make an official decision to give sth to sb as a payment, prize, etc.

柯林斯字典: To award something to someone means to decide that it will be given to that p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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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编审: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云证国际数据安全司法鉴定中心学术部主任,朱桐辉
技术编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王毅丹

(感谢南开大学法学院校友安尧题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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