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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部署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管理工作向纵深推进

农业农村部 宅基地管理与利用
2024-09-15

10月29日,江西省在鹰潭市余江区组织召开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暨规范管理工作推进现场会,传达学习中央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广运用余江宅改有益成果,研究部署全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和全省宅基地规范管理工作。会议采取“现场+视频”形式召开,主会场设在鹰潭市余江区,94个涉农县(市、区)设分会场,省、市、县(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试点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等2200余人参加了会议。副省长胡强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从各自的职责出发,对做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


一是把握稳慎推进总基调。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大局,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精神实质,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推进。要坚守“三条底线”,坚决做到“两个不得、两个不能、一个严格禁止”,“三条底线”就是土地制度改革要严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两个不得”就是不得以买卖农村宅基地为出发点,不得以退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两个不能”就是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这个口子不能开,按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这个原则不能突破。“一个严格禁止”就是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时刻牢记这些原则性问题,坚决不能突破底线,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土地权益,作为农村宅基地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是做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余江区作为全国第一批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区,要担负起为全省乃至全国探索改革路径的使命,根据地域特点和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先跑”优势,创新实践、大胆尝试,为全面推进改革积累经验、探索模式。湖口县、余江区、大余县、永丰县作为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要牢牢把握中央关于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九项任务,周密部署、有序实施。因地制宜做好“选择题”,稳慎做好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各项工作。走稳“完善”之路,完善村集体依法行使农村宅基地规划、分配、调整等权利的具体制度和管理章程,完善相关议事协商机制和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方式。走稳“健全”之路,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建立“县级指导、镇街主抓、村组履职”的联动责任机制,健全村级网格化管理、乡镇(街道)国土防控监管、县级全域数字治理机制。健全农村宅基地征收、流转、退出、经营等收益分配机制,探索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长期分享农村宅基地增值收益的有效途径。走稳“探索”之路,对于涉及农民根本利益和生存空间的大事、难事,既要充分尊重民意、慎重推进,也要破冰前行、大胆探索。要聚焦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根据不同地区资源条件和发展水平,在宅基地农户资格权保障、使用权流转、使用权抵押、自愿有偿退出和有偿使用等方面积极探索。


三是推动试点工作有序实施。会议要求,各试点县(区)必须打起“十二分”的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环环紧扣抓好落实。编好实施方案,做到试点内容细化、具体措施实化、改革成果具体化。搞好交流互鉴,建立互学互鉴机制,加强交流,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抓好培训宣传,采取召开动员会、培训会等方式,调动基层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为改革试点提供思想和队伍保证。建好信息系统,建立起“宅基地管理数据库”,尽快形成宅基地基础信息“一张图”、业务管理“一条链”、监测监管“一张网”的管理格局。


四是加强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工作。非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决不能放之任之、观望等待,而要加强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以严控宅基地违法违规增量为核心目标,坚决遏制农村建房乱象。坚持疏堵结合,切实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底”要摸上来全面摸清宅基地和农房现状底数,把情况调查清楚,造册登记,实行台账管理。 “证”要发下去。全面完成农村宅基地地籍调查,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实现应登尽登、应发尽发。“事”要管起来健全农村宅基地制度体系,逐步建立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健全执法监管网络体系,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制度。“地”要用活来突出服务乡村振兴,用好政策,因地制宜选择农村宅基地盘活利用模式,积极培育盘活主体,探索多途径利用方式。


五是建立完善的保障机制。农村宅基地是农民群众最重要的生活保障,影响深远,政策性和政治性都很强。强化责任担当。地方党委、政府要扛起农村宅基地管理责任,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加快机构队伍组建、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业务培训。试点县(区)要成立党委政府领导的试点工作小组,组建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审核推进。强化部门合作。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主动加强协作配合,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互通,形成宅基地管理的强大合力。强化指导调度。要加强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的监督指导;加强调度评估,建立健全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加强舆论引导,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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