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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言实录 | 梁鹤年先生课堂拾锦 ·《经济·土地·城市——研究思路与方法》读书心得(17)

李媛 韩汉白 国际城市规划 2023-11-09
《经济·土地·城市——研究思路与方法》出版于2008年,可以算一本“老”书了,其中收录了梁鹤年先生十多年前关于城市规划和经济学方面的论文,分为经济、土地、城市三个专题。包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什么:一些理论与实践的探讨,对中国经济发展模式的一些考虑;中国特色的经济模式与国土开发:几个政策上的意见,经济全球化与中国城市,城市理想与理想城市等,共32篇文章。本系列将分享李媛、韩汉白两位青年学者关于本书的读书心得。想阅读本书的读者,可在文后评论区留下邮箱地址,我们将发送电子资源。在此特别感谢梁鹤年先生慷慨惠赠版权。


《经济·土地·城市——研究思路与方法》

梁鹤年

商务印书馆,2008


“第十七篇   集体土地股份化:一个互利互律的耕地转用补偿和土地整理分配处理办法” 读书心得二则
补偿分配机制的构建——基于合作社“股份化”的思考

农村集体土地通过征收、流转等方式获得的收益如何在农村集体与农民个体之间合理分配,一直是土地管理领域的热点和难点。2020年我国正式实施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在法律层面规定了“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补偿原则,还提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可以以出让、出租等方式入市流转,但须明确包括集体收益分配安排在内的详细内容[1]。下一阶段,随着越来越多的集体土地入市流转,将涉及更多的补偿分配问题,尤其是由于分配不公引发的矛盾,因此,如何构建能达成广泛共识的补偿分配机制亟待研究。

本篇内容基于对集体土地补偿分配存在的现实问题以及构建补偿分配机制难点的分析,提出了一套以集体土地“股份化”合作社模式构建的补偿分配的长效机制和操作路径。

首先,补偿分配为何成为问题?由于缺乏客观尺度,现实中对有些农户补偿过低,难以保障其长远生计;对有些农户补偿又过高,导致集体利益受损[2]。

构建合理的补偿分配机制难在哪?补偿是针对损失而言的。当补偿与损失大体平衡,一般认为补偿是合理的;当两者失衡则会被认为不合理。针对是否合理形成共识,有两个重要前提:一是存在客观标准可以区分集体利益与个体利益;二是农户的损失可以被客观评价。然而,以上两种客观尺度的建立恰是难点所在,这与土地具有的三重意义有关:(1)物质意义,即土地的质量、面积、区位、地貌等自然属性;(2)生产价值,即农作物的产量和种类,或地上建筑空间的功能和面积;(3)市场价值,即农作物的售价或地上建筑空间的价格(售价或租价)[2]。一方面,耕地用途转用为其他用途后的生产价值和市场价值,尤其是未来的土地增值具有不确定性,因此难以客观评估个体损失;另一方面,个体利益需要农村集体保障(如个体耕地的产出需要基础设施等外在条件的支持),而整体利益则通过组成农村集体的个体利益得以反映,两者很难分割开来。

“股份化”合作社如何提供解题思路?确切地讲,“股份化”是“在现有的集体所有制度中,以土地合作社的形式和土地股份化的手段去创造一套合理与公允、客观与透明的耕地补偿和土地分配办法”[2]。股份化的核心机制有二:(1)每个农户作为“合作社”的一员,平等地以“一户一票”的形式参与合作社的整体决策;(2)以个体农户土地估值与农村集体所有的全部土地估值之比,确认每户在农村集体中的比例或“股份”,并作为合作社获取的增值利益在集体与个体之间分配的依据。

借用梁先生在《旧概念与新环境——以人为本的城镇化》一书中分析因果的“三段论”思维范式[3],笔者尝试梳理以“股份化”合作社模式构建分配补偿机制的内在逻辑。

  • 因(a):设计中国特色的“股份化”合作社模式(包括一户一票和按比例分配机制)。
  • 果(c):农村集体与农民个体之间关于补偿分配问题达成共识的机会增加。
  • 道理(b):在补偿分配问题上,要提高农村集体与农民个体之间的共识,需要有明确的机制去显化个体利益和整体利益。“一户一票”让每个农户(个体)平等地参与合作社决策,使体现整体利益的合作社决策在内容和过程上实现具体化;“按比例分配”则明确了个体与整体的分配所得,使个体得到补偿的同时显化和保障整体利益所得。
  • 推理(a带来b):“股份化”合作社的模式有助于在补偿分配中显化个体利益和整体利益。
  • 推理(b带来c):有了显化的或可评价的个体利益和整体利益,在补偿分配问题上,农民个体与农村集体之间达成共识的机会将增加。

 

参考文献

[1] 中国人大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EB/OL]. (2019-09-05)[2022-03-08].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1909/d1e6c1a1eec345eba23796c6e8473347.shtml.
[2] 梁鹤年. 经济·土地·城市——研究思路与方法[M].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08.
[3] 梁鹤年. 旧概念与新环境——以人为本的城镇化[M]. 北京: 生活·读书·新知 三联书店, 2016: 8. 

作者:李媛,加拿大女王大学地理与规划系,博士研究生


如何进行集体土地股份化?

社会主义土地集体所有制是中国的制度优势之一。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这是中国土地产权制度的基本格局。但随着集体土地制度的演变,存在集体土地收益分配不公平的问题,导致农民利益受损,易引发社会矛盾。另外,交易过程所致的土地价值的不确定性,也容易使管理混乱和官员领导腐败。
 
土地收益分配不公,主要是因为土地补偿的客观标准难以制定,这与土地存在的三重意义有关:物质意义,即土地的性质、形貌、面积和落点;生产价值,即土地上农作物的品种和产量,或土地上建筑物的功能和空间质量;市场价值,即农产品的售价,或建筑空间的租值[1]。由于耕地土地用途转变,土地新功能的生产价值或市场价值很难被准确评估,农民也就无法提前得知其土地的价值与所得补偿是否对等。
 
梁鹤年先生在这篇文章中指出,集体土地股份化有助于解决由于土地补偿分配缺乏客观尺度而导致的有的农户所得补偿过低而影响生计,有的所得补偿过高而损害了集体利益的问题[1]
 
梁先生提出的解决办法是:把农村集体中每个农户土地的物质条件、生产价值和市场价值归纳成为一个“股份”的概念,然后利用市场经济的逻辑和社会主义的原则建立一个客观和透明的构架,以处理耕地转用的补偿问题和土地整理后的利益分配问题[1]。这一方法的关键是:第一,所有农户都是土地“合作社”的成员,每个成员平等,以“一户一票”的形式参与合作社决策;第二,通过对个体农户土地与农村集体土地分别估值,确定每户土地所占比例并将其作为农户所持“股份”,将“股份”作为土地管理和利益分配的依据。
 
梁先生提出的补偿和分配办法既符合社会主义原则(土地集体所有),也利用了市场经济的逻辑(客观的市场价值),有利于在保证土地利用经济效益的基础上进行最公平的土地补偿和分配。
 
参考文献
[1] 梁鹤年. 经济·土地·城市——研究思路与方法[M].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08.

作者:韩汉白,加拿大女王大学,博士研究生



《经济·土地·城市——研究思路与方法》目录


经 济

人家的月亮

外国的泥土

政策分析
比较研究:论方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什么:一些理论与实践的探讨——经济三部曲之一

可持续性消费经济:两个循环,一个手段——经济三部曲之二
经世济民——经济三部曲之三

对中国经济发展模式的一些考虑

流域发展模式的选择

西部地区开发战略——来自国际与加拿大开发经验的一些启示

农村发展与市场经济:一套理论分析与一件实际工具

解“三农”之困

经济与几何


土 地
中国特色的经济模式与国土开发:几个政策上的意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在城市土地开发上的意义
在耕地转建设用地中保护耕地、保护农民利益及提高土地市场经济效率的建议
集体土地股份化:一个互利互律的耕地转用补偿和土地整理分配处理办法
指标拍卖(竞投)的一些想法


城 市

精明增长
经济全球化与中国城市
规划战略:来自生态学的启发
城市理想与理想城市
内与外、大与小、凹与凸——一些城市与规划随想
高与低、快与慢、新与旧
城市规划的和谐与适度
城市设计与真善美的追求——一个读书的构架
可读 必不用之书(一)——顺谈操守
可读 必不用之书(二)——顺谈情况含糊和感情矛盾
可读 必不用之书(三)——顺谈“法”与“字”
哀公问政——孔孟思想对规划理论的启发
“孟子见梁惠王”与城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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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文明的文化基因》读书心得【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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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顾春雪
排版 | 张祎娴

——to be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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