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两地法律小知识】香港离婚暂准判令和绝对离婚判令

彭慧仪 黄敏珊 跨境法律服务专业智汇 2023-08-25





本文音频


国语音频录制:彭慧仪
粤语音频录制:黄敏珊


在内地,离婚当事人拿到离婚证或是法院出具的生效文书时,就意味着夫妻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然而在香港离婚的当事人,手里拿着离婚暂准判令(下称“暂准离婚判令)也不代表夫妻已经正式离婚。这究其根源是因为香港的离婚判令,有暂准离婚判令和绝对离婚判令之分。也就是说,只有在当事人拿到绝对离婚判令的时候,夫妻的婚姻关系方才正式解除。那么,当事人拿到暂准离婚判令之后,应如何申请绝对离婚判令呢?或者当事人能否撤销暂准离婚判令呢?下文将为各位具体讲述。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香港的暂准离婚判令与绝对离婚判令,我们将从香港离婚的大致流程讲起:


当事人向香港区域法院的家事法庭提交离婚申请或离婚呈请后,家事法庭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编订审讯的日期,离婚案件也即将进入离婚主体聆讯的程序。而在这个离婚主体聆讯中,法官主要考虑的问题是:当事人的婚姻是否确属破裂,且已经达到无可挽救的程度。如果法官的答案是肯定的话,亦即夫妻感情确实破裂至无可挽救的地步,那么法官就会给当事人颁发暂准离婚判令。所以,当事人获得暂准离婚判令,是夫妻离婚必经的首要程序,仅有在法官给当事人批出暂准离婚判令后,夫妻才可能进入申请绝对离婚判令的阶段。


香港离婚流程图(1)


夫妻能否顺利离婚,除了取决于家事法庭对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还取决于当事人的子女抚养、财务安排是否合理妥当。在当事人获得暂准离婚判令时,法庭一般尚未彻底考虑当事人子女抚养、财务安排的问题,于此,家事法庭当然不会轻易给当事人发出绝对离婚判令。而且,绝对离婚判令的发出还需要由当事人亲自向法庭递交申请,并要求当事人符合一定的申请条件。


香港离婚流程图(2)


获得暂准离婚判令之后,当事人可以申请拒绝将暂准离婚判令转为绝对离婚判令,或者撤销暂准离婚判令。但是,如果在暂准离婚判令发出后的六个星期里,夫妻任意一方都没有申请拒绝将暂准离婚判令转为绝对离婚判令,也没有申请撤销暂准离婚判令的,届时当事人可以根据指引向家事法庭申请发出绝对离婚判令。也就是说,香港家事法庭是不会自动给当事人发出绝对离婚判令的,而要求由当事人向家事法庭亲自递交申请。


香港家事法庭收到绝对离婚判令发出的申请后,会自行考虑各项事宜,以决定是否批准发出当事人的绝对离婚判令。一般来说,如果当事人尚有子女安排、财务安排争议,法庭是不会发出绝对离婚判令的。当然,法庭也可能基于特殊情形先行发出绝对离婚判令,待夫妻离婚后再处理子女安排、财务安排的问题。也就是说,香港的家事法庭对于绝对离婚判令的发出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由此看来,基于对当事人及其子女利益的考虑,香港法庭对夫妻离婚保有谨慎的态度,这也是为什么香港会有暂准离婚判令和绝对离婚判令之分的原因。



划重点


  1. 香港的离婚判令有暂准离婚判令和绝对离婚判令之分。香港离婚必须先获得家事法庭批准的暂准离婚判令,但获得暂准离婚判令并不意味着夫妻已经正式离婚,仅有在夫妻双方获得绝对离婚判令后,夫妻婚姻关系方才正式解除。


  2. 在暂准离婚判令发出后满六个星期,当事人可以向家事法庭申请将暂准离婚判令转为绝对离婚判令,届时家事法庭会再行考虑是否批准发出绝对离婚判令。



- END -


往期文章

1.香港与内地的离婚制度对比 ——两地呈请(起诉)离婚条件的异同

2.香港与内地的离婚制度对比——两地申请(登记)离婚的条件异同

3.香港与内地的离婚制度对比——两地离婚方式的异同

4.香港高等法院遗产承办处

5.香港律师的“庐山真面目”

6.提前规划《同一人身份声明书》

7.如何在内地更改姓名

8.内地的居民户口簿

9.内地的公证处知多少

10.内地出生证明知多少

11.香港的公司资料怎么查?

12.内地的离婚证明“长啥样”?

13.港澳地区形成的文件如何在内地使用

14.内地的离婚方式

15.港人如何在内地登记结婚

16.内地的死亡证明如何在香港使用

17.内地的死亡证明“长啥样”?

18.台湾形成的文件如何在内地/香港使用

19.香港的豁免登记证明书

20.亲属关系及遗嘱状况声明书

21.放弃继承遗产声明书

22.继承遗产声明书

23.内地亲属关系公证书

24.内地物业买卖流程图

25.内地物业纳入征收拆迁范围,该怎么办?

26.还有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之分?

27.改名契(Deed Poll)

28.香港的物业资料怎么查?

29.同一人身份声明书30.香港的公证委托书与内地公证委托书
31.划重点之买卖内地物业
32.香港登记事项证明书33.内地的出生证明如何在香港使用34.香港的出生证明如何在内地使用35.香港出生记录怎么查?36.香港的死亡证明如何在内地使用37.香港死亡记录怎么查?38.内地的结婚证书如何在香港使用39.香港的结婚证书如何在内地使用40.香港婚姻记录怎么查?41.我们都可以在香港登记结婚

42.香港的寡佬证



【团队及作者介绍】



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黄善端律师团队长期从事跨境家事继承、跨境债务执行及港人内地物业买卖及诉讼等法律事务,拥有处理跨境法律事务中各类复杂案件、疑难问题的丰富经验,熟知两地的法律制度及处事办案的方法和技巧。团队一直以来追求团队业务能力的精细化及专业化,力求为客户提供稳妥、高效的跨境法律服务。在过去十年,团队一直致力研究两地的继承法律制度,曾协助数百名当事人解决两地继承难的复杂个案,并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彭慧仪: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学士,香港中文大学法学硕士。


黄敏珊:毕业于澳门科技大学,过往十年一直专注于跨境家事继承及资产遗产规划管理领域,协助过众多香港或是海外家族处理内地的资产规划及遗产继承,针对不同的复杂个案总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最优的处理方案。



相关阅读


点我了解跨境法律服务专业智汇

 

扫描上面二维码,关注我们吧!


喜欢本文请给我们点个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