遍行心所
7.2.1 遍行心所于七位心所中之特殊地位
遍者普遍,行者现行;遍行心所普遍现行于一切识、地、时、性,故曰遍行。遍行心所定伴一切识包括心王及余心所之生起而与之俱起,谓之遍一切识;普遍现行于三界九地之一切地中,谓之遍一切地;普遍现行于过去、未来、现在三世一切时间中,谓之遍一切时;普遍出现于善恶无记等之一切识性之中,谓之遍一切性。
诸识之生起必以遍行心所为助伴;反之,有遍行心所之助伴,加上其余缘依,诸识即可出现。故遍行心所于心所一项可谓诸识生起之充要条件矣。其余心所则非诸识生起所必需,有之无之皆可。故遍行心所之作用为助识生起,余心所则系此已起之心之种种附带作用也。别境如此,余五位心所亦如此。故遍行心所可称为识之根本助伴,余心所可称为识之附带助伴。
7.2.2 作意、触、受、想、思当与总种自证分相应时称为清净之受想思等;落于见分带我法二执时,称之为受蕴乃至行蕴。
作意。《成唯识论》卷三云:“作意谓能警心为性,于所缘境引心为业。谓此警觉应起心种,引令趣境,故名作意。”故作意者,即是心之一种警觉作用,依此种作用,能令心王及余心所之种子转为现行。无此心所,一切识皆不能起,故属遍行。儒典谓:“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即于当下之境缺乏作意心所识遂不行之写照。
触。《成唯识论》卷三云:“触谓三和,分别变异,令心心所触境为性,受想思等所依为业。”详言之,触之特性有三:其一、令根境和合;其二、令见分相分接触;其三、令一聚心王心所团结不散。前五识及五俱意识相应触全具此三义,余识相应触则仅具后二义也。触之业用则为依次引生受想思等其余心所。
受。《成唯识论》卷三云:“受谓领纳顺违俱非境相为性,起爱为业。”于前五识中具苦乐舍三受;于意识中具苦乐忧喜舍五受;于末那赖耶中唯具舍受。此等受感,若过而不留,则诸受如一,无碍自在,故唯名为受;即与自证分相应之清净受也。若加以执著,则成积习,若有一定条件不可移易,从而为诸受所转,便名受蕴;八风(谓利衰毁誉称讥苦乐)中之苦乐二者即属受蕴。余皆属色蕴。即落于见分带我法二执之染污受也。
想。《成唯识论》卷三云:“想谓于境取相为性,施设种种名言为业。”想之自性,在于境取相。盖想心所未起之先,对境并无相可见;想心已兴,乃凝结为形相耳。诸法之起,若一想便舍,不落第二念,便于诸法无碍自在,故唯名为想;即与自证分相应之清净想也。若注想不舍,便为境所系缚,顾此失彼,失去心之全体大用,此种之想则名想蕴;即落于见分带我法二执之染污想也。
思。《成唯识论》卷三云:“思,令心造作为性,于善恶无记三事役心为业。”思之自性,在考察对象之条理,而依考察所得驱心及余心所从当前之境迁转至下一境。故曰令心造作为性。思之驱心,于前五、第八属被动,即新境忽然出现,思心所即引识兼注此新现之境,下一刹那识之作意于焉生起;于六七属主动,即思心所依习惯理路主动引当识趋向主观欲现之境,下一刹那识之作意于焉生起。若不加执著,便谓之思;即与自证分相应之清净思也。若落执著,如执著种种三业习惯等,便成行蕴;思为行蕴主力,行蕴包括思及受想外余五十一心所及二十四种不相应行法。即落于见分带我法二执之染污思也。
——摘自孟晓路《七大缘起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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