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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蓝字关注我们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特约主持人:黎宏主持人按语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受苏联刑法、日本、德国以及英美等国家刑法学说的影响,我国刑法学在话语表述以及体系建构上呈现出色彩斑斓、异彩纷呈的特点。学术上的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固然是好事,但由此也引发了来自不同源头的话语之间相互矛盾,吸收借鉴的话语与我国刑法与司法实践的适配性之间如何协调的问题,特别是对我国刑法教义学内在萌发的主体意识与原创理论的关注和研究不足,使得学者们在使用各种话语进行具体问题的研究时,通常聚焦于局部领域、着眼于解决某一具体问题,存在“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性,未能结合外国与我国之间的国情、历史、文化背景、甚至刑法立法宗旨以及处罚体系上的差异进行研究,造成了概念上的混淆和杂糅,加剧了理论与实践的脱节。这种一味地依赖外来话语,忽视我国刑事司法实践的做法,不仅难以反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的新问题,而且还会使得我国特色的刑法教义学难以建立。因此,如何建构立足于中国语境,具有中国特色刑法教义学的话语体系,成为当今的刑法学人所面临的当务之急。本期所刊发的两篇论文,就是在这种主体性意识之下所进行的一个初步尝试,希望能够收到抛砖引玉之效。论中国特色刑法教义学话语体系的建构本文刊登于《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23年第3期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