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潮丨吴铭:1949年董时进谏言土改,三个案例发人深思
原题
董时进致信毛泽东谈土改
1949年12月,农业经济学家董时进上书毛泽东,劝阻土改。
不到乡村人口10%的地主、富农,却占有70%至80%的土地,这一经典论断是中共开展土改运动的依据。董时进指出,根据民国时期土地委员会在16个省、163个县、175万农户中进行的调查结果,35.6%的农户拥有5亩以下耕地,24%的农户拥有5~10亩,13%的农户拥有10~15亩,拥有1000亩以上耕地的大地主只占0.02%。
熊景明《先知者的悲哀》一文称,董时进与余英时一样,认为将地主的土地、房屋、生产工具等统统没收,分给贫民和无业游民,让他们失去良知,是对中国传统道德的颠覆。如此土改为此后的政治运动奠定了基础。
董时进知道土改大局已定,悲哀地预言说,政权巩固之后,这个政党就会将农民的土地收回,建立集体农庄,粮食大量交给政府,农民被整体奴役,然后会出现许多问题,会饿死人。孰料一语成谶!
董时进博士
董时进(1900—1984),1920年毕业于国立北京农业专门学校农学科,1922年赴美国康乃尔大学深造,1925年获得农业经济学博士学位。回国后,曾任国立北平大学农学院代理院长、院长职务,兼农业经济系主任。1947年5月,在上海成立中国农民党,当选为主席。
中国农民党的成立宣言说:
中国之所以闹到目前这样糟的局面,病根是因为农民不能做国家的主人,只做了别人的武器和牺牲品。……欲使中国成为一个太平富强的民主国家,非培养农民的政治能力,并将他们团结起来,使能行使公民的职权不可。
两年后该党解散,江山易帜,董时进仍然留在大陆。1949年12月,他给毛泽东等人写信,试图劝阻土改。熊景明将其观点归纳如下:
中国的土地不是分配不均,而是人口太多,土地太少,农村劳力大量剩余。他主张应当节制生育,优生优育,同时发展其他产业,将农村劳力转移出去。如果平分土地,会将劳力束缚在土地上,阻碍中国工业化。平分土地后,土地细化,难实行机械化,且农民在小块土地上没有致富的可能,对土地长远投资缺乏热忱,土地将退化。再者,土地改革后,由于失却了地主富农的累进赋税,也将给国家税收带来困难。
在近万字的长信中,董时进列举了几个地主、富农的实例,并坚持认为,既然“土地是可以自由分割及自由买卖的,租佃是自由的契约行为,地主也不是世袭的贵族”,把这样的土地制度说成“封建性”的,不符合事实。
第二年,董时进的幻想破灭,毅然远走香港。后来,他赴美定居,执教于加利福尼亚州州立大学,又任美国国务院农业顾问,1984年在美国去世,享年84岁。
董时进的两本著作
董时进上毛主席书
(节选)
让我举几个关于地主和富农的实例给你听,这些都是我所直接接触到的事实:
一个五十多岁的三轮车夫同我谈起他的家事,他原是贫农出身,三十年来用他的血汗钱陆续买进了共有一百廿多亩地,现在他的地都被分给当地的游惰分子了,自己分到的不满十亩,不愿在乡下种田,所以到城里来踏三轮车。他很感觉愤恨不平,他说出这样一句伤心话:“我们年年日日冒风雨暑热在地里做活的时候,那些人却在茶馆进酒馆出。他们游手好闲,吃穷用穷了,还说是被我们剥削了,要分我们的地。”
我家有一个老奶妈,做了二十多年的奶妈和佣工,随时将她的工资积蓄寄回家去,零零星星的共买了二十多亩地,连原先所有的合计有三十余亩。她以为辛苦半身,可以回家养老,但是她的地大部分都分给别人了。她只有一个丈夫在家,仅仅分得三亩,后来丈夫死了,家乡已经久无消息,她的地就算是完全没有了。她做二十多年苦工的积蓄,全部化为乌有,她的伤心和怨恨,是可以想象得到的。
董时进夫妇
我有一家不甚远的亲戚,弟兄三人,二十年前分了家,各分得田地七八十亩。老大是一个守本分的老实人,在乡下务农兼做小买卖,生活极其俭朴,历年积下钱来,添买了五六十亩田地。老二嗜赌兼吃鸦片,分家后不多年已将田地卖光。老三早将全部田产卖去,将钱拿在城里做买卖,发了财,已经买了几处房产,并有不少的现款和货物。现在老大的田要分出去,老二可以分田进来,老三最有钱,但他的全部财产在城市,不致遭受损失。最坏的老二占便宜了,笑了,最勤俭的老大吃亏了,哭了。任何人也不能不为老大叫屈。
这些不过是随意举出的几个例子,类此的事例太多。实际上这些所代表的乃是普通一般的情形,而不是特殊的例外。中国自古就产生了“有恒产者有恒心”的哲学,历代政府都鼓励人民买地,称为落业,一般人又向以为土地是最安全的财产,以故安分守己的分子都欢喜把积蓄变成土地,从没有人把买田购地当作是有封建意味的,或有害他人的事体,也没有人把出租田地当为是一种封建剥削的行为。
在以前帝俄和许多欧洲的国家,土地大多为贵族所有,而且不能自由分割买卖,乃是由那些贵族大地主,像一个一个的小国家一样,将它一代一代地传袭下去。地上面的农民也没有迁徙或退佃的自由,而必须世世代代在同一地主采邑之下奴役,除非随同土地被出卖给另一个贵族。那样的土地制度和地主,才可以说是封建性的。
中国的情形迥乎不同,土地是可以自由分割及自由买卖的,租佃是自由的契约行为,地主也不是世袭的贵族,而是可以由任何平民阶级及任何贫苦人户出身的。这样的土地制度和地主是封建性的,实在太与事实不相符合。我曾经费过很长久的时间,并竭力排除任何可能存在于我脑子里面的成见偏见,去仔细地考察思索,始终找不出中国的土地制度和一般的地主富农的封建性在什么地方。
……(略)
电影《活着》中的地主
地主富农之所以成为地主富农,除少数特殊情形而外,大多是因为他们的能力较强,工作较勤,花费较省。虽有不少是由于其祖若父的积蓄,然而自身由贫农起家者亦很多。即使是由于其祖若父的积蓄,亦必须其自身健全,否则必然衰败。这即是说,地主富农多半是社会上的优秀分子,是促社会进步的动力,是国家所应保护和奖励的。但这绝不是说,贫农都是低劣的分子,因为在战祸绵亘,百业不振的情况之下,多数人都没有改善他们的境遇的机会。但是,无论哪一个贫农都没有不愿意成为地主或富农的,若说他们之所以没有成为地主或富农,乃是因为他们的道德特别高尚,不愿意剥削他人,则决不足信。国家当然应该帮助这些贫农去改善他们的境遇,但帮助他们的正当办法,是在和平恢复之后,努力发展生产建设,多创造就业的机会,使大家都有工作,能够赚到丰富的进款,而不是分给很少几亩土地,把他们羁縻在小块的土地上面,使他们继续留在农人已嫌太多的农村里面讨生活。他们耕种那样小的一块土地,终年劳苦的结果除去了粮税及各项开支以后,根本还是不够维持最低的生活。
……(略)
最后,让我向您献议一个办法,请您考虑:
新民主主义不是还要更进一步转变为社会主义吗?耕者有其田的制度不是还要转进到土地社会化和农业集体化吗?那么,何必多此分地一举呢?现在像割肉似的将土地从地主和富农身上割下来,已经使他们很疼了,割下来分给贫民之后,不久又要从他们和大家身上再割下来,那恐怕困难更多了。何如现时不必分,待将来真要实行社会主义时,直接把土地连同他种生产工具一齐社会化呢?
假使您赞同我的意见,请您立即下令停止分地,并将土地政策提出修改,另行规定限地办法,逾额者限期出卖,或由国家给价征收,转卖与自耕种者,令其分年偿付地价。老解放区已经分配的土地,虽可不必交还原主,但亦应令分得土地者补缴地价,(不妨稍低廉)不愿者可以将土地退还。这样,不但土地被分去者万分感激,不会要求追算旧账,即是分得土地者亦没有抱怨的理由。本来谁也不会想把邻人的土地无代价夺归自己,现在补缴地价,确定所有权,他们也会感觉心安理得,释然于中。
我对于土地改革的问题,曾经用过不少的心思。我也曾经读过好多篇主张分地的文章,然而总觉得他们的理由牵强,持论偏歪,根据也不可靠。不见于文字的民间舆论,一般都认为这种办法不公道,不合理。我相信我自己是没有成见偏见的,更不是因为个人的利害关系而寻找借口来反对土地改革。外间曾有人说我是一个什么“大地主”,那完全是瞎说。我既不敢当这个头衔 41 45456 41 19009 0 0 7324 0 0:00:06 0:00:02 0:00:04 7322也不能受这个诬枉。我不瞒你,我办得有一个果园,有一百多亩瘠薄的山坡地,为整个国家的关系,我何在乎这一点小小的地皮,何况政府对果园及新式农场的土地早已宣布不分了呢。
我之所以不惜屡次反复辩论,此次更不顾冒犯您的危险,乃是因为我感觉我对于这土地问题了解得比较深刻,比较正确;假使不将我的意见尽量发挥出来,我会永远感觉对不起自己的良心,对不起中国,对不起无辜被夺去土地的人民。我想您是爱好真理,并能服从真理的,当您发觉政策有错误之时,您一定是能勇于改正的。
原载《炎黄春秋》201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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