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秉荣【保德民俗】之三十四 婚姻习俗
编者语:《保德民俗》一书是县政协文史资料,陈秉荣先生著,从现在开始不定期编发保德民俗。
其它婚姻形式
在保德历史上曾有过的婚姻形式是多种多样的,诸如:“指腹婚”、“娃娃婚”、“童养婚”、“活人妻”、“纳妾婚”等。现在早已不存在了,但为了让后人略有所知,现仅作名词解释一下:
指腹婚,亦称“胎婚”。即门当户对,过往甚密的两家主妇同时怀孕,父母约定,所生者若一男一女,便许配为夫妻。这种典型的包办婚姻,往往引发不良后果。
娃娃婚,也是一种包办婚姻,出于早育的目的,父母过早地为未成年的孩子举行婚礼,即现时所说的早婚。这类婚姻往往是小女婿娶大媳妇,婚后多不融洽,甚至终究离异。
童养婚,多因娘家家贫所致,为了减轻家庭负担,过早地卖与他人为媳,并寄养夫家,长成后过门成礼。童养媳过早介入社会,一般都受严重虐待和岐视、身心受到严重摧残。
“活人妻”,指的是封建社会被男人休弃的女人,被休弃的原因不外三种,其一是有悖“三从四德”,其二是有失妇道,其三是不会生育。当然也有因男人喜新厌旧而另有新欢的。娶这种女人实属无奈,当然也得不到社会的认可和别人的尊重,所以也不举行什么婚礼,只是草草结合而已。
旧社会,离婚是男子的专利,这实在是一种男尊女卑,男女不平等表现。
“纳妾婚”,俗称“娶小老婆”,这种婚姻的形式,大体有两种原因,一是富人摆谱显阔气,或贪恋女色,二是正妻不育。由于尊卑关系制约,小老婆不能坐轿,婚礼不能排场,婚后大多数家庭不和。
而今,少数人包“二奶”,另当别论。
现在仍然存在的婚姻形式有以下几种:
一、换亲婚
此种形式,多流行于贫困地区。一些穷困人家,经济能力差,无钱备财礼,便瞅一家情形相当的人家,相互调换,以妹妹嫁给对方的哥哥,同时完成两对婚姻。这种婚姻弊多利少,往往因为一个家庭的不和睦,牵扯到另一个家庭,造成一损俱损,乃至同时拆散的局面。
二、招赘婚
招赘婚,就是男到女家落户。一些只生女不生男的人家,为了延续香火,便招一个女婿回家认作儿子,女婿兼儿子,既有继承女家财产的权利,也有赡养女方父母的义务。
正式招赘之前,双方要有个约定,其约定,可分两类:
一种是“为儿招亲”,即改从女姓,认岳父为父,永远成为岳父家族中的一员,子女也一律从女姓。
另一种是“养老归宗”,即暂时改作女姓。岳父母死后即恢复男姓,其所生子女,长男随娘认姓,其余子女随父认姓。
过去,人们认为男人被招赘,是低人一等的事。现在“男到女家落户”与女嫁男家并没有什么区别,人们的看法也是一视同仁的。
三、再醮婚
就是寡妇再嫁。寡妇再嫁,本来是很正常的事情,但在封建时代,在封建礼教的约束下,寡妇再嫁,被认是一种失节行为。因此,会遭到舆论的谴责和家族的刁难。所以寡妇再嫁是很难的事情。纵然有再嫁者,也有许多不成文的规矩;
⑴原夫死后,必须过了百天或周年或三周年祭日。
⑵如有遗孤,必须将孩子抚养大。如果要早嫁,必须和家人商量好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3)改嫁者必须征得婆家同意,要给予婆家一定的经济补偿。有的鉴于家族关系,往往改嫁活动在保密情况下进行,有的竟在半夜里出走,以防止家族人等出来干预。俗有“抱驴头”之说,即小叔子等人,抱住嫂嫂改嫁时骑的驴头,不让走,用以讹诈钱财。
(4)仪式从简,不坐花轿,不动鼓乐,不宴亲朋,只是一种务实的结合。
有的寡妇由于种种原因,不再改嫁,而是招赘一人回家为夫,这种婚姻关系,实际是服役婚姻的遗制,其招来的夫婿,肩负着支撑门户、传宗接代、赡养老人等任务,在家庭里又属于从属和被支配的地位,所以条件好一些的男人都不愿意作这种“招夫”。
现在,寡妇再嫁,全由自己作主,不受任何人干涉,只要选中对象,便可堂堂正正履行结婚手续,举行婚礼仪式。
四、转房婚
转房婚,指的是丈夫亡故后,妻子或嫁其弟,或嫁其兄的婚姻形式,一般转嫁其弟为“顺茬”。这种婚姻关系的形成大体有三种原因:一是前夫已有子嗣,恐改嫁后,孩子受到歧视或虐待。二是已经拥有一定家产,不愿意舍弃家产改嫁他人。三是男方无需备办彩礼,省钱省事。
五、续亲婚
续亲婚,是指妻子亡故后,丈夫继娶其妹的一种婚姻形式。也就是小姨嫁姐夫。
这种婚姻,缘于两种原因,一是为了扶育遗孤,二是为了继续维系两家的政治、经济、情谊等关系。这种婚姻与结发婚姻没有多大区别,其婚礼也是要大操大办的。
此外,还有两种婚姻形式是需要提及的。
一、帮套婚
它虽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婚姻,但它确实是在解放前实实在在存在的现象,它多出现在偏远、贫困的山庄窝铺。一些贫困人家,无力支撑家庭,密许第三者介入,可以吃在一起,劳动在一起,甚至也可住在一起。第三者成为这个家庭的助手。
现在这种现象早已不存在了。
二、冥婚
一个未婚男子亡故后,家庭成员要想方设法找一具女尸给其作为配偶,一起合葬,虽为丧事,但礼仪如同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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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秉荣先生1941年生于保德县石塘村,早年曾任公社书记,后历任县文化局长、档案局长等职。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他致力于地方文化研究,在方志、民俗、民间文艺等方面颇多建树。他是中国民俗学会会员山西分会理事、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山西分会会员、中国地方志学会会员、忻州走西口研究会理事。他学识广博,研究领域宽泛,堪称是保德传统文化的半部活词典。几十年来,他如同一位勤勉的老农,不计寒暑,不避风雨,默默地耕耘于大山深处。除主编完成《保德县志》以外,他还校点重印了《保德州志》,创办了《保德文化》杂志,出版了民歌集《大河采风》、散文集《定羌杂识》,手中还存有《保德农业合作史稿》《金瓶梅方言》等书稿。他为挖掘整理保德文化遗产,传承保德文明付出了大量心血。年近古稀,他孜孜不倦,执笔写下了这部三十万字的《保德民俗》,为保德又留下了一份珍贵的历史文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