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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尼生诗6首

英国 星期一诗社 2024-01-10
阿尔弗雷特·丁尼生(1809—1892)是英国维多利亚朝中期的著名诗人。维多利亚时代(1837—1901)是英国资本主义大发展的时代。当时英国对内迅速实现工业化,对外大肆扩张,称霸世界。丁尼生代表了当时的这样一类文人:他们不是一味为英帝国的强盛与扩张而欢欣鼓舞,相反,他们较多地感受到了英国在工业化过程中社会的激烈动荡和价值标准的变换,他们已经开始在为经济繁荣和技术进步所付出的道德代价感到不安。他们的作品中较少见到对帝国的歌功颂德,较多地关注于伦理和人生,不时地流露出对旧时代旧秩序的追思和怀念。
除了时代的因素之外,丁尼生早年还曾遭受过巨大的精神创伤,即他在剑桥大学的同学、他最好的朋友哈勒姆在二十二岁时就因病突然去世,这也是造成他的诗歌多带有感伤情调的一个原因。这一不幸深深地影响了丁尼生对人生的看法,怀旧、悼亡、对生死问题的探索从此成为他诗歌中经常出现的主题。
丁尼生生前诗名甚著。他四十一岁时继华兹华斯成为英国桂冠诗人。他的诗字雕句琢,特别讲求语言形式和音律声韵之美。



乌利西斯


  有什么好,当个闲散的王,

对着这清冷的炉火,荒瘠的岩峦,

守着个年迈的老婆,我罚呀赏呀,

施律布政于这吃吃睡睡藏藏、

从不认识我的一帮蛮族。

  我不能安于家居,我要喝干

那生命的酒缸。我曾尽情享乐,

也曾百般受苦——既和爱我者分担,

也曾独自承当;在岸上,在海中,

当横越风暴,那风辰雨宿激怒了

阴沉沉的大洋。而今我仅存虚名;

我曾满怀饥渴,浪迹天涯,

多少见识——有芸芸众生,风情万端,

乡俗政制,天时物候,议院城邦,

我本非末流,行处亦礼遇有加——

也曾偕同袍痛饮战斗之欢欣,

在那金戈铿锵狂风呼啸的特洛伊旷野上。

而今我只留存于我毕生之遭际中;

可一切经历都只是像座拱门,穿过门洞,

那从没到过的世界在闪烁;它茫茫的边界,

随着我向前,始终始终隐没在远方。

多闷人呀,就此停止,就此了结,

不擦擦就锈烂,不因使用而发亮!

就好像有口气就算活着!成堆的生命

都嫌太渺小,而我的生命留给我的

又是这么少;但其中,每一个时辰

都还能从永恒的沉寂中得救,只要

它能带来些新事物,能增加点儿什么;

多可恶,要是三年之久把自己包着藏着,

而这斑白的头颅却正在渴望呼唤,

像颗正在沉没的星星追赶真知,

直追到人类思维的极限之外。

  这是我的儿子,我的忒勒玛科斯,

给他,我留下这王杖,留下这岛国——

我钟爱的人,他明察秋毫,足以完成

这项劳作,用和缓的谨慎来驯服

那粗鲁的百姓,借助温良的手段

诱导他们成为有用的好人。

他白璧无瑕,众星拱月般居于

常事俗务之中心,他体面正派

将无失乎礼仪的柔顺,我走后

他会恰如其分,享祀我的家神。

他会做好他的工作,我,做好我的。

  这儿就躺着海港,船儿正扑打着帆,

宽广的大海黑沉沉,若隐若现。我的水手们,

那和我一块儿苦,一块儿炼,一块儿想的灵魂——

总是用嬉闹和欢笑来迎接雷霆,

迎接阳光;顶之以自由的心,

自由的前额——你们和我都已老啦!

可老年有老年的荣耀、老年的辛勤。

死亡将结束一切,但在末日之先,

做点儿高贵的事业,还来得及,

那事业要配得上与众神相搏的人。

礁石上灯火点点,已开始闪烁明灭,

长昼耗尽,缓月徐升,大海呜咽,

涛拥百音千声;来吧,我的朋友们,

要寻找新世界,现在还不迟。

推桨开船吧,让我们坐坐稳,

来拍出那砰砰作响的航迹;

因为我的目标就是要驶过那西天

日落大洋众星浴海的地方,至死方休。

也许,汹涌的海浪将把我们吞没;

也许,踏上极乐之岛的也就是我们,

还会遇见阿喀琉斯,我们的老相识。

虽然被取走的多,留下的也多,

尽管我们的精力不再像往昔,

足以惊天动地;我们素来是、现在还是——

一样的脾性,一样雄赳赳的心,

时光和命运虽使之衰弱,但仍有坚强意志

去斗争、去探寻、去发现,永不退却。

本诗借用希腊神话故事的题材,抒写英雄暮年不甘寂寞渴望远征的壮志豪情。诗中立意取自但丁《神曲》。乌利西斯是荷马史诗的主角,献木马计攻破特洛伊城的英雄。他原是伊塔刻国王,出征特洛伊攻城十年,得胜返国时又在海上漂流十年,历经艰险曲折,最后终于回到伊塔刻与妻子珀涅罗珀、儿子忒勒玛科斯团聚。据《神曲》的叙述,乌利西斯长期在外征战漂流,回国后不习惯王宫中平静安稳的生活,更不甘心就此做一个太平国王,终老余生;他变得烦躁不安,渴望再度召集旧部,扬帆出海,远征西方,探寻传说中亡魂所居住的极乐之岛。
据丁尼生自述,本诗表达了他在哈勒姆死后要求自己振作起来,准备去迎接生活中的狂风恶浪这样一种心情。
中国古诗“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未已。”本诗意境差乎似之,但诗味诗情毕竟有很大不同。丁尼生此诗并不是一味进取。诗中在抒发英雄豪情的同时,始终夹杂着对人生几何、晚景已迫的感叹。正是这点进一步加强了本诗的人情味,使全诗充满了一种壮烈感人的悲剧气氛。
原诗体裁是五音步抑扬格无韵诗。运用这种诗体写古典题材的大师是弥尔顿。丁尼生此诗笔力矫健,直接继承了弥尔顿的风格,但诗行又不像弥尔顿的作品那样典故迭出,文义艰深。诗中有些段落尽管句简字炼,刻意求工,却又声情并茂,明白如话,的确达到了很高的艺术境界。
无韵有节的诗,其特点是节奏鲜明,抑扬顿挫,进行流畅,一气啊成。为了尽可能表现原作的这种气势,不致拘律害意,增损原作,译文采用了无韵无节分行的自由诗体,同时尽可能在遣词造句上追索原诗的气派风貌。




提托诺斯


森林腐朽了,森林腐朽而坍塌,

水汽用哭泣把负载卸给了大地,

人来了,耕作田地,又躺在地底下安息,

一年复一年,天鹅也终于死去。

只有我,独自把残酷的长生消磨;

我在你怀抱中渐渐干枯,

在这儿,在这寂静的世界之边缘,

一个白发苍苍的鬼影,如幻似梦,

游荡在这常寂无声的东方之天穹、

这远铺近卷的朝雾、这霞光明灭的晨曦之中。

  唉!就是这苍白的鬼影,一度是人——

曾因他的美和被你选中而无上荣光,

是你,使他成为你选中的人,以致他自以为

他那颗伟大的心已可上埒神祇!

我向你请求:“请赐我以长生。”

于是你一笑就满足了我的愿望,

像个富人,全不在乎他施舍了些什么。

可你那强硬的“时辰”,一怒之下,实施其意旨,

搞垮了我,损坏了我,糟蹋了我;

他们虽不能了结我,却使我以伤残之体

来长日伴随你那不朽常驻的青春;

以不死的暮年来匹配不朽的青春,

而我已是一堆粪土。难道以你的爱,

你的美,也无从弥补?尽管就在此刻,

那紧靠着我们的银色的星星,你的前导,

已在你那双因听我呼唤而充满泪水的

抖颤的眼睛中闪耀。让我去吧,收回你的赐予。

为什么做人要有那样一种欲望,

竟想和人类仁慈的种族有所不同,

或想超越人类命定的目标,那儿,

恰好就是最适合人的、人人都该止步的地方。

  一阵轻风吹开了云扉,一瞥之中可见

我在那里出生的那个黑沉沉的世界。

又一次,不知不觉地滑下了那古老的神秘曙光,

从你纯洁的前额滑下,从你纯洁的肩膀滑下,

又一次,你胸中跳动起一颗复苏更生的心脏。

你的双颊开始透过朦胧的黑暗而泛红,

你甜蜜的双眼,紧挨着我的眼睛,慢慢发亮,

很快就要使众星黯然无光;那不羁的骏马,

热爱你,渴望你的车轭,已在踢蹄腾身,

把沉沉夜色从它们蓬松的鬃毛上纷纷摇落,

把微明的曙色蹬踢成片片焰光。

  瞧呀,你总是这样默默地越变越美,

不发一言,在你回答我的呼唤之前

就悄然离去,让我脸上沾满了你的泪。

  为什么你总是要用眼泪吓唬我,

令我浑身颤栗,就怕那种说法竟是真的——

在遥远的过去,在漆黑的地上听到的那句话:

“哪怕是神,也无法收回自己的赐予。”

  天哪,天哪,在那遥远的过去,我曾经惯于

以一颗多么不同的心,一双多么不同的眼睛,

来注目凝视——如果能说,我,就是当时凝眸者——

凝视那围绕你形成的光明的轮廓;

看着暗淡的云卷点燃成灿烂的光环;

为你神奇的变化而目摇神移,感到我的热血

在沸腾,就像当你降临,在你驾前,升腾起

那缓缓染红一切的光焰。我躺在那儿,

我的嘴、额、眼睑,含露带温,承受着香吻连连,

其芬芳胜于四月间半开未放的花蕾。

又听到吻我的香唇,娓娓喃喃,

吐出不知是何等样的狂热和甜蜜,

就像我曾听到过的阿波罗奇妙的歌,

他一唱,伊利昂城堡就雾一般平地耸立。

  请别把我永远永远留在你那东方,

我的本性怎能长久和你相互混同?

你那玫瑰色的光影冷冷地浸浴着我,

你的光明全是清寒冰冻;踩在你的门沿上,

我皱巴巴的双足凛凛生凉——当重重水汽

从朦胧的田地上浮起,那儿,

是那些有本领死亡的幸运人们的家,

是那些更幸运的已死者铺满芳草的青冢。

放了我吧,把我送还给大地。

无所不见的你呀,你将见到我的墓;

一天又一天,你将更新你的美,

我将忘掉那虚幻的调情,复归于泥土,

而你则驾着银色的车辇步上归程。


据希腊神话,黎明女神厄俄斯爱上了创建特洛伊城的美男子提托诺斯,在宙斯处为其求得长生不死,但忘了为他求不老的青春。结果提托诺斯越来越衰老,丝毫也没有享受到长生的幸福。本诗引用这一典故,描写老而不死的痛苦,从反面说明死亡乃是人类的自然需要,它本来是适合人、为人所用的,人之能死乃是一种天赐之福。
本诗含有较深的寓意。诗中的哲理是认为人生应当安于本分,安于自然所赋予的条件,说到底也就是安于自己的命运。这样的人生才是真正幸福的人生。丁尼生自哈勒姆死后,一度心灰意懒,对生死殊途感慨万端。本诗就是他在精神上对自己的感伤的一种譬解。
在丁尼生的作品中,本诗与《乌利西斯》体裁相同,风格近似,是并称于世的一篇力作。




“碎了,碎了,碎了”


碎了,碎了,碎了,

拍碎在你灰冷的礁石上,啊大海!

我多想能从我嘴里吐出

那涌上我心头的思绪满怀。


啊,那渔夫的孩子有多美,

他叫呀,喊呀,和他妹妹在玩!

啊,那年青的水手有多美,

他驾一叶小舟唱遍了海湾!


向着山下的避风港,

庄严的船只在纷纷前进;

可我多想碰一碰那消失了的手,

噢,听一听那静寂了的嗓音!


碎了,碎了,碎了,

拍碎在你悬崖峭壁的脚下,啊大海!

可是那逝去的温柔而光彩的日子

将永远再不会回来。


这是丁尼生最著名的一首抒情短诗。作于1834年,即丁尼生一生怀念的好友哈勒姆去世的翌年。此时诗人的心中还满载着丧友的痛苦,而这首诗就是这种心情的自然流露,属于即景抒情一类。对诗人来说,至友已逝,人事全非,似乎大海也在因怨恨而翻腾哭泣;但成为鲜明对比的则是漠然无动于衷的人间——笑者仍笑,歌者自歌,人人都煞有介事地保持着各自的身份,一步一步地走向同一个终点:死亡。诗人无意为诗,绝不雕琢。全诗荡漾着一种真情的凄切和伤感,使读者能从字里行间深深地体会到诗人心灵的寂寞和孤单。这里没有激情的呼喊,没有声嘶力竭的表白,没有号啕大哭;这只是一串默默地淌下脸颊的晶莹的泪珠。相应于这一风格,原诗节律比较松散,富于变化,声韵自然而优美,画面鲜明而朴素。译文在诗行的进行、韵律和节奏的安排上大致遵从原作。




十四行诗

“你怎会认为这东西也能吸引人?”


你怎会认为这东西也能吸引人?

  使她变得可亲的是些什么窈窕?

  对她都不值得存心去加以嗤笑,

去激起她魔鬼般的乏味的仇恨。

她说话全是老生常谈空发议论,

  一旦这声音在你耳畔絮絮滔滔,

  再听到牙医闲聊或理发匠唠叨:

你会整整一周感到恢复了青春。

那手,演出了多少种小小的殷勤。

  那眼睛,老是瞄着她邻人的衣裙,

那脚,为博我青睐而过多地显露;

天使的外形——伺候人的女人的心,

  完美无缺的脸型,白开水般的俊,

毫无表情,就像个纸牌上的皇后。


这是一首讽刺诗,一般认为它写的是诗人自己一次短暂的恋爱经历。丁尼生曾一度迷恋上了一位门第很高的美丽的小姐罗莎·巴林。只是在爱梦破灭之后,诗人才清醒地看到这位当地闺阁名媛的浅薄、空虚和无聊。而女方之令人生厌恰恰反衬出自己当初被她吸引的荒唐。
本诗格律谨严,遣字精妙,诗行流畅自然,不生不隔,充分表现了丁尼生看似平易实乃精雕细琢的文字功夫。




“泪,无谓的泪”


泪,无谓的泪,我都不知道这泪是为了什么,

泪,它来自神圣的、绝望的深渊,

它就涌上了心头,聚进了双眼,

正当我眺望着秋天欢乐的田野,

回想着那再也不会重来的日子。

新鲜得像照上船帆的第一缕光芒,

这船从彼岸带来了我们的知音,

悲哀得像笼罩在帆上的最后一道红霞,

当我们心爱的一切随这船消失在天边;

那么悲哀,那么新鲜,那再也不会重来的日子。


啊,凄凉又陌生,就像黑沉沉的夏日拂晓,

当那半睡半醒的鸟儿第一声的鸣啭

传进了濒死的耳朵,而濒死的眼睛

看着窗子逐渐呈现出朦胧的方形;

那么凄凉,那么陌生,那再也不会重来的日子。


亲切犹如人死后依然难忘的吻,

甜蜜如幻想中假装的吻,因无望而印上了

等待着别人的嘴唇,像爱一样深,

像初恋一样地深,因不尽悔恨而茫然;

噢,生命中的死亡,那再也不会重来的日子。


丁尼生此诗的主题是写他对回忆的感受。丁尼生曾经说他从孩童时代起就有一种对往昔的强烈感受。无论是在他所喜爱的风景中、图画中还是生活中,真正使他感动的东西乃是与当前相隔的“距离”。本诗所吟诵的正是和“现在”有着一大段距离的“过去”所给予诗人的感受。
丁尼生此诗力图运用诗的艺术表现手法,抒写出他自己对回忆的一番感受和体验来。诗中他用各种曾经引起过自己类似心情的场合来作譬喻,使读者能通过对诗中所描绘的具体的时、地、情、景的联想,来体味或想象诗人心中所感受到的一切。




公主(选段)


女人的事业也就是男人的事业(239—292行)


“别太多地责备自己,”我说,“也不要

过分责怪人的儿子和野蛮的法律,

这些正是至今犹然的无情世道。

从今以后你有了我,你的帮手,我懂得

女人的事业也就是男人的事业:他们

同升降共浮沉,侏儒或天神,束缚或自由:

因为出自‘忘川’的她,得和男人一起攀登

大自然发光的阶梯,和男人同度共享

夜晚和白天,随男人走向同一个目标,

把这年轻美丽的行星置于她手掌之中。

如果说,她太平庸,小心眼儿,可怜巴巴,

那男人会成为什么样?但是别再独自干了,

我们的事情很多,让我们尽自己所能

来帮助女人,从而为男女双方服务——

我们要清除寄生的生活方式,这一套

看来似乎抬举了她,实际是把她贬低——

我们要给她开放的空间,让她能把自己

内含的一切,叶生花发,盛开怒放——让她成为

她自己的她,或赐予或保留,又生活又学习,

而又丝毫无损于她那独特的女性。

因为女人并不是尚未长成的男人,

而是不同的种类:要是我们把她变成男人,

甜蜜的爱就被摧残;爱的最珍贵的纽带

不是一味的雷同,而是不同中的相同。

经过长年累月,他们将变得越来越相似,

男人会更像女人,女人也更像男人;

男人将增加他的甜蜜,提高他的德性,

同时又不失去那移山倒海的筋骨;

女人将拓宽其心胸,又不失良母的慈肠,

也不因博大恢宏而丧失其稚气与天真;

直到最后,她使自己和男人协调配合,

就像高贵的歌词配上完美的音乐;

于是,这一对儿,牵着时间女神的裙裾,

肩并着肩,充分地发挥他们的全部威力,

散布他们的收获,播种未来的生命,

每一方都知自尊,各自都尊重对方,

又都鲜明地保持自己独有的个性,

就像相爱着的人,你像我,我像你。

那时,人类将重新赢得更为壮丽的伊甸园;

于是,伟大的婚礼将在世上盛行,贞洁而娴静;

于是,人类最优秀的种族将从此生长蕃衍。

但愿事情将是如此!”

      她叹息着说,“我怕

不会。”

“亲爱的,那就让我们自己来把这一切

刻进我们的生活,把平等这个骄傲的口号

先搁一搁;因为不管男女,只要独自一个,

就仅只是一半;而真正的婚姻,既没有平等

也没有不平等可言;双方的成长是各自

弥补对方的缺陷;想,总在一块儿想,

打算,总是一种打算,目的,总是一个目的;

这是一个纯洁、完美、单一的动物;

这颗双室的心,只有一种搏动的节律——

生命。”

随着又一声叹息,她说,“这个梦

一度曾是我的梦!哪个女人教了你这些?”


叙事长诗《公主》以一位王子的口吻叙述年轻美丽的公主伊达的故事。伊达公主忿忿不平于世间男女不平等的现实,发誓不嫁,并全力创建了一所不准男子入内的女子大学。王子追求公主,力图说服公主:她的这些做法是片面的,不会成功的。女人和男人不应相互排斥而应互相补充,共命运,同欢乐。本篇所选的是王子对公主论述理想的男女关系的一段谈话。

陈 维 杭 译




阿 斯 图 里 亚 斯、马 尔 克 斯、略 萨 和 其 他 小 说 家

在20世纪拉美小说史上,屡次出现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他们是阿斯图里亚斯、马尔克斯、略萨。本节将对他们重点予以介绍,同时兼及其他小说家。
米盖尔·安赫尔·阿斯图里亚斯(1899—1974) ,危地马拉小说家、诗人,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1967年,他“由于出色的文学成就,作品深深植根于拉丁美洲民族气质和印第安人的传统之中”而荣膺诺贝尔文学奖。
阿斯图里亚斯1899年10月29日出生于危地马拉城一个知识分子家庭。1923年从圣·卡洛斯大学毕业后在首都当律师。1923年因参加反独裁政府而被迫流亡欧洲近10年。1930年,故事集《危地马拉的传说》出版。作品“展示出一个沸腾张扬的蛮荒世界,一个波谲云诡、五光十色、富有魅力的大陆”,在欧洲文坛引起震动。1946年,第一部长篇小说《总统先生》问世。小说从酝酿构思,到最终在巴黎完稿,历经10年,成为拉美反独裁题材的优秀作品。小说塑造了一个典型的拉丁美洲专制暴君的形象,揭露了帝国主义势力、陈腐的社会制度对普通人命运的控制,还有古老的宿命论和宗教意识对当代人的侵蚀。作者试图将人们从梦魇中唤醒,奋起反抗专制统治,靠自己的力量赢得自由解放。这部气势恢宏的悲剧性讽刺作品奠定了他一流作家的地位。1949年出版的《玉米人》,其思想更为成熟,笔力更为遒劲。《玉米人》成为其代表作之一。此后,他出版了《云雀的鬓角》(1949)、《贺拉斯主题习作》(1951)、《玻利瓦尔》(1955)、《戏剧集》(1964)、《强风》(1950)、《绿色教皇》(1954)、《被埋葬者的眼睛》(1960)、《珠光宝气的人》(1961)、《丽达·萨尔的镜子》(1967)、《马拉德龙》(1969)和《多洛雷斯的星期五》(1972)等作品。1956年,阿斯图里亚斯应邀来中国参加鲁迅先生逝世20周年纪念大会。
小说《玉米人》的叙事结构源于古印第安神话。据古代玛雅人史诗《波波尔·乌》记载,造物主造人时,先用泥土,后用木块,都不理想,最后用玉米作材料,才造出了满意的人。在印第安人看来,玉米和人处于不断的互相转化的过程中,玉米滋养了人,人死后又长出玉米。在墨西哥首都“全国历史和人类学博物馆”中就有这样一幅壁画,画的是在一个死人身上生长出一棵茁壮的玉米。玉米神圣不可侵犯,如同人不可侵犯。
《玉米人》描写的是伊龙地方一个印第安部落的故事。一批西班牙人和土生白人闯进伊龙,毁林开荒,种植玉米去出售。印第安人在酋长加斯帕尔·伊龙率领下,将白人赶出了山林。政府派戈多伊上校率兵攻打伊龙,却屡战屡败。上校买通酋长的部下马乔洪和妻子玛努埃拉,设计用药酒毒死酋长,然后荡平部落。但最终迫害印第安人的罪人们都遭了报应:马乔洪的儿子被萤火虫的冷光灼死;马乔洪本人由于悲伤而精神失常,被燃烧的玉米烧死;上校的军队在混战中遭受重创,上校本人在烈火中丧生;向敌人出售毒酒的萨卡通一家被杀死8口人,只有萨卡通幸免。萨卡通与瞎子伊克结婚,生下一子后精神失常,离家出走。伊克四处寻找,也一去不返。多年后,伊克与妻儿在一座海岛监狱相会,被邮差尼乔用船载回。从此,他们在家乡重新种植玉米,繁殖后代。在小说中,玉米象征印第安人的人格尊严、生活信念和生存价值,也代表着古老而生气勃勃的印第安文化。而那些以牟利为目的的白人闯入者和为虎作伥的官府官军则无视玉米的真正价值,最终下场悲惨。印第安原住民与他们之间的冲突既有政治、经济的,也有民族的、文化的。
阿斯图里亚斯是拉美文学革新的旗手,首先提出“魔幻现实主义”的创作原则,肯定梦幻与非理性意识在文学中的地位。在《玉米人》中,他充分运用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表现人物和事件。在小说里,时间和空间往往是不确定的,“现实”并非是对现实的直接摹写,而是一种再创造出的情境。他的作品常常给读者展现出一个虚幻的世界,各种人物和事件都笼罩着一种神秘莫测的气氛。他称之为“超现实”。瑞典文学院的授奖辞指出,阿斯图里亚斯的“爆炸式的风格与法国的超现实主义极为相似”。但阿斯图里亚斯的“魔幻”之根是深深扎在拉丁美洲的土地上的。在早期的印第安文献中,历史、神话与小说是无法分割的。阿斯图里亚斯正是想以印第安人的眼光来看世界,用印第安人的方式来描述世界,他所要展现的是印第安人的“内心现实”。超现实主义文学使他看到印第安文化精神与外部世界沟通的可能,但他并不把人的梦幻、潜意识和本能冲动看作唯一真实,它只是全部生活内容的重要侧面,况且他始终坚持为人民代言的世界观。
加西亚·马尔克斯(1928—2014) ,哥伦比亚著名小说家、随笔作家、新闻与电影工作者。1982年,由于其作品“融幻想与现实为一体,勾画出一个丰富多彩的梦幻般的世界,反映了拉丁美洲大陆的生活和斗争”,马尔克斯被授予诺贝尔文学奖。
马尔克斯1928年3月6日生于哥伦比亚马格达莱纳省加勒比海边阿拉卡塔卡镇。1940年他进入一所教会中学读书,开始为校刊《青年》撰写报道和诗歌。1944年,第一篇短篇小说《无法摆脱的精神变态》发表。1947年,他创作了短篇小说《第三次无奈》。1955年,第一部长篇小说《枯枝败叶》用内心独白的形式讲述了马孔多小镇的生活与变迁。中篇小说《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1956)描写了老实、天真的退休老上校和妻子苦度年华、毫无希望地等待政府发放退役补助金的故事。短篇小说《恶时辰》(1961)再现了一个小城围绕匿名帖发生的种种事件,描绘了各种人物的不同心态。1962年,短篇小说集《格兰德大妈的葬礼》问世。1966年,代表作《百年孤独》出版。1972年,短篇小说集《纯真的埃伦迪拉与残忍的祖母》出版。长篇小说《家长的没落》(1973)以漫画手法刻画了一个残暴、狡猾、荒淫无度、恶贯满盈的独裁者形象,是拉美反独裁小说中的一部力作。长篇报告文学《尼加拉瓜的战争》(1979)有力地支持了桑地诺民族解放运动。1980年,马尔克斯重返哥伦比亚《观察家报》工作。以他为编剧的电影《我亲爱的玛利亚》获得卡塔赫纳国际电影节最佳影片奖。小说《一桩事先张扬的谋杀案》(1981)描写一桩荒诞故事,在光天化日下,一群人根据无端的谣传和猜测,公开残暴杀害了一个无辜青年,暴露了封建的陈规陋俗对人们的毒害。小说结构严谨、文字精练,将现实和虚幻、写实与夸张、爱情纠葛与喜剧冲突融为一体。1985年,长篇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发表。长篇小说《迷宫中的将军》(1989)描写了拉美解放者西蒙·玻利瓦尔生前七个月的生活、工作和若干鲜为人知的经历,塑造了一位有血有肉、真实可信的英雄形象。随后,短篇小说集《十二篇异国旅行的故事》(1992)、中篇小说《爱情和其他魔鬼》(1993)先后完成。1995—1996年,长篇报告文学《绑架的消息》面世。1999年,长篇小说《我们相会在八月》在西班牙出版。2002年,回忆录《沧桑历尽话人生》出版。
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被普遍认为是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最高成就。小说以虚构的马孔多小镇为背景,描写了这个小镇在百年间的历史变迁和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生活、命运和最后的结局:老布恩迪亚为了逃避被他杀死的邻居冤魂的纠缠,偕妻子出逃,在一片荒原上建造了一个名字叫马孔多的小镇,他年迈时因为精神失常而死去;小儿子奥雷利亚发动了多达32次的起义,躲过了14次的暗杀、73次的埋伏和一次枪决,最终对战争感到厌倦而走上了自杀之路。但自杀未成,回家后依靠制作小金鱼打发余生;孙子阿卡迪奥被反对党枪杀;曾孙女雷梅德斯身披被单被风刮走;曾孙阿卡迪奥二世从运送罢工工人尸体的火车上逃走后,却遇到了长达4年11个月的大雨;六世孙恩迪亚和姑妈乱伦,生下一个长着猪尾巴的孩子;第七代人被一群蚂蚁活活地吃掉。小说的结尾,吉卜赛老人的寓言终于应验:马孔多被一场飓风刮走,从此不会在世间出现。
小说以马孔多为典型,以充满象征的手法生动地展现了哥伦比亚和拉丁美洲近百年来的历史发展和社会演变历程,勾勒出拉丁美洲民族深层的文化和心理特征。从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方面揭示了造成拉美近百年来“孤独”的原因,指出孤独落后所带来的严重危害,表达了作者对于哥伦比亚和整个拉丁美洲民族命运的深层思考和热情关注,是一部当代拉丁美洲的百科全书。
小说描写的历史跨度大、人物众多、情节复杂。书中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预言等神秘因素,充分运用夸张、象征的艺术手法,大量使用荒诞的描写,在叙事上采用时间轮回和循环叙事的手段,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向读者展现出一个瑰丽的魔幻世界。《百年孤独》问世以后,立刻引起西班牙语文学界以及整个世界文坛的震动。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男女主人公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和费尔明娜·达萨,在他们都年轻的时候彼此写了许多感情炽热的情书,并且一度决定结婚。然而,当费尔明娜再次见到弗洛伦蒂诺时,她却对自己的心间被一个幻影长时间占据感到吃惊,于是她对弗洛伦蒂诺说忘却这事。而后者却一直珍存着对她的那份渴望,并且决心为她保持童贞直到他们最终能够走到一起。但是他很快发现自己不得不用放纵的生活来排遣分离的空虚。后来,费尔明娜嫁给了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成为他忠实的伴侣。医生死后,弗洛伦蒂诺才重新思考了对费尔明娜的爱情,他慢慢地通过自己的文字消弭了两人之间的隔膜。在一次船上的旅行中,年迈的一对发现彼此重新坠入爱河。费尔明娜担心这桩情事可能引起丑闻,于是船长升起了一面代表霍乱流行的黄旗,护送着这种永远不分离的爱情。
这部小说以弗洛伦蒂诺和费尔明娜之间长达半个世纪之久的爱情作为主线,同时将其他多种爱情穿插其间。作者将作品中的每个人物都用“爱情”的红线连缀起来。其中有阿莫乌尔的隐蔽但偶尔爆发的爱情、弗洛伦蒂诺的父亲的爱情宣言、弗洛伦蒂诺的朝思暮想等等。各种爱情虽形态各异,但真情相似。马尔克斯展示了爱情的多种可能性和丰富性,突显了拉美人民神奇而独特的心灵世界。
与作家的其他作品相比,这部小说最能显示马尔克斯化腐朽为神奇的雄健笔力。他将被世人唱了无数遍的爱情老调作为自己小说的题目和主题。他在这部小说中摈弃了《百年孤独》时期娴熟于心的魔幻现实主义手法,采用19世纪欧洲传统现实主义手法来表现人生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小说对话很少,情节进展缓慢。小说里的“一切都是严肃的,有分寸”。它被评论界称为“我们时代的爱情大全”,被誉为“一部充满哭泣、叹息、渴望、不幸和欢乐的爱情教科书” [1] 。马尔克斯也正是凭借着这部小说捧走了1982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声誉达到顶峰。
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1936— ) 于2010年因“对权力结构的制图般的描绘和对个人反抗的精致描写”而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品为《城市与狗》。这是拉丁美洲作家第六次摘得诺贝尔文学奖桂冠。
略萨于1936年3月28日出生在秘鲁阿雷基帕市。1950年,遵父命进入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校读书。1952年,略萨从军校毕业后考入圣马尔克斯大学学习法律,后来攻读语言和文学。大学期间,略萨认识了青年作家路易斯·罗阿易萨,并由此认识许多重要的作家,如博尔赫斯、胡安·鲁尔福和奥克塔维奥·帕斯等。1958年,他因为一次征文获奖得到一次去巴黎的机会,由此眼界大大开拓。1958年,短篇小说集《首领们》出版。1962年,以军校生活为素材的长篇小说《城市与狗》问世,获得西班牙“简明丛书”文学奖,被评委认为是“三十年来最好的西班牙语小说”。1965年,长篇小说《绿房子》问世。随后,他出版了《幼崽》(1967)、《酒吧长谈》(1969)、《潘达雷翁与劳军女郎》(1973)、《胡莉娅姨妈与作家》(1977)、《世界末日之战》(1981)、《玛依塔的故事》(1983)、《狂人玛伊塔》(1984)、《叙事人》(1988)、《继母颂》(1988)、《利图马在安第斯山》(1993)、《情爱笔记》(1997)、《元首的幽会》(2000)和《天堂在另外的街角》(2003)等作品。另外,略萨还出版了非小说类作品,如《加西亚·马尔克斯:弑神者的历史》(1971)、《给“白脸蒂朗”下战书》(1971)、《小说秘史》(1971)、《无休止的纵欲》(1975)、《塔克纳小姐》(1981)、《萨特与加缪之间》(1983)、《凯蒂与河马》(1983)、《顶风破浪(第一卷)》(1983)、《顶风破浪(第二卷)》(1986)、《琼卡姑娘》(1986)、《顶风破浪(第三卷)》(1990)、《谎言中的真实》(1990)、《作家的真实》(1991)、《水中鱼》(1993)、《阳台上的疯子》(1993)、《文学乌托邦:何塞·马里亚·阿格达斯与其虚构和想象》(1996)、《给青年小说家的信》(1997)、《文学的激情》(2001)、《阐释鲁文·达里奥的基础》(2001)、《不可能的诱惑》(2004)等。
1967年,《绿房子》获得委内瑞拉罗慕洛·加列戈斯国际小说奖。小说的地点被设置在秘鲁北部城市皮乌拉和亚马逊地区的圣达·马丽亚·德·涅瓦镇,时间跨度为20世纪20年代至60年代长达40多年的时间,以5个人物的命运变迁为线索,通过皮乌拉城的妓院“绿房子”的兴衰,浓缩了包括沿海、山地和森林组成的整个秘鲁北部的历史和现实,涉及广阔的社会生活和各色人物。小说再现了秘鲁社会各色人物的生存状态和社会风俗,揭露了社会的愚昧、野蛮、暴力、欺诈等阴暗面。就像《哈姆雷特》中所说“丹麦就是一个大监狱”一样,这部小说中“绿房子”就是整个秘鲁社会的缩影。
《城市与狗》是略萨根据自己少年时在军校学习的亲身经历写成。故事以20世纪50年代的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校为背景,描写了一群军校学生的学校和家庭生活。这所军校在外人和少年眼中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平行世界”。家长们将这里视作让孩子们得到磨炼、成为真正男子汉的地方。少年们却在这里形成了自己的小社会:新生刚一入校就要遭受“洗礼”,从财物到自尊,遭到全方位的抢劫和凌辱;等新生升入高年级,同样继承“传统”欺压低年级;嫖娼、拉圈子、打群架、抽烟喝酒、聚赌偷窃、装病请假、越墙出逃,甚至偷考卷买卖试题,大部分教官毫不知情,协助管理的士兵视而不见。直到一个绰号“奴隶”的士官生在演习中被枪杀,他唯一的朋友阿尔贝托终于挺身告发,揭露了事件的真相。陆续从军事学校毕业的学生们源源不断地走进社区,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而他们个性中的残暴、疯狂和邪恶逐渐淡去,甚至被遗忘。只有当初那个唯一没有做过任何坏事的男孩,却死在军事演习中。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那位他暗恋的女孩,则与心地亦有纯良一面的凶手喜结良缘。
作者塑造了一个“中间人物”,他名叫阿尔贝托。他扮演着一个中立者的角色,像是连接城市与狗之间的一座桥梁。他为人不卑不亢,不欺负弱小,也不容强者欺负弱者。在捍卫尊严和个人合法权利方面,阿尔贝托绝对不放弃斗争。他时而生活在社会上层,时而与来自社会底层的黑人、混血种族学员住在同一宿舍;他既看到了上层社会的伪善、欺诈和糜烂的生活,也了解贫苦阶层的悲惨处境。然而,这两个极端他都不能接受,因此,他宁肯躲进文学天地,试图用文学的手段,抵挡来自“城市”和“狗”的狂吠,逃避“狗咬狗”的生活。文学为他的个人反抗提供了武器,也提供了施展的空间。
《城市与狗》和略萨其他所有的作品一样,充满着强烈的现实感。“城市”指秘鲁社会,“狗”指军校学员。作品中使用大量篇幅描写学生的赌博嫖娼、打架斗殴、金钱交易等丑恶行为,小说看似在揭露一个军事学校的不公,其实是在批判秘鲁社会的暴力盛行、伪善欺诈、种族歧视以及道德沦丧等各种黑暗现象。揭示出底层人生存的艰难处境,也表现了作者一贯的反对军人独裁统治的写作主题。作者通过“美洲豹”、“黑人”巴亚诺、“山里人”卡瓦、“奴隶”里卡多等人物,塑造了一群军事学校的士官生形象,并把矛头直接对准整个军事和警察机器,作品寓意十分明显。
小说由“第一部”、“第二部”和“尾声”组成。每一部各包括八章,每章包括大小、多少各不相同的断断续续的段落式情节单元。从写作技巧上看,略萨受欧洲意识流文学,尤其是萨特的影响很深。从一开始,作者就打破按照故事情节发展写作的套路。很多情况下,小说是按照人物内心的活动展开,对话、独白、梦境、第三者叙述不断交织,通过不断变换的叙事手法,略萨描绘出各不相同的场景。看似分割的片段并不是小说结构的混乱,恰是作者别具匠心的安排。略萨不断变换的叙事主体,构成了刚开始阅读该书时的主要障碍,但极强的情节性依然吸引读者继续前行。随着故事的铺展,变换的叙事主体成为一种优势,几位主要人物的内心世界一一凸显,给读者带来强烈的立体感。从成长的精神困境,进而呈现出丰富的层次和复杂多变的状态,小说的笔力和深度成为“青春文学”领域某种难以超越的高峰。这部小说可以说是“拉丁美洲文学爆炸时期的巅峰之作,巴尔加斯·略萨苦涩少年回忆录,矛盾、虚伪、压抑的魔幻现实写照” [2] 。
由于在叙事艺术手法上实现了成功的创新,略萨的小说被认为是拉美“结构现实主义”小说的代表。《城市与狗》是略萨的成名作,也成为拉丁美洲“文学爆炸”的四部里程碑小说之一。巴尔加斯·略萨因此和卡洛斯·富恩特斯、胡利奥·科塔萨尔、加西亚·马尔克斯被称为拉丁美洲“文学爆炸”的四大主将。
在当代拉美文坛上,还有一批小说家以其高度的艺术水准,获得了评论界和读者的青睐但限于篇幅,我们只能简列如下,以供参考。
尔弗雷多·布里塞·埃切尼克(1939—) ,秘鲁小说家。他的长篇小说《胡利乌斯的世界》(1970)属于当时秘鲁流行一时的新潮小说。它描述的是一个名叫胡利乌斯的富家子弟在利马上流社会的生活。在作者的笔下,有闲阶级的奢侈生活和社会底层的艰难生活形成鲜明对照。小说采用大量漫画式的描写,但作者更注重客观描述,极少进行主观评论和分析。作品充分展示了资本主义上层社会的腐朽、没落和丑恶,同时对痛苦、不幸的人们和下层社会表示出深切的同情。
何塞·多诺索(1924—1996) ,智利作家。他参与了魔幻现实主义文学运动,最出色的作品是《淫秽的夜鸟》(1970),小说通过一个虚构的人物虚幻的故事叙述,揭露资产阶级的腐朽和没落。
伊莎贝尔·阿连德(1942—) 的长篇小说《幽灵之家》以家族为背景,借助于实证主义的叙事方法,叙述了三个家庭四代人的故事,表现了智利人民反对独裁争取民主的抗争。
埃内斯托·萨瓦托(1911—) ,阿根廷现代文学先驱。代表作《英雄与坟墓》(1961)是三部曲中的第二部(第一部《隧道》于1948年出版)。这是一部关于一段爱情,一个城市(布宜诺斯艾利斯)的故事。小说描写的情境阴暗晦涩,情节离奇。萨瓦托主张文学创作中要使用科学性和超现实精神相结合,反对单纯追求艺术技巧,反对在重大现实问题面前持讥讽或回避的态度。
胡利奥·科塔萨尔(1914—1984) ,阿根廷作家。他是拉丁美洲“新小说”的代表人物之一,也是拉丁美洲“文学爆炸”时期的一员创作主将。1963年,长篇小说《跳房子》的发表使他进入20世纪最伟大的作家行列。这是一部开放的小说,没有中心情节或连贯的故事,只有一个主要人物奥拉西奥·奥利维拉。小说主要描写他“在那边”(巴黎)和“在这边”(布宜诺斯艾利斯)和“其他地方”(可以省略)的生活和遭遇。作者以跳房子作为隐喻,表现主人公无望的人生追求。小说结构新颖、独特,广泛地采用现代文学创作技巧,使作品具有很强烈的立体感。小说语言敢于大胆创新,各章内容的安排简洁经济。《跳房子》被称为拉丁美洲小说史上的“一部罕见之作”,“犹如欧洲的《尤利西斯》” [3] 。
奥古斯托·罗亚·巴斯托斯(1917—2005) ,巴拉圭小说家。《人子》(1960)是巴斯托斯最早出版且获奖的长篇小说,表达了巴拉圭政治压迫和社会斗争的主题。小说描绘了从1912年到查科战争结束这段时期巴拉圭统治阶级和被压迫的大众之间的斗争,融入了近百年间的巴拉圭传说和故事。《我,至高无上者》(1974)以小说的形式描写了19世纪巴拉圭一位独裁者的生活。这部小说融合了不同的流派和风格,由历史、传奇、道德哲学、传记小说、革命小册子、证明记录、散文诗、自白书等不同的形式编织而成。在叙述手段上,主要采用意识流和内心独白等手法,兼有多重时空、魔幻描写等多种表现手法。
胡安·卡洛斯·奥内蒂(1909—1994) ,乌拉圭著名小说家。1939年,他发表处女作《井》并一举成名。1943年,标志着奥内蒂风格形成的《为了今宵》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出版后,反响强烈。《造船厂》(1961)是“圣塔玛丽亚”系列小说的一部。该系列小说不但是二战后南美社会病态发展的写照,同时也是作者生活感受的外化和内心世界的袒露,情调有些悲观,时空被高度浓缩。它们被视为拉丁美洲“文学爆炸”时期的重要作品。由于作品多以布宜诺斯艾利斯和蒙得维的亚为背景,奥内蒂被誉为“城市作家”。
何塞·莱萨马·利马(1912—) ,古巴诗人、小说家。代表作《天堂》(1966)围绕两个家庭之间的关系而展开,以一种普鲁斯特式的小说叙事形式表达了对昔日美好生活的怀念。
吉列尔莫·卡夫雷拉·因方特(1929—) ,古巴小说家,《三只忧伤的老虎》(1967)是其代表作。小说通过三个主要人物的叙述,再现了巴斯蒂塔独裁统治后期即20世纪50年代哈瓦那的夜生活。其余还有赛维罗·萨多伊(1937—1993) 等古巴诗人、小说家,他的《科夫拉》(1972)表现了东西方的文化差异也有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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