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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民航局:7月1日起启用通用航空管理系统预先飞行计划管理功能

通航政策 通航圈 2021-05-30

昨日(6月27日),民航局运行监控中心、运输司发布《关于启用通用航空管理系统预先飞行计划管理功能的通知》(局发明电[2018]1721号)。民航局在通用航空管理系统新增通用航空预先飞行计划管理功能,将通用航空预先飞行计划申请和审批工作纳入系统统一管理,以进一步提升通用航空服务能力,落实民航局通航专项督查问题整改工作,实现飞行计划申请“阳光审批”。该功能将于2018年7月1日正式启用初期系统仅受理跨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区,或者跨民航地区管理局辖区,或者使用外籍航空器(飞行员)的通用航空预先飞行计划,运行监控中心将根据实际使用情况,逐步推广应用公务航空预先飞行计划申请不适用此系统,具体申请工作程序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文件: 

关于启用通用航空管理系统预先飞行计划管理功能的通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通用航空公司,中国航信,民航大学、飞行学院、校飞中心: 


通用航空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是民航局实施通用航空经营许可准入及监管的重要信息平合。为进一步提升通用航空服务能力,落实民航局通航专项督查问题整改工作,实现飞行计划申请“阳光审批”,经民航局运行监控中心与运输司沟通协调,决定在此系统平台上开发“通用航空预先飞行计划”管理功能,将通用航空预先飞行计划申请和审批工作纳入系统统一管理通过前期测试和完善,新功能将于2018年7月1日正式启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系统网址为:http://ga.caac.gov.cn,已注册账号的系统用户可直接登录使用飞行计划申请功能,在线填写飞行计划相关要素后提交系统并等待批复结果,具体操作说明可在线查看使用手册,新申请用户应按照《关于正式启用“通用航空管理系统”的通知》(局发明电〔2016)1617号)的要求在线注册账号,并履行相关信息报送义务。  


二、初期,系统仅受理跨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区,或者跨民航地区管理局辖区,或者使用外籍航空器(飞行员)的通用航空预先飞行计划,运行监控中心将根据实际使用情况,逐步推广应用。  


三、公务航空预先飞行计划申请不适用此系统,具体申请工作程序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四、通用航空预先飞行计划申请(不含公务)由本系统受理,受理时限规定如下:  

1.有关医疗急救、搜寻援救、抢险救灾等飞行计划可随时申请;  

2.工作日每天08:00-15:00受理次日(含)以后执行的一般飞行计划申请;  

3.因特殊原因未按上述受理时限提交一般飞行计划的,应说明情况,运行监控中心视情协调相关部门予以办理。  


五、系统用户在线申请飞行计划时如遇到问题,可向运行监控中心以及系统研发人员咨询。如系统故障、维护或停用,相关飞行计划申请仍通过传真形式向运行监控中心提交,传真:010-65135983。相关咨询电话如下:  

1.运行监控中心计划受理专席:010-84193304;  

2.中国航信西安凯亚公司系统研发人员:18092347085。  


运行监控中心 运输司

2018年6月27日

来源:中国民航局及网络;通航圈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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