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浙江社会科学》2023年第8期法学论文要目
本期内容提要
03
道德理由在司法中的运用
——从指导性案例切入
郭 忠(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内容提要:
从指导性案例中可以发现道德理由在司法中的运用存在三种方式,即道德理由为法律理由提供支撑、通过道德理由进行法律之内的法的续造、通过道德理由进行超越法律的法的续造。虽然司法过程中道德理由的存在有其必要性,但由于道德本身存在的灵活性、多元性、不稳定性和主观性,在道德理由的选择上存在难题。要正确地运用道德理由,可通过是否具有“类法性”这一基本条件来判断其是否成立,“类法性”即道德理由具有与法律制度的融贯性以及与法律性质的相近性。在道德理由可以成立的情况下,道德理由仍然可能与法律理由发生冲突,这种冲突至少存在六种类型。要处理好这些冲突,需要权衡法律理由和道德理由,并应遵循三个基本的原则。04
法律价值渊源的人性审视
陈亚飞(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内容提要:
人性假设是关于人及其本质的基本看法。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先秦诸子学说、西方基督教思想以及近现代思想家等,都对人性问题进行了阐释和论证。法律属于一种规范人之行为的规章制度,对于人性的窥探与研究,实乃法学的题中应有之义。中西法律文化传统对人性议题具有共同的理论旨趣,推导出类似的法律制度生成的理论逻辑,而中西人性预设的差异性则导致了不同的法律制度构架和法律文化特点。对人性的诸般言说,其真正的意义并非对人性之善恶有所定论,而在于发现人性作为价值维度在法律创制、实践过程中的解释力量。人性不仅是法律产生的推动力,同时也是法律得以发展、存续的价值根基。05
环境人格权:从权利证成到保护路径
王 佳(东南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
环境人格权属于一种新型人格权利,其客体是个人的环境人格利益。“环境”为自然之重要指称,在现行环境保护法中,它仅仅是指作为客体的自然物质。就个人的社会生活而言,对环境客体的损害还将侵害到个人人身权、财产权等权益。其中,人身利益损害就属于人格权法的概念范畴。环境人格权证成的理由有三:一是符合道德权利的内在价值;二是蕴含法定权利的实质内容;三是具备权利证立的规范基础。故而,作为一项人格权的环境人格权,在权利内容上,表现为人格尊严下的精神性人格利益与物质性人格利益;在权利救济方式上,可采取既定的人格权保护范式,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范实现权利保护。新晋女院士:“阴差阳错”误入上大,34岁成为最年轻的女博导之一
上海体育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2023年修订)
河南中医药大学2023年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的通知
天津医科大学2023级在职申请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拟录取名单,329人
第七届网络空间治理与传媒法治建设高峰论坛暨“何微新闻奖”学术论坛
“稷下学与先秦法家”学术研讨会曁中国先秦史学会法家研究会第六届年会
2023年7月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结项情况
江苏省法学会港澳台法律研究会2023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邀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