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控控判例汇编(第一集)】: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汇总(商标、不正当竞争、专利)
1、本号编辑的最高法院案例(商标篇):
1、最高法院|“科牧KOMOO”与“科勒”、“KOHLER”商标不近似
3、最高法院|集团公司没有明确规定,分(子)公司为彰显集团成员身份合理使用集团标志不侵权
4、最高法院|利用职务便利或业务优势恶意取得的注册商标不应得到法律保护
5、最高法院|“梦特娇”案:同一主体的不同注册商标的知名度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辐射
6、最高法院|抢先申请注册政府部门宣传项目适用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不正当手段”
7、最高法院|历史原因导致的长期停止使用的商业标识不能作为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或在先权利予以保护
8、最高法院|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例外
9、最高法院|商标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代理人或者代表人身份的推定
11、最高法院|“避风塘”是烹饪通用名词,但不影响“竹家莊避风塘”核准注册
12、最高法院|商标申请人从事的行业与再审申请人有密切关系,将其中英文字号完全相同的文字申请注册为商标,具有攀附恶意
13、最高法院|“蓋璞内衣”申请注册在服装、衬裤、短裤、运动裤、工装裤等商品,不属于第10条1款8项的”不良影响“
14、最高法院|有证据证明与案件具有利害关系的主体可以依据《商标法》对争议商标提出撤销申请
16、最高法院|苏州稻香村的扇形“稻香村”商标不是“稻香村”文字、“DXC”字母及图形的延续
18、最高法院|代表人或者代理人抢注被代表人或者被代理人商标的适用条件
22、最高法院|商标撤三,如无有效证据证明商标的使用,商标权人的主观意思可作参考
25、最高法院|商标评审二审判决生效后引证商标被撤三,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26、最高法院|“车辆维修”与“汽车上光蜡、清洗液”属于类似商品或服务+商标共存+15条适用问题
28、最高法院|商品或服务是否类似,以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一般认识综合判断
29、最高法院|“无印良品”——境内OEM加工不属于商标的使用
30、最高法院|PRETUL案——涉外委托加工中商标使用行为不会在我国领域内发挥商标的识别功能
32、最高法院|餐厅的“厦港”不得侵犯卤鸭上的“厦港”商标权
33、最高法院|法院对于商标权利人的商标使用行为要求不能过于苛刻
34、最高法院|“岩韵”直接表示商品的品质,不能禁止他人合法使用
35、最高法院|商评委撤销福州维他龙公司恶意强注的“惠尔康”商标并无不当
37、最高法院|不能主张故人姓名权,但故人姓名注册商标会产生不良影响
2、本号编辑的最高法院案例(不正当竞争篇):
1、最高法院|不正当竞争,使用了24年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域名统统停止使用!
5、最高法院|企业合并,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权益可以承继
7、最高法院|广东加多宝公司、广州王老吉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3、本号编辑的最高法院案例(专利篇):
2、最高法院|《审查指南》关于化合物创造性的规定可以适用于新晶型化合物的创造性判断
5、最高法院|给药特征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制药方法发明是否具有限定作用(一)
6、最高法院|给药特征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制药方法发明是否具有限定作用(二)
7、最高法院|终于有人向“有限次实验”不具有创造性挑战,可惜没成功^_^
8、最高法院|发明专利的数值范围变化:质的变化要求具有新的性能,量的变化要求超出人们的预期,否则不具有创造性
9、最高法院|解释权利要求时应与说明书公开的范围相适应,发明人的发明动机不可忽略
11、最高法院|禁止反悔原则如何适用于无效宣告程序中修改后的权利要求
19、最高法院|发明专利的数值范围变化:质的变化要求具有新的性能,量的变化要求超出人们的预期,否则不具有创造性
21、最高法院|精工爱普生案:权利要求的解释方法在专利授权确权程序和民事侵权程序中的异同(一)
22、最高法院|精工爱普生案:权利要求的解释方法在专利授权确权程序和民事侵权程序中的异同(二)
23、最高法院|生效裁判已确认事实,后裁判通常不应做出相反认定
24、最高法院|改变方法专利的步骤顺序是否构成等同侵权+抵触申请参照现有技术抗辩+捐献原则
25、最高法院|采用与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手段相反的技术方案是否构成等同侵权
31、最高法院|“独立权利要求缺少必要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的关系
32、最高法院|区别技术特征的认定应当以记载在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为基础
34、最高法院|复审程序中发明专利的“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复审委审查范围
35、最高法院|实施专利权人参与制定的地方技术标准专利需取得专利权人的许可
36、最高法院|通过测量说明书附图得到的尺寸参数不能限定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38、最高法院|解决不同的技术问题、产生不同的技术效果,即便是相同技术领域文献也不会带来技术启示
48、最高法院|实用新型主张本国优先权时审查标准及申请人的举证责任和说明义务
49、最高法院|组网方式下可重现涉案专利方法,但并不能推定中兴实际使用到了华为的专利方法
50、最高法院|榆林知识产权局“审理者未裁决、裁决者未审理”严重违法
51、最高法院|不正当发送警告函,本田赔偿双环汽车1600万(上)
52、最高法院|不正当发送警告函,本田赔偿双环汽车1600万(下)
53、最高法院|外观设计功能性特征的认定及对外观设计近似性判断的影响
54、最高法院|申请日在先的商标不能判断是否与外观设计专利相冲突,但可以判断外观设计专利是否与商标权相冲突
57、最高法院|专利权人向他人提供专利图纸的行为是否构成默示许可
58、最高法院|外观设计专利区别技术性设计特征和装饰性设计特征的意义
59、最高法院|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相同或相近种类产品的认定
60、最高法院|外观设计专利近似判断的判断主体、比对方法和比对对象
62、最高法院|餐具贴纸是独立的产品形态,油墨印刷至餐具上相同或近似图案产品与之用途不同、种类不同,也不属于相近种类产品
编辑:方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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