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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南京女子参与“善心汇”传销发展会员5706个!二审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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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传销网9月26日发布:“我衷心奉劝广大群众,不要再参与网上的这些项目。不劳而获是走不通的,不能长久的。我也想跟我的会员讲,不要再影响公共秩序,不要再幻想,不要越走越远。”2016年7月25日,善心汇组织者张天明对办案民警说。



近日,庞氏骗局快讯获悉,南京市浦口区女子金玉梅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级法院)二审宣判。最终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2016年5月份,被告人金玉梅参加“善心汇”传销活动,利用网络聊天平台等分享“善心汇”链接发展下线,成为A轮功德主。



2017年8月3日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南京市看守所。


截至案发时,金玉梅在“善心汇”网络中处于第11层,其发展下线网络会员账号5706个。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审理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金玉梅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2018年6月11日,雨花台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金玉梅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法院宣判后,金玉梅不服,提出上诉。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阅卷后认为,一审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理程序合法。建议本院不开庭审理,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8月28日,南京中级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驳回金玉梅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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