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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招聘||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公告



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公告



      现代大学教育之发展,瞬息万变。而社会国家及宇宙太空事物,无时不在变动之中。故培育人才,如何以适应社会之需要,如何以改进社会之事业,以达到社会福利之最高标准,大学教育之责任重大也——陈炳权(广州大学创校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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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广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特编辑和发布《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公告》。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4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招收同等学力考生专业:1252公共管理。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我校具有开展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资格,推荐和接收办法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须是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全日制班均可接受推免生。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三、关于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具体以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的公告为准。

(一)网上报名。所有参加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办,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期间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1)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缴纳报考费和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以网报系统中各报考点的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 网上确认要求

(1)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五、关于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关于复试

(一)我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由我校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注意:

1.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2.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网上确认后不得更改。

(七)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要求。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七、关于调剂

按教育部有关政策以及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制订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学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关于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并将体检表寄到招生学院。学校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的体检要求。


九、招收类型

招收类型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详见《广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公共管理学、社会学、MSW招收全日制研究生,MPA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界定如下:

(一)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十、关于录取

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全日制专业可以选择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形式;非全日制专业只可选择定向就业(在职)一种形式。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前未将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转入我校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十一、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其他须知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本人的各项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要在录取前保证不变,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

(四)由于学院搬迁、培养、实习等原因,具体培养、住宿所在校区由学校统筹安排。

(五)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有关规定为准。


十三、申诉渠道

(1)广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39366238

联络邮箱:yzb@gzhu.edu.cn

联系人员:伦老师、陈老师

(2)广州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20)39366042

联络邮箱:gzdxjjb@126.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邮政编码:510006


十四、咨询联络

咨询电话:(020)39396776

联络邮箱:1519209375@qq.com

联络人员:黄老师

联络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文逸楼513A室


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3年9月18日





附1:专业目录


附2:奖助学金

研究生助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元/学年)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元/学年)

元/月

发放月份

合计(元/学年)

800

12个月

9600

一等奖12000

二等奖8000

三等奖2000

 

20000

 

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1)研究生助学金享受群体是所有全日制非定向(档案关系转入学校)学习的研究生,覆盖面100%,助学金按每年按12个月发放(入学当年发放4个月,毕业当年发放6个月),达到9600元/生.学年,高于广东省6000元/生.学年的标准。(2)推免生等优质生源第一学年可优先参评一等学业奖学金。(3)学校鼓励研究生兼任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助理(简称三助)工作,给研究生提供实习和锻炼的机会。学校设有各级各类助学岗位,其中三助岗位酬金每小时20元(随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每月不超过40个小时,受聘研究生按劳取酬。经济困难的研究生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顺利完成学业。(4)学校实施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项目资助计划。设立“广州大学研究生基础创新项目资助计划”,资助研究生开展基础科研项目研究,每年资助约50项,每项资助1万-2万元;设立“广州大学研究生‘广州研究’项目资助计划”,资助研究生开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现实问题研究,每年资助约50项项目,每项资助0.5万元。(5)学校实施博士生、硕士生赴海外联合培养计划。每年资助部分博士生、硕士生到国外高校或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资助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年.人,硕士研究生资助额度为7万元人民币/年。人。

附3:学费标准

专业

类别

类型

学制

学年学费

 1

公共管理学

学术型

全日制

三年

8000

 2

社会学

学术型

全日制

三年

8000

 3

MSW

专业型

全日制

两年

14000

 4

MPA

专业型

非全日制

三年

26000

备注:以上收费方案最终以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财政厅的批复为准。





      秉持“培育公共精神,创造健康社会”理念,坚守“立德树人,经世致用”目标,坚持“本土化,个性化,国际化”方针,积极营造“民主,团结,和谐,高尚”氛围,努力创建“体面的学术社区,博雅的知识高地,愉快的精神家园”。致广大而尽精微,公天下而存高远,让我们一起服务国家、无畏艰辛,砥砺学术、创新生命,追求卓越、共享荣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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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23

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3年诚聘海内外英才

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3年博士后招聘启事

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4年接收推免生启事

第六届羊城廉政智库建设论坛征稿启事

第八届南国公共管理研究生论坛征稿启事

《大数据+治理》新文科慕课智慧树选课公告

“面向公共管理的新文科教育与一流专业建设”征稿  



广识博闻,大道至简

公听并观,管窥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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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笔谈

人才培养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教师笔谈之一

人才培养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教师笔谈之二

人才培养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教师笔谈之三

人才培养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教师笔谈之四

在坚持守正创新中不断推进学术发展:教授笔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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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达家书

公达家书||第1封: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公达家书||第2封:选择了远方,就风雨兼程
公达家书||第3封:带着爱与支持,成就更好自己
公达家书||第4封:前路漫漫,相继而行
公达家书||第5封:云中锦书,衔于桂花
公达家书||第6封:寻找大学生活的社会现场公达家书||第7封:心怀感恩,砥砺前行
公达家书||第8封:不说再见,只因远行是归程
公达家书||第9封:你是我人生最美的遇见
公达家书||第10封:来时携初心,别时亦如初
公达家书||第11封:让阅读和城市的温暖传递
公达家书||第12封:永生难忘的美好时光
公达家书||第13封:在光与爱中努力奔跑
公达家书||第14封:无高考,不青春

公达家书||第15封:研究需自训练始

公达家书||第16封:期待遇见最好的自己

公达家书||第17封:触摸质性研究的温度

公达家书||第18封:自然之回望

公达家书||第19封:最近的距离,彼此的牵挂

公达家书||第20封:重建我们生活的新秩序

公达家书||第21封:在怀念和寻找中行走

公达家书||第22封:寄思故乡,感念师恩

公达家书||第23封:爱我所爱,初心如磐

公达家书||第24封:立足时代,书写青春

公达家书||第25封:敢梦敢当,行则将至

公达家书||第26封:博学笃行,行远自迩

公达家书||第27封:诠释青春,铸就辉煌

公达家书||第28封:跃入人海,做奔腾的浪花

公达家书||第29封:青春有梦,创业相随

公达家书||第30封:来自内蒙古大草原的问候

公达家书||第31封:团结一致,共展未来

公达家书||第32封:但知行好事,莫要问前程

公达家书||第33封:有事做,有所期待

公达家书||第34封:研途路漫漫,有你们作伴

公达家书||第35封:时遇数载,恩情愈浓

公达家书||第36封:难忘两年驻村扶贫路

公达家书||第37封:在创新创业中创造未来

公达家书||第38封:顺从吾心,无问西东

公达家书||第39封:人生难言完美,活出自我精彩

公达家书||第40封:眼望苍穹,心有日月

公达家书||第41封:不是逢人苦誉君,亦狂亦侠亦温文

公达家书||第42封:始于坚持,终成美好

公达家书||第43封:公门桃李,管鲍之交

公达家书||第44封:向下扎根,向阳生长

公达家书||第45封:为了人生一场绚丽的突围

公达家书||第46封:在小谷围想象世界

公达家书||第47封:向前,再迈一步

公达家书||第48封:满怀激情,拥抱未来

公达家书||第49封:低头赶路,敬事如仪

公达家书||第50封:师泽如山,微以致远

公达家书||第51封:敬业乐群,精微广大

公达家书||第52封:博学笃行,人生广大

公达家书||第53封:无问西东,天地广大

公达家书||第54封:尊德问学,道行广大

公达家书||第55封:脚踏实地,功不唐捐

公达家书||第56封:拥抱社会,我心广大

【联络】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文逸楼。邮编:510006。电话:(020)39366783(行政)、39366775(教学)、39366776(学术)、39366703(学生)。邮箱:gzggxy@sina.com。微信:gzdxgg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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