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丨阎志峰:“一打三反”运动是怎样发动起来的?
48年前昨天,1970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发出《中共中央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其内容是指: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和反对铺张浪费。标志着“一打三反”运动在全国正式开端。
“一打三反”运动源于1970年中央发出的三个文件,即《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关于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指示》和《关于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它是“文革”中深入“斗、批、改”的一个重要措施,打击了一些反革命分子和各类犯罪分子。但在当时“左”倾思想的指导下,在贯彻“公安六条”和许多地区一派掌权的情况下,也制造了不少冤假错案。
形势大好,亦有不和谐因素,
“必须坚决地稳、准、狠地予以打击”
1964年5月之后,苏、美加紧了对中国的军事威胁。据公安部发布的公告,从1963年11月至1965年1月,广东、福建、浙江、江苏等沿海地区军民,连续歼灭16股美蒋武装特务。1967年6月13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审印度驻华大使馆间谍分子鲁冠南,宣判将其驱逐出境。1967年至1969年,解放军在华东、华南连续击落美蒋飞机18架。
1969年是新中国成立后中苏关系最紧张的一年。这年3月,中苏边境发生珍宝岛武装冲突,苏联在中国北部边境之外陈兵百万,拉开“大兵压境”的架势。8月13日,又发生了新疆裕民县铁列克提事件,中苏边境形势全面恶化。远东地区的苏联空军多次发布停飞待命的通知,制造发动突然袭击气氛。8月底,我情报机关获得比较准确的信息:苏联军方确实正在积极谋划对中国实行一次突然性的核袭击。
1969年国庆节过后,形势更加紧张。有关部门认定,苏联谈判代表团到达北京的10月20日,很可能就是苏联进攻的时刻。因此,10月19日以前一定要做好准备。为此,林彪在黄永胜、吴法宪等陪同下,乘“子爵”号飞机勘察张家口一带的地形,并检查了部队的战备工作。
这次行动极其保密,除了报告毛泽东外,连周恩来都不知情。从张家口回到北京,林彪受毛泽东委托,主持召开政治局会议,专门分析中苏关系的发展趋势,研究防备苏联发动突然袭击时的具体措施。10月18日下午,林彪口授发布了四条指示,即“第一个号令”,全军进入紧急战备状态。
“一打三反”的文件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台的。《关于打击反革命活动的指示》提道:
“自从党的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形势大好。但是国内外阶级敌人不甘心他们的失败……加紧进行破坏活动,……有的散布战争恐怖,造谣惑众;有的盗窃国家机密,为敌效劳;有的乘机翻案,不服管制;有的秘密串联,阴谋暴乱;……有的破坏插队下放。……为了落实战备,巩固国防……必须坚决地稳、准、狠地予以打击……”
《关于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指示》则指出:“一小撮阶级敌人不仅在政治上伺机反扑,而且在经济领域里向社会主义也发动了进攻。”
1970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信访处向周恩来呈送了关于西安等地大兴土木、搞非生产性建筑情况的调查报告。报告中提到,有人因写信反映铺张浪费问题而被指责为“搞非法活动”、“越级上告”、“眼中没有市革委”、“不符合组织原则”等。18日,周恩来批示:将此报告印送中央政治局各成员。他还要求工作人员电话告李瑞山(时任陕西省革命委员会主任)同志,注意纠正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反新党章的反常现象。
这一天,周恩来审改了印送中央政治局讨论的中共中央关于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稿,他在稿中严禁新建、扩建和改建楼堂馆所,已施工的一律暂停处,加“由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根据当地情况,分别移作他用,然后重定节约施工计划,付之实施”字样。在处理办法中加道:“十分严重的要给予刑事处分。”
1月30日,周恩来将中共中央《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报送毛泽东、林彪,并提出:“我们几经讨论,认为现在需要发这样一个指示,给在备战动员中一小撮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以打击。”
毛泽东的批示是:照办。
周恩来
2月3日,周恩来又审阅修改了中共中央《关于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指示》稿。
《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经周恩来审阅后,于1月31日发出。《指示》指出,“苏修正在加紧勾结美帝,阴谋对我国发动侵略战争;国内的反革命分子也乘机蠢动,遥相呼应,这是当前阶级斗争中值得注意的新动向”。因此,要在全国“对反革命的各种破坏活动”“坚决地稳、准、狠地予以打击”。《指示》做出六条规定,主要内容是:
一、要放手发动群众。用战备的观点,观察一切,检查一切,落实一切。号召广大群众,对反革命分子检举、揭发、清查、批判,从而把隐藏的敌人挖出来。
二、要突出重点。打击的重点是现行的反革命分子。对那些通敌叛国、阴谋叛乱、刺探军情、盗窃机密、杀人行凶、纵火放毒、反攻倒算、恶毒攻击社会主义制度和抢劫国家财产、破坏社会治安的现行反革命分子,必须坚决镇压。
三、要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分清敌我,区分轻重。
四、要大张旗鼓地、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动员。杀人不可过多,杀的应是极少数,关的亦不应多,管的是大多数。不论是杀、是关、是管,都要搞得很准,必须罪证确凿,判处得当;都要交给群众批判、斗争,把他斗倒斗臭。
五、要统一掌握批准权限。杀人由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批准,报中央备案。
六、要加强领导。必须首长负责,自己动手,具体指导,深入实施。严格地审查捕人和杀人的名单。
《关于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指示》和《关于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经周恩来审阅修改后也于2月5日同时发出。
中央认为,在经济领域内,有一小撮阶级敌人与暗藏在国家财经部门的坏人相勾结,利用派性和无政府主义倾向,煽动经济主义妖风,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同时,有些单位大兴土木,挥霍浪费国家资财。
为此,中央提出,有必要在全国掀起一个大检举、大揭发、大批判、大清理的高潮,坚决打击贪污盗窃、投机倒把活动,“粉碎阶级敌人在经济领域的进攻”,要发动群众,雷厉风行地开展反对铺张浪费的斗争。
中央还重申:一切按照规定不许上市的商品,一律不准上市;除经过当地主管部门许可以外,任何单位不准到集市和农村社队自行采购物品;不准以协作为名,以物易物,不准“走后门”;一切地下工厂、商店、包工队、运输队必须坚决取缔;严禁新建、扩建和改建楼堂馆所,已施工的要一律暂停下来;任何地方不许兴建高标准的城市建设工程;一切机关、部队、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一律停止添置非生产性设备。
上述3个文件下达后,一个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和反对铺张浪费的“一打三反”运动轰轰烈烈地展开了。
原载《党史纵横》2006年第3期,作者阎志峰
延伸阅读
一打三反运动中的冤假错案
“一打三反”运动的重心在于“打”。运动高潮时到处刷出“该管的管!该关的关!该杀的杀!”的大标语,展现了运动的肃杀气氛。
在当时“左”倾思想的指导下,这场运动制造了不少冤假错案,如蔡铁根、遇罗克、沈元等人的无辜被害,以及1970年8月20日张志新以“现行反革命”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统计,到1970年11月底,全国共挖出了“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184万多名,批准逮捕各种分子28.48万多人,其中判处死刑的9000多人。还有大批虽未判死刑却被逼得走上自杀之路的人。
按照“文革”办案“走群众路线”的惯例,案子要放到群众中“讨论”,对现行反革命进行量刑时,组织“革命群众”学习文件,讨论反革命分子该不该枪毙。不应该忘记的是,遇罗克、张志新辈志士仁人的案件在交由群众“讨论”时,得到了“该杀”的“判决”。
这些被量刑者的罪名有:“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为刘少奇鸣冤叫屈”“攻击江青同志”“攻击”省市首长、要求宗教活动、莫须有的“反革命”罪,等等。
“现行反革命”在被枪决前,被分成小组,天天拖着脚镣、手铐,分别被带到各处的万人大会上斗争、示众。各单位欲把“一打三反”推向高潮,都要借用这批活靶子,以“教育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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