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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征信报告,哪些城投击穿了风险“缓冲垫”? ——城投逆证法(六)0323 | 华安固收

华安固收团队 债市颜论 2023-08-08

报告作者:颜子琦,杨佩霖


导读

2483份征信报告透视,124家贷款负面城投。


摘要

哪些城投存在银行贷款本息的逾期或展期?

通过对2483家公募债发行人最新信评报告中征信状况进行透视,累计发现506家主体征信状况存在异常记录,其中124家主体的明确存在银行贷款的本息逾期或展期情况,占全部发债主体的比重约为3.6%。

欠息现象相对常见,中低评级主体逾期比重较高。从负面类型来看,未按时支付利息导致利息逾期的情况相对较多(55%),高于本金逾期(28%)以及展期(33%)。从主体评级来看,存在贷款负面的主体以中低评级为主,且贷款本金逾期及展期的比重较高。从区域分布来看,贵州、江苏与四川存在贷款负面的城投数量相对较多,江苏省仅欠息的主体比重较高,另有6个地市存在3家及以上发债城投存在贷款负面,主要集中在贵州省。


银行贷款负面形成原因几何?

地方政府债务监管下城投融资环境收紧。74家主体披露了贷款负面出现的时间点,从时间分布来看,2019年、2021年至2022年是贷款违约的高发期,分别有9家、12家与15家存在负面,从趋势来看,发债城投的贷款逾期情况与化债周期密切相关。

36家主体解释为“非恶意”逾期欠息。从主观与否来看,36家主体(29%)在征信状况部分明确解释负面的存在主要源于操作失误,同时多数为银行的失误,剩余88家主体均未做出明确的非主观原因说明。值得关注的是,在2011至2019年间,有48%的负面主体做出了“非恶意”欠息的解释,而2020年以后出现的负面中仅有3%的主体做出类似解释。


如何看待城投银行贷款逾期?

其一,从违约成本来看,基于融资方理性假设下,从合规性较差的非非标(定融产品等),到正常非标(租赁信托等),到银行贷款,再到私募债券,最后到公募债券,其违约成本依次提高。因此对某区域来说,当负面开始涉及银行贷款,客观来讲反应了该区域债务压力已经逐步逼近债券风险。

其二,银行作为在地机构,与当地政府与发债城投天然具备更畅通的沟通渠道,沟通成本要明显低于其他非标与非银机构,在此背景下,如果当地城投的银行贷款出现负面,或意味着当地政府与企业在协调银行等金融资源方面可能存在一些实操层面的壁垒。

其三,从政策组合的趋势看,①贵州2号文+114号文、山东11号文均提及金融机构支持化债,②新五级贷款分类标准对重组类贷款的规定有变,③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对部分“投资级企业”降低风险权重,④国金局成立串联起地方金融办和银保监。展望未来,在上述的政策环境下如果仍然频发贷款负面,尤其是展期之外的逾期欠息事件,则更应该予以重视。

昨日不可追,来日犹可为——经过对2483家平台征信报告的逐一梳理,我们认为,一方面,对当前业已存在的贷款风险须予以重视,另一方面,也应该对新环境下的银行化债抱有期待。


风险提示

城投债流动性风险和技术性违约风险,数据来源失真风险。


目录

01

引言

在城投平台的融资体系中,银行贷款的地位要明显高于其他融资渠道,一方面,作为最重要的传统间接融资渠道,银行贷款在资金归集与供给方面,与其他资金相比具有天然优势。与此同时,相较于非银机构能够以较低的代价退出某区域来说,银行由于分区域经营的特点,一般而言具备较好的稳定性,也是地方政府具有较强协调能力的金融资源,因此对于城投平台来说,其对于银行贷款的依赖程度要明显高于其他融资渠道。

而从化债的角度来看,对于部分弱资质区域及主体而言,由于非银资金的撤出已成趋势,因此银行资金的重要性更加凸显,一方面继续维持对区域的支持,另一方面也通过其他方式,去弥补非银资金撤出带来的资金缺口,可以说,银行资金对城投而言,尤其是弱区域城投,是铺在债务违约风险上面的最后一层“缓冲垫”。

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当前已有部分主体由于较高的债务压力,出现了银行贷款本息的逾期以及展期现象,击穿了所谓的最后一层保护,在此情况下,部分银行可能由于风控的要求,导致对该部分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不复以往,更有可能在银行内部传导,导致银行资金对区域整体的认可度下行,可能更加需要政府的协调方可实现正常的支持,容易出现债务违约风险。因此,本篇报告将从银行贷款的角度入手,对2483家发行过公募类债券主体最新一期的信用评级报告进行梳理,具体观测哪些主体银行贷款已出现负面。

02

哪些城投击穿了风险“缓冲垫”

通过对信用评级报告中【过往债务履约情况】部分进行梳理,累计发现506家主体的征信状况中存在非正常记录,包括关注类与不良类等,也包括租赁与信托等非标准化债权融资,其中124家主体的征信状况中明确指出,该主体存在银行贷款的本息逾期或展期情况,占全部发债主体的比重约为3.6%。


2.1   各类银行负面主体数量几何?

从银行贷款负面类型来看,未按时支付利息导致利息逾期的情况相对较多,而银行贷款本金的逾期以及展期的主体数量接近。具体来看,在负面类型的判定方面,利息逾期较好判定,对于本金逾期与展期来说,我们将在贷款到期日之前发生的贷款展期(包括调整还款计划)均纳入展期统计,而到期日之后发生的展期则统一按照贷款逾期来统计。

结果显示,在全部124家存在贷款负面的主体中,有68家主体存在银行贷款利息的拖欠情况,占整体比重为55%,35家主体存在贷款本金的逾期情况,占整体比重为28%,另有41家主体存在贷款展期情况,占整体比重为33%,值得注意的是,有20家主体兼具多种负面类型,占比为16%。

从主体评级来看,存在贷款负面的主体仍以中低评级为主,且中低评级主体中贷款本金逾期及展期现象比重较大。具体来看,在全部124家主体中,共有AAA主体3家,其中1家主体存在欠息现象,2家主体存在展期现象;AA+主体34家,其中20家主体存在欠息现象,占比59%,6家存在贷款本金的逾期现象,占比18%,10家主体存在贷款本金的展期现象,占比29%;AA主体数量相对较多,累计63家,其中52%的主体存在欠息现象,贷款本金逾期与展期的主体比重分别为27%与33%;其他评级主体共24家,其中分别有58%、50%与33%的主体存在欠息、逾期与展期现象。

从主体评级分布来看,随着主体评级的下行,除了存在银行贷款负面主体的数量在上行以外,存在银行贷款本金逾期或展期现象的主体比重亦有明显提升,可能的原因在于高评级主体自身具有相对较好的资质,并且更容易获得政府帮助,因而其与银行机构协商展期的可能性相对较高,反之,弱资质主体协商展期的成功率相对更低。


2.2  哪些区域存在银行负面的主体较多?

从区域分布来看,贵州、江苏与四川存在贷款负面的城投数量相对较多,其中江苏省仅存在欠息现象的主体比重显著较高。具体来看,124家存在贷款负面的发债城投分布于24个省份,贵州、江苏与四川位列前三,分别存在21家、14家与12家主体。进一步来看,贵州省21家主体中,5家仅存在欠息现象,占比24%,而另外16家主体均存在银行贷款本金的逾期或展期现象;四川省存在贷款本金负面的主体同样较多,在全部12家主体中,有10家存在逾期以及展期现象,占比83%;江苏省负面主体主要以利息拖欠现象为主,在14家主体中有12家仅存在欠息现象,占比86%。

分地市来看,存在贷款负面的城投共涉及73个地市,相对分散,其中48个地市仅有1家主体存在贷款负面,19个地市存在2家,另有6个地市存在3家及以上发债城投存在贷款负面,主要集中在贵州省。具体来看,6个样本地市中,贵州省独占3城,所在地分别有7家、5家与4家城投存在贷款负面,另有3城同样存在贷款负面。从逾期明细来看,根据遵义道桥于2023年初公告,其拟对156亿元贷款进行展期降息,同区域其他主体近两年来也陆续出现贷款负面。

03

银行贷款负面形成原因几何?

通常来说,银行贷款本息逾期或展期最直接的原因,即在还本付息日,公司账户内可用资金不足导致扣款失败,这其中一部分是由于公司资金流相对紧张所致,与公司基本面息息相关,更倾向于是“主观因素”引起的贷款逾期;而亦有部分负面记录是由于公司或银行操作失误或者沟通不畅,导致出现短期拖欠,经提醒后快速完成欠款的补足,此种更倾向于称之为“非主观因素”导致的贷款负面。

 

3.1  地方政府债务监管下城投融资环境收紧

在全部124家存在贷款负面的主体中,有74家主体在最新一期信评报告中,详细披露了贷款负面发生的时间点,我们就以披露的时间作为观测指标(多次逾期的以最新一次的时间点为准),观测主体出现贷款负面的时间分布。具体来看,观测结果显示,在74家主体中,有15家主体最新一次逾期的时间点在2010年及以前,时间相对久远;2011年以来,历年逾期的主体数量呈现震荡上行态势,2019年达到9家,2020年在较为宽松的融资环境下,城投贷款负面出现的数量有明显下行,但从2021年开始,随着融资环境再度收紧,贷款逾期主体数量显著增加,2021年与2022年分别有12家与15家主体出现银行贷款本息的逾期或者展期。

从趋势来看,发债城投的贷款逾期情况与化债周期密切相关。具体来看,2014年国务院发布43号文,明确提出剥离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融资职能,中央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不救助原则,打消兜底“幻觉”,受此政策出台影响,2015年当年5家城投出现贷款负面,已是历年新高。至2017年,财政部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情况的报告》中,再度明确将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坚持中央不救助原则,而在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旨在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同时明确要求对严重资不抵债失去清偿能力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依法实施破产重整或清算,坚决防止“大而不能倒”,坚决防止风险累积形成系统性风险,受此影响,2019年城投贷款逾期欠息现象再度创下新高。


3.2  36家主体解释为“非恶意”逾期欠息

从主观与否来看,在全部124家负面主体中,有36家主体在信评报告中的征信状况部分明确解释,贷款负面的存在主要原因在于操作失误,其中30家主体解释为银行的操作失误,占比24%,6家主体解释为自身工作人员的失误,占比5%,剩余88家主体均未曾就银行贷款负面做出明确的非主观原因说明,也无确切依据证明是非恶意拖欠,因此此处暂时按照主观原因统计,即有71%的负面城投是因为资金紧张等原因导致自身出现银行贷款本息的逾期或展期现象。

进一步从时间角度来看,在74家披露逾期时间点的主体中,不考虑2010年以前等相对久远的15家主体,2011至2019年,累计29家主体存在贷款负面,其中14家主体明确解释为非主观因素导致出现负面记录,占比为48%,而在2020年及以后出现负面的30家主体中,有且仅有1家主体做出了非主观原因的解释,占比仅有3%。

在基于发行人理性的假设下,面对非主观因素导致的非恶意逾期欠息,理性的发行人会选择做出明确的解释,同时在经过多年化债经验,总结历次城投负面的教训过后,越来越多的发行人趋于理性,因此我们认为,2020年以后出现的贷款负面,更有可能是由于现金流紧张,资金周转不畅导致还本付息存在压力。

04

如何看待城投银行贷款逾期?

其一,从违约成本来看,基于融资方理性假设下,从合规性较差的非非标(定融产品等),到正常非标(租赁信托等),到银行贷款,再到私募债券,最后到公募债券,其违约成本依次提高。因此对某区域来说,当负面开始涉及银行贷款,客观来讲反应了该区域债务压力已经逐步逼近债券风险。

其二,银行作为在地机构,与当地政府与发债城投天然具备更畅通的沟通渠道,沟通成本要明显低与其他非标与非银机构,在此背景下,如果当地城投的银行贷款出现负面,或意味着当地政府与企业在协调银行等金融资源方面可能存在一些实操层面的壁垒。

其三,从政策组合的趋势看,①贵州2号文+114号文、山东11号文均提及金融机构支持化债,②新五级贷款分类标准对重组类贷款的规定有变,③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对部分“投资及企业”降低风险权重,④国金局成立串联起地方金融办和银保监。展望未来,在上述的政策环境下如果仍然频发贷款负面,尤其是展期之外的逾期欠息事件,则更应该予以重视。

昨日不可追,来日犹可为——经过对2483家平台征信报告的逐一梳理,我们认为,一方面,对当前业已存在的贷款风险须予以重视,另一方面,也应该对新环境下的银行化债抱有期待。

05

风险提示

城投债流动性风险和技术性违约风险,数据来源失真风险。


本文内容节选自华安证券研究所已发布报告:《【华安固收】透视征信报告,哪些城投击穿了风险“缓冲垫”?——城投逆证法(六)(发布时间:20230322),具体分析内容请详见报告。若因对报告的摘编等产生歧义,应以报告发布当日的完整内容为准。

分析师:颜子琦  
分析师执业编号:S001052203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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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评级说明

以本报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证券(或行业指数)相对于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作为基准,A股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新三板市场以三板成指(针对协议转让标的)或三板做市指数(针对做市转让标的)为基准;香港市场以恒生指数为基准;美国市场以纳斯达克指数或标普500指数为基准。定义如下:

行业及公司评级体系

增持—未来 6 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沪深 300 指数 5%以上;

中性—未来 6 个月的投资收益率与沪深 300 指数的变动幅度相差-5%至 5%; 

减持—未来 6 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沪深 300 指数 5%以上;

公司评级体系

买入—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

增持—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5%至15%;

中性—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与市场基准指数的变动幅度相差-5%至5%;

减持—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5%至15%;

卖出—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

无评级—因无法获取必要的资料,或者公司面临无法预见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事件,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无法给出明确的投资评级。市场基准指数为沪深300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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