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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普金斯诗5首

霍普金斯 星期一诗社 2024-01-10
杰勒德·曼利·霍普金斯(Gerard Manley Hopkins,1844-1889)是英国诗歌史上具有独特研究价值的诗人。他提出“跳韵”(sprung rhyme)的韵律概念来挑战英国诗歌中广泛使用的“连续韵”(running rhyme),在与友人交流中对这一概念作了理论上的探讨(Phillips 2009:228,236,235-237,241-244),并身体力行将之应用于诸如代表作《德意志沉船》(The Wreck of the Deudtchland)等在内的一系列诗歌创作,既丰富了维多利亚诗歌创作技巧,又推动了英语诗歌的现代变革。他秉承牛津运动①的宗旨,主张从盎格鲁-撒克逊等古英语中汲取营养,如从《贝奥武甫》、《皮尔斯农夫》等作品中学习头韵、重音前移、古体字、意象跳跃等技巧,为英国诗歌辉煌传统的继承发扬做出了重要贡献。他创作的诗歌数量有限,生前极少问世,往还也限于几位好友之间,直到去世近30年后才被友人编辑出版;但此后诗名日隆,长盛不衰,尤其是他的生态诗、宗教诗和内省诗受到英美批评界的高度评价(Frankel 2003:629-635;Waldron 2011:102;Mariani 2008:8-11)。

霍普金斯短暂的人生基本上献身于天主教神父教职,终身未娶。他的宗教诗和内省诗常用来抒发宗教情结与困惑,描摹精神的升华与沉沦,倾诉内心的愁苦与纠结,勾勒灵魂的分裂与坚守,逼真细腻地表现出一个耶稣会士的心路历程。“黑色十四行”(Dark Sonnets)被认为是这一类诗歌中的代表,在西方一向受到热评。本文试图从发生、宗教、心理、空间等多角度析论这一组十四行诗的深层蕴含。
“黑色十四行”,又被称为“阴郁十四行”(Terrible Sonnets)或“忧伤十四行”(Sonnets of Desolation)。这组诗一共有六首,分别是:《我的命运就像是陌路人》(To Seem the Stranger)、《我醒来感觉到黑暗降临》(I Wake and Feel the Fell of Dark)、《腐朽的慰藉》(Carrion Comfort)、《苦到极致》(No Worst,There Is None)、《忍耐——困难的事情》(Patience,Hard Thing)、《我之心》(My Own Heart)。




任什么也没有春天这样美丽——

  摇曳的草蹿得又高又美又茂盛;

  画眉蛋像低小天穹,画眉的歌声

透过回响的林木把耳朵清洗,

听它唱,那感觉有如闪电轰击;

  梨树的花朵和叶片光洁而晶莹,

  刷着下垂的蓝天;那个蓝真热情,

真富丽;小羊也不免奔跑嬉戏。


这些滋润心田的欢乐是什么?

  是伊甸园之初大地的一缕精华——

在它变得乏味变得阴沉或者

  因罪恶而酸腐之前,圣母之子呀,

把年轻人纯洁无邪的心赢得,

  你选择既多又值得选,主基督啊。




驳杂美


荣耀归于上帝:为斑驳的万象;

 为双色的天空如同花牛的皮;

  为游动着的鳟鱼一身玫瑰痣;

炭火般坡地栗林;燕雀的翅膀;

 一块块田野:山地、闲田和耕地;

  各种行业的器物、用具和布置。


凡是出格、独特和稀奇的东西,

 只要是变化无常的,不知怎的,

  总兼有一点快慢、甜酸和亮暗;

他创造一切,他的美永不变易:

       要把他颂赞。


黄 杲 炘 / 译




风鹰

——献给我主耶稣


我看见了那黎明的宠儿,在今天早上,

在日光王子的国度,受斑斓黎明引诱的茶隼

正高高翱翔,起伏盘旋,身下是平稳的烟云,

它忘情地旋转,缰绳是它波状的翅膀!


然后它飞去,飞去,自由地飞向前方,

像穿着冰鞋平稳滑过弯道:那疾速,那滑行

漠视迎面吹来的大风。我这颗深深隐藏的心

被一只鸟触动——为它的胜利而激荡


粗犷的姿态、力量和美,哦,风云,荣耀,翅羽

在这儿融合!而此刻,从你喷出的火花

证明你具有千倍的美,也更危险,哦,我的骑士!


这并不奇怪:长久的劳作会使翻地的犁铧

闪光,而灰暗的余烬,哦,我亲爱的,

也会掉落,裂开,露出里面金子般的朱砂。


曹 明 伦 / 译



《风鹰》是霍普金斯最负盛名的一首十四行诗。如同读他的其他诗篇一样,读者一开始也许会觉得这首诗的声韵、画面、结构和思想仿佛是乱七八糟地堆在一起的,而诗中隐喻所容纳的过多的意象以及语言上那种异常迅速的跳跃,也使人难以一下就接受。把“风鹰”称为“黎明的宠儿”,把“黎明”喻为“日光王子的国度”,或把鹰的滑翔比作“像穿着冰鞋平稳滑过弯道”固然能博得读者的喝彩,但第4行中“缰绳”一词的使用要求读者去想象风鹰“忘情地旋转”就犹如一匹马在骑手的驯导下跑圈,而骑手的缰绳就是风鹰的翅膀,这似乎就有点儿过分了。然而,《风鹰》的妙处就在于它那种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隐喻,那种令人喘不过气来的速度,以及那种靠删去关联词而紧压在一起的思想,而只要我们感受到了诗人的思想,就会发现这些看起来像万花筒般的诗行中有一种明确的结构,异常迅速的跳跃中也有一种清晰的节奏。诗人看见风鹰在黎明的天空迎风翱翔,他那颗早已皈依天国、弃绝红尘、因而“深深隐藏”着的心被搅动了。风鹰矫健的身姿、勇猛的力量以及形神合一的美,使这位担任神职的诗人想到了基督耶稣的力量、荣耀和美(他因此在第11行中把基督耶稣称为“我的骑士”)。作为一名神父,这种想象是危险的,因为世人对基督耶稣的指望应该是从他那里学会谦恭和对苦难的承受。但是,从诗人的角度来看,基督耶稣的谦恭和苦难与他的荣誉和壮美并不矛盾,因为任何事物本身就包含着它的反面:长久的劳作会使翻地的犁铧闪光,而灰暗的余烬也会掉落、裂开、露出火红炽热的内核——“金子般的朱砂”(这个意象似乎既暗喻了基督耶稣的威严和壮美,又暗指了耶稣受难时的鲜血和痛苦)。这样读来,节奏似乎和谐了,结构也似乎明朗了,可诗人在这首诗中到底在表现什么呢?要感受诗人的思想,我们还得回顾一下诗人生活的时代。19世纪的后30年,在垄断资本主义的英国出现的经济危机激化了各种社会政治矛盾,在各种矛盾冲突中的人们感受到了宗教的“危险性”,但一般人仍处在既怀疑宗教,又不敢接受科学之尴尬境地。这种现象在文学中的反映是:一方面有托马斯·哈代彻底的无神论,一方面又有克里斯蒂娜·罗塞蒂对宗教虔敬的美化诗篇。尽管霍普金斯也在诗中抱怨过天主把世界创造得不太好,抱怨过天主让酒徒和色鬼比他这位神父生活得更悠然自得,但他更多的时候还是在赞美天主,因为他认为这个世界充满了神的恩赐,闪烁着神的光辉。作为神父,霍普金斯的《风鹰》可以说是对哈代无神论的一个回答,是对那些怀疑宗教的人的一种召唤;作为诗人,他不欣赏罗塞蒂式的颂歌,而在《风鹰》中采取了辨证的哲学态度,他并不直接否认新时代的人们所感觉到的那种“危险性”,而是对人们说,“这并不奇怪”,并暗示人们,既然基督耶稣的谦恭和苦难无损于他的威严与壮美,人们就不应该因为所谓的“危险性”而放弃宗教信仰。




上帝的壮丽 


世界充满了上帝的壮丽。 

它会火焰跳跃,如晃动的锡箔上的闪光; 

它会汇集而成为一种伟大,像压榨油的 

渗滴。那么为什么现在人们不再顾虑他的权杖? 

一代又一代已经践踏,已经践踏,已经践踏; 

而一切都为交易炙焦;模糊,因劳作而污腻; 

并且带着人的污迹分享人的臭气:土壤 

现已裸露,穿上鞋,脚也不能感知。 


而就是有这一切,自然却从未耗竭; 

事物的深处活着最可贵的新鲜; 

而尽管最后的光从黑色的西方渐渐熄灭 

哦,清晨,在东方棕色的崖滣,涌发—— 

因为圣灵在扭曲的世界上 

孵育,以温暖的胸房和啊!明亮的翅膀。 




春与秋


玛格丽特,你在为着

落叶飘飘的金树林伤悲吗?

叶子就像人事,你

心念清纯心有牵挂,行吗?

啊!当心变得衰老

就会看到这样冰冷的景象

渐渐,也不留下一声叹息

尽管凋残的林地叶叶飘零;

而你将会哀泣心知为何。

没有关系,孩子,那名字:

悲伤的春天都是一样。

嘴和意识都不曾表达

心所听到的,幽灵所猜到的:

人为了枯萎而生,

为了玛格丽特你哀悼。




霍普金斯终身未婚。根据马里亚尼的研究,没有资料证明霍普金斯有过异性之间的情爱经历。笔者认为,诗人的独身不能仅仅看作是因为履行宗教教职的需要,也许还有其他种种原因促成了这样的结果。学界内关于霍普金斯是否有同性恋倾向是一个经常出现的话题(Mariani 2008:25-37;Martin 2011:80)。我们虽然找不到能够证明这种倾向的直接资料或是史实,但从他的诗歌创作中可以发现一些关联;比如,上文讨论过的“我醒来感觉到黑暗降临”一诗就是诗人猛然看到好友杰尔达溺亡的消息后即兴写出来的。此外,他与布里奇斯的表弟多尔本在牛津的“一见钟情”也成为学界内几乎公认的“事实”。有研究者认为,霍普金斯1865年6月第一次见到多尔本就被他的形体美所吸引,此后在写给对方的信件中流露出对多尔本的喜爱,1867年多尔本溺亡给他以巨大打击,此后他将这种情感一直保留在心底(Easson 2011:13-14)。这样的情感表达是否就是同性恋还缺少足够的事实支撑,不过在牛津大学里还只有男性学生的年代,年轻的霍普金斯喜爱一位好友的帅气表弟也是一件很自然而且无可厚非的事情。
还有另一个原因被不少批评家看作是导致诗人心情糟糕并不断恶化的罪魁祸首,那就是他在晚年患上的抑郁症。希拉里·皮尔森认为,他之所以喜爱霍普金斯的黑色十四行,是因为年轻时每当心情十分糟糕的时候去阅读这些诗歌就会从中得到一种情绪的释放。“每当我感到压抑沮丧时我就发现霍普金斯的诗歌,尤其是他的黑色十四行很管用,我能从中找到舒缓的来源。他描述的就是我所感觉到的。”所以他认为,霍普金斯“的诗歌和其他很多作品中似乎很清楚地表现出忧郁情绪”(Pearson 2007:23-37)。还有批评家指出:“也许是因为体质下滑导致诗人在晚年出现抑郁和内心冲突,也许诗歌中表现的那些冲突的基础本来就是心理层面的。无论如何,诗人创作了六首极为内省的十四行诗,表达出了最后岁月的阴郁情绪,喊出了一个人遭受的内心折磨。”(Wolfe 1968:85-103)我们无法确定霍普金斯是否真的患有抑郁症,但从黑色十四行所表现出的那种压倒性负面情绪,以及如上文提到的他于1885年5月17日写给布里奇斯的信中的诉说,还有他给亲友的信件中所诉说的种种苦闷与沮丧,可以推断,诗人晚年的确遭受着持续坏心情的折磨。如果我们再比较一下诗人兄弟姊妹的寿命或可进一步推断:他的早逝也许与抑郁症有一定关联。他们八人中最短寿的是他的幺弟,去世时年68岁,其余的多半都活到耄耋之年,其中一个最长寿者——他的大妹直到97岁才仙逝,而他去世时离45周岁还有40天。
然而,也像很多著名诗人一样,霍普金斯的文学生命要远远长于他的自然生命。他为数不多的作品在经过了20世纪的热评以后在21世纪初仍然温度不减。究其原因,创新性、独特性和多义性让他的诗歌超越了时代和国界。他倡导的“跳韵”在黑色十四行中得以践行,让诗行更接近日常口语,产生出跌宕起伏的音乐声效;他提炼的“酵母”“酸腐的面团”“铁砧下扭曲”“谷壳”“谷粒”“充满诅咒”的“血液”等意象逼真鲜活,奇崛突兀,有丰厚艺术内涵;他将一个饱受苦闷、孤独、疏离、疑惑、彷徨等情感磨难煎熬的耶稣会士复杂的内心世界描摹得惟妙惟肖,凸显出宗教诗人在社会急剧转型期的心理真实,具有丰富的认识价值。这样的诗歌和诗人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 蔡 玉 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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