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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莉·狄金森诗13首

美国 星期一诗社 2024-01-10
从文学史的意义上看来,有些诗人似乎生得太晚,例如罗赛蒂(C. G. Rossetti)和米莱(Edna St. Vincent Millay);有些诗人又似乎生得太早,例如约翰·邓恩、霍普金斯和狄金森。女诗人狄金森生前隐名发表的作品,一共不过二至五首(一说有七首),这当然不能使作者成名,更谈不上有多少影响。实际上,即令她生前将自己多产的作品全部发表,恐怕也不会就此成名,也许结果只能享有爱伦·坡那种毁多于誉而且蹇滞不伸的微名。
十九世纪中叶的美国诗坛,原是朗费罗、惠提尔一类诗人的天下;当时的读者所欣赏的,大半是一些主题单纯,表现直接,韵律轻浮,且寓有教训意味的伪浪漫诗。真正杰出的诗人,如惠特曼、爱伦·坡、狄金森,反而默默无闻。惠特曼要等到二十世纪初年,才成为影响国际诗坛的大师。爱伦·坡要等法国人先去发掘,才被美国人所承认。狄金森的声誉纯然是身后之事。从一八九〇年(她死后四年)到一八九六年,托德夫人(Mabel Loomis Todd)和《大西洋月刊》编辑希金森(Thomas Wentworth Higginson)合编并出版了三辑《艾米莉·狄金森的诗》。但是直到一九二四年,名诗人艾肯所编的《狄金森诗选》出版,这位女诗人才引起英美诗坛的普遍注意。
惠特曼和爱伦·坡都必须自力谋生;对于爱伦·坡,写作甚至是生活所赖。狄金森比他们幸运得多了。她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的阿默斯特镇(Amherst),祖父是阿默斯特学院的创办人,父亲是名律师,国会议员,并担任该学院司库达四十年。艾米莉(即狄金森)的妹妹拉薇妮亚(Lavinia)亦终身不嫁,她的兄弟奥斯汀(Austin)则因娶了一个“庸俗的”纽约女孩而拂逆了父亲的意思。据说她的父亲相当严厉,不过家中来往的倒都是文化界的名人,包括爱默生。
又据说狄金森在少女的时代,曾是阿默斯特社交界的宠儿,活泼,窈窕,而且秀丽。关于她在爱情方面的挫折,近数十年来,各家的揣测很不一致。一说她在二十岁以前可能和她父亲律师事务所的助理本·牛顿(Ben Newton)相爱,可惜牛顿太穷,而且在她二十三岁那年便生肺病死了。第二年去华盛顿省视正在国会开会的父亲,在费城见到沃兹沃思牧师(Rev. Charles Wadsworth),甚为倾慕。回到阿默斯特以后,据说已有太太的沃兹沃思还不时去看她,直到一八六二年他奉教会派遣西去加州为止,而她的诗创作却从那年开始。后来狄金森在诗中曾说:我的生命关闭过两次才关上;


现在还需要等待,

看永恒是否还会再开启,

让第三件大事揭开……


这第三个事件似乎永远不曾来到,因为从此她深居简出,绝少离开阿默斯特的故宅,而且独身以终。这当然并不意味她是一个落落寡合的老处女。其实,她与文友之间还是颇有往还的;例如历史小说《蕾蒙娜》的作者,有名的杰克逊夫人(Helen Hunt Jackson),和前面提到的希金森,都是她这方面的相知。死前的两年,狄金森过的是一个病人的生活,心智也已衰退;终于在一八八六年五月十六日逝世。
一位涉世不深的老处女,竟能写出这么瑰丽炽烈的诗,这件事,常使论者感到难解。实际上,这并没有什么奇怪。一位诗人对于经验的吸收,最重要的是思之深,感之切,加上想象的组合作用,而不必一定要出生入死,历尽沧桑。像乔叟、弗农等诗人,阅世固然很深,但是也有像济慈那样入世尚浅的心灵,能臻于大诗人之境的。诗人的生活,主要是内在的生活;诗人的成熟,主要是感性和知性的成熟,以及两者的适度融和。十九世纪英美诗坛上,几个最杰出的女诗人,都是老处女。可能因为孤独的生活,更能促进女性心灵的成熟吧。勃朗宁夫人似乎是一个例外,可是如果当时勃朗宁不闯进她的生活的话,恐怕她也会和艾米莉·勃朗特、克丽丝蒂娜·罗赛蒂、狄金森一样独身以终的,因为,和勃朗宁私奔的那年,她已经四十岁了。
狄金森的内在生活,是异常丰富的。在物质和地理的意义上,她的天地似乎很狭隘,可是在形而上的想象和对于宇宙万物的观察与同情一方面,她的天地是广阔无垠的。泰特曾谓,她的敏悟可以直追约翰·邓恩;像约翰·邓恩一样,她的心灵能将形而上的(metaphysical)和感官上的(sensorial)经验熔于一炉,成为一个高度综合的经验。又说她能像约翰·邓恩一样,“感受抽象的事物并思索感觉的状态”(perceive abstraction and think sensation)。这正是现代诗人们认为约翰·邓恩值得效法的地方,也是他们据以反对浪漫派敏于感受而忽于思索的理由。狄金森既亦表现同样综合的经验,无怪她的诗要受到二十世纪的欢迎。
我甚至认为,在对于自然的观察和同情一方面,狄金森似乎比约翰·邓恩更细腻,更敏锐,也更活泼动人。也许由于她是女性,许多纤弱、隐秘或羞怯的小动物小植物,似乎特别能赢得她的关切。蜜蜂、蝴蝶、蚯蚓、蟋蟀、老鼠、知更鸟,在她的诗中都具有人的灵性;而雏菊、野菌、苜蓿、蒲公英等植物,又都具有动物的性格。而无论那生命的状态为何,在她的催眠术之中,总带有一种似真似幻的幽默感,和一种奇异的超现实感。非但如此,无生命的事物,大而至于日月星云,小而至于一片阴影,一抹彩色,冥顽无知而至于一辆火车,一条鞭子,在她的诗中,都成为生趣盎然的角色,担负着或重或轻的戏剧任务。在那个世界里,黄昏像“即欲离去的客人”,阴影会“屏住呼吸”,报纸像“松鼠赛跑”,上帝燃星,“守时不爽”,鸟的转睛有如“受惊的小珠子”,青苔“爬到了(死者)唇际”,火车吼叫如牧师传道,霜是“金发碧眼的刺客”,地平线“举步远行”。
可是狄金森最典型的诗,还是那些处理抽象观念的作品。生命、死亡、爱情、永恒、悲哀、欢愉、真理、美,都是她经常处理的主题;其中死亡尤其是她的萦心之念,许多作品再三探索的,无非是死亡的过程,死后的情形和死亡的意义。关于感情,她所探索的,往往是极端的痛苦和喜悦,也就是无形的地狱和天国。她的诗中经常出现agony、suffering、pain、ecstasy、exultation、transport 这些字眼;在这方面,她实在是浪漫的,而且颇接近雪莱和布莱克,只是她不像雪莱那样欠缺现实感,也不像布莱克那样念念不忘罪恶。和许多浪漫诗人一样,狄金森对于死亡表现近乎病态的神往和迷恋;不同的是,她对死亡更做知性的探索,不仅是沉溺于一种幽邃徜徉之境。拿克丽丝蒂娜·罗赛蒂那首有名的《当我死去,至爱的情人》和狄金森的《因为我不能停下来等待死亡》做一个比较,立刻可以发现,前者是纯浪漫而且纯抒情的,但后者则富于形而上的玄想和繁复的矛盾性,而且也比较戏剧化,能把握生死变化的过程。在狄金森的这一类诗中,作者真能做到泰特所说的:“感受抽象的事物并思索感觉的状态。”对于狄金森,“喜悦是一条内陆的灵魂,欣然奔向海口”;“许多疯狂原是最神明的意义,对于了解的眼睛”;“我能够涉过悲伤,整整的一汪又一汪”;“饥饿是一种方式,属于窗外的人们,进门之后就消逝”;“死的一击等于生的一击,对那些临死才活过来的人”;“离别是我们所知于天国,也是所求于地狱”。
狄金森的诗就是这样;充溢着智慧,但是不喋喋说教;充溢着感情,但是不耽于自怜;富于感官经验,但是不放纵感觉。二十世纪初年盛行于英美诗坛的意象主义,倡导明晰而尖新的意象,颇有师承狄金森的味道,可是意象派诸人的作品往往沦于为意象而意象,只能一新视觉,不能诉诸性灵。狄金森的意象,无论多大胆多活跃,却是针对主题而发的;它紧扣住主题,并不脱缰而去,或演成喧宾夺主。这正是狄金森所以超越意象主义和超现实主义的地方。
狄金森的诗之所以引人入胜与发人深思,在于她想象的本质和表现的方式,都是呈对比(contrast),反喻(irony)或似反实正(paradox)的形态,在于她的譬喻往往隐喻(metaphor)多于明喻,而叙述往往采取较为跳跃的省略法(ellipsis)。大诗人最能发现生命的相对性甚至矛盾性,也最善于用令人难忘的异常简洁的方式把它呈现出来,且加以调和。狄金森诗中俯拾皆是的句子,像“神圣的创伤”“美妙的痛苦”,像“主啊,请赐我阳光的心灵,承受你劲风的意向”“许多疯狂原是最神明的意义”“离别是我们所知于天国,也是所求于地狱”等,都是很好的例子。以“离别……地狱”两句为例,我们所知于天国者,唯离别而已,事实上等于一无所知;我们所求于地狱者,亦莫非离别,事实上等于一无所求。反过来说,我们所知者,唯地狱,而所求者,唯天国;也就是说,我们所知者令我们痛苦,求其去而不可得,我们所求者令我们失望,求其不去而不可能。这种近于自嘲的反喻,原可无限地引申下去,可是狄金森只说了这么两句,表面何其洒脱,事实上又何其沉痛。
狄金森作品的形式,除了少数的三行体或不分段的作品,其余一律是所谓“童谣”(nursery rhyme)的体裁。这种童谣体通常一段四行,一、三两行各为八音节四重音,二、四两行各为六音节三重音,行末押韵。这种体裁对节奏的要求是活泼,对句法的要求是简洁;它不可能负担“抑扬五步格”的稳健或是“无韵体”的开阖吞吐。结果是狄金森的诗明快迅疾,发展咄咄逼人,务求速战速决,作闪电式的启示,像对你掷来一封每个字都是必要的紧急电报一样。一位作家的长处,往往也就是他的短处。狄金森将这么丰富的经验,压缩在这么紧迫的形式之中,密度固然大增,格局就不免显得小了一点。尽管在这种小格局里,狄金森已经穷极变化,例如一、三两行多用阴韵(feminine rhyme),抑扬格每加变调,字的省略,顿(pause)的前后挪动和待续句的运用等,但这种童谣体毕竟是一个限制。相形之下,惠特曼太松散,爱伦·坡太刻板,但是两位同时代的诗人,在格局上仍比她宏大。布拉克默尔曾说她既非职业诗人,又非业余诗人,就是指她具有大诗人的禀赋,但欠缺大诗人的锻炼。
十九世纪美国的三大诗人之中,爱伦·坡属于地狱,惠特曼属于人间,狄金森属于天国。以时间而言,爱伦·坡属于往昔,惠特曼属于来兹,狄金森则神游于时光之外,出入于永恒之中。以气质而言,爱伦·坡是贵族的,惠特曼是平民的,狄金森则是僧侣的;这和三位诗人的社会有密切的关系,因为爱伦·坡生在南方,惠特曼生在纽约,而狄金森生在新英格兰。狄金森生在神权至上道德律非常峻严的清教徒社会,天国的严父和家庭的严父给了她双重的压力,也促使她产生一种在敬畏中寓有反抗的意识。到了她的时代,清教的价值观已经开始崩溃,另一套新的价值正在成形。一个诗人,其实任何敏锐的心灵,面临这种新旧交替的混乱,必须自己去重新体认与世界之间的关系,而整理出一套可以让个人去把握的新价值。这是狄金森创造她宇宙的过程,也是一切大作家创造的过程。



成功的滋味


成功的滋味最甘美,

唯从未成功者才觉得;

要体会仙液是什么,

需经最迫切的焦渴。

今日夺旗的大军,

没有谁有能力

说得清胜利啊

究竟是什么意义:

像垂死的败军之将,

在他无缘的耳边,

凯旋的乐声在远处

迸发,至痛而且明显。

——一八七八年




蝴蝶


一只蝴蝶自她的茧中,

像贵妇步出门口,

在一个长夏的下午露面,

任意去各处漫游。

我无法探知她的心事,

除非是离家闲行;

只有苜蓿才能够了解

她要办的琐碎事情。

我们看见她华丽的阳伞

在田间收合拢来,

看人做干草,又努力挣扎

向一朵迎面的云彩;

飘幻如她的成群游客

皆若赴乌有之邦,

漫无目的地弯来绕去,

像热带的展览会场。

尽管蜜蜂在发奋做工,

众花在热烈地开放,

这一位闲散的观光客

对他们并无景仰。

直至黄昏自天空如潮泛来,

于是做草的工人,

盛夏的下午和这只蝶蝶

都在海水中消沉。




海滨之游


我很早便动身,带了小狗。

特地去拜访海洋,

住在底层的少女人鱼

都出来向我凝望,

而游于上层的巡洋舰

却张开麻布的双手,

以为我只是一只老鼠,

搁浅在沙滩上头。

没有人来扰我,直到潮水

淹没我朴素的双履,

淹没我围裙和我的腰带,

又淹没我的胸衣。

那姿态像是要将我吞掉,

如整吞一滴露珠

自一棵蒲公英的袖口—

于是我也开始赶路。

而他—他紧紧地跟在背后;

我感到他银亮的脚踵

踩在我踝上—于是珍珠

便溢满我的鞋中。

直至我们到了坚实的镇上,

他似乎不认得谁;

于是向我庄严地鞠躬,

大海便如此告退。




当我死时


死时我听见一蝇营营;

室中那份沉寂

有如空中大气的肃静,

当暴风雨暂歇。

四周的眼睛都全已拧干

鼻息都蓄势戒严,

待最终的攻击,待那君王

在室中赫然显现。

我分遣纪念品,又签罢

属我而又可遗赠

的东西—而就在这时候

插进来一只苍蝇,

带着莽撞的营营,青青无定,

在天光和我之间;

然后是窗户的消隐,然后

是我的视而不见。



因为我不能停下来等待死亡


因为我不能停下来等待死亡,

他好心地停下来等我;

马车只容得下我们

和永恒一伙。

车行得很慢;他并不着急,

而我抛开了一切,

取消了正事,取消了闲暇,

表示对他的体贴。

车过了学校,只见孩子们

正放假,挤排成一圈,

车过了满田睽睽的玉米,

车过了太阳西偏。

车在一座房屋前停下

好像是土地隆起;

屋顶几乎是看不见,

屋檐,不过是土堤。

后来,过了好几个世纪,

但感觉比那天都短:

最初我只当驿车的马头

是朝着永恒在进展。




轻喟


我隐身在我的花朵之中,

你采去胸前佩带;

你并不自知也将我佩上,

其余的有天使明白。

我隐身在我的花朵之中,

它在你瓶中枯萎;

你并不自知也为我感到

近乎寂寞的滋味。


这首小诗有点伊丽莎白时代小歌的风味。细吟之余,又感到有点像布莱克或雪莱。

希金森(Higginson)曾言,狄金森是风格独到的天才诗人,她的诗歌“对读者来说,,好比连根拔起的植物,带着雨水、露珠和泥土的芬芳,给人无可传递的清新感”。她的诗风凝神洗练,摒弃英诗韵律传统,质朴清新,深邃的思想携带着超越的神秘主义(mysticism)的惊奇。




春的光辉


春来的时候有一种光辉,

为整整的一年之间

任何其他的季节所没有。

当三月尚未露脸,

有一种颜色遥遥地憩脚,

在荒寂无人的山头,

科学无法以将它捕捉,

但人的性灵能感受。

它殷勤伺候在草地上面;

它泄露远树的形状,

在我们熟悉的极远的山坡;

它几乎对我有话讲。

但是当地平线举步远行,

或是报销了午时,

也没有声音所具有的形式,

它离去而我们留此:

一种遗失所特有的性质

影响到我们的内心,

像市场的交易忽然侵犯

一种神圣的幽境。




日落和日出


夕阳西返时没有人看见;

只有我一人和大地

参观这壮丽无比的盛典,

看他凯旋归去。

旭日涌现时没有人看见;

只有我一人和大地,

还有只无名的陌生小鸟,

躬逢这加冕典礼。




蜜蜂


像列车驰行于丝绒的轨上,

我静聆横飞的蜜蜂:

花间曳过了阵阵的轧轹,

她们那轻软的泥工。

抗拒着,直至甜美的攻势

消尽她们的英勇,

而他却胜利地斜翅飞开,

去征服别的花丛。

他的纤脚都裹着纱网,

他戴着一顶金盔;

他胸部护一片缟色玛瑙,

上面还镶着翡翠。

他的劳动是一片歌声,

他的闲逸是低吟;

哦,怎能像蜜蜂亲身经历

苜蓿和中午的妙境!





蕈是植物之中的精灵。

到黄昏它已不见;

晨间它撑着麦菌的小屋,

停步于一个地点,

恍若它经常如此淹留;

但是它生命的全部

却短于一条蛇的逡巡,

比莠豆还要急促。

它是植物中间的魔术家,

置身局外的稚子;

像一闪泡沫般抢先来临,

又如泡沫般疾逝。

我感觉丛草像欣然乐于

让它作片时的憩足;

盛夏这一位私生的小孩

会留心前瞻后顾。

若自然也有张被弃的脸,

若她也贱视小娃,

若自然也有狡黠的犹大,

那野蕈,那就是它。




当渡船解缆

——余光中


当渡船解缆

风笛催客

只等你前来相送

在茫茫的渡头

看我渐渐地离岸

水阔,天长

对我挥手

我会在对岸

苦苦守候

接你的下一班船

在荒芜的渡口

看你渐渐地靠岸

水尽,天回

对你招手




露珠


一颗露珠就满足了自己,

也满足一叶小草;

而且感觉:轮回是何等广阔,

而生命何等渺小!

太阳出门来开始工作,

白天出门来游戏;

但是再见不到那颗露珠,

见不到它的身体。

到底它是被白天拐走,

还是被过路的太阳

顺手倾入了汪洋的海中,

永远也无人知详。




我的生命关闭过两次


我的生命关闭过两次才关上;

现在还需要等待

看永恒是否还会再开启,

让第三件大事揭开:

其重大,其不可思议

不下于前两次所遇:

离别是我们所知于天国,

也是所求于地狱。

余 光 中 译




王国维《人间词话》曾给周邦彦和姜夔这样定位:“美成深远之致,不及欧、秦,唯言情体物,穷极工巧,故不失为第一流之作者;但恨创调之才多,创意之才少耳。”“古今词人格调之高,无如白石。惜不于意境上用力,故觉无言外之味,弦外之响,终不能与于第一流之作者也。”  他对周邦彦的评价有所保留,但毕竟很高,而且后来写《清真先生遗事》,更将其抬高到“词中少陵”的地步。但对姜夔的看法想必不会修正,因为他贬抑白石的词品,乃是看低其人品的结果:
东坡之旷在神,白石之旷在貌。白石如王衍口不言阿堵物,而暗中为营三窟之计,此其所以可鄙也。
“纷吾既有此内美兮,又重之以修能。”文学之事,于此二者,不能缺一。然词乃抒情之作,故尤重内美。无内美而但有修能,则白石耳。 
这个讲法,我一直觉得太过严厉,因为正好走到了历代绝大多数论者的反面。刘熙载有两段评语,可以代表白石词在这些论者心目中的品位认证:
姜白石词幽韵冷香,令人挹之无尽。拟诸形容,在乐则琴,在花则梅也。
词家称白石曰“白石老仙”,或问毕竟与何仙相似?曰:藐姑冰雪,盖为近之。 
当一般人都说姜白石的人格与词格是冰清玉洁、不食人间烟火的典型时,王国维却说他像王衍[夷甫],一个被鲁迅形容为口不言钱,算盘却收在肚子里,而谓之“空灵”的人。  王氏不会看走眼吧?却原来,他并不是第一个持这种说法的人。最早看破姜白石刻意经营个人形象的是周济,他在《宋四家词选目录序论》里,就曾经把白石跟稼轩相提并论:“二公皆极热中,故气味吻合。” 
细读姜白石全部的作品,我现在基本认同周、王二氏的观点。辛稼轩是官高才大而多欲,且肆无忌惮地表现他的多欲,此处不论。姜白石则终其身是一介布衣,未能循科举之正途而进身,且家居不事产业,没有独立的经济地位,只能仰人接济。于是,他不得不曳裾于权贵之门,扮演着依附性的清客角色。做清客当然得有才华,同时还要有品位,因为主家须待以友宾之礼,理论上人格是平等的。而在建立形象、维系名声这一点上,姜白石做得确乎成功。比他年辈虽晚而后殁不久的陈郁说:
白石道人气貌若不胜衣,而笔力足以扛百斛之鼎;家无立锥,而一饭未尝无食客;图史翰墨之藏,汗牛充栋;襟怀洒落,如晋、宋间人。意到语工,不期于高远而自高远。 
然而,这种依附性决定了他在人际交往之中不可能麻木于名声、权势与利益的精妙换算。他的困境是既要维持一种高雅的品格,又要像俗人一样吃饭。四十岁后他接二连三地向朝廷进《大乐议》,进《琴瑟考古图》,又进《圣宋铙歌鼓吹十二章》,都不能不说是热中的表现。就拿他受知于萧、尤、杨、范这一佳话来说吧。淳熙十四年(一一八七)春,姜夔以萧德藻之介晋谒杨万里。杨氏面赞他“文无不工,甚似陆天随”,使白石终身以为荣。但杨万里虽然夸他的诗,却救不了他的贫,其《送姜尧章谒石湖先生》一诗云:
吾友夷陵萧太守,逢人说君不离口。袖诗东来谒老夫,惭无高价索璠玙。翻然买却松江艇,径去苏州参石湖。
细味“惭无高价索璠玙”之意,无非是抱歉自己不能在经济上对白石有实质性的帮助,所以才将他转介给比自己更贵而且富、眼下正退隐于孝宗赐题的石湖别业的范成大,或能施以援手。可以想见白石当时五味杂陈的心理了。他一定经常遇到这种被人家转相推介的窘况,所以才会感叹说:“嗟乎!四海之内,知己者不为少矣,而未有能振之于窭困无聊之地者。” 
读姜夔的诗词,我们对他的热中会有强烈的感觉。比如,他有七律二首《贺张肖翁参政》与《寄上张参政》。张肖翁即张岩,两度为参知政事,曾阿附韩侂胄,厉行对理学的党禁。他不见得是姜夔走得很近的朋友,但他的升官毕竟激发了白石的期待,所以白石会说:“银台日月非虚过,金鼎功名得细参。从此与人为雨露,应怜有客卧云岚。”又说:“应念无枝夜飞鹊,月寒风劲羽毛摧。”希望张氏能做及时雨,可供一枝栖,哀乞之状真溢于言表。白石甚至恭维张岩说:“明朝起为苍生贺”,这比周邦彦贺蔡京《生日诗》“化行禹贡山川外,人在周公礼乐中”来得更热辣。白石又有《次韵胡仲方因杨伯子见寄》。这两个人也要去做官了,虽然官都不大,“仲方得萍乡宰,伯子得管道倅”,白石于是说:“二君即日青冥上,唯我春山带雨耕。”像是自伤,又像是自傲,心态很有些复杂。他的《永遇乐·次韵辛克清先生》中有几句话,心态更酸而且苦:“云霄直上,诸公衮衮,乃作道旁苦李。”
因此,白石词虽说淡雅疏宕到了极点,却也掩饰不尽这尘俗之气。陈廷焯评《石湖仙》之“玉友金蕉,玉人金缕”为“鄙俚纤俗,与通篇不类,正如贤人高士中着一伧夫,愈觉俗不可耐”  ;周济评《法曲献仙音》之“象笔鸾笺,甚而今、不道秀句”为“寒酸”  ;吴世昌评《玉梅令》之“揉春为酒,翦雪作新诗”为“做作过甚,雅得太俗”;评《念奴娇》之“冷香飞上诗句”为“太做作,太著痕迹”;还特别拈出一句白石《玲珑四犯》之“文章信美知何用,慢赢得天涯羁旅”,说“二句浅薄。此介存所以讥其为貌似恬淡而实热中也”  。
姜白石就是这样一个外冷内热的人。认清了这一点,我们就会同意王国维的说法了:“唐五代北宋之词家,倡优也。南宋后之词家,俗子也。二者其失相等。但词人之词,宁失之倡优,不失之俗子。以俗子之可厌,较倡优为甚故也。”  周清真哪怕“不贞”,哪怕“荡”,在王国维看来,也还是比俗在骨子里的姜白石更值得喜爱。
问题在于,“热中”一词还不足以抉发姜夔最深层的人格特征。在我看来,他的诗词出具了一份精神病理的临床记录,提供了一个自恋型人格的典型。用心理学的标准说法是,姜白石具有一种“那喀索斯型人格障碍”(Narcissistic Personality Disorder);换上一个白石应该喜欢的诗意表达则是,他是南宋文坛的临水照花人。
人类在幼时都是自恋的,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说,如果长大了还不能移情于他人,就会终身自恋。阿德勒(Alfred Adler)则强调了后天的社会文化因素的影响,认为自恋者都是病态地追求正常途径得不到的自尊。荷妮(Karen Horney)说,自恋者都喜爱个人的理想化的影像,“个人认为自己就是他理想化的自我,而且羡慕它”  。按照一般的精神分析学解释,自恋起源于一种对于自卑的解压。用心理学教科书的说法就是:
自恋型人格障碍的本质特征是过度的自我重要感,常常还结合着阵发性的自卑。这种明显的自恋常常伴随着脆弱的自尊,这使患者不断的检查别人对他或她的印象如何,并且会对批评做出愤怒和失望的反应。 
姜夔的自卑是极有可能的。早孤而不能自振,又长年困踬场屋,虽士大夫多与之交,但是像周密所说的,“尧章一布衣耳,乃得盛名于天壤间若此,则轩冕钟鼎,真可敝屣矣”  ,那是站着说话腰不疼,不知道个中艰辛了。在富贵面前,白石需要自我设定一种装置以有效地排解自卑,于是常常表现为自尊。白石诗《湖上寓居杂咏》之七云:“布衣何用揖王公?归向芦根濯软红。自觉此心无一事,小鱼跳出绿萍中。”但这种自尊显然是脆弱的,所谓“自觉此心无一事”,恰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地道出了他沉重的“心事”。白石自叙“旧所依倚,惟有张兄平甫”,但是也有“平甫见招不欲往”的矜持。在自卑与自尊甚至自傲之间,白石必须把握微妙的平衡,要不卑不亢,分寸拿捏得恰到好处。因为要依倚权贵,首先得平视王侯。换句话说,这是个悖论:你要想叫他们看得起自己,首先你得摆出一个不大看得起他们的姿态。这是一个高尚的依附者之独立的人格前提,但也是一个危险的游戏。
这样,姜白石几乎必然地走向自恋。他本来就有艺术家的天才,既知音,又工书,诗词更足为名家,虽然“吾侪正坐清贫累”,却自信“天工应不负才名”(《寄时甫》)。他果然获得了很多人的肯定,也因此愈发感觉到自己的重要性。别人的肯定反过来使他加强了自我肯定,于是他时刻关注自己是否得到他人的关注。在姜夔的文字中,记录了太多别人对他的赞美,最突出的表现是在《齐东野语》所载的《姜尧章自述》中:
某早孤不振,幸不坠先人之绪业,少日奔走,凡世之所谓名公钜儒,皆尝受其知矣。内翰梁公于某为乡曲,爱其诗似唐人,谓长短句妙天下。枢使郑公爱其文,使坐上为之,因击节称赏。参政范公[成大],以为翰墨人品皆似晋宋之雅士。待制杨公[万里],以为于文无所不工,甚似陆天随,于是为忘年交。复州萧公[德藻],世所谓千岩先生者也,以为四十年作诗,始得此友。待制朱公[熹],既爱其文,又爱其深于礼乐。丞相京公,不独称其礼乐之书,又爱其骈俪之文。丞相谢公,爱其乐书,使次子来谒焉。稼轩辛公,深服其长短句如二卿。孙公从之,胡氏应期,江陵杨公,南州张公,金陵吴公,及吴德夫、项平甫、徐子渊、曾幼度、商翚仲、王晦叔、易彦章之徒,皆当世俊士,不可悉数。或爱其人,或爱其诗,或爱其文,或爱其字,或折节交之。若东州之士则楼公大防、叶公正则,则尤所赏激者。 
只有对赞美上瘾的人,才会如此津津乐道别人对他的崇高评价。而且,这些赞美自己的人,非“名公钜儒”,即“当世俊士”。看来,白石真如孔子所教导的“毋友不如已者”。心理学家说,自恋者一定也是势利者:“他们照套路行事(比如,借不断的自我介绍和吹嘘)去赢得喝彩与认可,以此来滋养自己的宏大愿景,和关于自身那简直无止境的成功、力量、美丽与聪慧的狂想,因为他们相信自己是很不寻常的,只能被有身份的人理解,并且也只能与他们结交。”  白石如此热衷于记录别人对自己的高度评价,以及自己的作品流传的深广程度,的确已形成了某种“套路”(stereotypical ways):
此诗录寄诚斋,得报云:所寄十首,有裁云缝雾之妙思,敲金戛玉之奇声。《(除夜自石湖归苕溪》序)
他日野处[洪迈]见之,甚为予击节也。《(摸鱼儿》序)
作此两曲,石湖[范成大]把玩不已,使工妓隶习之,音节谐婉,乃名之曰暗香、疏影。《(暗香》序)
予去武昌十年,故人有泊舟鹦鹉洲者,闻小姬歌此词,问之颇能道其事,还吴为予言之。《(翠楼吟》序)
是岁六月,复过祠下,因刻之柱间。有客来自居巢云:士人祠姥,辄能歌此词。《(满江红》序)
过度关注自我,沉湎于别人的评价中,久而久之,将导致自我生活在虚幻的世界里。“岂惟姊弟之爱,沔之父老儿女子亦莫不予爱也。”《探春慢》小序中这句话,表明白石的自我中心意识何其强烈。自恋者通常会把自我投射到某种想象的观众面前,让这种想象中的观众对他可能的注视形成一种“镜像”(mirror-image)。他自己在行动着,同时他分裂的另一自我,代表他人,在看着自己的一举一动。我们在临水照花的姜白石身上,清楚地看到这一症候。例如《过德清》二首之一:
溪上佳人看客舟,舟中行客思悠悠。烟波渐远桥东去,犹见阑干一点愁。
溪上佳人在看舟中行客,而行客正在进行高雅的沉思活动,意思是没怎么去看佳人。一酷至斯,令人称绝。然而,这“思悠悠”的出尘之姿极不自然,完全像是为照相摆出来的pose。你看,他其实一直在惦记着佳人在看自己,在倾慕自己,想象她惆怅地目送着这位风流潇洒的行客渐渐远去。显然,此一佳人成了行客的“镜像”,成了他分裂的另一自我。张岱《西湖七月半》说起过两类雅人:“其一,亦船亦声歌,名妓闲僧,浅斟低唱,弱管轻丝,竹肉相发,亦在月下,亦看月,而欲人看其看月者,看之。”“其一,小船轻幌,净几暖炉,茶铛旋煮,素瓷静递,好友佳人,邀月同坐,看月而人不见其看月之态,亦不作意看月者,看之。”姜白石是这两类人合一:亦看月,亦不作意看月,而欲人看其看月。其《角招》词云:“一叶凌波缥缈,过三十六离宫,遣游人回首。”可见白石无时不在关注着自己的回头率,弗洛伊德称此种偏执心理为“被注视妄想”(delusions ofbeing noticed)  。我们再来看他几首诗:
笠泽茫茫雁影微,玉峰重叠护云衣。长桥寂寞春寒夜,只有诗人一舸归。(《除夜自石湖归苕溪》之七)
万壑千岩一样寒,城中别有玉龙蟠。旧人乘兴扁舟处,今日诗仙带笠看。(《雪中六解》之五)
就像前引《过德清》的“行客”一样,“只有诗人一舸归”与“今日诗仙带笠看”都是在说自己。这个有趣的现象表明白石将自己“他者”化了。那篇《自述》里面,白石说诸公“或爱其人,或爱其诗,或爱其文,或爱其字”,这个“其”字其实也就是他自己,但听上去仿佛是在说另外一个人。戴笠的诗仙也好,思悠悠的行客也好,云水间一舸归去的诗人也好,都是姜白石的自我在想象的镜面中的反映,如那喀索斯临水自照、顾影自怜,镜中形象也是被他者化了。
当然,白石并不是完全回避这个“我”字,如下面这首《过垂虹》:
自作新词韵最娇,小红低唱我吹箫。曲终过尽松陵路,回首烟波十四桥。
此诗流传最广,几乎固定了后世读者对于白石形象的记忆。明人张羽《白石道人传》复述此事道:“过垂虹,大雪,红为歌其词,夔吹洞箫和之,人羡之若登仙云。”  最后这句话,应该是白石所预期的反应,是他的内在自我观察自己而希望得出的结论。事实上,他是在用第三只眼睛看自己,赏玩自己的风流绝世的形象。心理学家告诉我们:
自恋型人格和表演型人格存在相似之处。一些理论家甚至指出,它们只是同一种特质的阳性(自恋)和阴性(表演)表现。不过,根据他们寻求注意的实质可以对这两种障碍加以区分。自恋型人格想要的是赞赏,而表演型人格最想要的是关注。 
试看白石诗词,触目皆是这等“欲人看其看月”式的“表演”。他刻意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又一个充满诗意的环境,忠实地记载一个又一个灵感到来的瞬间,总之是雅到了极点:
丙午七月既望,声伯约予与赵景鲁、景望、萧和父、裕父、时父、恭父,大舟泛湘。放乎中流,山水空寒,烟月交映,凄然其为秋也。坐客皆小冠   服,或弹琴,或浩歌,或自酌,或援笔搜句。(《湘月》序)
丙辰岁,与张功父会饮张达可之堂。闻屋壁间蟋蟀有声,功父约余同赋,以授歌者。功父先成,辞甚美。予裴徊茉莉花间,仰见秋月,顿起幽思,寻亦得此。(《齐天乐》序)
辛亥秋期,予寓合肥。小雨初霁,偃卧窗下,心事悠然。(《摸鱼儿》序)
淳熙丙午立夏,余游南岳,至云密峰。徘徊禹溪桥下,爱其幽绝。即屏置仆马,独寻溪源,行且吟哦。《(白石道人诗说》自序)
历代都有人特别欣赏他的词小序。实际上,他的小序不像是填词当时所写的,如《摸鱼儿》小序云:“他日野处见之,甚为予击节也。”夏承焘笺曰:“此序末两句后来所增。”类似情况也见于《满江红》、《暗香》、《凄凉犯》、《翠楼吟》各阕,诸序都说到本词享誉如何如何,明显属于“成词若干年后加笔的”  。我更倾向于认为它们是手定词集时一次性的“后来所增”,所以文风才如此统一  。比如,这些小序基本上都精确记载了具体年份。王国维之所以说“白石如王衍口不言阿堵物,而暗中为营三窟之计”,就是看出他表面上“漫写”(《凄凉犯》)或“漫与”(《齐天乐》),其实作品都经过长时间的谋划,并且看得很重,自珍到“旧时曾作梅花赋,研墨于今亦自香”(《除夜自石湖归苕溪》之九)的程度。所以他才会亲手编订词集,增补序文,一一交代作意、作法,特别是在音乐方面的讲究,生怕人家不知道。由此可见,白石只一味在人前飘逸,骨子里还是一个工于算计的人。
用世俗的标准来衡量,姜夔显然不是一个成功者,于是他高自标致,以非凡的人物自期。其《自题画像》云:“鹤氅如烟羽扇风,寄情芳草绿阴中。黑头办了人间事,来看凌霜数点红。”他的理想自我(ideal-ego)是非人间的“白石老仙”,理想生活是“余与二三友日荡舟其间,薄荷花而饮,意象幽闲,不类人境”(《念奴娇》序)。总之,尽管青壮年时期(“黑头”)他不得不应付俗务,但在此纷扰的人世,他觉得自己终是一个思悠悠的行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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