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刊】李白写给苏轼:房屋限购令后,姻缘之于房子
前言
3月24日,央行针对北京房市再出新规,认房认贷又认离,首付60%。此前,北京、广州、石家庄等全国各地约16个城市启动升级的限购限贷措施。在此,小编杜撰一封信件,李白致苏轼,以此为契机,看看新政之下,房子之于婚姻的思考。
子瞻兄:
手书已接多日,今兹略闲,率写数语。惊闻汝遭杖刑,仅因购宅未找中介,又被贬至黄州,依赖几位好友才勉强自造一间小屋,不至风餐露宿,吾心甚悲。远隔千里,尚不能前来探望,一起对酒当歌,望恕。
(科普:宋朝法律汇编《宋刑统》卷13写道:“田宅交易,须凭牙保,违者准盗论。”意思是买卖房子和土地,必须让中介经手,不然就按处罚盗贼的相关法律处理。在没有造成人体伤害的情况下,一般是按赃计罪,也就是你偷的东西越值钱,给你定的罪越重。宋朝政府在法律里要求大家买房卖房必须找房产中介,这都是一笔交易,是政府跟房产中介之间的一笔交易。这笔交易达成以后,政府的财政收入有了保证,中介的业务来源有了保证,各取所需,皆大欢喜,堪称双赢。)
如子瞻兄,因购房之事,我的愁闷亦如一江春水向东流。此前夫人觉得家里房子小,整天说我只是个吟诗作对借酒消愁的“蓬蒿人”。我男子汉大丈夫,岂能受此等屈辱?于是一下狠心,决定在长安以小房换大房,也借此给犬子伯禽觅一套学区房,往后念一个好私塾。买房绝对是一桩体力活,我从城东跑到城西,看了无数样板房,日日挑灯夜战进行比价,终于相中一套,三十万两银子一个平方,夫人鉴定后也颇为满意。于是我潇洒地签了购房合同,准备卖掉小房换大房,再也不用受夫人唾弃,走向人生巅峰。岂料长安官府一则公牍犹如晴天霹雳,将我打回原形。
我多年前同夫人向钱庄贷款买入山东小宅,息钱不低,至今未还完。本想售出小宅还清贷款,余钱可做首付,岂料新规规定,“即便在长安无住房,只要曾有向钱庄贷款的记录,购买住宅的首付比例就不得低于六成”。呜呼!一夜之间,我竟要比从前多付一百六十多万银子首付才能购入相中的大宅。汝知我平日好饮酒游历,听小曲儿下小馆儿,如何能一次性拿出这么多银两!更令人嗟叹的是,自新规施行起,钱庄暂停发放期限25年以上的贷款。此前道上笑说:“购入长安一处宅,病入膏肓依旧在还债。”如今,想白发苍苍时还债都没机会了!阁下何不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事已至此,我便与夫人商量着假离婚,将山东小宅划入夫人名下,那我就能以首套首付买入长安大宅了。但不瞒子瞻兄,对此我仍深有顾虑。此前,我听闻花园口有一对夫妇,本想借假离婚达到买首套房的目的,岂料此妇在拿到住宅归属权和离婚证明之后便逃之夭夭,刻意与原来的夫君断了联系,还另与他人喜结连理!好好的一个男子汉,从那日起,日日端着酒壶四处游荡,时而仰天长啸,时而放声大哭,路人皆见而避之。吾乃诗仙,如落此下场,岂不受世人耻笑!
话虽如此,本来还有回旋的余地,但我细究新政,发现即使有心有胆假离婚,如今也行不通了。照新政的说法,只因我与夫人此前共同在钱庄画押贷款,钱庄保留着我们的画押记录,即使假离婚,我与夫人都无人能享受首套购房的首付比例。我料想,当初就该以我一人的名义画押贷款购入山东小宅,则如今,夫人就能以首套的首付比例购入长安大宅。真是追悔莫及啊!
思前想后,别无他法,唯有放弃在长安购房的打算。因已签订购房协议,恐要支付违约金,于是找到中介秉烛长谈。中介曰,近日长安频现与我相似的购房者,因新政调控而无法筹措足够的银两支付首付,遂意欲放弃购房。官府规定,因此产生的合同违约属于不可抗力,支付违约金大可不需。听罢,我便长舒一口气,幸而没有损失。只是在长安折腾这数十日,大宅没买成,白白浪费了盘缠,何以竟至于此!
临书仓卒,不尽欲言。吾将于三日后返鲁。何日来此,愿得晤谈为幸。
小编话“假离婚”
在这封书信中,李白对当初夫妻共同贷款买房表现出了悔意,认为当初如果只有他一人贷款,一人购房,就不会有这么多麻烦事儿了。
确实,从理论上说,假离婚能在特定情况下节省首付的开支,如夫妻中只以一方名义贷款购房,房产证上也只有一方的名字,假离婚后,另一方以自己名义贷款购房就属于首套,可享受首套首付比例。虽然离婚动机不影响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这个做法看似也非常诱人,又颇具执行力,实则风险巨大。
其实就在今天,北京出台了新政加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商贷和公积金贷款均按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这项规定大大加强了对通过假离婚来钻空子的贷款购房行为的控制。一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虽然小编相信人间有真爱,但假离婚这样严峻的考验,还是在此提醒大家要记住以下几个风险点:
第一,假离婚引起的财产转移,可能出现单方“假戏真做”的风险。这个风险在社会各界早已不是新鲜案例。以假离婚得到首套房的首付比例,需要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将房产完全转让到另一方名下。如今的楼市牛气冲天,一线城市一套房产的价值少则数百万,多则上千万,这是许多上班族勤勤恳恳工作一辈子都积累不到的财富。利欲熏心下,难免有人借着假离婚的借口,卷走房产,一去不复返……
第二,假离婚后,即使复婚,在假离婚期间单方购买的房产也为该方所有。相信大部分夫妻在经历了假离婚——>以首套首付比例购房——>复婚后,还是会选择夫妻双方共同承担银行贷款,并且该房产的首付也是夫妻双方在复婚前的真空时期共同承担的。这种做法本身没什么问题,但是日后如果真的出现意外状况需要协议离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即使夫妻双方在复婚后共同承担贷款,假离婚后购得的房产也只为购房的一方所有,另一方只需补偿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以及房产的增值部分,在假离婚后共同承担的首付可能无法追回了。
第三,政策变得太快就像龙卷风,小心离不开暴风圈来不及逃。由于近年来房价持续走高,政府为了天下苍生着想,也不时对房价、购房政策作出调控,以达到最佳的房市走势。
从去年开始,针对购房税、首套房认定规则等的政策层出不穷,正如317限购令出台后仅一周,北京地区就为了控制银行贷款而发出了“离婚一年内购房仍按二套房执行”的规定。因此,切不可见风就是雨,到头来伤了感情也没买成房,赔了夫人又折兵,岂不悲哉!
小编在此提醒,对于此次限购令“认房又认贷”的执行,各地都有不同的规定,虽属北京、上海、深圳最严,其他地区也有不停程度的收紧政策。最近进行房产交易的大家也要时刻关注政策导向,合理合法地购买房产,避免风险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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