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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企业IPO攻略ABC,收好不谢~ | SOLAR股权投融资

朱昌明 楼凌雁 阳光时代法律观察 2022-08-06


集体企业尤其是厂办大集体,曾经是我国重要的企业类型,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集体企业产权不明晰、法律地位不清晰的弊端逐渐暴露,对集体企业进行改制、混改乃至上市已经成为当今集体企业的主要改革方向。纳尼?改制集体企业不能上市?不存在的。那么,面对如此复杂的历史背景,集体企业上市需要满足什么样的基本条件?如何避开监管雷区?又该如何过关斩将杀入资本市场呢?今天,阳光所公司部律师特地准备了集体企业IPO攻略,大家可以保存备用,收好不谢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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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公司与投融资业务部  朱昌明  楼凌雁



企业上市的基本条件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发行人的主体资格有明确要求,即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此外,《管理办法》还对发行人规范运行、财务与会计等方面规定了具体发行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


主板

中小板

创业板

主体资格

主体类型

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同主板

同主板

经营年限

持续经营三年以上

同主板

同主板

主营业务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同主板

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最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同主板

最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实际控制人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变更

同主板

最近两年内没有发生变更

财务与会计

净利润

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同主板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收入

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同主板

股本总额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同主板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资产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同主板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

(注:中小板是从深交所的主板市场中单独设立的一个板块。上市条件与主板完全相同,以“小盘”为最突出的特征,流通盘约1亿以下。)


集体企业上市的方式


集体企业上市的方式主要分为两种:集体企业改制上市和集体企业作为股东新设公司上市。其中,集体企业改制上市的案例有玉龙股份(601028)、金河生物(002688)等,集体企业作为股东新设公司上市的案例有中农立华(603970)等。二者最大的区别就是:集体企业改制上市的主体是原集体企业,其历史沿革与改制过程都要保证合规性,这大大增加了企业上市的难度;而新设公司没有历史包袱,其历史沿革简单、清晰,只要作为新设公司的股东满足股东资格,企业上市简单易行。


通常,集体企业改制的基本流程为:(1)清产核资、产权界定;(2)资产评估,并取得批复文件;(3)确定企业改制方案;(4)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及职工(代表)大会;(5)改制申请并取得批复文件;(6)出资并验资;(7)确立法人治理结构;(8)注册登记/工商变更登记。集体企业改制上市中,如何确保改制的合规性是改制上市的重中之重。



集体企业上市的审核要点


1、清产核资、产权界定


清产核资的主要目的是摸清集体企业“家底”,解决资产状况不清、账实不符、资产闲置浪费及被侵占流失的问题。


在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过程中,核查重点为是否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划分权属?一般原则为凡是国家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国家所有;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社区经济组织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社区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等等。


2、资产评估


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的资产评估须由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资产进行评估,评估结果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确认。集体企业中含国有资产的,还须向当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国有资产评估立项和结果确认。


在资产评估过程中,核查重点为是否聘请了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是否取得主管部门的批复?以玉龙股份(601028)为例,锡山华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锡华会所评字[1999]104号”《关于江苏玉龙钢管集团公司资产的评估报告》,玉祁工业总公司出具《关于“江苏玉龙钢管集团公司资产评估结果报告”的确认书》,对上述评估结果予以确认;并由镇资产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在《产权界定确认书》盖章鉴证。


3、产权转让、资产量化


在资产评估、产权界定的基础上,对集体企业存量资产依据一定的因素,全部或部分通过出售或分配等方式量化给所有者。


在资产量化过程中,核查重点为是否存在损害集体利益的情形。比方说,股份量化至个人时,有没有进行资产评估,股份对价支付有没有根据评估净资产值确认,有没有通过隐瞒资产、部分评估的方式做低甚至做亏集体企业资产以实现低价取得股份的目的,这些过程如果做得不充分,则很可能成为日后的瑕疵或隐患。当然,集体企业的资产量化还应取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关于集体资产量化或奖励到个人的批准文件,确认产权界定及量化过程和结果情况属实、程序完备,符合当时有关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和相关法律规定,不存在股权纠纷或潜在的股权纠纷,除此之外,须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代表村民的村民集体代表大会同意。


同时,应当注意的是如企业历史沿革中存在产权转让的情形,还应当核查其是否符合企业当时的章程规定,是否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的合法性、充分性和完备性,其改制过程中是否存在集体资产流失,是否损害债权人利益,是否存在任何潜在的权属及其他法律纠纷,是否会给发行人股权带来纠纷和风险。


4、股权结构设置


产权确认后,依据资产来源和资产归属,集体企业可能出现国家股、职工集体股、职工个人股、其他法人股、自然人股等。在改制上市过程中,应当特别注意的是,根据民政部2000年7月7日印发的《关于暂停对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进行社团法人登记的函》、证监会《关于职工持股会及工会能否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的复函》(法律部[2000]24号),职工持股会不再具备法人资格,不再具备成为上市公司股东及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意见和《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工会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其身份与工会的设立和活动宗旨不一致,可能会对工会正常活动产生不利影响。综上,职工持股会和工会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是不允许的,需要进一步清理。


尤其需要提醒的是,对集体企业作为股东新设公司上市而言,要进一步核查其实际控制人是否属于职工持股会及工会持股,如果最终主办单位或实际控制人为职工持股会及工会,则需要进行调整。


5、职工安置


集体企业产生的部分原因是为了解决工作岗位,因此职工安置问题是改制能否顺利完成的关键因素。集体企业改制不能损害职工权益,职工安置方案需要经职工(代表)大会的审议通过,并经主管部门审批。


职工安置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为职工再就业问题和安置费问题,以骆驼股份(601311)为例,骆驼股份职工代表大会就通过了《关于对湖北骆驼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集体产权转让方案的确认函》。此外,是否存在劳动纠纷及潜在劳动纠纷亦是关注重点之一。


6、资产注入


在集体企业作为股东新设公司上市的方式中,若涉及资产注入的,还应当注意到,注入的资产是否属于集体资产?资产转移是否合法合规?是否进行了资产评估?是否履行了审批程序及职工民主程序?等等,以避免利益输送或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况出现。


7、减免税优惠所得的财务处理


对减免税优惠所得如界定为扶持性国有资产,单独列账反映,则在集体企业改制时须对该部分资产的处置取得相应部门的确认文件(可能还需税务部门、财政部门的确认文件),并可能需获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兜底承诺。


8、挂靠集体企业


在实践中,部分企业为了享受国家有关集体企业的优惠政策,或者取得有关生产和经营资格等目的,在不存在集体资产的情况下,“挂靠”为集体企业。这种情况下,应当对“挂靠”集体企业进行甄别。判断标准诸如“是否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为城镇集体企业、资本来源是否主要为个人或国有企业(单位)投资、合资、合作、现有财产构成是否属于集体性质为主、是否上交一定管理费(挂靠费),名义上由有关部门、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临时管理、委托管理或“挂靠”管理”等。在清理甄别后,应当采取不同方式进行处理,如对经核实为私营或个人性质的企业,由各级清产核资机构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部门限期办理变更企业经济性质和税务登记。以南洋股份(002212)为例,其上市即存在解除挂靠的情形。


9、改制过程存在程序瑕疵


部分案例在改制过程中存在程序瑕疵的,如各方已履行相应的程序、权利义务已履行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改制过程中未造成集体资产或国有资产流失,一般需要省级人民政府出具确认函,对改制过程以及结果予以确认。相关案例如好之旅(837494)、朝哥科技(836119)等。


结语


集体企业上市过程中,个案情况复杂,但最终目的是为了确保企业股权清晰,切实保障集体企业资产不受侵犯。集体企业上市,虽道阻且长,但行则将至。股权君这份集体企业IPO攻略如何?如果觉得不错,请快速刷卡上车吧!

朱昌明  合伙人

杭州办公室  公司与投融资业务部

业务专长私募股权投资法律服务、股权激励与合伙人制度设计、IPO法律服务、公司设立与清算法律服务、企业改制重组法律事务、国企混改法律服务

楼凌雁  律师助理


杭州办公室  公司与投融资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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