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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丨何维凌侧写:他有一颗动荡不羁的灵魂

2017-09-18 潘婧、李榕 新三届

        老编注:本期致敬的主人公何维凌先生,是一个百度百科不录的昔时风云人物。他与邓小平长子邓朴方是北京大学物理系的同班同学;他在文革中成立“共产青年学会”,被打为反革命进了监狱。在1980年代的改革开放初期,他与邓英淘、陈一谘、王岐山、李湘鲁等,集聚了一大批投身改革事业的青年知识分子,推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参与编辑《走向未来》丛书等新启蒙运动。他曾经是一个宫里挂、章京上行走的通天角色,也是一个失意落魄、命丧异乡的悲剧人物……本号选编两位女士对何维凌的片段回忆,以飨读者。


作者简介

潘婧

         

        潘婧,女,1968年毕业于北京师大女附中,于同年赴河北白洋淀插队。1978年考入北京师范大学。现任作家出版社编辑。北京作家,出版长篇处女作《抒情年代》。



        我发表于《北京文学》的短篇小说《山》(1984年3月),曾以何维凌为原型,那时他还活着。至今想到他已不在人世,总有不真实的感觉。  


  何维凌是我所遇到的第一个具有天赋才华的人,如果他生在良好的、适宜的人文环境里,他可能会是卓有成就的学者。在那个短篇中,我写了一个有激情、有才华的青年,他的激情具有某种原始的粗糙与天真的性质,而最终为媚俗的野心所腐蚀。那篇小说并不成功,以短篇的篇幅容纳中篇的内容,结果草草了事。我没有拿来给他看。不过我想即使他看了,也不至于生气,只要有所功成名就,他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他。


  1969年的12月,我与R回到北京。像候鸟一样,冬天我们总是回北京过,白洋淀的冬天能把心冻得像冰一样硬。那几年,当局视我们这些知青如洪水猛兽,派出所和居委会经常在深夜以查户口为名驱赶返城知青,有时,不得已在衣柜中藏身。为了不给父母惹麻烦,我们带着一些衣物和书籍住进北大的学生宿舍。


  当时,大部分的大学生已分配工作离校,留下来的只有低年级的学生,或是些有“问题”的人。何维凌、胡定国刚从秦城监狱出来,王彦已离开劳改队。宿舍楼里有很多空房间,我们冒充生物系的女生;毕竟是生面孔,每次进楼,总要受到盘询,大概就是在那会儿练就了面不改色地撒谎。


  是Y介绍我们认识了他的三个“共产青年”的伙伴,Y神秘兮兮地吹嘘他的一个朋友如何是个天才;当我和R第一次见到何维凌时,不免有些失望,这位“天才”有一张上海人的没有棱角,却有些滑稽相的脸,而那时的我们以为天才应该像罗丹的“思想者”一样,有着智慧的额头和深刻的皱纹。不过只要听他侃侃而谈,你会不由自主地被吸引,他的渊博的学识和独到的见解(与同时的我们相比)令我们肃然起敬。以后他没有沿着这条路继续走,学问成为他若干年后从政和经商的点缀。


  插队意味着失学,这是令我最为痛苦的事情,也是引起我青年时代那种茫然的仇恨的原因。那时我以为再也没有上大学的机会了,这反而促使我更加贪婪地读书。我懵懵懂懂地读了一点哲学,R想学高等数学;既然住在北京大学的学生宿舍里,周围又有几个学理工的“修正主义的苗子”,为什么不学呢;我们请维凌当老师,为我们讲授微积分,并要求他“把数学与哲学联系起来”。


红领巾时期的何维凌


  何维凌讲课如同他的谈话一样,条理清晰,引人入胜;而我们也是认真刻苦的学生,晚上做习题一直到深夜;我记得我曾在笔记本记下“零是纯质”之类的话,被王彦嘲笑为“何维凌语录”。我们在十天的时间里囫囵吞枣地学完了微积分,至今已印象全无。空闲的时间,去未名湖畔散步,听维凌侃尼采的《扎拉查斯特拉如是》和陀斯妥耶夫斯基的《卡拉马佐夫兄弟》。


        人在年轻的时候易于接受一些浪漫、肤浅的东西,喜欢作非此即彼的判断;我厌恶妥氏的受虐狂的倾向,认为尼采只有自卑心理,而无公正原则;我不能理解,当思想和情感深入到极致,反而会呈模糊状态。那时维凌显然比我们成熟。有时也会激烈的争论,虽然我们是中学生,但已可以用黄皮书中更为现代的信息在辩论中抗衡。


  那一时期生活是振奋的,白天读书,作笔记,自已为自已强行安课程;中午到学生食堂打饭,也会引起莫名的、快乐而辛酸的震颤——对于已经在农村用柴锅烧饭的我们,这就像一个刚刚逝去的梦。


  1978年,将近30岁,我考上了大学,发现我已不适于做学生,不愿意聆听教导,也不愿意住拥挤的集体宿舍。年华与经历错位。我真正的大学生活只有那短短的40天,1969年冬天在北京大学的40天,空旷寂静的校园,残破的标语——潮水过后的荒凉的海滩,短暂的空白,这是那些年我惟一的求学机会。


  我并没有如Y那样,认为维凌是个天才,但就当时的水准而言他称得上通才。他的古诗写得典雅流畅,R曾与他和诗作答。我认为R崇拜他,可并不爱他。他的外表或许妨碍了内心的欲求,他青年时代的情感生活始终是不运气的。后来关系逐渐疏远,并不是由于这个原因。


        我们始终没有加入他的小圈子,因为在本质上我们不是一类人。那时他的“反革命”的帽子还没有摘掉,却已决心在未来参与政治,改造社会;他必须处于社会的中心,而我宁愿站在社会的边缘。那时,尽管对他是敬佩的,但已本能地不喜欢他的小圈子中那种毫无保留,不分彼此,没有个人隐私的人际关系。


  我已不记得那篇“共产青年学社”的宣言究竟写了些什么,住在北大的那些天,他们的共产主义的生活原则颇令我们既新奇又疑惑,看来牢狱之灾并没有改变他们的信仰。作为待分配的学生,学校发给为数不多的生活费,加之每人从各自的家庭得到的钱,不分多少,统一按需分配,那时王彦已有了女朋友,一个名字叫琪的有几分姿色的上海姑娘,后来成为他的第一任妻子,也与他们共同生活,他们的钱似乎就由琪总管。


        当时王与琪还没有结婚,最初我们不知道他们实际上是在公开同居,R偶然发现这件事,惊讶得立刻跑来告诉我。我们是一直在被戏称为“修道院”的女校的的氛围中长大的,从未如此直观地面对性的问题,总以为这是粗鄙的。


  他们的这种“共产”的生活方式令我们困惑不解,我本能地认为这是不自然的,我与R从来没有为钱发生过龃龉,但我们实行对等原则,并喜欢来去分明。我想,他们这样做,是在试图使日常生活崇高化;22年前流行的观念与今天有很大的不同,加之年轻时的幼稚,使我们没有足够的批判能力;最初,我以为他们是高尚的,而我们是俗气的;但很快地,我们觉察到这种崇高的虚妄。


大学时期的何维凌


  问题出在琪。女人看女人,真是敏锐刻薄。一开始我们怎么也搞不明白,三位有理想,有追求的名牌大学的高材生,竟会与一个来自上海棚户区的俗里俗气的小女人搅在一起。尽管琪给人的第一印象温柔而明理,在同性看来,她的俗气也是一望而知的;王彦爱上她的时候,必定以为她是个身世坎坷,一无所有的灰姑娘;初恋的青年,往往把幻象与实在搅在一起,加上欲望所燃起的激情,不可能看清对象;而这位灰姑娘却以小市民的精明,一点点地把王彦这个热情而慷慨的北方汉子的钱抓到手。


        何维凌的小圈子的共产主义式的生活,对她这个身无分文的人来说是太适合不过了。直到他们离校,有了各自的工作,天涯各方,而王与琪已结婚,何、胡二人仍旧依照均等原则给琪钱;琪没有像我与R那样去插队,她出身贫寒,也许正因为如此,她绝不肯再堕落入另一种辛劳的生活;她心安理得地寄生于三个热血青年的既天真又做作的高尚原则上,如同健康肌体上的癌瘤。


        这样的情势大约持续了一两年。在北京再见到琪时,她得意洋洋地向我炫耀手腕上银光闪闪的上海全钢表,这是她积攒下何、胡寄给她的钱买的;共产青年向往崇高的精神,化为一个庸俗女人的虚荣的战利品。 

 

  这件事情具有讽刺的、象征的意味,它形象地表达了实践非理性的乌托邦的现实结果,一个必然是滑稽的,或者可悲的结果。乌托邦是无法实践的。对于二十年前的一个青年人,“文革”即发轫于一个虚妄的理想,最终留给我们的,多为沉重的教训。


  以后的两年,我们断断续续地见过面。1970年,我一个人在白洋淀,生活艰苦,精神寂寞,便给何维凌写了一封信,其时他在江西干校劳动。这是我保留至今的惟一的一封维凌的信,他把我的姓拼错了,以至有很长时间王彦叫我“小偏”。多亏这封信,再现了青春年代的热情与真诚的状态,否则我真忘记了何维凌曾经是怎样的一个人,忘记了我们之间还有过一段坦诚而亲切的友谊。


        在热情的激荡下,即使是野心也显得崇高。他在信中谈到友谊、信仰,谈到他成长的过程,有一种坦诚的真实。现实的无可指望的窘迫,反而使生活洋溢着精神的光辉。而后来,随着时间的流逝,境况的改变,或淡忘,或崩溃;我们所有的人都在变化。对于何维凌,只有百折不挠的信心和意志才是他的本色。 


  1973年以后,我们完全断了联系。十年以后我再见到何维凌,他已是一个身材发胖、志得意满的中年男子。住在有地位的岳母家,在当时的政坛上攫取了某种接近权力中心的位置。关于他的婚姻,有过一些有趣的传闻,据说何维凌曾有一位写诗的女友,这位女友认识他后来的岳母;她把在当时传抄的诗拿给那位有教养的、阅尽沧桑的老妇人看,老妇人拣出几首维凌的诗,说,只有这个人的诗好,你带他来见我。于是他就成为她的女婿。至于说到爱情,他的婚姻显然是不成功的,不得不以离异告终。


何维凌与邓英淘合作,从翻译到编著的《经济控制论》


  1983年,他在二十二楼他岳母的宽敞的客厅请我吃饭,他告诉我,由于言辞不慎,在政治上又狠狠地跌了一跤;不过他并没有灰心,他从来没有灰心过。他以为虽然是 “栽”,但是栽得有“层次”。我试图与他谈谈过去我们共同感兴趣的话题,我明显地感到他的停滞;我不知道是由于个人才能的局限,还是因为另有追求所致。官运不佳,他出国作访问学者。积攒了一些钱和关系,又回国经商。


        我搞不清他究竟做的什么国际生意,在我的熟人中,他算得上富翁,不过远不如他贫穷时的慷慨大方。他不安于本分,总要涉足政局,以致又出过一些事,他的在“文革”中刺激起的欲望和抱负似乎永远难以平复;“经几番风霜雪雨,却无缘高皇帝阶前。”这是王彦对他不无揶揄的惋惜。


  离婚之后,他喜欢上他岳母家的安徽小保姆,一个身材性感,肤色黝黑,有着非洲人脸相的18岁的姑娘。朋友之中颇有微词,对此维凌挑战式地解释说:“我就是要做别人做不到的事,我就是要彻底打破世俗的等级。”但我不以为这是一个灰姑娘和白马王子的故事,这其中没有美感可言;其背景是情感的不幸与人性的悲哀。


        他的统治欲望和性格中暴虐倾向使他在情感生活中屡遭失败,以致他最终找了一个完全不可能与他对抗的人。他把她打扮得珠光宝气,试图以此提高她的层次,她为了讨他喜欢,也总是浓妆艳抹,在高级饭店的电梯上被误认为“鸡”。


        1991年他与她正式结婚,并带她出国,谈生意兼作新婚旅游,因车祸双双堕入墨西哥的深谷中。


   他动荡不羁的灵魂是否得到安息?


摘选在作者《心路历程──“文革”中的四封信》

原刊《中国作家》1994年第6期      



李榕人物回忆系列之一:

我与何维凌的一面之缘                 


李榕   


完全是偶然, 最近在网上看到一篇17 年前(1994年)一位潘婧女士写的回忆文章, 其中一部分写何维凌。 何维凌1991年在墨西哥去世,至今年正好20周年。

 

我与何只有一面之缘。1986年, 何维凌到Johns Hopkins 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做访问学者,到中国使馆教育处报到,正好是我母亲接待他。聊天间知道他与我当时的男朋友是同事。于是我寒假到华盛顿看父母时,妈妈就把何维凌找来了。很凑巧,那几天另一位来找我母亲办事的Kentucky 大学中国学生联谊会长吴方城是何维凌当年北大的同届同学,两人在北大时就相熟。

 

   初次见面,何维凌带点顽皮的表情上下打量了我半天。弄得我有点尴尬。何给我的第一印象是这人够丑的啊。 但一开聊, 我立即发现何维凌不仅随和,自来熟, 而且口才极好,滔滔不绝,上下五千年,纵横两万里,从中国到美国,从政治到经济,从宏观到微观, 别人几乎插不上嘴。言谈中不乏幽默机智。吴方城不同意他的一些观点,但何绝不正面争执,非常巧妙地化解尴尬。显示出了他的圆滑和老练。 当他说得精彩的时候, 你真的并不会太在意他那有些滑稽的脸。  应当说,听他侃大山很过瘾。

 

 一直聊到天黑,我们才意犹未尽的送何维凌离开使馆,并约好次日一同游华盛顿。

李榕与何维凌的合影


第二天一早,吴方城先来使馆接我,再一同去接何维凌。我们开车来到他的住地,才发现他竟住在一个阴暗的地下室。屋内十分凌乱。我记得我还开了句玩笑:你是金絮其外,败絮其中啊。 桌子上放着两个镜框,一个里面是何的一对儿女, 另一个里面是一张年轻女孩子的照片。何介绍说,这是他的女朋友,是个原在他家做保姆的安徽姑娘。我们都很惊讶。那照片中姑娘的模样没有让我感觉很漂亮。现在则完全没有印象了。


   今天看到潘文对何维凌与这个安徽保姆婚姻的评论,显得有点形而上。 我以为这种评论对男人稍微有点苛刻。何维凌所谓的“我就是要做别人做不到的事,我就是要彻底打破世俗的等级”云云,在我看来,与其说是对抗世俗, 不如说是说服他自己的内心。潘婧认为,这婚姻中没有任何美感可言。以何的聪明和才华, 他难道不想找个既漂亮,又有文化,有品位,有气质的姑娘吗? 他欣赏的女人可能会崇拜他,但未必会爱他。他明白。 


正像潘文中所感叹的“他的外表或许妨碍了内心的欲求。”  何是个精力充沛的男人,一望而知。一个性感的年轻姑娘虽然没有多少文化,虽然艳俗,但至少可以满足他作为一个正常男人生理上的本能需求。而这个从各方面都比他低很多的姑娘对他的仰视和顺从,也是何作为男人所需要的。在生活中,不仅是何维凌,很多男人宁愿选择很平常甚至很平庸的女人,他们享受被仰视,被景仰的感觉,不喜欢女人太挑战,太聪明,太挑剔。


如果一个女人除了漂亮,还有点能干,有点思想还有点个性,那这个女人大约不会见容于个性强势的男人。 男人会觉得她太难驾驭,太累。  从另一个角度,可能是潘婧作为一个女人没有想到的,男人在专业上或事业上再才华横溢,却并不意味着他懂得女人。 事实上,大多数这样的男人对女人的品位并不高。

 

  我记得那天何维凌正聊得热火朝天的时候,不知怎么扯到了男女关系的话题。他兴致来了,一时口无遮拦地说:  只要一个女人听我聊上一天的天儿,肯定跟我上床! 男女不上床,就不能算真正的好朋友!当时屋内就我一个女孩子, 吴方城笑着“大骂”何无耻,我则感觉非常尴尬,甚至有点反感。心里说,我已经听你侃了一天多了,就您这副尊容,我怎么没有一点想和你上床的愿望啊!  及年长之后,始知何当时的话虽稍显狂妄,乃大实话矣!

 

吴方城开车带我们在白宫一带(Mall) 游览时,何维凌突然问我,“你对华盛顿印象如何?”我顺口回答,“很大气,很漂亮啊。”  “不仅是漂亮, 这儿的建筑体现了美国的立国精神,国会,白宫,最高法院,成‘品’字型, 三权分立,相互制约。”这是当时中国精英人士很经典的思想高度。 让当时只有25岁的我,立马肃然起敬,立马自惭形秽,立马意识到自己特没思想,特没层次。

 

   当天晚上,我们三人在离使馆不远的皇后餐厅一起吃饭,何维凌做东。他侃侃而谈,雄辩滔滔,我们不断地提问题,他则特宏观地分析解答,有点像个迷你型的答记者会。从中国当时国内的物价改革,通货膨胀,他在大西洋理事会的工作,中美关系,中美贸易,甚至于他的婚姻,一双寄养在天津的儿女,那个安徽小保姆女朋友,等等无所不涉。吴方城也是个政治动物,两个政治动物的交谈之热烈,25年后的今天仍然让我记忆犹新。

 

我还记得吴方城提到,当年在北大上物理大课时, 老师叫邓朴方起来回答问题, 邓答不上来,尴在那儿。“何维凌!” 一个小个子腾地跳起来,对答如流。

 

饭后走出餐厅已是华灯初上,华盛顿冬天的晚上别有一种安详的气氛。我们三人在宁静的街道上散步着走回使馆。何提到他正在筹办一个“康华国际中小企业公司”,我马上说:我也参加你这个计划吧。“好!你先读完学位,毕业后到我这儿来!”


我寒假回学校后,何维凌曾几次打电话来聊天。大约是1988年底,我们最后一次通电话时,他还告诉我他马上要去墨西哥,然后回国。那应是最后一次听他滔滔不绝的说话。

 

两年多以后,我毕业了,何维凌因为1989年的事件被关起来了。后来听说被放出来,1991年和新婚太太又去了墨西哥,并永远留在那儿了,至今已二十年。 何维凌英年谢世,让人唏嘘。

 

最先告诉我这个消息的是朱嘉明先生。他在我的answer machine 里留言, 只有五个字:“何维凌死了”。我下班回来听到留言,怔怔地呆了好半天。至半夜,朱先生又打来电话,在电话里念给我听他为何维凌写的悼文。我还记得其中有这么一句: “他不是常规的大人物,可是无疑,他是个在历史上留下痕迹,令人难忘的人。” 后来我在《中国时报周刊》上看到了这篇悼文。

 

与何维凌短暂的相处和交往,今天回想起来, 给我总的感觉他虽极热衷政治,虽也家国情怀, 但本质上不脱书生气质。才华横溢,但缺乏政治家的城府。 一介书生耳! 


2011.12


图文选自李榕博客“读书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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