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外采风第40期 | 在行政决策中实现公平的制度化(冯姜舒编译)
在行政决策中实现公平的制度化
Matthew Lee Wiener
文章出处:Matthew Lee Wiener,Institutionalizing Equity in Agency Decision Making,Regul. Rev. (Mar9, 2022), https://www.theregreview.org/2022/03/09/wiener-institutionalizing-equity-in-agency-decision-making/
作者简介:
Matthew Lee Wiener,发表时时任美国行政会议的执行主席、副主席和执行理事。
编译:冯姜舒(南开大学法学院2021级法律硕士研究生)
审校:宋华琳(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
文章主题:行政机构可以就规则制定制定内部规则,增加服务不足的社群[1]的参与渠道。
注释:【原文无,译校者根据网页相关链接阅读编译并补充】
[1]根据13985号总统令:是指具有特定特征的人口及地理位置的社区,它们被系统性地剥夺了充分参与经济、社会和公民事务的机会。
[2] 2021年12月1日,美国行政会议(ACUS)主办了一个论坛,探讨了公众意见在联邦机构规则制定中的重要作用。该论坛考虑了哪些类型的公众意见对行政机构最有价值,以及行政机构如何构建规则制定过程以接受这些意见。它既研究了当前通告评论程序下的最佳做法,也研究了可能的改革,以提高公众意见的价值。该论坛建立在ACUS早期的系列文章《让未得到服务的社区参与规制政策制定》的基础上,该文章探讨了如何为未得到服务的社区创造参与规制政策制定的机会这一相关问题。https://www.acus.gov/meetings-and-events/event/forum-enhancing-public-input-agency-rulemaking
[3] Presidential Documents: Executive Order 13985 of January 20, 2021, Advancing Racial Equity and Support for Underserved Communities Through the Federal Government.(第13985号总统令:通过联邦政府促进种族平等和支持服务不足的社区)2021-01753.pdf (govinfo.gov)
[4]关于服务不足的社区和规制过程的论坛:2021年11月,一个为期多天的虚拟论坛讨论了服务不足的社区及其成员参与行政程序(包括规则制定和裁决),机构通过这些程序制定监管政策。该论坛涉及行政命令13985,即通过联邦政府促进种族公平和支持服务不足的社区,该命令要求联邦机构 "采取全面的方法来促进所有人的公平",包括 "历史上服务不足、被边缘化和受到持续贫困和不平等不利影响的社区"。小组成员包括主要的政府政策制定者、社区倡导者和学术专家。该论坛一共有6个小组,小组一主要讨论如何识别服务不足的社区,小组二主要讨论服务不足的社区提高参与度的改革来源,小组三主要讨论服务不足的社区参与规制政策制定的障碍,小组四主要讨论从过去和现在的经验中学习与服务不足的社区接洽,小组五主要讨论从国家和地方机构的经验中学习与服务不足的社区接洽,小组六主要讨论加大努力去与服务不足的社区的接洽。
[5]来自关于服务不足的社区和规制过程的论坛,小组一讨论的主题。为了执行第13985号行政命令,各机构必须确定哪些社区规制政策制定过程中可能历来得不到充分的服务。各机构还需要可靠的数据和健全的评估工具来衡量不同社区参与特定规制政策制定过程并受到影响的程度。这个小组探讨了确定服务不足的社区及其代表的最佳做法。
[6]来自关于服务不足的社区和规制过程的论坛,小组三讨论的主题。行政命令13985指出,在参与规制政策制定过程中,服务不足的社区成员往往处于不利地位。这个小组探讨了服务不足的社区成员可能面临的潜在障碍,如繁琐的申请要求、缺乏资源、以及对如何有效参与的普遍不确定性。
[7]来自关于服务不足的社区和规制过程的论坛,小组四讨论的主题。这个小组研究了联邦机构过去和现在为使服务不足的社区参与规制政策制定过程所做的努力。它的特点是机构人员和社区领导人之间的对话,以确定成功的战略、需要改进的领域和未来的最佳做法。
[8]来自关于服务不足的社区和规制过程的论坛,小组二讨论的主题。这个小组比较了制定和实施战略的不同方法,以使服务不足的社区能够更充分地参与规制政策制定过程。小组成员将考虑自上而下的方法(由白宫管理改革工作)和更加分散的方法(各机构在制定和实施改革工作方面拥有更大的自由裁量权)的相对优势。管理和预算办公室以及信息和监管事务办公室在执行13985号行政令方面的潜在作用将得到特别关注。
[9]来自关于服务不足的社区和规制过程的论坛,小组四讨论的主题。
[10]来自美国行政会议给全体规制委员会成员的备忘录。其概要为:委员会正在审议的项目涉及各行政机构是否,以及何时应通过规定行政机构非正式规则制定程序的规则。这些程序包括对拟议规则的内部批准要求、最低评论期、事前和事后审查的要求以及提交敏感问题的协议,以及其他主题。该项目并不寻求规定各机构应采用的规则制定程序的确切类型,但它确实探讨了行政机构非正式规则制定实践的一项或一组规则的潜在成本和效益。”Rules on Rulemakings”, Nov. 25,2020, https://www.acus.gov/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s/Rules%20on%20Rulemakings%20Memorandum%20Revised%20and%20Final%20Version%2011%2025%202020.pdf#page=12
本备忘录为委员会确定了关键问题的框架,并在其附录中确定了现有机构关于规则制定的规则,并全文转载了其中的一些规则。但它并不认同任何特定机构的规则。
备忘录的第一部分是"关键术语的解释",定义了本备忘录中的常用术语;第二部分是“跨行政机构的规则制定”,描述了作者发现和分析规则制定的方法,还强调了与规则制定规则相关的最常见问题;第三部分是“法律考虑”,强调了行政规则制定所涉及的三个最常见的法律问题:通告评论要求,行政机构遵守其承诺的行动方针义务以及公布要求;第四部分是“政策考虑”,讨论了行政机构通过规则制定的主要好处,即加强问责制、透明度和效率;第五部分是“委员会的考虑”,强调了委员会在讨论可能的建议时的考虑;最后,附录A提供了各种行政机构关于规则制定的例证摘编。附录B提供了美国交通部(DOT)、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FEMA)和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HUD)的关于规则制定的完整规则。附录C提供了一张交通部(DOT)法规网页的快照,其中包含了交通部关于规则制定的规则,以及解释其规制过程的文件。
[11]Text - H.R.6107 - 117th Congress (2021-2022): Stop Corporate Capture Act | Congress.gov | Library of Congress
该法案修订《美国法典》第5章,要求披露与规则制定有关的利益冲突,和一些其他目的。
[12]在H.R.6107法案最后一部分定义中,并没有对服务不足的社区进行定义
[13] H.R.6107法案第9部分:设立公共辩护人办公室
[14]The Regulatory Flexibility Act – SBA's Office of Advocacy
该法要解决的问题和目的为:
(1) 在通过法规以保护国家的健康、安全和经济福利时,联邦机构应寻求尽可能有效和高效地实现法定目标,而不给公众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2) 旨在适用于大规模实体的法律和法规被统一适用于小企业、小组织和小政府管辖区,即使引起政府行动的问题可能不是由这些小实体造成的。
(3) 统一的联邦监管和报告要求在许多情况下给资源有限的小企业、小组织和小政府辖区带来了不必要的、不成比例的负担,包括法律、会计和咨询费用。
(4) 不承认被规制实体在规模和资源上的差异,在许多情况下对市场竞争产生了不利影响,阻碍了创新,限制了生产力的提高。
(5)不必要的规制在许多行业中造成了进入壁垒,阻碍了潜在企业家引进有益的产品和工艺。
(6) 将所有被规制的企业、组织和政府管辖区等同对待的做法可能导致监管机构资源的低效利用、执法问题,并在某些情况下导致不符合健康、安全、环境和经济福利立法意图的行动。
(7) 可以采用与适用法规的既定目标不相冲突的替代性规制方法,以尽量减少规则对小企业、小组织和小政府管辖区的重大经济影响。
(8) 应改革制定和通过联邦法规的程序,要求各机构征求小企业、小组织和小政府管辖区的意见和评论,以审查拟议和现有规则对这些实体的影响,并审查是否继续需要现有规则。
(b) 本法[颁布本章和本节下说明的条款]的目的是确立规制发布的原则,即各机构应在符合规则和适用法规的目标下,努力使规制和信息要求适合受规制的企业、组织和政府辖区的规模。为了实现这一原则,要求各机构征求和考虑灵活的规制建议,并解释其行动的理由,以确保这些建议得到认真考虑。
[15]Associated Fisheries of Maine, Inc., Plaintiff, Appellant, v. William M. Daley, Secretary of the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of Commerce, Defendant, Appellee, 127 F.3d 104 (1st Cir. 1997) :: Justia(缅因州联合渔业公司诉美国商务部部长案)
[16]Learning from Regulatory Experience | Administrative Confer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 (acus.gov)
机构可以在制定规则后,利用随机方法或者观察方法从现实变化中学习。
[17] Gillian E. Metzger, Kevin M. Stack, Internal Administrative Law
摘要:多年来,行政法一直被认为是对机构行动的外部审查,主要是由法院进行。跟随行政法先驱学者的脚步,最近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内部规范和结构在控制机构行动中的作用。本文对这些内部力量进行了概念性和历史性的阐述,即内部行政法。内部行政法由内部指令、指导和组织形式组成,通过这些指令、指导和组织形式,各机构安排其雇员的自由裁量权,总统则控制行政部门的工作。它是塑造官员的自由裁量权和确保机构内部问责制的关键手段。内部行政法在构建机构决策方面的约束性地位标志着它是一种法律形式。
这篇文章的项目是一个恢复性的项目,而不是发明。在长达十年的辩论中,最终颁布了《行政程序法》(APA),反映了对内部控制、对机构问责制贡献的一致认可。尽管有这段历史,但《行政程序法》的司法执行还是破坏了内部行政法,并限制了其内容,将机构对约束机构行为人的内部规范的阐述视为引发外部司法执行。同时,白宫控制权的扩大使内部行政法更加集中化。鉴于内部行政法对机构问责制和行政合法性的重要性,现在是时候对内部行政法的理念和促进其发展的措施进行更持久的探讨了。
[18] Gillian E. Metzger, Kevin M. Stack, Internal Administrative Law, P.1248
[19] Gillian E. Metzger, Kevin M. Stack, Internal Administrative Law, P.1255
[20] Gillian E. Metzger, Kevin M. Stack, Internal Administrative Law, P.1248
[21] Gillian E. Metzger, Kevin M. Stack, Internal Administrative Law, P.1245
[22]Agency Self-Regulation - (gwlr.org)
Elizabeth Magill · June 2009, 77 GEO. WASH. L. REV. 859 (2009), Agency Self-Rugulation
本文的目的是创建自我规制的类别,并说服研究行政国家的人,忽视它是一个错误。为此,本文将在第一部分确定自我规制的关键特征,在第二部分概述机构通过自我规制可以实现的目标,并在第三部分展示认真研究这些机构的自愿约束对行政国家的重要的影响。
[23]Rules on Rulemakings | Administrative Confer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 (acus.gov)
第2020-1号建议,关于规则制定的规则--鼓励各机构考虑发布关于其规则制定程序的规则。它确定了各机构应考虑在其规则制定规则中处理的主题--但没有规定任何特定的程序--它敦促各机构就这些规则征求公众意见,并将其公开。
[24]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1-01-22/pdf/2021-01273.pdf#page=2,美国行政会议在其线上第七十三届全会上通过了六项建议和一项正式声明。所附的建议涉及(a) 关于规则制定的规则;(b) 公共规则制定案中受保护的材料;(c) 行政上诉制度;(d) 就政府合同向行政机构提出的投标质疑。(e) 公布管理机构裁决者的政策;以及 (f) 行政诉讼网页。官方声明涉及机构对人工智能的使用,这里是根据第2020-1号建议,关于规则制定的规则。
[25]来自美国行政会议给全体规制委员会成员的备忘录的附录A——各种机构关于规则制定规则的摘录例子
[26]2021-01273.pdf (govinfo.gov)
来自第2020-1号建议
[27]来自美国行政会议给全体规制委员会成员的备忘录的附录A——各种机构关于规则制定规则的摘录例子
[28] Presidential Documents: Executive Order 13985 of January 20, 2021, Advancing Racial Equity and Support for Underserved Communities Through the Federal Government.(第13985号行政命令,通过联邦政府促进种族平等和支持服务不足的社区)2021-01753.pdf (govinfo.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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