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支撑社会高效运转的是各种规则。舆论监督,就是守护规则,就是明辨是非,就是激浊扬清。当舆论监督成为社会生活的常态之后,无论是政务环境、营商环境,还是生活环境,都会发生可喜的改观。和谐社会建设也好,效能机关建设也好,都需要舆论监督发挥作用。打造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诚信政府,舆论监督同样不可或缺。正确有力的舆论监督,有利于理顺社会情绪,净化社会环境,形成强大的社会动员力,调动起方方面面的积极性。
舆论监督,全称为社会舆论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中社会监督(外部监督)的一种,其实质是公众的监督。舆论监督作为公民宪法权利(监督权)的体现和常见形式,是社会公众运用各种传播媒介对社会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现象表达信念、意见和态度的活动。舆论则是公众对特定话题所反映的多数意见之集合,是一种社会评价和社会心理的集中体现。
舆论监督常与新闻媒体联系在一起,但其本身并不能直接与新闻媒体划等号,因为新闻不一定是舆论,新闻媒体只是传播意见进而形成舆论的工具,总之,新闻媒体的监督只是舆论监督的一种,而非全部,舆论只是借助于传播工具实现其监督的目的。在我国,舆论监督也是党和人民通过新闻媒介对社会进行监督的一种方式。
在传统媒体环境下,媒体是舆论监督的发起者和推动者。而新媒体的崛起使我国的舆论监督出现了新的变化尤其是网络的发展为我国舆论监督开创了新的局面具备了新的特点:
1.发展方向不确定增加:由于互联网的匿名性、自主性更高,舆论发展呈现出复杂状态,舆论表达更情绪化、非理性化,甚至可能引发谣言和大规模的网络暴力。
2.监督主体多元化:传播主体日益多元化,技术赋权下,舆论监督主体也日益多元,官方舆论场和民间舆论场在一定程度上更加融合。
3.舆论监督把关难度增加:新媒体环境下最大的特点之一是匿名性,互联网的匿名性加便捷性使得很多负面舆论甚至是假的舆情事件频繁出现,导致真正的舆情空间被挤占,把关难度增加。
4.舆论监督形式多样化:新媒体环境下,舆论监督不再主要依靠传统媒介进行,网络的及时性、无界性、便捷性使舆论监督的形式更加多样化。
5.监督效果增强:在人人都可以是自媒体的时代,许多民众自觉运用新媒体来进行舆论监督,舆论监督的影响被放大,使监督更为深入。
1.网络舆论的非理性
由于互联网空间具有的虚拟性、开放性,以及发言者身份的隐匿性,导致了个人的责任感缺失,道德法律意识降低,在行使网络监督权力过程中往往采取非理性行为。如表达个人观点时常常冠以夺人眼球式的标题;如发表带有强烈个人情绪的文章和言论;甚至于将鸡毛蒜皮的小事件加工发酵,放大为极具轰动效应的重大事件;更有甚者恶意虚报散播假消息,造成社会阶层的分裂对立和引起社会恐慌。
2.民意效应的干扰性
网络事件具有突发性,起初往往并不起眼,甚至没有任何征兆,然后在短时间内通过微博、论坛等新媒体的传播,迅速形成一股巨大舆论力量,快速传播,难以控制。而一旦成为焦点,在开放式的互动下,大范围、大规模的网民参与,滥用人肉搜索披露公民的个人、家庭、工作、生活信息,撰写具有攻击性、煽动性、和侮辱性的文章现象蜂拥而至。这种情绪化和非理性化的言论迅速蔓延发酵,引发全民声讨现象,在未彻底全部弄清事实前,“民意言论审批”已经会干扰绑架法律审判,甚至严重干扰正常司法审判程序以至于左右审判结果,造成偏颇。
3.监督主体的偏差性
在网上发表言论的人群中,主要是以青壮年为主,老人和儿童比例占极少数。这也导致了网络监督过程中的参与不平等现象,网上的监督观点不能全面代表社会大众的想法意愿,又因为网络信息传播速度快、范围广,更加加大了这种参与不平等的趋势。时下网络监管的主体并非是社会公众的平均抽样,而是有能力、有意愿参与网络监督的少部分意见的反馈。由于地域、年龄、知识结构、职业结构种种因素的限制和制约导致非网民群体不能通过这一途径表达自己的观点、诉求和行使监督权力。
4.法律法规的滞后性
现阶段,因互联网发展迅速,我国并未出台专门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发布的法律法规,少数地方政府出台的文件因法律效力太低,无法对网络媒体实施统一有效的监督,导致了网络监管的盲目性、随意性、表面性和片面性,影响和制约了网络监督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积极影响
1.促进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在新媒体环境下,用户使用手机等移动终端,通过互联网随时随地发布信息,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信息发布者。因此,在热点事件发生后,政府积极介入,并及时发布权威声音,有利于信息公开,避免谣言的传播。新媒体改变了信息传播的方式,同时也改变着政府信息公布的方式。一方面极大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同时,也避免了谣言的传播。
2.有利于保障公民的话语权和监督权
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不同点在于,不需要过多地权衡利益关系,准入门槛低,在一定程度上能容纳各种信息和意见,使得每个普通受众都能获得表达意见的机会,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话语权。新媒体实时性、双向性、广泛性、迅速性的特性,赋予公众充分的舆论空间和一定意义上的舆论自由。新媒体的控制性弱、准人门槛低,减少了社会身份对言论的制约,原先掌握舆论表达资源的权力关系被消解,使得公民的话语权得到更大程度的回归。
3.新媒体的潜在影响力扩大了舆论监督的声势和规模
新媒体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在这里,素不相识的人可以聚集在一起,各种观点与信息在这里汇集交锋,人们就某一问题进行讨论并相互影响,一旦某个事件成为热点,就会引发广泛讨论,形成强大的舆论场,从而扩大事件的关注度与影响力。由此可见,随着新媒体日渐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舆论监督的声势和规模也会随之扩大。
(二)消极影响
1.舆论监督公信力下降
网络舆论监督主体的集群现象比较严重,网络语言的非理性和观点的盲从性,言论缺乏独立判断和思考,往往导致网友过于情绪化,各种网络侵犯名誉权和隐私权的案例也引发了公众对于依法管理网络舆论监督问题的讨论。各种谣言、过度披露个人隐私等,干扰了网民对于监督客体的正常、公正的判断,不同程度消解新媒体舆论监督的公信力。
2.影响舆论导向与司法公正
随着新媒体的发展,公众监督权力和参与权力得到极大提升,舆论监督极容易产生“越位”,新媒体平台产生的“媒体审判”,给司法公正进程造成不可忽视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