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保险的何时来?
拉康心理
近期的推文留言中,许多同行提及心理健康保险问题。
某大咖也在后台留言提醒:一些保险公司与和睦家医院有合作。
心理咨询何时纳入医保?
心理咨询纳入医保后对咨询师又有何影响?
今天我们专门讨论一下这些问题。
一.社会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医保具有“低水平,广覆盖”的特点。
2016年10月12日,心理咨询纳入医保在北京开始试点,海淀区卫计委为首批34个社区心理咨询室授牌。
34家授牌的心理咨询室设置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中7家位于高校,挂牌的心理咨询室收费标准为30-60元每小时。
2018年5月24日,深圳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标准的公示》,拟将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公示中将心理治疗医保支付标准设置为120元至160元每次,心理咨询医保支付标准为45 元至65 元每次不等。
结合北京市海淀区的试点尝试。
我们似乎能预感到,中国心理咨询/治疗纳入医保的序幕正缓缓拉开。
虽然这个过程会比较缓慢。
但预示着未来的发展方向。
二.商业保险
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
目前,在内地购买商业保险时,自身需没有健康告知列明的相关情况,才视为符合健康告知,保险公司才会以标准体进行承保。
在内地销售的医疗险、重疾险及寿险等健康类保险中,健康告知部分都会提及精神类疾病,正患有或者曾经患有精神类疾病均视为不符合健康告知,不能直接承保。
意味着购买此类商业保险后患有精神类疾病不仅不能赔付,甚至会因此被拒保。
以抑郁为例。
在《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CCMD-3》中,抑郁发作等心境障碍同样属于精神类疾病的范畴。
因此一旦医生在其病例上写下”抑郁“字样的诊断,即可能被商业保险公司拒保。
连保险购买资格都没有,更谈不上赔付报销。
那国内销售所有的保险项目都是如此吗?
并不是!
在一些高端医疗险中,其实明确包含了精神疾病的承保项目。
如万欣和(MSH)推出的精选计划大中华增强保障险,对于精神疾病的医疗费用全额理赔。
其保险年费(10-19岁)约为1.3万左右。
中国平安推出的尊优人生大中华保障险中,对于精神疾病治疗费用,报销额度为20万。
住院限30天/年,门诊限20次/年。
其保险年费(20-29岁)约为1.5万左右。
以上取例均是高端医疗保险中费用相对低廉的项目。
有些高端医疗险的年费可达数万元。
至于此类高端医疗保险中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是否属于精神类疾病治疗的范畴,应视具体的保险条款,依据心理问题的严重程度及医生的诊断结果来断定。
三.立法
在美国,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医保一直被许多人主张为民权,并积极为立法提案奔走呐喊。
在20 世纪50 年代,美国的心理健康的倡导者就开始呼吁扩大健康保险对心理健康的承保范围。
60 年代美国联邦政府开始尝试调整心理健康保险的承保范围。
70 年代,州立法开始确立最低水平的心理健康承保范围,一般是20 次的门诊咨询, 30 天的住院天数。
到 90 年代,心理健康的倡导者开始采取“平等性”策略作为一种反歧视的方法。
平等性要求健康保险为心理健康和物质滥用提供与普通的健康医疗相同水平的承保范围。
在此背景下,美国总统克林顿于 1996 年 9 月 26 日将“心理健康平等性法案” 签订成为法律。
由此在法律上确立了第一个平等性的重要原则,即在保险承保范围内不应该歧视心理疾病患者。
联邦平等性立法推动了州水平上平等性立法的陆续通过。
截至 2009 年,美国已有 42 个州通过了有关的平等性立法。
2008 年,美国国会进一步发展了平等性立法,通过了更全面的“心理健康平等性与成瘾公平性法案”,于2010 年1 月1 日起开始生效。
“心理健康平等性与成瘾公平性法案”旨在消除心理健康和物质滥用与内外科疾病之间承保范围的差异,要求对心理健康和物质滥用的费用和治疗限制必须与内外科疾病相同,禁止对心理健康和成瘾保险赔偿费施加特殊的年度和终身花费限制
奥巴马2010年提出的医保计划中,也明确将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其医保范畴。
然而,在特朗普上台后提出的新医保改革方案中,提出要取消包括心理健康服务在内的10项必要医疗福利。
以上,即是美国心理健康保险的发展历程。
至于我国。
考虑到现实国情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心理咨询全面纳入医保应该用不了50年的时间。
四.影响
对于大众群体而言,心理咨询纳入医保意味着其能最大程度的享受心理健康服务。
促进消费升级。
在现阶段心理咨询还未全面纳入医保的情况下,来访者可结合自身的经济实力,购买高端医疗保险。
以抑郁障碍为例。
假设其每周咨询一次,每次咨询费用400元。
其一年的咨询费用约为2.08万元。
而万欣和(MSH)推出的精选计划大中华增强保障险。
其保险年费(10-19岁)1.3万左右。
不限咨询次数全额理赔。
足以承担来访者的全部咨询支出。
然而这里存在的一个问题:保险公司是否会承认私人执业咨询师所作的诊断及治疗(咨询)?
在我国现行的心理咨询师认证制度下是不可能的。
保险公司不认,意味着来访者在私人执业的心理咨询师那里接受的心理健康服务无法报销。
来访者只得去医疗系统内寻求心理健康服务。
除非,像美国那样的,心理咨询师具有法律认可的执业“证照“。
这一具有法律公信力的制度无法建立。
那心理咨询全面纳入医保之日,可能即是私人执业的心理咨询师的灭顶之时!
参考文献:尹天子,王晓刚,黄希庭,杨帅. 心理治疗与普通医疗的平等性[J]心理学探新,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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