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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岁传奇女谍黄慕兰今日辞世:红色娜拉,穿越革命的洪流

2017-02-07 赵崇强 人物L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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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7日,大年十一,110岁的黄慕兰在杭州去世。


这位大革命时期的中共女碟,出生入死、一生传奇。


她是出走的红色娜拉。


追求自由,曾以秋瑾为榜样,剪短发,奔赴革命。


当她拥抱革命的庇护所后,却又一次次被革命裹挟前行。为了革命的需要,她一次又一次的别子别夫。她在不知道第三任丈夫是生是死的情况下,接受组织安排,与第四任丈夫完婚,却又在1949年之后为了自证,单方面与其离婚。


她走过两次国民党的牢,却在拯救中共后,再坐了两次共产党的牢。


她说:我到底是不是女英雄,历史会作出判决。


以下文章为2016年7月13日人物LIVE首度刊发,在她虚岁110岁生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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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慕兰110岁了。6月28日,她刚刚在杭州的一家医院庆祝过自己的大寿。


这位生于清末、历经民国的大家闺秀,即使躺在病床上,也依然维持着自幼养成的优雅。


非常注意仪表, 曾多次在黄生日时看望她的记者严格说,“直到109岁,她坐轮椅下楼去花园逛逛都要换衣服,看到阿姨翘着二郎腿,都会撇嘴。”


这位红色中国的女諜一生跌宕传奇。


她蹲过四次监狱,前两次是国民党的,后两次是共产党的。前两次,她坚不吐实,掩藏自己红色特工身份;后两次,她却要想方设法证实自己便是那红色特工。


在中共的党史上,她的名字和周恩来亲手创建的中共特科紧紧联系在一起。她是红队陈赓的知己,是潘汉年单线联系的秘密,是无数当年革命领袖追慕的“革命之花”,年轻的时候,“情书塞满了抽屉”。


她救过的中共领导不计其数,周恩来、关向应……皆为一时俊杰。某种意义上,若非那个瞬间,她敏感地抓住了向忠发叛变的碎片信息,拯救了上海的中共中央。整个中国,乃至世界的历史,或会因此改写。


但而今,这位为反抗包办婚姻而投身革命的红色娜拉,却怀揣着无数消隐的党国秘辛,静静躺在病床上,再不肯吐露半点口风。


“如果我没有生在这个开明的家庭,如果我的父母没有如此开通和慈爱,又或者我嫁给了一个好男人,那我就不会参加革命了,我的故事也就到此结束了。”20多年前,她曾跟研究妇女运动的学者王政说。


然而这位新中国的红色娜拉,在出走之后,跌宕起伏的一生才刚刚开始。



  ▲ 黄慕兰:30年代以职业妇女身份从事地下工作



    革命的娜拉  



1907年,黄慕兰出生在湖南浏阳一个开明之家,本名为黄定慧。父亲黄颖初是谭嗣同幕友,思想开明,与谭嗣同一起办过收养弃婴的育婴堂,并与许多民国政坛人物都有交往。


开明的父亲疼爱女儿,她有幸成了中国第一代的新女性:未受过裹足之苦,是中国第一批女子小学的学生。


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12岁的黄定慧,成为长沙周南女校的第一批学生。


这所日后闻名中国革命史的学校,校长朱剑与夫人都是留日学生,进步开明,鼓励学生参加新文化运动。杨开慧、向警予、蔡畅、丁玲皆在此就读。


她在自传中回忆:“如果没有朱先生的启蒙,如果我没有参加五四运动,我就不会离开家去参加北伐,也不会反对我的包办婚姻,追求自我解放。”


不过,中学辍学之后,黄定慧还是按照旧式家庭的传统,与世交之子“盲婚”。“丈夫”是抽鸦片、打丫鬟的二世祖,定慧悄悄给来探望的父亲递了纸条,要求以母病为由回家。


父亲支持她离开那个男人,还建议她读《秋瑾自传》,“你要有远大的志向,你不满意这段婚姻,就追求独立的生活吧。” 


黄定慧在包办婚姻中煎熬时,外部世界却在激烈变化。呼唤妇女解放、参与社会的革命阵营,成了黄定慧欣然投奔的地方。


“我参加革命的目的就是反对包办婚姻。”革命为黄定慧这样的妇女提供了一个避风港。就在她认识共青团和国民党汉口党部妇女部长章蕴的当天,便剪掉长发,决心加入他们,并马上搬去跟同志们一起生活。


那正是易卜生《娜拉出走》在中国热议的时代。出走的娜拉,一度曾成为中国新女性追慕的对象。


 “对于那些想要挑战传统性别关系以及提供可选择的行为榜样的妇女而言,党更像是一个亚文化群体而非政治机构。最重要的是,党使她们可以轻易地反抗家庭对婚姻的控制,并使她们可以定义新的社会秩序,如自由选择婚姻。” 学者柯临清如是评价说。


她似乎天生适合这个群体。在武汉,黄定慧进步神速,脱稿演讲、演话剧、主持会议,毫不怯场,深受重用。


在一次集会上,她充当了宋庆龄的扩音器,宋每说一句话,她都重复一次。19岁的定慧接手章蕴,成为妇女部长。


这一年,她将自己的名字改为“慕兰”,有仰慕花木兰之意。或许也有仰慕当时妇女独立的偶像罗兰夫人的意思。


在当时的革命之都武汉,黄慕兰很快成为红极一时的人物,“我有很多追求者,情书塞满了抽屉,我通常都不看。”


1926年冬,国共两党在汉口的临时中央决定派黄慕兰去莫斯科学习,这是许多人求之不得的好事,黄慕兰自然很高兴。“我说我想去莫斯科学习一年,然后就回来工作。”瞿秋白找她谈话,“我们党员要服从党的命令,你以后还是可以去莫斯科学习的。”


最终黄慕兰接受了组织的安排,“如果我当时去了俄国,我就会成了蒋经国的同学了。”多年后,她在自传中写道,她的一生,“曾多次无条件地服从组织决定,这个原点,应该说是1926年冬在武汉时就已形成。”



  “娜拉”出走之后  



1927年,国民政府在武汉举行三八节庆祝活动,20岁的黄慕兰成为活动主席。活动空前轰动,宋庆龄、何香凝、柳亚子都来捧场。


在会后的游行中,因一群娼妓穿内衣裤加入游行队伍而引起轩然大波。然而黄慕兰迅速而妥善地处理了这一危机。


当天活动之后,是黄慕兰与革命家宛希俨的婚礼。宛是大学毕业的大地主子弟,《民国日报》总编辑,他同样是那个逃离包办婚姻的人。


作为革命婚礼的典范,他们简单地做了登报启事,董必武为这门婚事召开了一个小聚会,如此告别过去。


1927年国共决裂,黄慕兰随丈夫宛希俨转战江西。宛希俨任江西省委常委兼宣传部长,黄慕兰任省委秘书,兼省委的机要交通员。


黄慕兰的任务之一,是将中央发来的文件,抄写一份,一份留在省委,一份转发给团省委。抄写的方法,是用写小字的毛笔,蘸着米汤水,写在线装书的纸背面。看文件的人用碘酒在上面一涂,字迹就显露出来。米汤水不能太浓,毛笔也不能太粗,否则就会在纸的正面渗出痕迹来。


黄慕兰经常要根据交通员的打扮,灵活决定文件写在哪儿。比如交通员的打扮比较洋气,她就会把文件抄在《圣经》里。这些经常出现在谍战剧中的场景,对黄慕兰来说却是真实的经历。


1928年,儿子出生才三天,宛希俨就被调往赣西南领导土地革命和武装斗争。4个月之后即牺牲。 


黄慕兰再一次“服从组织安排”,在同志劝告之下,她把刚断奶的儿子送回宛的父母家,自己则被调往上海,任中央委员会机要秘书。


在上海,黄慕兰重遇武汉时的旧识贺昌。经过一段时间接触,已是中央委员的贺昌如此劝说黄慕兰嫁给自己:“无产阶级妇女没有从一而终的观念,我相信你没有这种封建思想。你和宛希俨是反对封建婚姻的先锋。”经周恩来批准,两人正式结为夫妻。


当时的共青团中央秘书长饶漱石也是黄慕兰的追求者之一。一次接触中,他讽刺黄“攀上高枝”,慕兰愤懑难平,她没想到“女同志出来参加革命还要受男同志的污辱”,在回家路上将一本密写的会议记录弄丢了。情急之下,她投江自尽,被警察救起送往收容机构。


在王政看来,黄慕兰跳江,部分是反抗党内的不公正行为,部分是逃避弄丢了党的机密记录簿而受到惩罚的可怕预想。


在回答警察问询时,黄慕兰编了个失恋少女寻亲不得,殉情自杀的故事。被记者采访时,她又故意提到一位地下工作者的化名,说是“表哥”。周恩来从报纸上看到“妙龄女子失恋自杀被救”的社会新闻,特派“表哥”将她接回了“家”。


多年后,她告诉王政,“其实,我在济良所时有过思想斗争:我应该回家还是回到组织呢?我考虑了很久,决定回家。”


但她已经回不去了。李家(第一任丈夫)曾到家乡找过她一次,为了保护女儿,母亲不让她回去。“因为这段包办婚姻我才必须忠诚地跟党走,不管在我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 


“娜拉出走之后,不是堕落,就是回来。”鲁迅在那篇《娜拉走后怎样》的文中断言。


70年后,面对来访的学者王政,黄慕兰“带着一种悲哀而无可奈何的复杂表情总结了她的自杀故事”。



  “你不是属于我的”  



1929年,当时已再次怀孕的她,因工运入狱,被关了100天。不过,即便是在狱中,她们甚至成立了一个党支部。


黄慕兰和贺昌的孩子出生7天后,贺被调到北方局当书记,他把孩子送给另一对夫妇。回来做黄慕兰的思想工作:“养儿防老是封建思想。前人种树后人乘凉。敌人还没有被消灭,我们怎么能谈家庭呢?我们都是抛弃了家庭加入共产党的,谁能来负担孩子和家庭呢?”


但黄慕兰似乎还没有想通:她与宛希俨生的第一个儿子已被送回宛的老家,现在刚生了第二个孩子又要送人,母性的感情当然极难割舍。“只好这样了,反正他也把孩子送走了,我能不听他的吗?”在自传中,黄慕兰这样呢喃。


1930年冬,黄慕兰被任命为人民革命互济总会营救部长,负责解救被捕的共产党人。那段时间,由于中央政治局委员顾顺章叛变,导致地下党联络网被破坏,许多地下工作者被捕。


但黄慕兰想辞去职务跟贺昌一起去苏区。她不想服从命令呆在上海,整整哭了三天三夜,她在贺昌面前抗议:“他们送走了我的两个孩子,而现在又让我离开你。我不会这样做的,永远也不会!”


“我知道你对我的爱、对党的忠诚,但是你应该知道你不是属于我的。资产阶级的爱才是你属于我、我属于你的,但是你不属于我,你是属于党和人民的。”贺昌这样劝黄慕兰,“……如果你因爱我而死,而我为党而死的话,我不会感到遗憾,但是我们怎么能让党失望呢?党已经做出了任命,我们怎么能拒绝服从呢?”


组织上告诉她不能去的理由是:“皮肤太白”。去苏区要走农民家的地下交通站,必须打扮成底层人。 



  一别又是永诀   



黄慕兰的第一个任务,是营救被捕的工联领导人关向应。为此,她需要去结识上海租界的进步律师陈志皋。他毕业于震旦大学,是著名爱国大律师沈钧儒的弟子。陈志皋的父亲陈其寿在法租界会审公堂当了18年刑庭庭长,他的两个姑父也都是法官,整个家族在上海司法界很有势力。


在嫁给陈志皋前,黄慕兰利用陈家的社会关系接触到上海的社会精英,开展营救工作。陈家既是黄慕兰理想的保护伞,也是她接触上流社会、扩大社交网络的平台。更巧的是,不知道黄慕兰真实身份的陈志皋对她一见倾心,陈家也认为她是标准的书香闺秀,都愿意帮助她,如提供总书记向忠发叛变后的情况、参与营救关向应、为周恩来刊登“伍豪启事”等。


这一关系极为组织所看重,周恩来就对黄说:一切公开的活动都通过陈志皋出面,自己尽量不要出面,只做他幕后的参谋,千万小心谨慎,一定要想方设法隐蔽好自己,抓牢陈志皋,做好工作。


四年里,黄慕兰两次拒绝了陈志皋的求婚,也两次被要求回到他身边,“因为有同志被捕,需要我再次利用他的社会关系。”有一次,陈志皋还咬破手指,在一条白的手巾上书写对黄慕兰的爱意。


黄慕兰动摇了。


黄的领导刘伯垂对她说:“你的工作对象在上海,陈志皋是中央指定给你的主要工作对象,如果现在为了个人婚姻,擅自放弃,离开这个极其重要的岗位,是无法向党组织交代的。……对贺昌同志,将来我们都会向他说明个中缘由。贺昌是个很开明的人,他也决不会埋怨你。”


最终,黄慕兰决定牺牲自己,“我无路可退也无处可去,我不得不忠诚地跟着组织。因为我皮肤太白,他们不让我去苏区,我就不得不做党让我做的任何事,我嫁给志皋是因为我决定牺牲自己。因为志皋曾救出一位中央委员,而且为党做事花了很多钱,我觉得当胜利到来时,党会原谅我的。”



▲ 黄慕兰陈志皋结婚照


黄慕兰与陈志皋结婚以后,1933年奉命脱党,以民主人士的面目出现和活动。先后以银行家、慈善家、国民党特派员等特殊身份为中共工作,参与了“全国冤狱赔偿运动”、营救“七君子”出狱、打通中共海路交通线、香港文化名人大撤退等重大行动,期间再次遭受国民党的牢狱之灾。


1950年后陈志皋去了台湾,为什么他会去台湾?“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议上,我和志皋被提名为政协委员,这遭到一些人的反对,他们误解了我和志皋在抗战期间的一些所作所为。”黄慕兰告诉王政,同时她希望省略她和陈志皋参与的那次特殊行动的细节,她觉得即使在今天(1993年),披露这次行动也会对党不利。


另一个原因是1949年后黄慕兰的党员身份得不到承认,陈志皋说:“如果不承认你的党员身份,那么我为你做的所有事都化为乌有了。那些年,不论你们的人什么时候来,我都为他们提供钱和帮助,我就像个活菩萨,而现在一切都化为乌有了。我所有钱都没了,得从头开始了,我要离开国家去做石油生意,这对你和国家都有好处。”


黄相信定有重逢之日。“我天真地以为十年后他就会回来的,那时候台湾也解放了。”没想到,这一别又是永诀。



  历史会做出判决  



陈志皋曾让黄慕兰跟他一起走。他说:“1942年的整风运动太残暴了,如果再发生一次你还能忍受吗?”


黄慕兰说:“我能,我为什么要怕?我做的所有事都是党的命令,我做什么坏事了吗?我营救地下党员,无党派人士和难民,你也是这样做的,你救了这么多人。”


但黄慕兰没想到后来发生的事情,1953年,黄慕兰不得不单方面向陈提出了离婚,“因为不这样做的话我就会遭到怀疑。他们认为如果你忠于党,就会毫不迟疑地与在台湾的人断绝关系。”


1955年,她卷入“潘汉年、扬帆案”。6月5日深夜,黄慕兰被两名公安局的同志带走,接受审查。


黄慕兰后被关入秦城监狱。刚进秦城监狱,她就绝食三天,以示抗议,后来转变思想,“这里虽是监狱,其实我们仍是受到保护的隔离审查,虽是失去自由的软禁,亦是对自己的严峻考验,更是党给予我们安心学习马列主义理论的补课机会,自己不该发脾气,以绝食来向党表示抗议。”


1963年,黄慕兰被宣判为“叛徒、特务、反革命”罪,释放出狱,判处管制三年。黄慕兰坚决拒绝接受这一判决,反问宣判员:“请问我何时叛变?加入了哪一个特务组织?犯了哪些发革命罪行?”


黄慕兰的几个子女也因为她的原因被划为右派。


出狱后,黄慕兰曾有以探望患病的母亲为由去香港的机会,但她拒绝了,“我自忖几十年来忠实地执行党的指示……经得住长期严峻考验,如今‘反革命’罪冤屈未申雪,三年管制判决未撤销,尚是‘戴罪之身’,竟请求赴港探母,岂非‘罪上加罪’么?”


就在黄慕兰三年管制期限将满之时,文革来了。


红卫兵们从黄慕兰的箱子中搜出了陈志皋穿过的长袍马褂,训斥黄慕兰:“你嫁到这样的人家,还能是中共党员吗?你不是叛徒还能是什么?还有脸不服判决上诉,对你这种人不加重处罚行吗?”于是,不由分说地把黄慕兰带走了。


被红卫兵剃光头的黄慕兰,开始接受无休止的批斗,并责令这位已经60岁的老太太每天打扫六幢楼的卫生,晚上回家还得写交代材料。有一次,因为黄慕兰的交代材料中有“屈能伸,苦亦乐,永不消沉”的字句,一位红卫兵竟用带钢扣的军用皮带抽打她,致使其三根肋骨被打断,昏晕过去,才住手。


1967年6月10日,黄慕兰再次被送进了秦城监狱。


这次她没有抗议,还觉得住在秦城监狱比在外面好多了,最起码免受了外面“文革”风暴冲击的折磨之苦。


1975年5月,走出秦城监狱的第二天,黄慕兰就提笔写申诉材料,要求平反,“我唯一的目的就是使我在党内的资历得到承认……当时我的处境艰难:公司破产了,丈夫去了台湾,我要养4个孩子,还要经受政治打压。但我挺过来了。我是怎么想的呢?我只是想宛希俨和贺昌都死了,但是现在我们取得了胜利,他们的梦想最终实现了,人民很幸福,所以我不该被个人得失所困扰。”


申诉之路并不平坦,外孙女陈弘欣在《我的外婆,党的女儿》一文中回忆,“或许是由于每一封信都石沉大海的缘故,有一次外婆带着我径直闯去了湖北省黄石市委组织部。记得那天早晨我们五点钟就起了床,火车、汽车……换了三次车后才到了黄石。两个干部模样的男人,在他们的办公室中,同外婆高声争执着什么……”


黄慕兰和贺昌生的儿子曾对她说:“妈,当年您如随同爸爸去了苏区,说不定早已和爸爸一同牺牲了。还是现在这样更好,我们都长大成人,你应该过上好日子了。”但黄慕兰自己想:“如果我去了苏区,我现在就是一个烈士了,就不会有后面那些恐怖的故事了。”


1980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正式公文,撤销1963年以“反革命罪”判处黄慕兰三年管制的错误判决,宣布无罪。5月8日,黄慕兰被任命为上海市政府参事。


1987年,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向黄慕兰传达中组部的决定,承认她1926年入党的党籍;但同时宣布黄慕兰于“1933年脱党”,解放后按1951年7月1日重新入党计算党龄。


1993年,王政第一次见到黄慕兰时,她已经开始写自传,王政发现,在她的著述中,她努力构建一种单一的身份认同——一个忠诚可靠的共产党员,这一身份认同是党长期以来所拒绝承认的。“最长、最详细的那篇都是为党写的,因为里面充满了机密内容,她认为揭露出来会对党不利。”


1995年初,王政再次见到黄慕兰,注意到了她内在的变化:她不再只讲党的语言,内心深处的其他声音时不时地出现,也开始抱怨自己受到的不公正待遇。


但最终,她依然选择了沉默。


她说:“我到底是不是女英雄,历史会做出判决。”


如今,我们唯愿前辈走好,天堂不再有悲欢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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