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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主席首提“技术主权”概念

洪延青 网安寻路人 2020-09-16


译者按:


本周欧盟密集发布了数字战略和AI白皮书,实际上这背后是欧盟委员会主席乌尔苏拉· 冯德莱恩(Ursula von der Leyen)上任后提出的新数字转型战略的一部分。如果用一个词来总结新战略的话,用乌尔苏拉· 冯德莱恩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技术主权”(technological sovereignty)。在此,笔者翻译了欧盟这周新数字转型战略出台之际,乌尔苏拉· 冯德莱恩在众多欧洲媒体上发表的观点文章,供大家参考。以下为译文。


我是技术乐观主义者。我相信技术是一种造福人类力量的信念,来自我作为医学生的经历。我亲身了解并亲眼目睹了它改变命运、挽救生命,以及使得奇迹变得稀松平常的能力。

 

感染后服用抗生素、受伤或患病时做X射线或MRI扫描,这些事我们现在认为是理所当然的。而这些事原本都曾是奇迹,它们把人类进程往好的方向改变。

 

借助技术,这些奇迹每天都变得更加令人叹为观止,而且越来越经常发生。它们正在提升癌症的发现,正在支撑高精度手术,或正在根据每个患者的需求量身定制治疗方案。

 

这一切现在正在欧洲发生。但是我希望这仅仅是个开始。我希望它成为我们社会的一种常规:从农业到金融、从文化到建筑、从应对气候变化到打击恐怖主义。

 

这是欧盟委员会本周将提出的新数字战略背后的愿景。

 

我们相信,数字化转型可以为我们的经济提供动力,并帮助我们找到应对全球挑战的欧洲解决方案。我们认为,应该根据从非个人数据中获得新知和洞见,使得我们的公民能够做出更好的决策。我们希望这些数据对所有人和机构开放——无论是在公共部门还是私营部门,无论大还是小,无论是初创公司还是巨型企业。这将帮助我们整个社会最大程度地利用创新和竞争,并确保我们所有人都受益于数字红利。这样的数字欧洲应该反映出欧洲最好的属性:开放、公平、多样化、民主和自信。

 

我们战略的广度反映了我们面临的未来数字化转型的规模和性质。我们的战略涵盖了从网络安全到关键基础设施,从数字教育到技能,从民主到媒体等所有内容和方面。而且它能够实现欧洲绿色协议的雄心,例如,到2030年推广对气候不造成负面影响的数据中心。

 

但正如我们这周发布的战略所表明,数字化转型不能任由偶然。我们必须确保我们的权利、隐私和各种保护保障,无论在线上还是在线下,都是一样的。我们应确保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控制自己的生活以及对我们个人信息的处理。我们应确保我们放心地借助技术发表言论并能够凭自己的言行。我们应当确保随着新技术不断产生,我们的核心价值依旧。

 

我完全理解,对于许多人来说,技术——尤其是拥有它的人——尚未赢得这种信任。我看到信任是如何破裂的,当大型在线平台以不当的方式使用客户的数据。或者,当虚假信息“挤掉了”负责任的新闻报道时,当类似于耸人听闻的标题党之类的比事实更重要。

 

因此,我理解并尊重为什么有些人是技术怀疑论者、质疑者甚至是悲观主义者。这就是为什么我认为我们需要一个数字化转型的原因,而这种转型无论是从设计上来说,还是从本质上来说,都应当是欧洲式的。这样的转型应当能重建被侵蚀信任,或增强现存的信任。为此,大型商业数字企业必须承担责任,包括提供欧洲式的访问被收集数据的方式。欧洲的数字化转型不在于少数人的利益,而在于为多数人提供新知和机遇。这就需要在合适的领域进行立法。

 

欧洲的数字化转型的关键在于必须整体性地公民、企业和社会提供保护和赋能。它必须为人们提供获得感,以使他们能感受到生活中技术所带来的好处。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欧洲需要拥有自己的数字能力,无论是量子计算、5G、网络安全还是人工智能(AI)。这些是我们确定为战略投资领域的一些技术,欧盟层面的资金还可以吸引成员国层面和来自于私营部门的资金。

 

充分利用数字化技术和数据,对大型行业和中小企业一样重要。尽管最创新的想法通常来自于最小的初创企业,但扩大企业规模对于数字世界中的小型欧洲公司而言可能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我们希望欧洲的初创企业能够享有与硅谷同行一样的机会,能够扩大、发展和吸引投资。

 

为此,我们需要克服单一市场中还存在的分裂,目前,这样的分裂通常在线上比线下来得更大。我们现在需要团结起来。不是让我们变得同质,而是要利用我们的规模和多样性——这都是创新成功的关键因素。

 

我们还需要资源来实现雄心壮志。这就是为什么在本周的欧盟理事会上,我将推动建立一个现代而灵活的欧盟预算,该预算将用于投资我们的未来以及研究,创新的广泛运用及其所需的技能。

 

如果我们希望欧洲在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最具潜力的领域中引领潮流,上述都将是必要的。本周,我们将正式提出针对数据和人工智能的计划,以及更广泛的数字战略。

 

数据战略的起点始终是个人保护。欧洲已经拥有世界上最严格的数据保护规则,我们现在将为欧洲人提供他们所需的工具,以确保他们享有对数据更多的控制。

 

还有另一种数据是未来数据经济中尚未被发现的、未被使用的金矿。我指的是由客机收集的匿名化的移动数据或气象数据、卫星图像,以及关于从发动机性能表现到能耗等各个方面的工业和商业数据。

 

这些类型的非个人数据可以用于支撑新的、更有效的和更可持续的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和开发。这些数据几乎可以免费复制。但是今天,我们产生的信息中有85%未被使用。这样的现状需要改变。

 

我们将为欧洲数据空间制定立法框架和运营标准。这些将使企业、政府和研究人员可以存储其数据并访问其他人共享的可信数据。

 

我们将为欧洲数据空间制定立法框架和运营标准。这些将使企业,政府和研究人员可以存储其数据并访问其他人共享的受信任数据。所有这些都将在安全的条件下完成,这将为所有人创造更大的价值并确保所有人的公平回报。

 

这些数据池将反过来将推动我们在欧洲促进人工智能的卓越发展和可信度的提升。人工智能已经在帮助小型公司减少能源费用,实现更环保、更自动化的运输,并带来更准确的医疗诊断。

 

为了帮助大小企业充分利用AI的潜力,我们将投资本地化的数字创新中心网络,以及投资于高等研究和教育卓越中心。

 

同时,我们将采取行动确保AI是公平的,并符合欧洲在所有领域所制定的高标准。在算法影响决策的世界中,我们必须完全恪守我们对工作场所的安全、隐私和平等待遇的承诺。我们将把行动的重点放在高风险的应用程序上,这些应用程序可能会影响我们的身心健康,或者影响到就业或执法方面的重要决定。

 

我们的目标不是更多的法规,而是实用的保障措施、问责制以及在发生危险或纠纷时进行人工干预的可能性。我们成功地塑造了其他行业——从汽车到食品——现在我们将在新的数据敏捷经济中应用相同的逻辑和标准。

 

我用“技术主权”一词来概括我上述提出的所有内容。这个概念描述了欧洲必须具有的能力,即必须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并遵守自己的规则来做出自己的选择。这将有助于使我们所有人成为技术乐观主义者。(作者为欧盟委员会主席)





数据保护官(DPO)社群主要成员是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一线工作者。他们主要来自于国内头部的互联网公司、安全公司、律所、会计师事务所、高校、研究机构等。在从事本职工作的同时,DPO社群成员还放眼全球思考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最新动态、进展、趋势。2018年5月,DPO社群举行了第一次线下沙龙。沙龙每月一期,集中讨论不同的议题。目前DPO社群已近300人。关于DPO社群和沙龙更多的情况如下:


DPO社群成果

  1. 印度《2018个人数据保护法(草案)》全文翻译(中英对照版)(DPO沙龙出品)

  2. 巴西《通用数据保护法》全文中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3. 美国联邦隐私立法重要文件编译第一辑(DPO沙龙出品)

  4. 《非个人数据在欧盟境内自由流动框架条例》全文中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5. 第29条工作组《对第2016/679号条例(GDPR)下同意的解释指南》中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6. 第29条工作组“关于减轻对处理活动进行记录义务的立场文件”(DPO沙龙出品)

  7. 第29条工作组《第2/2017号关于工作中数据处理的意见》(DPO沙龙出品)

  8. “美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诉Facebook“起诉书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9. 第29条工作组《关于自动化个人决策目的和识别分析目的准则》(DPO沙龙出品)

  10. 法国数据保护局发布针对与商业伙伴或数据代理共享数据的指南

  11. 第29条工作组《数据可携权指南》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12. 德国联邦反垄断局对Facebook数据收集和融合行为提出严格限制(DPO沙龙出品)

  13. 德国联邦反垄断局审查Facebook数据收集融合行为的背景情况(DPO沙龙出品)

  14. EDPB“关于《临床试验条例》与GDPR间相互关系”意见的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15. 第29条工作组关于GDPR《透明度准则的指引》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16. “108号公约”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17. 美国司法部“云法案”白皮书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18. EDPB关于GDPR中合同必要性指引的中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19. 新加坡《防止网络虚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案》中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20. 英国ICO《广告技术和实时竞价的更新报告》中译文(DPO社群出品)

  21. “FTC与Facebook达成和解令的新闻通告”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22. CJEU认定网站和嵌入的第三方代码成为共同数据控制者(DPO沙龙出品)

  23. FTC与Facebook“2019和解令”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24. 英国ICO《数据共享行为守则》中译文(DPO社群出品)

  25. “hiQ Labs诉LinkedIn案上诉判决”中译文(DPO社群出品)

  26. 法国数据保护监管机构(CNIL)有关cookies和其他追踪方式的指引(全文翻译)

  27. 美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CCPA) 修正案汇总中译文(DPO沙龙出品)

  28. FTC“首次针对追踪类App提起诉讼”的官方声明中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29. ICDPPC关于隐私和消费者保护、竞争维护交叉问题决议的中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30. 德国关于确定企业GDPR相关罚款数额官方指南的中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31. 亚洲十四个国家和地区数据跨境制度报告中译本(DPO社群出品)

  32. 印度《个人数据保护法》(2019年草案)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33. 法国数据保护局(CNIL)关于人脸识别报告的中译文(DPO社群出品)

  34. AEPD和EDPS | “哈希函数简介——用于个人数据假名化技术”中译文(DPO社群出品)

  35. 欧盟基本权利局“人脸识别技术”报告中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36. 联合发布 |《2020数字医疗:疫情防控新技术安全应用分析报告》


线下沙龙实录见:

  1. 数据保护官(DPO)沙龙第一期纪实

  2. 第二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指南 

  3. 第三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4. 第四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网络爬虫的法律规制

  5. 第四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之二:当爬虫遇上法律会有什么风险

  6. 第五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美国联邦隐私立法重要文件讨论

  7. 数据保护官(DPO)沙龙走进燕园系列活动第一期

  8. 第六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2018年隐私条款评审工作

  9. 第八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重点行业数据、隐私及网络安全

  10. 第九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修订研讨

  11. 第十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数据融合可给企业赋能,但不能不问西东

  12. 第十一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企业如何看住自家的数据资产?这里有份权威的安全指南

  13. 第十二期数据保护官纪实:金融数据保护,须平衡个人隐私与公共利益

  14. 第十三期DPO沙龙纪实:厘清《数据安全管理办法》中的重点条款

  15. 第十四期DPO沙龙纪实:梳理《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评估流程

  16. 第十五期DPO沙龙纪实:SDK非洪水猛兽,但如果“作恶”乱收集信息,谁来管?

  17. 第十六期DPO沙龙纪实:查询App收集个人信息类型、禁止收集IMEI号是未来监管趋势

  18. 与欧美一流数据保护专家面对面(DPO沙龙特别活动)

  19. 第十七期DPO沙龙纪实:数据统一确权恐难实现 部门立法或是有效途径

  20. 第十八期DPO沙龙纪实:生物识别信息的安全保护


评估GDPR效果和影响:

  1. 评价GDPR一周年:一些正负面观点

  2. 评估GDPR效果和影响的参考资料(一):来自Capgemini的报告

  3. 评估GDPR效果和影响的参考资料(二):来自CIPL的报告

  4. 评估GDPR效果和影响的参考资料(三):来自IAPP的报告

  5. 评估GDPR效果和影响的参考资料(四):来自“黑客”的视角

  6. 评估GDPR效果和影响的参考资料(五):来自欧盟成员国的视角


线上沙龙见:

  1. DPO社群对数据堂事件的精彩点评

  2. DPO社群线上讨论第二期:“出售 & 提供” 个人信息之法律与实务对话

  3. 用户授权第三方获取自己在平台的数据,可以吗?不可以吗?(DPO沙龙线上讨论第三期)


DPO社群成员观点

  1. 个人信息委托处理是否需要个人授权?(DPO社群成员观点)

  2. 企业如何告知与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主体权利(DPO社群成员观点)

  3. GDPR“首张”执行通知盯上AlQ公司的前期后后(DPO社群成员观点)

  4. 隐私条款撰写调研报告(DPO社群成员观点)

  5. 我看到的数据安全(DPO社群成员观点)

  6. 数据爬取的法律风险综述(DPO社群成员观点)

  7. 银行业金融数据出境的监管框架与脉络(DPO社群成员观点)

  8. 解析公安机关《互联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指引(征求意见稿)》(DPO社群成员观点)

  9. 详解GDPR向Google亮剑缘由(DPO社群成员观点)

  10. 从生产安全体系视角看数据安全(DPO社群成员观点)

  11. 从Android Q看安卓系统的授权机制的三次重大演进(DPO社群成员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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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从数据融合角度分析CNIL处罚谷歌案(DPO社群成员观点)

  14. 历史和国际比较视角DPO法律制度探源(DPO社群成员观点)

  15. 谷歌数据融合合规之路:从欧盟监管机构调查与处罚来看——上篇(DPO社群成员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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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中儿童个人信息保护(DPO社群成员观点)

  18. 企业上市过程面临的数据合规问题和相关风险:境内篇(DPO社群成员观点)

  19. 企业上市过程面临的数据合规问题和相关风险:境外篇(DPO社群成员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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