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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章太|说语言规划(一)

陈章太 商务印书馆汉语中心 202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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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陈章太先生的《语言规划研究》(中华当代学术著作辑要)在商务印书馆出版。本书从作者的研究和工作角度出发,对普通话、方言、语言政策、语言文字生活等作出规划,说明语言规划是关乎语言文字乃至国家战略的重要课题。

本书是陈章太先生多年研究语言规划的经典作品,包括语言规划理论与实践研究、语言政策研究、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研究等。今选刊其中一篇——《说语言规划》,我们将摘选前两章分为两期刊发。今刊第一期,敬献读者。



说语言规划

文丨陈章太

语言规划的性质、意义

(一)语言规划的产生

“语言规划”(language planning)是应用语言学的术语,也是社会语言学的术语,又称“语文规划”“语言工程”“语言标准化”等。我国过去通常称为“语文运动”“文字改革”,近期常称为“语言文字工作”,有的称为“语言规范化”“语文现代化”等。

语言规划的实际存在已有很长的历史,但作为社会语言学和应用语言学的分支学科,还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事。它产生的背景是:

(1)二战结束以后,殖民地国家纷纷独立,有些国家在建国时,有一项重要工作非进行不可,这就是选择、确定、推广标准语、共同语或官方语言,并制定其规范标准。

(2)随着战后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需要对语言及其应用进行规范与管理。

(3)二战后,大量移民涌入西方发达国家,造成多元文化、多种语言的极其复杂的社会问题,如在行政、教育、宗教、就业等方面存在的语言问题,需要妥善解决。解决这些重要而迫切的社会语言问题,需要对国家、民族的语言进行全面、有效的规划,这就促使了语言规划的产生。


(二)语言规划的含义

什么是语言规划,有各种说法。最早在文献中使用这一术语的豪根(E.Haugen)认为:语言规划是对语言的鉴别。这固然简洁,但不太明确。语言规划的开拓者和奠基人费希曼(S.Fishman)认为:语言规划是确定、描写对语言的决策过程,及其严重性和迫切性,需要明确的解决办法,要求一种对已有问题能提供并鉴别可替换解决方案的行动理论。《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卷》说明:语言规划是“国家或社会团体为了对语言进行管理而进行的各种工作的统称”。因为语言规划涉及诸多非语言因素,所以有的学者干脆把语言规划称为“关于语言的官方政策”。纵观各种说法并结合语言规划实际内容来考虑,我们认为,语言规划的基本含义是:政府或社会团体为了解决语言在社会交际中出现的问题,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语言文字及其使用进行干预与管理,使语言文字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语言规划与语言政策、语言立法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因此往往有人视三者为一体。三者的内容有其共同之处,它们是互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关系,其中语言政策是基础、核心,是行政行为;语言立法是语言政策和语言规划的升华与保障,是法律行为;语言规划是语言政策的延伸与体现,又是语言法规的具体执行,语言规划的理论又可以为语言政策、语言法规的制定提供理论依据,语言规划既是政府行为,又是社会行为。各个国家从本国的利益和实际出发,依据国家、政府对语言的根本态度,制定并推行范围广泛的语言政策,有的国家在此基础上再制定详细、具体的语言规划,体现其语言政策;有的国家还进行语言立法,将语言政策的重要内容用法律的形式加以总结与肯定;语言规划的重要内容也被语言立法所吸收,而语言规划又要依据并执行语言法规的重要规定。例如,当代中国,保障各民族语言平等和推广普通话是政府早已确定并一贯认真执行的政策,又是50年来语言规划的重要内容,国家制定《宪法》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时,就将这些政策加以肯定与升华,并用法律的形式给以肯定与保障,明确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民族区域自治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也有相关的规定。政府的语言政策和语言规划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在这方面的规定,更加详细、具体地规定了各民族语言和普通话的地位、关系、作用及使用范围等。又如政府的语言政策说明,推广普通话是为了克服语言障碍,有利于社会语言交际,而不是为了消灭方言,方言是不可能人为消灭的,在相当长时间内还要为各方言区的居民服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肯定这一政策,并具体规定方言可以使用的范围。政府的语言政策还申明,推行规范汉字不是为了废止繁体汉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也肯定这一政策,并明确规定繁体汉字可以使用的范围。语言政策反过来必须贯彻、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这些规定。语言规划则必须遵照、体现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这些规定。


(三)语言规划的性质

从语言规划的基本含义中,可以归纳出语言规划的性质特点。这就是:

1.语言规划主要是政府行为,兼有社会行为。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由政府主持、领导,或是政府授权社会团体、学术机构具体负责,政府运用其行政权力加以推动。语言规划又需要社会各界支持和人民大众参与,才能获得成功。因为由政府主持和社会大众参加,所以语言规划具有相当的权威性和社会性。世界上多数国家的语言规划都具有这种性质。语言规划也有一定的个人行为,主要是有影响的社会名人,如著名语言学家、作家、教育家、社会学家和著名政治家、社会活动家等,他们或直接参与、指导制定语言规划,或利用他们的社会影响,参与语言规划活动。前者如19世纪初叶,经过挪威的语言学家克努森(Knua Knudsen)和奥森(Ivar Aasen)的努力,国语和新挪威语被该国政府确定为官方语言。后者如一些国家有影响的政治家和社会活动家,他们的有关言论及言语活动对语言规划的影响。

2.语言规划是一项有目的、有计划的系统工程。它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社会语言交际中的问题,改进并完善语言文字规范,更好地发挥语言的社会功能。语言规划不仅是语言自身的问题,也不是单纯的学术工作,它与社会民族、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科学技术等有密切关系,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和条件,周密计划、细致安排,组织协调各有关方面共同工作,才能有效实施。

3.语言规划又是长期的社会实践活动,一般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旷日持久地坚持工作,积极、稳妥地进行社会实践,才能取得实际效果。从标准语、共同语和官方语言的选择、确定、推广,到语言的规范化,术语的标准化,文字的创制、改革与完善等,无不是长期的过程、庞大的规模和复杂的实践。语言规范既是长期的工作,它必须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和语言自身的演变而适时加以调整与完善;语言规划也要与时俱进,不能千秋定格、一成不变。


(四)语言规划的任务

语言规划的主要任务是:确定语言在国家、社会中的地位,协调语言关系,保障人民群众的语言权利,强化人们的语言规范意识,加强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提高语言声望,增强语言活力,充分发挥语言的社会交际功能,促使语言及语言生活持续、健康地发展,更好地为社会服务。语言规划的具体任务是变化的,它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语言及语言生活的演变以及语言规划的进展而有所变化。例如我国,20世纪50~60年代,语言规划的具体任务是,执行各民族语言平等政策,保障人民群众语言权利,同时确定普通话在全国通用的地位,大力推广普通话,实行文字改革,加强现代汉语规范化。到了80~90年代,为适应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语言规划的具体任务适时加以调整,除继续执行前一阶段的具体任务,又增加了语言文字信息处理管理的任务,并加速推广、普及普通话,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


(五)语言规划的意义

语言规划是社会生活和语言生活中的大事,它对社会生活和语言生活都有重要影响和积极意义。

1.语言规划的政治意义是显著的,主要表现在确定语言地位,协调语言关系,保障人民语言权利,强化国家统一意识,从而在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没有统一的语言,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必定受到损害。例如,我国是一个地域广阔、人口众多的多民族、多语言的国家,如果没有统一的语言文字,很难想象在3000多年的历史长河中,国家、民族、社会从总体说能够如此团结、统一与稳定,在这方面,历史上实行的语言平等,统一文字和推行雅言、通语、官话、国语、普通话等发挥了重大作用。欧洲文艺复兴以后,意大利、法国、西班牙等国都相继成立语言机构,制定、实施语言规划,维护本国家、本民族语言的纯洁与健康,这对欧洲国家的统一与社会稳定,及此后的工业革命有极重要的意义。阿拉伯世界推广阿拉伯语,对促进阿拉伯国家、民族的统一与团结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负面的例子如印度、菲律宾和非洲的有些国家,因为有些社会语言问题没能妥善解决,严重影响了这些国家的团结、稳定与发展。

2.语言规划对促进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发展有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进行语言本体规划,加强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方面,如制定标准语的语音、词汇、语法、文字的规范标准,进行文体、文字改革,术语的规范化、标准化,加强语文现代化建设等,从而促进了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的进步和发展。例如,在我国,确定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全国范围大力推行,并且加强普通话和汉字的规范化、标准化,便利社会交际,有助于统一市场形成,促进经济、文教事业的发展,有利于语言信息处理、自然语言理解和人工智能等的发展,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巨大的。

3.语言的规范化、标准化,使语言文字更加规范、好用,从而增强语言的社会功能,提高交际效率和工作效率,适应社会生活不断发展变化的需要。如,现代汉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增强了这些语言文字的社会功能,便利工作与交际,这是明显的事实。又如,英语、法语、西班牙语的规范化程度比较高,它们的社会功能也就较强,交际效率和工作效率也较高,对社会交际和国际交流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4.语言规划可以对语言的历史变化产生积极影响,使语言结构本身更加规范、精密,更适合现代社会的需要,并向符合语言使用者利益的方向发展。如书面语与口语的接近或基本一致是语言发展的一种趋势,对语言的人为干预可以加速这种趋势的发展。以色列使脱离社会生活2000多年的希伯来语复活,成为现代社会交际用语,大大加速了书面语口语化的进程。汉语从清末以来进行文体改革,从文言文改为白话文,使书面语接近口语,又使口语更加规范、简洁、精确,这对语言本身的发展都有重要作用。


图书信息

《语言规划研究》(中华当代学术著作辑要)

陈章太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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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陈章太先生多年研究语言规划的经典作品,包括语言规划理论与实践研究、语言政策研究、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研究等。书中指出语言规划的内容包括语言地位规划和语言本体规划两大部分。语言规划的对象是社会语言问题,包括语言地位、语言关系、语言规范等,主要是克服社会交际的语言障碍,创造或改善语言使用的条件与环境。语言规划的主要任务是确定语言在国家、社会中的地位,协调语言关系,保障人民群众的语言权利,强化人们的语言规范意识,加强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提高语言声望,增强语言活力,充分发挥语言的社会交际功能,促使语言及语言生活持续、健康地发展,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作者简介

陈章太(1932—2021),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兼任中国语言学会副会长,中国应用语言学会会长,北京广播学院兼职教授,南昌大学兼职教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副研究员、副所长,《中国语文》杂志副主编,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所长。主要从事社会语言学和汉语方言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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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图书信息

《语言规划概论》

陈章太  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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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规划是一门历史悠久,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但理论研究相对薄弱。本书旨在吸收国内外研究的新成果,运用应用语言学,尤其是社会语言学的相关理论,结合我国语言规划的实际情况,比较系统地介绍和论述语言规划的基本理论和方法,阐明中国语言规划及国外语言规划的基本情况和一些重大的理论问题,使人们对语言规划这门学科有更深入的认识和了解,从而推动我国语言规划工作和语言规划理论的教学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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