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澄查经:哥林多前书】第二十八讲:基督徒的谨慎
第二十八讲:基督徒的谨慎
林前10:23-11:1
10:23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10:24 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
10:25 凡市上所卖的,你们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
10:26 因为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乎主。
10:27 倘有一个不信的人请你们赴席,你们若愿意去,凡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
10:28 若有人对你们说“这是献过祭的物”,就要为那告诉你们的人,并为良心的缘故不吃。
10:29 我说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这自由为什么被别人的良心论断呢?
10:30 我若谢恩而吃,为什么因我谢恩的物被人毁谤呢?
10:31 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 神而行。
10:32 不拘是犹太人,是希腊人,是 神的教会,你们都不要使他跌倒;
10:33 就好像我凡事都叫众人喜欢,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
11:1 你们该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
这段经文与前面三章的经文的脉络相衔接,强调基督徒的自由。保罗两次提出“凡事都可行”,将我们带回到哥林多教会中那些“自由”的基督徒的口号里。保罗提出基督徒自由的可行,也劝他们无需为市场上的食物而询问其来源、无需在赴宴时“问话”。但保罗又提醒在运用自由之时,需要考虑“别人的益处”、“别人的良心”、“荣耀神而行”、“效法保罗”等等。
一、凡事要求别人的益处(23-24)
保罗在此首先用两个“凡事都可行”,在一方面迎合哥林多教会中持自由思想的基督徒,一方面则用两个“但”来提出自己的看法,即“不都有益处”,“不都造就人”。两个“凡事都可行”本身应该没有其它引伸的意思,两个“但”则将“都可行”规范在“益处”与“造就人”的原则里。保罗将个人的利益与群体的利益相结合来论述,其“凡事都可行”突显的是个人的自由,本身是无可厚非的。“但”则将个人利益与群体利益衔接,表示个人需要在群体的利益之下受到规范。
“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就是进一步阐释一个普遍的原则。基督徒不能为一己私利而坚持个人的生活,“乃要求别人的益处”。我们相信,这与主耶稣所教导的“舍己”有异曲同工之妙。当世人沉醉在个人主义思想时,基督与保罗同样教导“舍己”,这就显示真基督徒的超越。
二、凡事要为别人的良心(25-30)
本段经文,保罗将我们再次带到两个现实的生活例证里,一是到市场上买食物,一是到不信的人家里赴席。保罗所提的两个例证都是非常现实的,也是许多基督徒所疑惑或矛盾的。保罗首先从“凡事都可行”的角度提出自由,他两次说:“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是指不要因良心不安而查问食物是否祭过偶像。
保罗在此提出一个理由,即“因为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乎主”。这句话原本出自犹太人谢饭时的祷文,表明世界上的一切都属于神,因此只管凭着信心去领受。这与保罗在上文的论述相同,他说:“论到吃祭偶像之物,我们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么;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没有别的神。虽有称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许多的神,许多的主。然而我们只有一位神,就是父,万物都本于他,我们也归于他;并有一位主,就是耶稣基督,万物都是藉着他有的,我们也是藉着他有的。”(8:4-6)
不过,保罗还是提出一个例外,即“若有人对你们说:‘这是献过祭的物’,就要为那告诉你们的人,并为良心的缘故不吃”。关于此处的“有人”,张永信牧师作以下的分析:
这人的身份有三个可能性:
1.指良心软弱的信徒:早于八章7至13节,保罗已有提到这等信徒,他们的良心对于吃祭偶像的食物产生敏感。
2.指上一节那群邀请信徒赴其宴席的异教朋友。
3.指宴会中任何一位异教嘉宾。
第一个可能性的问题是:为何保罗不明言这人便是良心软弱的信徒,如他在八章7节开始所指称的一样。再者,这位信徒既然是良心软弱,他为何会赴异教徒的筵席,并冒吃祭过偶像的食物之险呢?至于第二个看法,问题是在上一节,保罗刚提及过此人,他理应用“这人”,而不是用有人,好像是主人之外的另一个人一样。再者,此人若是知道所邀请的是基督徒,并且认为基督徒是不应该吃这些祭给偶像的食物,又何必邀请他赴会,强人所难呢?
所以,第三个可能性是最少问题的。保罗不对此人加以详细的描述,旨在增加涵盖的。
这样的一个人,他以为信徒是不应该吃祭过偶像的食物,因为吃了,便是与偶像的敬拜有分,或是与异教神明有关系。于是,他便因着关心,向信徒提出警告,原是一番好意。对于这样的情况,保罗的指示是:就要为那告诉你们的人,并为良心的缘故不吃。
在29-30节中,保罗继续解释说:“我说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这自由为什么被别人的良心论断呢?我若谢恩而吃,为什么因我谢恩的物被人毁谤呢?”保罗这里着重提出“别人的良心”,就是要求基督徒的自由需要留意那些未信之人的感受。为他们的良心的缘故不吃,在一方面就是尊重他们的提醒,另一方面体谅他们对于基督徒自由的不明白。不然,保罗提出自由将会有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自由……被别人的良心论断”,一是“因我谢恩的物被人毁谤”。保罗提醒基督徒的自由不能因此引起别人的不理解,反而对基督徒的信仰产生论断,也不能因坚持自己的自由而成为别人毁谤的机会。
三、凡事要为荣耀神而行(31-32)
“所以”,是保罗对于上面的指示所作的总结性教导。保罗说:“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 神而行。不拘是犹太人,是希腊人,是 神的教会,你们都不要使他跌倒”。本段经文的中心句是“都要为荣耀神而行”。这就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个人行为不仅与群体有关,更是与神的荣耀有关。也不禁使我们想起保罗被主耶稣光照之时,那颠覆性的信息,即“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徒9:5)。
当哥林多人认为自己的行为无关他人,乃是自己个人的自由之时,保罗首先提出个人与群体之间不可分割的关系,要求“不拘是犹太人,是希腊人,是 神的教会,你们都不要使他跌倒”。另外,保罗又将读者的眼光从人身上转移至神的身上,总结“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 神而行。”保罗将“或吃或喝”作为基督徒行事为人的提醒,实在是值得我们反思的,因为基督徒不在意“吃喝”等小细节上,容易定睛在大事之上,忘却主耶稣的教导说:“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义,在大事上也不义。”(路16:10)诚如三国刘备的话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四、凡事效法保罗的效法(33-01)
保罗继续上文关于吃喝的问题,以自己为例子,指出“就好像我”。这段话给予整个讲论作了美好的总结,“就好像我”将哥林多人带到保罗的生命里面。“凡事都叫众人喜欢”,是从保罗放弃权柄与自由;“不求自己的益处”不为自己的好处与成就;“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不是偏执于个人的得救。
经文的最后,保罗更加明确地指出这种自己作为榜样的见证并非出于个人的骄傲,乃是出于遵行神的道的范例。保罗说“你们该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就将我们带到耶稣基督“凡事都叫众人喜欢”、“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的最高范例身上。汪维藩牧师说:“使徒保罗不只给哥林多人做出了榜样,也给后世教会一切事奉主服事主的人留下了榜样。也就是:一个主的仆人,必须首先在行事为人上效法基督,必须把‘身教’放在‘言传’之前。只有这样,他才能对他所牧养和带领的群羊说:‘你们该效法我,象我效法基督一样’(11:1)。一个传道人行动所发出来的声音,要比他在讲台上用言语所发出来的声音强大万倍。真正能够造就信徒的,往往是一个传道人的榜样,而不只是他的教导和言谈。”
张永信著,《哥林多前书:教会时弊的良方——爱》,香港:明道社有限公司,2007年6月,第229-230页。
普瑞尔著,《哥林多前书》,潘秋松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1998年10月,第243-244页。
汪维藩著,《哥林多前、后书释义》,中国基督教协会神学教育委员会,1992年6月,第60页。
更多讲章:
【思澄查经:哥林多前书】第二十七讲:基督徒的谨慎 ——逃避拜偶像的事
【思澄查经:哥林多前书】第二十六讲:以史为鉴 ——以色列人滥用自由的实例
【思澄查经:哥林多前书】第二十四讲:保罗的权柄
【思澄查经:哥林多前书】第二十二讲:基督徒的婚姻(二) ——有关独身、结婚与再婚的劝勉
【思澄查经:哥林多前书】第九讲:神的智慧(三) ——属灵的人能看透万事
【思澄查经:哥林多前书】第八讲:神的智慧(二) ——圣灵参透万事
欢迎关注:丰盛“书”房,为个人原创作品平台,您可以阅读到感兴趣的文章,包括讲章、灵修默想、婚姻家庭、亲子教育、教会历史、口述史采访、基督教教育、信仰随笔等。可以直接点击下图,识别二维码。
elishachen2013
丰盛“书”房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关注
公众号已经超过我的脚步,
去许多从来没去过的地方,
去牧养未曾谋面的人。
你是否愿意跟我一起去完成或者帮我完成这一趟蒙福的旅行?
你是否愿意将它传递到许多你所在意的人手中?
若是愿意,您可以做两件事情:
1.转发本文和上图(二维码)在朋友圈,
2.直接将公众号名片(丰盛“书”房)发送至微信群,
鼓励大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