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澄查经:哥林多前书】第二十一讲:蒙召与身份
第二十一讲:蒙召与身份
林前7:17-24
7:17 只要照主所分给各人的,和 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会都是这样。
7:18 有人已受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废割礼;有人未受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礼。
7:19 受割礼算不得什么,不受割礼也算不得什么,只要守 神的诫命就是了。
7:20 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份,仍要守住这身份。
7:21 你是作奴隶蒙召的吗?不要因此忧虑。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
7:22 因为作奴仆蒙召于主的,就是主所释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仆。
7:23 你们是重价买来的,不要作人的奴仆。
7:24 弟兄们,你们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份,仍要在 神面前守住这身份。
上文讲述一个关于基督徒婚姻的原则,即不要因为蒙召归主而改变原来的夫妻关系。本段经文则将这项原则进一步引申至基督徒生活的各个层面。保罗要求不要去刻意改变自己蒙召前的身份,而应当要“在神面前守住这身份”。这种“守住”对于和谐社会中的基督徒有着重要的意义。
将本段经文第七章来思考,整章经文以ABA形式形成三明治结构,头尾两部分(1-16,25-40)是回应独身的问题,中间段(17-24)则是一种引申。单独看本段经文,它有一个独特的结构,即ABACA。图示为:
A 蒙召与身份相符(17)
B 以割礼为例(18-19)
A 蒙召与身份相符(20)
C 以奴隶为例(21-23)
A 蒙召与身份相符(24)
显然,保罗为了进一步论述有关基督徒蒙召后不要急于改变原有的状态的原则,从而在此用实例证明自己的观点。在用实例讲解的过程中,保罗不厌其烦地重复“蒙召与身份相符”的理念。现在,我们先将保罗所讲的原则作一简单的分析,进而从实例来证明保罗的原则。
一、基督徒保持现状的原则(17、20、24)
在关于基督徒婚姻中合宜之分(1-16)的教导中,保罗很清楚地告诉哥林多信徒要保持现状。保罗要求基督徒不要急于改变自己原来的婚姻状态,即是说:不要因为自己成为基督徒了就认为自己的配偶不圣洁,从而不愿意与配偶有性关系,乃是要保持正常且有规律的性关系,并在和谐的关系中引导配偶归主。
第17节,保罗说:“只要照主所分给各人的,和 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会都是这样。”“主所分给各人的”是指每个人的婚姻状况、社会经济环境或物质环境。“照……神所召各人的”,希腊文的意思是“照神呼召各人时的情况”。“行”原文为“过活”。本节经文的意思是:“当我们来到主面前时,无论当时状况如何,都应继续忠心地作工,不立即试图改变现状。”“我吩咐各教会都是这样”,表明这个原则适用于每一间教会,每一个基督徒。
第20节:“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份,仍要守住这身份。”第24节:“弟兄们,你们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份,仍要在 神面前守住这身份。”保罗将原则的重点转向基督徒蒙召时的身份。要求基督徒不要急于改变自己的身份,乃是“仍要在神面前守住这身份”。普瑞尔将“在神面前”译为“与神一起”,表示“神和你双方成为同伴了”。这给我们一个伟大的原则,就是不要刻意去改变自己的身份,而应当在任何原有的身份中荣耀神。
二、基督徒的蒙召与守诫命(18-19)
基于一个不变的原则,保罗将当时教会的实际问题摆在读者面前,引导基督徒不致偏离正道。“有人已受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废割礼;有人未受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礼。受割礼算不得什么,不受割礼也算不得什么,只要守 神的诫命就是了。”(18-19)割礼的问题是关于信仰与种族的问题,曾在耶路撒冷和阿提安教会中讨论过的议题拿来作为实例(参徒15章)。当时犹太基督徒试图要归主的外邦基督徒接受割礼,从而引起一次轩然大波。另一方面,不少犹太人为求在希腊和罗马社会中不被歧视,用手术来遮掩自己,不致被人认出是受割礼的犹太人。
保罗在此很清楚地告诉基督徒,受割礼、不受割礼并不是最重要的。作为犹太教的基本礼仪,犹太基督徒受割礼是理所当然,而作为非犹太教徒,外邦基督徒不受割礼显然也是没有问题的。保罗主张不管是犹太基督徒或是外邦基督徒,都无需改变原有的种族和习惯。重要的是保罗所提出原则:“受割礼算不得什么,不受割礼也算不得什么,只要守神的诫命就是了。”保罗并不要求基督徒守全摩西律法中613条,乃是要求按照主耶稣和使徒的言行,对律法重新诠释和应用,以适应新时代的需要。
三、基督徒的蒙召与守身份(21-23)
继而,保罗从当时社会的奴隶制度的角度来提醒基督徒要守住原有的身份。保罗说:“你是作奴隶蒙召的吗?不要因此忧虑。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因为作奴仆蒙召于主的,就是主所释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仆。你们是重价买来的,不要作人的奴仆。”(21-23)
首先,保罗表明了一个基督徒对于奴隶制度的立场。他说:“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保罗认为在可能的情况下,改变奴仆的身份,得到自由是可以的。
其次,保罗提出一个属灵的真理。他说:“因为作奴仆蒙召于主的,就是主所释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仆。”在这里,保罗指出重要的不是外在的自由。保罗从各人原来的身份与蒙召后的属灵身份作一个对比。他说“作奴仆蒙召于主的,就是主所释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仆”。他的这个对比,给予作奴隶的基督徒是一种心灵里的安慰,因为他们在肉体虽是奴隶,但在灵性上已经得到释放。对于那些自由人,这句话则是一种提醒,因为他们虽是自由人,然而因为归于基督而成为基督的奴仆。
最后,保罗在此有一个重要的提醒。他说:“你们是重价买来的,不要作人的奴仆。”保罗提醒基督徒在身体上是否自由并不要紧,要紧的是在心灵上不要“作人的奴仆”。一个人若没有把握真理,陷在错误的理论之中,即使是自由人,也是一个奴隶。
对于今日基督徒,保罗这段经文给我们一个重要的原则:无论你在什么地方,你都是一个基督徒;无论你在什么岗位,你还是原来的你;无论在什么时候,你都要活出基督徒的生命。在今天教会有许多错误的观念与这个原则相违背。许多人将基督徒生活与信仰分开。他们在信仰上很敬虔,但在生活中却是极其堕落。有些人认为事奉只限于教会,而忘却了基督徒日常生命的见证。保罗要求我们在自己的身份中活出基督徒应有的生命,就是要求我们的敬虔不要只停留在教会,而应当在生活的各个层面彰显出来。
克雷格·布鲁姆伯格著,《哥林多前书》,尹妙珍译,香港:汉语圣经协会,2008年7月第二版,第153页。
普瑞尔著,《哥林多前书》,潘秋松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1998年10月,第1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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