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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子豪《追念》

追念


当我醒来的时候

我却追念我过去的梦

梦里的甜蜜呀

却是醒来时候的哀痛


当飘泊异乡的时候

我却追念故乡的风光

故乡的欢乐呀

却是我现在的惆怅


当我孤独的时候

我却追念伊人的温柔

伊人的深情呀

却是我孤独时候的烦忧



覃子豪由于后来去了台湾并于一九六三年病逝在孤岛,所以他的诗不太为当今青年人所知。其实他成名很早,以后在台湾诗坛也有很大的影响。这首诗是他在北平中法大学读书时所写。处在青春躁动时期的诗人,自然属于多梦的季节,因此他在“醒来的时候”喜欢追念那些“过去的梦”,这也属常情。问题在于“梦里的甜蜜”却成了“醒来时候的哀痛”。这种诗句如果当做“为赋新词强说愁”来理解,也许不一定有多大意义。如果这确实是在生活中有所体验而写下的诗句,那么也许就需要仔细辨析一下。比如那个“梦”字,这究竟真王是梦呢,还是暗指诸如“理想”之类呢?或者是兼而有之,是由真梦的逝去而联想到理想的失落呢?这样一想,也许这一节诗便多了几分耐人寻味之处。

由于诗人这时是远离故乡在外求学,所以这一节写游子思乡的真情,可见“故乡的欢乐”成为“现在的惆怅”是很自然的。从这一节诗也可以读出,他的“惆怅”也只是由于追念起昔日“故乡的欢乐”而引起的。那么,如果诗人“现在”也很欢乐,这种“惆怅”还有没有了呢?这当然属于诗外的话题,但是在诗中流露出的“惆怅”,大体上是由于“现在”也不太得意之故。在青年时期呈现出的心态多变而不稳定,包括对故乡的思念之情,毕竟带有这一时期的稚气,它同“锦城虽云乐,不如早还家”的沧桑之感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至于最后一节诗,写对爱情的追念情真意切,以“伊人的深情”状“我孤独时候的烦忧”,可以说是取得了鲜明对比的艺术效果。
如果把这首诗的三节内容加以概括,不妨称之为青春梦、思乡曲、初恋情,诗人正是在这三种情结中抒发了他的躁动不安的青春心态。虽然这首诗因诗人年龄与经历的限制而缺少一点深沉和沧桑之感,但跃动在诗行间的感情却是非常真切的,不失为一首优秀的诗篇。




不 谐 和 音 与 反 常 性

要理解20世纪的欧洲诗歌并非轻松之事。这诗歌的言说方式是谜语与晦暗。但它却有着令人瞩目的丰产性。自晚期里尔克和特拉克尔到贝恩的德语诗歌,自阿波利奈尔到圣琼·佩斯的法国诗歌,从加西亚·洛尔卡到纪廉的西班牙语诗歌,从帕拉采斯基到翁加雷蒂的意大利诗歌,从叶芝到艾略特的英语诗歌,其意义都是不容置疑的。可以看到,诗歌对当代精神状况的表现力并不逊色于哲学、小说、戏剧、绘画与音乐。
在读这些诗人的作品时,读者会得到一种体验,这种体验会让他,在他对此进行思虑之前,就得以临近这种诗歌的一种本质特点。这诗歌的晦暗难解让他着迷的程度,恰与让他困惑的程度相当。这诗歌的词语魔力和神秘性发挥着不容抗拒的作用,尽管理解是失去了方向的。“诗歌在尚未被理解之时就会传达自身意味”,艾略特在他的散文中如此说明。可以将这种费解与迷人的并列称为一种不谐和音(Dissonanz)。因为它制造的是一种更追求不安而非宁静的张力。不谐和音的张力是整个现代艺术的目的之一。斯特拉文斯基在他的《音乐诗学》(1948)中写道:“没有什么要求我们一定只在宁静中寻求满足。一百多年以来有越来越多的例子在表明一种风格,在这种风格中不谐和音获得了独立。它成为了一种物自体。而这就使得,它既不预备某物,也不预示某物。不谐和音并非无序状态的承载者,正如谐和音也并非确定性的保障。”这完全也适用于诗歌。
这诗歌的晦暗是有意为之的。波德莱尔就已经写过:“不被理解,这是具有某种荣誉的。”对于贝恩来说,诗歌创作就意味着“将具有决定性的事物提升入费解的语言中,意味着投身于那些事物中,那些足以无法说服任何人相信的事物”。圣琼·佩斯狂热地向诗人说道:“两端尖峭的事物中的双语者,你自己就是处于所有争斗者之间的争斗,你说的话如此歧义丛生,就如同在羽翼和荆棘的战斗中误入歧途的人!”而蒙塔莱则较为冷静:“如果诗歌创作的难题就在于如何让人理解,那么就没有人会写诗了。”
对于有心读诗的人来说,在开始时可以给他的建议无非就是,让自己的眼睛努力适应笼罩着现代诗歌的晦暗。我们处处都可以看到,这种诗歌总倾向于尽可能地远离对单义性内涵的传达。这种诗歌更情愿成为一种自我满足、涵义富丽的形体,这形体是那些以暗示方式作用于前理性层面,同时又让概念的隐秘区域发生震颤的绝对力量所组成的一种张力织体。
现代诗歌这种不谐和音的张力还体现在另外一个方面。各种特质在这里形成对照:远古的、神秘的、玄隐的引源与敏锐的智识,简约的言说方式与错杂的言说内容,语言的圆满与内涵的悬疑,精确与荒诞,极为微小的主题范围与最为激烈的风格转换。其中一部分是形式上的张力,而且往往也只被看做形式问题。但是这种张力也会体现在内容上。
现代诗歌如果涉及现实——物的或者人的现实——那么它也不是描述性的,对现实并不具备一种熟悉地观看和感觉的热情。它会让现实成为不熟悉的,让其陌生化,使其发生变形。诗歌不愿再用人们通常所称的现实来量度自身,即使它会在自身容纳一点现实的残余作为它迈向自由的起跳之处。现实从空间、时间、实物、灵魂的秩序中抽离出来,摆脱了一种正常的世界定向所必需的——被谴责为先入之见的——区分:美与丑、近与远、光与影、痛与乐、地与天。在抒情诗歌的三种可能的行为方式——感觉、观察和改造——中,在现代诗歌中占主导地位的是最后一种,不论是从世界的角度还是从语言的角度来看都是如此。按照从浪漫主义诗学中推导出的(被非常不恰当地普遍化了的)定义,抒情诗往往是心绪的语言、个人灵魂的语言。心绪(Gemüt)这个概念指的是通过进入一种灵魂栖居的空间而达到的去张力状态,即使最孤独的人也会与所有有感知能力者分享这一空间。而在现代诗歌中要回避的恰恰是这种交流式的可栖居性。现代诗歌离弃了传统意义上的人文主义,离弃了“体验”(Erlebnis),离弃了柔情,甚至往往离弃了诗人个人的自我。诗人不是作为私人化的人参与自己的构造物,而是作为进行诗歌创作的智慧、作为语言的操作者、作为艺术家来参与的,这样的艺术家在任意一个其自身已有意味的材料上验证着自己的改造力量,也即专制性幻想或者超现实的观看方式。这并不是在否定这样一首诗歌是出自灵魂魔术并且唤醒了该魔术的。但这与心绪不是一回事。这是纯粹主观性的多声结构和非限定性,这种主观性不再是可以分解成单个感觉值的。“心绪?我没有心绪,”贝恩如此表白道。当与心绪相近的柔和元素即将出现时,就会横冲出阻挠之力,以坚硬的、反和谐的词语将这些元素撕碎。
可以说这是现代诗歌创作的一种攻击性戏剧效果(aggressive Dramatik)。这种效果表现在众多更倾向于彼此对立而不是相互依附的主题和母题之间的关系中,也表现在这些主题和母题与一种不安定的风格铺展的关系中,这种风格铺展尽可能地让能指与所指相分离。但是这种戏剧效果也决定了诗歌与读者之间的关系,制造了一种惊吓作用,读者是其中的受害者。他感到自己不是得到了安定,而是受到了警告。虽然诗歌语言向来就是区别于普通的语言功能即传达信息的,但是除了个别例子——但丁或者贡戈拉——以外,这是一个极有节制和渐次推进的区别。突然,在19世纪下半叶,从这一区别中形成了通常语言与诗歌语言的极端差别,与晦暗的内涵、困惑结伴而行的一种过量的张力。诗歌语言具有了一种实验的性质,从这实验中涌现了不是由意义来谋划,而是以自身制造意义的词语组合。常用的词语材料展示出了不同寻常的意义。出自最生僻的专门用法的词语通上了抒情诗的电流。句子失去了肢干或者收缩为有意原始化的名词型表述。诗歌最古老的手法,对比与隐喻,以一种新方式被使用,这种方式绕开了天然的对比对象,强制实现了从实物层面和逻辑层面都不可统一之物的结合。正如在现代绘画中,变得自立的颜色结构和形式结构将所有的对象都进行了推移或者全然清除,以仅仅实现自身,在抒情诗中,自立了的语言运动结构,对与意义无涉的声响效果和强度曲线的需求也导致诗歌完全无法再从其言说内容出发来加以理解。因为其真正的内涵存在于外部与内部形式力量的戏剧效果中。因为这样的一首诗歌依然还是语言,但却是没有可传达客体的语言,所以诗歌就带来了不谐和音的后果,而感知诗歌的人同时既受诗歌吸引又为诗歌而困惑。
面对着这些现象,读者必然会产生反常性(Abnormität)的印象。与此相应,现代的文学理论家的一个基本概念就是:惊奇、诧异。谁若想令人吃惊、制造诧异,他就必须使用反常的手法。当然,反常性是个危险的概念。它会造成这种假象,即存在一个超越时间的常态。反复出现的情况是,某个时代的“反常”者往往成为了下一个时代的常态,也即实现了与时代的同化。而这一点必然不适用于我们在这里要阐述的抒情诗。对于这类诗歌的创立者来说,就已经不再有这种情况发生了。兰波和马拉美不会再被一个数量较大的读者群所同化,直到今天都没有,尽管已经有多部关于他们的论著问世。不可同化性在最现代者那里也始终是一个常见特征。
我们想启发式地使用“反常性”这个名称,就如对“正常”的使用一样。在不考虑历史条件的情况下我们将如此一类灵魂状态和意识状态设立为正常,这种灵魂或意识状态可以理解歌德或者霍夫曼斯塔尔的某个文本。这样就有可能更清楚地识别出当代抒情诗中那些如此远离以上那种方式的诗歌创作以至于必须被称为反常的现象。“反常”并不是价值判断,并不意味着“堕落”,这不论如何大力强调都不为过。不加批判地赞赏现代诗歌创作的人总是习惯于对其进行捍卫,以抵御市民的有限眼光,抵御学院品位与家庭趣味。这种做法是幼稚的,而且也完全误解了这些诗歌创作的动力,并且证明了他对欧洲三千年文学的无知。现代诗歌(和艺术)并不是有意让人惊讶,也不是有意抵制。作为当代一个持久不衰的现象,它有权得到人们的认识。但是读者也有权从早前的文学中获取他的评价标准,尽可能地将标准定高。我们放弃以这样的标准进行评价,但是我们不妨用这样的标准来描述和认识。
因为我们对如此一类诗歌也是有可能进行认识(Erkennen)的,这类诗歌首先期待的并不是被人理解,因为按照艾略特的话来说,它并不包含“让读者的某种习惯得以满足”的意义。艾略特接着说道:“因为一些诗人在面对这种意义的时候会感到不安,因为这种意义在他们来看是多余的,他们看到,诗歌的强度有可能产生于对这种意义的挣脱。”这样一类诗歌是完全可以认识、可以描述的,即使在其中有如此大的一种自由在发挥作用,以至于认识至多能够确认这种自由,却无法再理解这种自由所达致的内涵。更何况这些内涵(这又是艾略特的话)在其意味中是如此无边无际,甚至连诗人自己对其作品的意义也是所知有限的。对这类诗歌的认识将其费解或者不可理解的性质接受为其风格意志的首要特征。其他特征也可以一一确认。认识是可以对自己抱有些许希望的,因为它所指向的是历史条件,是诗学技巧,是最为迥异的作家所用语言中不容否定的共同之处。最后,认识是跟随这些文本的多义性的,它本身融入了文本试图在读者那里推进的过程,亦即继续创作、不可终结、走向开放的释义尝试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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