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亲爱的》拍续集,你能接受孩子留在“养父母”身边吗?
几天前,孙海洋时隔14年寻子成功。
至此,电影《亲爱的》黄渤原型彭高峰、张译原型孙海洋,《失孤》刘德华原型郭刚堂,都找到了被拐的孩子。
电影取材于现实,现实又因电影引发巨大关注,最终电影成为经典,现实圆满解决,看似皆大欢喜。《亲爱的》主创陈可辛、张冀、黄渤、张译等纷纷发文贺喜,陈可辛称,“这个消息比电影的任何片段都更感动”。
张译及其角色原型孙海洋
张译微博发文祝贺孙海洋一家团圆
但这件事可以告一段落了吗?还远远没有。
在媒体镜头的簇拥下,孙卓懵懵懂懂地来到深圳认亲,紧接着又跟随亲生父母回湖北老家。他像荣归故里的英雄一样手捧花束,一举一动都被全网直播,乡亲们为欢迎他摆了20桌酒席。
深圳认亲现场
回到湖北老家的孙卓被乡亲层层围住
跟泪崩不止的父母相比,这位18岁少年对于突如其来的人生巨变还没反应过来,在媒体追问下,他表示之后还会回到山东上学,如果“养父母”被判刑的话,他会生气。
很多网友都觉得不太理解,个别人甚至说这是“认贼作父”。
现实远比电影更复杂。假设《亲爱的》被要求拍摄续集的话,恐怕陈可辛和张冀都无从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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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过头看,七年前的《亲爱的》有哪些远见,又有哪些局限?大众呼吁的“买卖同罪”真的能够实现吗?如何尽量避免给被拐儿童带来二次伤害?娱理工作室对话影评人、律师、心理学专家,谈谈这次全民瞩目的事件。
2014年上映的《亲爱的》票房3.44亿元,目前国内评分8.4分,而该片引发的后续社会效应要比票房和评分更重要。
2013年,导演陈可辛在央视看到一部关于彭高峰三年寻子的纪录片,遂有了拍摄《亲爱的》的想法。他先后跟央视编导、福利院院长、彭高峰夫妇、孙海洋夫妇进行过深入交流。
《亲爱的》,黄渤饰演的寻子父亲田文军
片中主要人物基本都有现实原型,但做了不少加工和改动。比如黄渤和郝蕾的原型没有离婚,张译的原型并不是土豪老板,佟大为的角色是虚构的,家长们有互帮组织但没有那么仪式化……女主角在夺子过程中进行性交易、下跪、福利院爬墙,乃至最后意外怀孕等,也都是为了强化戏剧冲突而虚构的,为此原型高永侠还抗议过。
作为一部现实主义力作,《亲爱的》剧作、视听语言扎实,没有刻意煽情,连音乐都很少用,所有演员的表演也十分令人信服,获得众多奖项提名。
黄渤饰演的田文军(原型彭高峰)找到孩子后痛哭流涕
张译饰演的韩德忠(原型孙海洋)悲痛地唱起秦腔
《亲爱的》温和地揭示了当年打拐的很多疏漏之处,比如孩子失踪24小时以上才给立案,DNA数据库、刑侦技术落后,行动效率低下,即便有监控画面也找不到人贩子,想生二胎却被要求出具“死亡证明”等等。
这些情况后来都逐渐得到了改善,现在已经不用等到24小时就可以立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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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也隐约触及了一点人性的黑暗面,比如家长掏空家底悬赏线索,有人竟凭借一张PS的照片索要15万元,这也是发生在原型人物身上的真事;
李红琴的小女儿因为找不到可以匹配的DNA,只能被送到福利院,说明她的亲生父母从来没有报过案,她是一个弃婴。
李红琴的女儿实际是弃婴
但是电影中的情节跟现实相比,还是显得太轻描淡写了。看彭高峰、孙海洋的寻子日记,他们遭遇过的现实黑暗、无尽的绝望,要比黄渤和张译的表演辛酸惨痛太多。
陈可辛也说过,《亲爱的》“最想表现的是人性和人生的复杂,而不是打拐这件事”。
片中对于黄渤找孩子的过程,基本只用了一连串的快速剪辑就概括了。到了影片中段,镜头突然一转,变成了女主角(也就是“养母”、买家)的视角,前后半段是两个完全持相反立场的主角,最后则给出一个开放式结局。
在争夺养女的过程中,一直以为自己无法生育的李红琴意外怀孕,陷入两难境地
陈可辛导演获悉孙海洋一家团圆后发文
有影评人表示,在当时的国产院线片里,这样的视点转换是很新鲜的剧作结构,让人思考善与恶的相对性。“养母”并不知道孩子是拐来的,她以为是丈夫跟别的女人生的,视如己出,倍加疼爱,再加上作为农村弱势群体的身份,很容易获得观众同情。
影片前后半段有很多细节呼应,如生父和养母都希望对方“不要给小家伙吃桃,他会过敏”;田文军去村里抢孩子时被村民围殴了一次,后来李红琴来看孩子时又被丢孩子的家长们围殴了一次;田文军一开始想教孩子方言,找回孩子后又想帮他改掉方言。这样的对照喻示着亲生父母和“养母”之间的爱都是无私的,展现了法律和伦理间的矛盾冲突。
《亲爱的》,被遗弃的小女婴在等待“母亲”的归来
由上可知,让陈可辛产生创作冲动的,其实并不是社会事件本身,电影也无力触及和改变现实。他只是借由一个社会事件,来施展他最拿手的人物情感描绘。
这也是电影《亲爱的》的局限之处——着眼于温情,却规避了真正的恶。
一腔母爱的李红琴能代表所有被拐儿童的“养父母”吗?完全不能。
中国自上世纪70年代起,拐卖人口犯罪率渐涨,犯罪地区从云贵地区向全国蔓延,在2000年和《亲爱的》拍摄前的2013年都达到峰值,一年内立案数都在2万次以上。拐卖儿童现象屡禁不止,有的买家是出于重男轻女等思想“求子心切”,有的则是买来从事乞讨卖艺,甚至性服务。
有所谓的“好买家”吗?或许有。孙卓的养父母家已经有两个女儿,一心想要一个男孩,“抱养”之后十分疼爱,姐姐们也挣钱养弟弟,让他从小衣食无忧。
但是请注意,这仍然改写不了所谓的“养父母”是买家,是人贩子的亲戚、帮凶的事实。
12月8日的热搜第一,是#孙海洋不想见孙卓养父母#。其他一些找到孩子的家长也表示,很难在法律层面谅解“养父母”,最多能做到的就是不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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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大众呼声最高的一个词就是“买卖同罪”。“李红琴们”将获得怎样的下场?
娱理工作室咨询了北京勇者律师事务所主任、知名刑事律师易胜华。他表示《刑法》在1979年首次明文规定了拐卖人口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未具体指明犯罪特征与构成要件,处罚力度也较轻,但1983年便将拐卖人口的最高法定刑提升至死刑。
“对于‘人贩子’,《刑法》规定,拐卖儿童的,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特定情形下,例如是拐卖儿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拐卖儿童三人以上、为了出卖而绑架儿童、为了出卖而偷盗婴幼儿、因拐卖造成儿童或其近亲属重伤或死亡、将儿童卖往境外等,则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死刑,并没收财产。
作为《刑法》中为数不多的仍有死刑刑罚的罪名,可以看出法律对于‘人贩子’的惩罚力度还是很大的。需要注意的是,拐卖行为包括以出卖为目的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任一行为,因此即使只是中间环节,也会以拐卖儿童罪处罚。
对于买家,《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相对于拐卖儿童罪,属于轻罪。但根据收买后的表现,有不同的法律后果,如果收买后非法剥夺、限制被拐卖儿童的人身自由、故意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则将以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和相应罪名数罪并罚。收买后又出卖的,则直接按拐卖儿童罪处罚。如果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
另外,收养关系办理户籍登记时应有合法合规的收养手续,如果在给被拐卖儿童上户口的过程中,户籍工作人员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甚至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易胜华科普道。
可见目前国内法律对于人贩子的打击程度是够的,但对买方还比较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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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恳求亲生父母出具谅解书,“养父母”就能免罪吗?
易律师解读称,刑事案件属于国家公诉案件,亲生父母的谅解书只能作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不能直接帮助买家免罪。根据目前的报道,买家对孩子应该没有虐待行为,也没有阻碍对其进行解救,本身就具有法定从轻情节,结合司法实践,可能会被判处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
孙卓被曝光以来,很多网友都提出一些对于现行法条的修改建议。比如很多人建议,被拐儿童认亲成功后,应该强制把他们的姓名、户籍改回去,这样可以打消掉一些人妄图通过买孩子来“延续香火”的犯罪念头。
对此易律师的看法是,“这些建议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可能与一些基本法律原则相违背。姓名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在自然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时,也是由其监护人即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自然人的姓名是不能以强制的方式进行约束的。户籍登记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一刀切的强制变更,也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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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平衡法、理、情?
电影《亲爱的》解决方式是,让佟大为饰演的律师讲了一句台词,“法总比人重要吧?”但现实情况往往比法律判定的结果更复杂。就连《亲爱的》片尾也没法给出一个落定的结局。
佟大为饰演的律师决定免费帮李红琴打官司
为了能更简单直接地获得大众共鸣,原型人物孙海洋,以及电影中的田文军,都隐藏了一些更繁琐的细节事实。
在现实中,孙卓其实还有一个亲生姐姐和一个亲生弟弟。为了寻找孙卓、引发更多人关注,孙海洋对外宣称其是独子,大女儿孙悦一度被要求在外人面前称呼父母为“叔叔婶婶”。而在寻找孙卓的年月里出生的二儿子,则被命名为孙辉,意味着盼孙卓“回”。
比起刚刚才知道真相的孙卓,孙海洋的另外两个孩子可能早就受到过一定影响。孙卓的归来,很难说是一个简单的“大团圆结局”。
更何况,孙卓最终并不见得会选择“归来”。在找回来的孩子中,仍然选择留在养父母身边,把亲生父母“当做亲人,有空会去探望”的也不在少数。还有孩子接受不了事实,干脆把生母拉黑,避而不见。
一面是陌生的血缘亲情,一面是朝夕相处的养育之恩,很难有人能做到二选一。日本电影《如父如子》探讨的也是这一命题,只不过不是被拐卖,而是抱错了。
《如父如子》
知名心理学专家、擅长从精神分析心理学角度详解童年关系对一生影响的李雪向娱理工作室表示,大家不应苛责孙卓目前对两个家庭的情感摇摆。
“孙卓对养父母感情深,不希望他们被抓,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人类情感,一个孩子爱自己的养育者,这有什么错呢?养父母犯了法,依据法律该怎么判怎么判,这是法律的事情,不归亲情管,也不应该让亲情影响法律。
就好比一个小偷被抓进监狱,孩子会难过、想念他,这是人之常情,不应该拿道德去评判孩子,要求孩子跟父亲划清界限。”
孙卓被找到时已经18岁,被拐长达14年,在这14年里是否已经形成了稳定的生活习惯、价值取向,很难想去重新适应一个新环境了?
《亲爱的》黄渤原型彭高峰丢失三年多后找到了孩子,这段经历对孩子成长的影响还比较小,习惯一阵就能接受新的家庭。
张译饰演的韩德忠(原型孙海洋)
这两天很多网友则称赞跟孙卓被同一个人贩子拐走的另一个孩子,符建涛。他模糊地记得小时候家里和父母的样子,发现自己血型跟“父母”不一样之后,更加认定自己是被拐来的,暗暗发誓大学毕业赚钱后要去寻找原来的家庭。所以他不仅很开心地接受了亲生母亲的出现,甚至还帮助警方指认了人贩子,找到了孙卓。
还有网友表示,看了孙卓的新闻才意识到,自己很可能并不是像父母说的那样“小时候捡来的”,而是被拐来的。但是面对现在的父母,又无法开口追问真相。
网络热议
符建涛被一些网友认为是“拎得清”、“有情有义”的榜样。但孙卓就是“拎不清”、“认贼作父”吗?
当然不是,孙卓是一名不幸的受害者。他的人生被偷走了14年,可能今后的日子也难求安宁。
“希望媒体不要对被拐的孩子有道德视角的评判。孩子只是孩子,孩子的第一需求永远是求生存、建立依恋关系。”李雪说。
“在健康的依恋关系中,孩子是可以接受丧失、重建依恋的。比如一个孩子深爱的母亲不幸去世了,他当然会很难过。等他有了养母或者后妈,如果养母/后妈有爱的能力,那么孩子依然能够跟养母/后妈建立良好的依恋关系。依恋不是忠诚,孩子不是只能依恋一个人。从大人的角度要求孩子只跟自己亲,否则就是白眼狼,是大人的自私自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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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孙海洋把孙卓送回了山东。他们可能会暂时分别,而孙卓接受这一切还需要时间。
专家李雪的看法是,“突然间得知自己并非亲生、是否能够接受,取决于孩子之前是否得到了足够的爱。孩子不需要被心理疏导,孩子最需要看见真实。
如果孩子是被‘父母’深爱的,会比较容易接受自己非亲生的事实,有没有血缘并不影响爱的流动。如果孩子本来就没得到多少爱,常常要幻想自己可以做得更好来赢得父母的爱,这个时候如果得知非亲生,可能会很痛苦,因为幻想破灭了:原来我得不到爱是因为我不是亲生的。有的被拐儿童厌恶‘养父母’、欢迎亲生父母,大概率是在‘养父母’那里没得到爱,期盼亲生父母解救自己。
而作为找回孩子的亲生父母,则需要跟孩子有一个重建依恋的过程,而不要想当然地想,你是我亲生的,就应该跟我亲。”
《亲爱的》,失而复得的孩子和他的亲生母亲
所以无论今后选择与哪边的家庭一起生活,都是孙卓及其他所有被拐儿童情理之中的选择,都不该承受舆论的压力和苛责,被道德绑架,一次一次地受到心理伤害。
真正该骂的是那些见钱眼开的人贩子,以及将自己的幸福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的买家。随着法律和有关部门的完善,监控网络、DNA库、团圆系统等技术手段的建立,家长防范意识的提高,近年来拐卖儿童现象已经大大减少。
惟愿有一天终能实现——愿天下无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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