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中国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发布重大终裁披露(附全文+问答)
比亚迪:17.0%(此前为17.4%)
吉利:19.3%(此前为20%)
上汽集团:36.3%(此前为38.1%)
其他合作公司:21.3%(此前为20.8%)
其他所有非合作公司:36.3%(此前为37.6%)
此外,还决定对特斯拉作为中国出口商实施单独关税税率,现阶段定为9%;
同时,欧盟委员会决定不追溯征收反补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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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相关方可以尽快向欧盟委员会服务部门请求听证,并在10天内提供意见。
随后,在考虑了相关方的意见后,欧盟委员会将向成员国提交最终决定,成员国将根据欧盟委员会规则的审查程序进行投票(除非有多数票反对,否则委员会的提议将被采纳)。该投票将具有约束力。
最终措施必须在临时关税征收后4个月内实施。包括调查最终结果的委员会实施条例将最迟于2024年10月30日在《官方公报》上公布(最长在调查开始后13个月内)。
任何潜在措施的有效期为5年,可根据合理的请求和随后的审查延长。
2023年10月4日,欧盟委员会发起了针对中国电动汽车的反补贴调查。2024年7月4日,欧委会公布了初步裁定,对中国电动汽车征收临时反补贴税。2024年8月20日进行终裁披露,并将于11月4日前做出最终裁定。
欧洲委员会的问答
就相关反补贴调查终裁预披露,欧洲委员会做了如下回应(超律志全文翻译):
1、为何拟议的关税税率会发生改变?
受调查公司的关税税率小幅上调或下调,是根据利害关系方就临时措施提出的切实意见所作的技术性修改。这些修改表明委员会充分尊重所有相关规则和义务,并严格以事实和证据为依据作出调查结果。这同样证明,我们已尽最大努力确保调查的严谨性和正确性。
此外,这证明欧盟是完全透明的,并不惧怕将其计算的准确性提交给有关公司进行详细检查,并且在必要时毫不犹豫地调整其调查结果。对“合作、非抽样公司”适用税率的修改是由于平均值计算中的技术修正。
2、这些关税是否会在目前 10% 的进口关税基础上加征?
是的,在对纯电动汽车进口征收 10% 的普通进口税的基础上,还将征收反补贴税。
3、特斯拉为何能享受单独关税税率?
正如临时措施阶段所宣布的那样,特斯拉提交了一份有理有据的“单独审查”请求,以根据其获得的具体补贴确定其关税水平。此项请求已接受彻底审查,对所获补贴水平的评估已在最终阶段的关税水平中得到体现。
委员会在中国核查访问中核实了这些信息,并对其他被抽样的中国出口生产商进行了同样的检查。关税水平的任何差异都反映了不同计划之间的补贴水平差异,而补贴水平差异受到合作水平、融资等领域的不同组织结构等各种因素的影响。
4、委员会为何决定不追溯征收关税?
2024 年 3 月 6 日,委员会开始对从中国进口的纯电动汽车进行登记,以应对可能追溯征收关税的情况。今天披露的最终措施草案概述了调查结果,结果表明,追溯征收关税的法律要求并未得到满足。因此,不会追溯征收临时反补贴税,也不会追溯征收在征收临时关税前 3 个月内已登记的进口产品的关税。
因此,通过临时反补贴税获得的金额应予以免除,而不是征收。有关此事的最终决定将在 2024 年 10 月 30 日之前公布最终法规后做出。
5、为什么某些与欧盟生产商成立的合资企业(这些企业在调查期间原本没有进口)被授予“新出口商”地位,并因此受益于非抽样合作公司的较低关税税率?
数家中国出口生产商,包括某些与欧盟生产商的合资企业,在调查期间最初并未出口且将受较高剩余关税税率的影响,要求被列入合作生产商名单,以便享受其关联公司预计适用的较低关税税率。委员会进一步调查了这一问题。在分析的参数中,考虑了与合作生产商有关系、在调查期间生产 BEV(或有确凿证据表明有生产 BEV 的计划和投资)、即将向欧盟出口等因素。
因此,最终调查草案认为,除不合理要求外,这些公司应享受其所属合作集团规定的义务。就此问题做出的决定符合我们的法律框架,并且符合世贸组织的规定。
6、下一步是什么?
2024 年 8 月 20 日,委员会向包括中国公司和成员国在内的相关方披露了反补贴调查的最终调查结果。中国政府也收到了通知并获得了全面披露。
此次最终披露考虑了2024 年 7 月实施临时措施后,相关方的意见和与他们举行的听证会,以及临时阶段未完成的一系列调查步骤的结论。有兴趣的各方现在有 10 天的时间(直到 2024 年 8 月 30 日)提供意见并要求就最终披露举行听证会。
一旦委员会评估了相关方收到的评论,该法规草案将提交给由成员国代表组成的贸易防御手段委员会(“TDC”)。成员国的意见将按照委员会规则通过审查程序发表(除非有多数票反对,否则委员会的提议将被采纳)。该投票将具有约束力。包括调查最终结果的委员会实施条例将最迟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任何潜在措施的有效期为 5 年,可根据合理的请求和随后的审查延长。
7、成员国何时就关税问题进行投票?
TDC 定期举行会议 - 委员会无法确认将在哪次会议上讨论该法案草案。
8、世贸组织就中国提出的临时措施提出磋商请求对反补贴调查有影响吗?
两起案件各走各的轨道,对正在进行的调查的时间线没有影响,调查按其程序进行。欧盟正在仔细研究中方向世贸组织提出磋商请求的所有细节,并将根据世贸组织程序,适时向中国作出回应。委员会对其调查和临时措施符合世贸组织规定充满信心。
关于欧委会预披露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终裁措施,欧盟中国商会声明如下:
欧盟中国商会注意到欧委会于8月20日预披露了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的终裁措施建议,对中国及欧盟在华生产的纯电动汽车建议征收为期五年、17%至最高36.3%的反补贴税;对在华生产的特斯拉电动汽车征收9%的反补贴税。欧盟中国商会对欧委会这一贸易保护主义做法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欧洲汽车产业界发展和欧方报告均显示,没有充足证据显示中国新能源汽车对欧盟市场造成实质性损害,而欧方基于猜测和可能性认定“损害威胁”并强行推行贸易措施的做法有失公允,这是产业界所无法接受的。
欧盟中国商会再次强调,中国制造电动汽车的优势不是基于补贴,而是基于产业规模、整体供应链优势及市场激烈竞争。欧委会不公平地利用贸易工具阻碍电动汽车自由贸易,这种保护主义做法只会伤害欧洲汽车产业自身的韧性,冲击公平竞争环境和欧盟自身绿色转型,并加剧中欧贸易紧张,向全球合作和绿色发展发出极其错误的信号。
自欧方对华电动汽车发起反补贴调查以来,中国和欧洲汽车产业界不断呼吁欧方尊重事实,不要随意动用贸易工具扰动市场,不要采用不公平手段阻碍中欧汽车合作。欧盟中国商会呼吁欧盟机构和欧盟成员国听取中欧汽车产业界的声音,客观理性看待中国电动汽车发展及市场机遇,从促进自由贸易、尊重全球化发展以及助力全球绿色转型角度出发,取消对华制造电动汽车的反补贴税安排,真正促进中欧汽车产业链互利共赢发展,促进中欧绿色贸易,为全球应对气变的绿色转型做出切实努力。
关于欧委会预披露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终裁措施,商务部声明如下:
中方多次指出,欧方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预设结论,在调查各环节的做法均违背其承诺的“客观、公正、非歧视、透明”原则,也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是以“公平竞争”为名行“不公平竞争”之实。
在本案调查过程中,中国政府和中国业界通过提交答卷、书面评论、听证会陈述意见等各种方式,提供了数万页的法律文件和证据材料,全面、深入地就欧方不合理、不合规做法进行抗辩,并指出欧方对中国电动汽车设限将扰乱包括欧盟在内的全球汽车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损害欧盟消费者利益,破坏欧盟自身绿色转型和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合作的大局。
欧方此次公布的终裁披露并未充分吸纳中方意见,仍坚持错误做法,裁出高额税率,还利用抽样区别对待中国不同类型企业,扭曲调查结果。该终裁披露是基于欧方单方认定的“事实”,而非双方共同认可的事实,中方对此坚决反对、高度关切。
6月底以来,中欧双方基于事实和规则,就本案开展了十余轮技术磋商。中方一直本着最大诚意,致力于通过对话磋商与欧方妥善处理贸易争端,希望欧方切实与中方相向而行,本着理性、务实的态度,加快探讨妥善解决方案,用实际行动避免贸易摩擦升级。中方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坚决捍卫中国企业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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