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民法典要买什么书?|办案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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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疫情的影响,很多律师同行近期突然进入了“报复性工作”的状态,法院的传票、当事人的召唤应接不暇。就在此时,立法者又天降大礼。2020年5月28日,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通过。一瞬间几乎所有法律人的朋友圈里已经被民法典所霸屏,各种解读文章、培训信息等内容在我们的朋友圈里层出不穷。6月1日,民法典全文正式发布,使得律师们在焦头烂额的工作中获得了一份节日的礼物。大家在办案之余心里又多了一次挂念——学习民法典。在民法典实施以前,还有7个月左右的时间可以让大家把这1260条的新中国第一部法典好好学习一下。近日我就接到很多同行朋友的询问,学习民法典应该从哪些书籍入手?我本人为了学习民法典,一直也在跟踪各大出版机构的出版计划,目前很多针对民法典的书籍已经上架预售,但是因为需要根据民法典正式文本再进行修改,所以很多书籍尚未正式开始销售。我根据本人的经验体会,介绍一下个人选择民法典学习书籍的一些心得,供有相同需求的律师们参考。
民法典单行本
大家去新华书店的法律图书柜台时,几乎都能看到一个体现法律柜台的特征的明显标志,就是一排排白色或者红色封面的各类法律单行本陈列在柜台中。鉴于民法典有1260条,在学习民法典的时候常备一本或者几本法典的单行本是非常有必要的。我已经订购了三本单行本,办公室、家中和书包里都常备一本,抓紧一切时间熟悉、学习民法典。而且大家可以想象,无论是地铁里还是高铁上,当别人都在滑手机的时候,你能够掏出一本民法典埋头苦读,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
单行本:
在民法典全文发布之后,各个出版机构出版的民法典单行本均已经开始上市销售。目前市面上出售的民法典单行本,除了中规中矩的公报版单行本之外,还有几种在印刷上有一定特点的版本。第一种是大字版,顾名思义就是印刷字体比较大,每一页还会留一定的空隙供读者学习使用时随时做笔记用。法律人们大部门常年紧盯电脑屏幕,双眼常年饱受摧残,看大字版的法典要比盯着密密麻麻的文字舒服一些。当然因为民法典字数很多,所以大字版的单行本厚度比普通单行本要大,比其他一般法律的单行本更是要厚重很多,厚度大约在1.8cm左右。第二种是便携本,以64开纸张印刷,类似于新华字典大小,厚度也在1.8cm左右,便于随身携带学习。
条旨版:
就是在民法典的每一条条文具体内容之前,会加入该条的主要意旨,供读者阅读该条文时加深对该条文意思的理解。比如民法典第一条的条文是“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该条是针对立法目的的规定。条旨版单行本在第一条条文之前以【】方式注明该条的主要意旨,即“第一条【立法目的】”,便于读者理解。但是这些条旨都是出版机构根据条文内容自行归纳总结的,不是民法典的一部分,当然也没有法律效力。
实用版、注释版:
有的出版机构还计划出版民法典的“实用版”或者类似版本,主要就是在每一条民法典条文之下加上简单注解,链接部分与该条文相关的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或者其他实务见解。这就在原有单行本基础上增加部分释义性质的内容。但是考虑到民法典生效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可能也要对历史上所有的民事司法解释做全面清理,所以很多现在可以与民法典关联的司法解释和实务见解,在民法典生效之后可能发生变化。因此,建议大家在民法典生效前后的时间段购买类似图书,确保内容的有效性。
对比表:
此外,还有一种在单行本的基础上,利用表格方式将民法典各分编与原有民事单行法进行逐条对照的图书,适合大家学习民法典时关注新旧法之间的区别。这一类表格式样的对比文件,其实早期也有很多法律界同仁已经自行制作并在自媒体上发布,主要针对民事单行法和民法典草案的对比。民法典颁布之后也有一些具有自动对比功能的小程序等可供大家使用。如果希望详细了解民法典与民事单行法的区别的,还是建议买一本纸质的对比表详细研读。
法律释义书
大家知道,我国的法律解释权归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但是立法法意义上所指的法律解释一般不是立法机关针对已有法律条文的解释,而是在法律适用出现问题时针对特定法律的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颁布法律同时,一般只会公开法律在最后一次审议时的提请立法机构审议的报告文件,公众难以得知每一个法条的立法原意与立法者指定该条法律时所考虑的方面。而在实践中,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释义丛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让我们了解立法者指定法律时对一些问题的态度和思考的过程。
早期的法律释义丛书都是在一部新的法律颁布之后出版的,而且注明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编”的字样,因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可以称为是立法机构中的立法者,由法工委编写的法律释义书当然是最能反映立法机构制定法律所考虑的问题以及对法条的理解。
近年来,这套法律释义丛书的封面不再出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编”的字样,但是这套丛书的编写者仍然是法工委负责具体法律立法的负责人。例如现在已经上架预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释义》的主编黄薇,其身份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主任。这一身份决定了该书直接反映了立法机构对于某些法条的意见和看法,从立法机构的角度来说是具有权威性的。
目前市面上正在预售的这套民法典释义有两种版本,一种是分为上中下三另一种是按照不同的分编单独成册,一共七册,分别命名为“总则编释义”等。相较而言,分别出版的释义书更方便使用。
但是需要提醒大家,这套法律释义书虽然作者来源于全国人大法工委,但是从性质上来说仍属于学理解释而非立法解释。在以往的民事单行法施行过程中,对于某些法律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也不认同该释义书中的观点,例如合同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对第三人是否生效的问题,释义书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的观点就不一致。所以大家引用该书观点的时候,不宜声称这就是立法机构对法律的解释。
司法机构理解与适用
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和实施,立法机构的工作就告一段落了。接下来的重头戏在于法律适用问题,而在我国解决法律适用问题的机构主要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其中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最高审判机关,其对于民法典内容的解读当然会成为律师们,尤其是诉讼律师最为关注的内容。而且最高人民法院也深度参与了民法典的立法过程,民法典中很多条文就是由原来的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司法解释转化而来。所以大家都很关注最高人民法院针对民法典的解读。目前可以查看到最高人民法院将仿照对于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一样,针对民法典编写一整套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也已经刊发了出版预告。从预告的图书情况来看,该套理解与适用是按照民法典的各分编编写的。其中总则编、物权编均为两册,合同编三册,人格权编、侵权责任编和婚姻家庭编各一册,全套共计十册,这一体量在目前上市的民法典图书中算是非常庞大的。而且从各分编的容量来看,该套理解与适用的内容应该是根据民法典的每一条来编写的,其中除了对条文本身的解读以外,更会加入司法实践中对于重点条文的适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尤其是部分条文如何与原有司法解释和裁判意见衔接,也是这套图书中必然会涉及到的问题。从图书预告中对于作者的介绍来看,理解与适用的作者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参与民法典立法工作的同志和资深民商事法官,撰稿人的身份也决定了该套图书在司法系统内部的权威性。目前该套理解与适用的具体上市时间尚无法确定。但是可以想象几乎与民法典一样会掀起新一波热潮。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民法典颁布的第一时间也发布了图书信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厅长冯小光主编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民法典学习读本》已经在预售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民事法律方面以自己名义出版图书,还是比较少见的。根据该书的简介,作者主要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参与民法典立法工作的人员组成,还特别注明贴近检察人员。主编冯小光原来长期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曾任民一庭、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也是一位资深的民事法官。而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就是负责民事检察监督的部门,所以该书能够体现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民法典内容的理解。如果有需要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的律师,不妨读一读该书的内容,也许对案件本身更有帮助。
其他图书
除了上述图书以外,目前市面上出现的图书也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第一种是合著,即由各部门参与民法典立法的专家学者就民法典整体的解读;第二种是某一领域的专家学者就某一分编的内容单独编纂的解读性质的图书;第三种是社会上的学术机构和研究机构对民法典的解读。以上三种图书的“官方性”没有前三种图书来的强,但是民法典的编纂本身也是一个非常庞大的工程,很多专家学者和机构也深度参与了立法工作,他们的著作可以在官方性质解读以外,更多以批判性的思维对民法典内容提出更为深度的思考,有助于读者在理论上认识民法典的成果与不足。
我本人还有一个体会,就是这次民法典立法的理论性是比原有单行法进一步提高的。比如在合同法通则中,很多原来只在民法理论书籍中看到的一些债法总论的规则,现在都成为了法律规则,例如多数人之债,选择之债,债的保全等等。有些规则之前没有在民事单行法中出现,所以在以往的实务书籍中难以找到与这些新规则直接相关的内容。如果大家想深入了解这些新规则的理论基础和适用方法,可能要求助于一些债法总论的理论书籍,比如王洪亮的《债法总论》,王泽鉴的《债法原理》,孙森焱的《民法债编总论》等。这些图书对于民法债编的理论介绍比较详细,又结合有关司法实践加以说明,可读性较强,可以帮助大家短时间内理解某些债法总论制度的含义。
“办案手记”栏目由杨骏啸律师主持,战斗在办案一线的天同律师们将在此和大家分享一些日常工作中点滴形成的思考。如您对“办案手记”栏目有任何想法、意见、建议,欢迎留言告诉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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