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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摘】韦伯 |《儒教与道教》正统与异端(道教)

[德]马克斯·韦伯 罗伯特议事规则 2020-08-20

【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儒教与道教》

Konfuziamismus und Taoismus》[德]

《Confucianism and Taoism》[英]


[德]马克斯·韦伯 Max·Weber 著;

王容芬 译;

商务印书馆;2004-11。



章 正统与异端(道教)①

 

P223

1.中国的教义与礼仪——2.隐居修道与老子——3.道与神秘主义——4.神秘主义的实际结论——5.正统与异端的学派对立——6.道教的长寿术——7.道教的教阶制——8.佛教在中国的一般地位——9.巫术的理性系统化——10.道教的伦理——11.文中国正统与异端伦理的传统主义性质——12.中国的教派及异端迫害——13.太平起义——14.发展的结论

 

1. 中国的教义与礼仪

 

P223

同全世界一样,中国正式的国家祭祀仅仅用于共同体的利益;祭祀祖宗则用于宗族利益。纯粹个人的利益与这两种祭祀均无关系。伟大的自然诸神(如天神、地神、风神、雨神、河神、山神等等)日益非人格化,对它们的祭祀简化为官职礼仪,清除了这种礼仪中的一切情感成分,最后使它等同于社会惯例:——一切都是受过高贵教育的知识分子阶层的作品,——而置民众的典型宗教需求而不顾。放弃对来世②的牵挂和今世的个人宗教得救保障,这种高傲只有在高贵的知识分子阶层内部才能得以贯彻。通过经典教义——仅此一门课——的影响,把这种立场也强加于不当官的人,并不能弥补那种裂痕。孔子死后不久的一段时间里,文献中突然冒出了形形色色的职能神,后来又出现了被神化了的英雄。难以想象的是,这些神的形象此时才首次开始其形成过程,因为在世界各地,这种形成都处于更早的阶段:某些典型的职能神(“君”),如雷君、风君等等,是农民宗教所特有的,而神化了的英雄则是当时在中国已成为过去的封建英雄战斗中所特有的。各种功能神,最下直至茅厕女神,都被强烈地专门化和固定化了,就像罗马的鲁米娜(公元前2000年,罗马宗教中司农耕、畜牧和自然现象的神)一样的专门化,才能够成为中国在官僚制统治下日益发展的祭祀传统主义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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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道教,参见德·哈尔勒茨和莱格的资料。——一般方面还可参照已经引用过的w.格鲁伯的优秀遗著:《中国的宗教与祭祀》,同前主要是德·格鲁特的《宇宙一体论》。一原注

 除了前面引过的碑文外,还有经典书籍,例如,《小学》(哈尔勒茨译,前引书第5章第86节)就告诫人们当心佛教僧人为亡者超度的骗术。对于亡者,既不能益之,也不能害之,因为,如果他们的肌体腐烂了,精神也就消失了,—原注

 

(P224)[带括号的页码,是后分的段。]

确定一个历史人物何以成为祭祀对象,孔子的被册封为圣人,就是第一个确切的例子①。在双重含义的正式术语中,尤其是在形象的描绘中,天神的许多特征让人看出,他最初是拟人地想象出来的。我们已经看到,到了西历12世纪,才带来了这种非人格化的(以唯物主义为前提的)终结。禁止民众直接参加国家祭祀非人格化的最高神的祈祷与牺牲供奉,对他们来说,“老天爷”——后来发展出了关于他的出生、统治、隐遁、升天等的传说——永远活着,应当在家祭里被敬拜。民众的这种信仰自然不被官方祭天代表们放在眼里。还有一些近世熟悉的民间神,可能也是从非常古老的职能神那儿演变而来的,官方祭祀看不起他们,儒教则把他们划入“鬼怪”群中。这些神灵最初的性质与以后的性质之间的关系如何(泛灵论的地位问题),如何了解制造奇迹的自然物与人工物(拜物教)等等这类难题,只能专家才敢碰。不过,我们现在并不讨论这类问题。我们关心的是官教(儒教是中国的国教)同非经典的民间宗教之间的立场分歧,后者是否能够成为并且已经成为某种偏离了(儒教)方向的生活方法论之源。有这种可能,因为对大多数民间神——只要不是来源于佛教——的祭祀来说,都是被儒教及由其把持的圣事机构一再当作为异端的流派活动来处置的。这种流派也同倾向于儒教的祭祀机构本身一样,一方面有祭祀(与巫术)实践,另一方面也有教义。关于教义,我们马上就要讨论。不过,先进一步弄清楚古代民间神同儒教的伦理教义之间的关系,似乎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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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天主教教堂一样,世袭制的奉神机构在这里也被区别对待,被封为神的人,用天主教的话来说,只享受“敬”,但却不能像伟大的自然诸神一样享受拜;——在大众看来,诸如此类的区别自然只是形式上的区别罢了。—原注

 

P225

先举一个同我们最接近的实例:古希腊正规哲学的社会伦理同古代希腊民间神之间的关系,在那里,也能看到一切时代的一切高贵的知识分子阶层面对历史地形成的强大的民间信仰,在原则上共处的进退两难的境况。古希腊国家为形而上学的及社会伦理的思辨提供了自由的天地。它只要求恪守传统的祭祀义务,因为,在这方面有所怠慢就会给城邦本身招来灾难。希腊哲学流派的典型的社会伦理倾向同儒教一致,它们在古典时期的主要代表,也同儒家学派的中国知识分子一样,事实上是把神撇在一边的。总的说来,他们像中国高贵的知识分子团体一样,遵从传统的习俗,一般说来,在我们这里也是这样。但是,在某一点上有一个重要的区别,儒教在编辑经典文献——如前所述,这可能是孔子最重要的成就——时,不仅清除了那些民间神,而且在教育学上从被神化的经典书籍中删除了所有与儒家传统主义相悖的成份。只要读一下柏拉图在其《理想国》中同荷马的著名辩论,就不难看出:希腊古典哲学的社会教育学多么愿意也这样做。在伦理理性的国家中,荷马没有立足之地;但是,在传统的骑士教育中,荷马却是被奉为经典的巨大力量。要想在好战的城邦中把荷马及其诸英雄神贬为由于职的原因和在教育中的地位而微不足道的角色,是断断办不到的;同样,要想在经过一番伦理净化的文献(与音乐)的基础上,建立起一种清一色的文人统治,就像中国的传统主义为其政治利益所做的那样,也是断断办不到的。除此之外,即使在城邦被驯化,从而在太平的世界帝国里消除了纯粹的政治障碍以后,那些并存的哲学流派中也没有一个取得了儒教在中国的那种独尊的地位。

 

(P226)

因为,这无疑于接受一种唯一正确的国家哲学——如同凯撒只会容忍斯多噶学派,并且只委任斯多噶主义者当官一样。这在西方是不可能的,因为,没有一个哲学流派为自己要求过,或者能够要求绝对传统主义的合法性,孔子却能为他的学说这样做,并且是绝对有意识地这样做的。由于这个原因,它们也不能像儒教教义那样在政治上为一位世界君主及其官吏效力。从它们内在的本质来看,它们都喜欢研究自由的城邦问题:“市民”义务而不是“臣属”义务是它们的基本课题。为了世袭君主的合法利益,本来可以确立诸如此类的古老神圣的宗教恭顺诫命,但是,西方却没有同这类诫命之间的内在的联系。迫不及待地把儒教推荐给中国当权者的是对世界的绝对适应和对危险的形而上学思辨的绝对拒斥,而这恰恰是西方哲学流派中那些最富有政治影响的学派的激情所绝对没有的。斯多噶学派一直到安东尼王朝①始终是敌视机会主义立场的理论。只是在塔西图斯②之后,这种对立的消失才使罗马皇帝们接受了斯多噶学派。这是古代城邦的特点发展所至,大概也是城邦思想史上最重要的成果。

 

公元前,西方的哲学理论及社会伦理同民间崇拜之间的紧张关系的继续存在指:(得到相应发展的)对古代“荷马史诗”的英雄神及民间神的宗派是官方事务,哲学家的学说却是没有约束力的事:——同中国截然相反,在中国,被神化的学说以及由这种学说神化了的国教礼仪同诸神并存,民间祭神是私事,一部分仅仅得到了非公认的保护,这在后面还将论及;一部分仅仅受到了容忍;另一部分则被半信半疑地冷眼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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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指罗马皇帝安东尼·庇护(138-161年在位)及其养子奥勒利乌斯(161-180年在位)、卢·韦鲁斯(161-169年在位)和奥勒利乌斯之子康茂德(176-192年在位)的统治。—译者

  200-276年,罗马皇帝,275-276年在位,以前曾两次任执政官。—译者

 

(P227)

当然,在古代西方,除了官方的诸神崇拜以外,也有未经官方承认的、甚至部分地引起怀疑的私人崇拜,其中一部分以一种独特的灵魂拯救论及以此为前提的伦理著称于世,从毕达哥拉斯主义开始,直至皇帝时代的救世主崇拜。中国的某些非官方的祭拜中也有同样的情形。但是,西方的发展导致了这种灵魂拯救共同体中的一个:基督教,同官职权势结成了世界历史的联盟,这种联盟今天仍在起作用,中国的发展则不然。在佛教被皇帝正式接受以后,有一段时期似乎在中国起了类似的作用,关于这点,我们以后还要专门讲。但是,由于已经讲过的种种利害关系:儒教官僚制的反抗、重商主义的利益和通货利益,最后是一场大劫,把佛教限制在一种(毕竟还是很有影响的)被宽容的祭祀活动的地位上,与其他祭祀活动并列。恰恰在我们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经济信念问题上,佛教在中国的影响相对较小,这点我们以后会看到。大多数古老的民间神以及后来增加的整整一大批新神,统统落入了一个受到宽容的祭司等级(道士)的庇护之下。据称,这个等级源于一位哲人(老子)及其教义,这种教义本来同儒教的教义并无原则上的分歧,可是后来却完全被视为异端了。对于这种异端,我们不能避而不见。

  

10. 道教的伦理

 

P255

商人亲道教,正如上面所说的,起决定性作用的是他们的财富的专门神,亦即商人阶级的职业神,是一位由道教一方培植起来的神。道教使一大批这样的专门神得到了好评,例如被封为战神的皇家部队的英雄、弟子神、学问神,特别要提出的还有寿星。同伊琉欣努秘仪一样,道教的重点也在于对今世和来世的健康、财富和幸福生活的希望。因果报应论许诺,神会对一切行为进行奖惩,或在今世,或在来世,或应在行为者本人身上,或——与灵魂轮回说相反——应在他的后代身上。来世的许诺尤其能吸引大批民众。个人的“正确生活”决定着个人的行为;君王的“正确生活”决定着国家的命运和宇宙的秩序。因为这种教义对于儒家和道家都是不言而喻的,所以,道教也必须提出伦理要求。不过,这种把来世的命运同某种伦理联系起来的思想萌芽缺乏系统性,所以一事无成。受过儒学教育的阶层从来没有认真地反对过巫术,所以,赤裸裸的巫术一再甚嚣尘上。正因为如此,道教教义以我们描述过的方式日益发展成为神圣的治疗术、炼丹术、长寿术和不死之术。那位焚书的罪魁、儒生的敌人,为了吃到道家的不死药而同他们合流了。史书记载了他曾(派人)去东海仙岛考察。其他统治者同道家合流则更多地是由于道家的点石成金试验。受过典籍训练的官僚阶层支配着有教养的人的生活方式,在这个阶层内部,老子教义的本义是不可思议的,并被断然拒绝了的。可是,打着老子旗号的道士们的法术则被当作适于民众的食粮,受到了宽容,当然,这是轻蔑的宽容。

 

有人说,道教在其教阶组织、众神构成(特别是最高神的三位一体,即三清)、祭祷形式等方面,即使不是全部,也有许多是模仿佛教而来的。一般说来,汉学家们并不怀疑这种说法,只是在道教依附佛教的程度上有争论。





作者说明

 

本书分别发表在雅菲的《社会科学文献》第41-46卷(1915—1919)上;第1部分仍是两年前抄正后对友人宣读时那样,未做任何改动。由于服役,当时不可能按照意愿附上学术“参考资料”。仅在各篇开头做了简短的文献指示;而对各方面的处理,详简不一的原因也在于此。尽管这样,当时还是将这些文章付印了,理由是,在那场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意味着是一个生活时代的战争结束以后,好像不可能再回到从前的思想上去了。当时还有个规定:这些文章要和《社会经济学大纲》中包含的关于《经济与社会》的论文同时发表,解释并补充其中有关宗教社会学的那一章(当然,它们在许多方面也会通过这一章得到解释的)。即使是当时的样子,这些文章看来也能胜任这个任务。它们那种素描式的特征是不得已而造成的,对内在价值的论述也详略不均,将来别人的研究工作肯定会比我们能做到的要好得多。笔者在写这些论文时,使用的资料都是翻译过来的,所以,即使在已经完成的形式上,这些论文也永远不能奢望成为任何一种“终结”性的东西。就现在的形式来说,它们也许能对宗教社会学的课题有所补益,对经济社会学的课题可能也有点用处。在目前出版的这部论文集中,除改正了一些小的疏漏外,我还尽量去克服描述方面,特别是对中国关系的描述方面的严重缺陷,修改到一个外行在供他使用的资料的基础上所能做到的最好程度,同时补充了某些原始引文。



出版说明

 

马克斯·韦伯(1864-1920年)。是德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哲学家,也是当代西方有影响的社会科学家之一。他一生的著作,尤其在宗教社会学方面的著述甚丰,其著作的涉及面也较广,包括了国民经济学、史学、宗教学、政治学、法学和社会学等各领域。目前,人们对于“韦伯学”的兴趣日趋浓厚,德国正计划出版历史考据版的《韦伯全集》共33卷,以供研究用。

 

《儒教与道教》是一部宗教社会学方面的著作,最早发表在1916年的《社会科学与社会政治文献》的第41卷第5册上,后来经作者补充、修改收到《世界宗教的经济伦理》的第1卷中。《世界宗教的经济伦理》包含三篇论文和附录,《儒教与道教》是其第一篇。它又与《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和《新教教派与资本主义精神》等一起归到韦伯的著名的文化比较系列专著《宗教社会学论文集》的第1卷之中。为便于学术界人士和广大读者的研究和使用,我们请王容芬女士翻译了《世界宗教的经济伦理》中的“导论”、“儒教与道教”和“过渡研究”等章节并用《儒教与道教》为书名,以单行本的形式翻译出版(在《韦伯全集》中,也独立成卷)。

 

在《儒教与道教》中,韦伯所研究的课题是:中国为什么没有出现西方那样的资本主义?在另两篇新教论文中,即《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和《新教教派与资本主义精神》中,韦伯所研究的是:新教伦理与西方资本主义发展的精神动力之间的生成关系;而在儒教论文内所研究的则是:儒家伦理与东方资本主义发展的精神阻力之间的生成关系。在这篇论文中,韦伯以较大的篇幅分析研究了中国的社会结构,又重点研究了建立在这种社会结构基础之上的中国正统文化——儒教伦理,同时还顺便考察了被视为异端的道教。他将儒教与西方的清教作了较为透彻的分析比较,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儒家伦理阻碍了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

 

70年代以来,以儒家伦理为传统文化的东亚地区的经济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尤其是像日本、南朝鲜、台湾、香港以及新加坡的发展更是突飞猛进。鉴于这种情况,有人甚至提出,是儒家伦理促进了像新加坡等这样的国家的经济发展,韦伯的上述观点也随之受到了激烈的冲击。因此,围绕着儒家伦理与东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便展开了一场颇有深度和规模的讨论;再有,随着社会学研究的开展和深入,国内学术界也像国外学术界一样,对韦伯以及他的理论的兴趣也越来越广泛和浓厚,这样,介绍韦伯的一些重要著作就成为当务之急。满足学术界学术研究的需要,是我们的重要责任,我们当尽绵薄之力。

 

商务印书馆编辑部

1993年7月



目录

 

作者说明-1

导论(《世界宗教的经济伦理》)-3

儒教与道教-41


关于文献-43

第1章 社会学基础—A:城市、君侯与神-46


第2章 社会学基础—B:封建俸禄国家-81

第3章 社会学基础—C:行政管理与农业制度-115

第4章 社会学基础—D:自治法律与资本主义- 138

第5章 士等级-159

第6章 儒教的处世之道-193

第7章 正统与异端(道教) - 223

第8章 结论:儒教与清教-279

过渡研究- 302 


译名表-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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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摘录:杨原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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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题 


一、西方基督教


基督教复兴

  1. 【书摘】莱尔 |《英国复兴领袖传》18世纪初英格兰的信仰和道德光景

  2. 【书摘】莱尔 |《英国复兴领袖传》代表人物

  3. 【书摘】莱尔 |《英国复兴领袖传》怀特菲尔德

  4. 【书摘】莱尔|《英国复兴领袖传》卫斯理

  5. 【书摘】马斯登 |《复兴神学家爱德华兹》反对一种“几乎无法察觉的有害”教义

  6. 【书摘】马斯登 |《复兴神学家爱德华兹》上帝的以及撒旦的巨大工作



二、中国基督教


1.【书摘】林语堂 | 《从异教徒到基督徒》孔子的堂奥-中西对比

2.【书摘】林语堂 | 《从异教徒到基督徒》-大光的威严

3.【书摘】史景迁 | 《太平天国》-中西差异之困顿

4.【书摘】史景迁 | 《太平天国》- 基督教异端


《民国时期非基督教运动重要文献汇编》


1.【书摘】唐晓峰 |《民国时期非基督教运动重要文献汇编》对于非基督教运动的几点宏观认识

2.【书摘】胡适 等  |《民国时期非基督教运动重要文献汇编》新文化中几位学者对于基督教的态度

3.【书摘】屠孝实 |《民国时期非基督教运动重要文献汇编》科学与宗教果然是不两立么?

4.【书摘】均默 |《民国时期非基督教运动重要文献汇编》批评朱执信著《耶稣是什么东西》之谬妄

5.【书摘】亦镜 |《民国时期非基督教运动重要文献汇编》与陈独秀先生说《基督教与基督教会》



三、中国文化


1.【书摘】韦伯 |《儒教与道教》结论:儒教与清教

2.【书摘】《故园风华:齐如山八十往事回忆录》-谈考试

3.【书摘】史密斯 | 《中国人的德行》-思维混乱

4.【书摘】史密斯 | 《中国人的德行》改善中国的问题

5.【书摘】《水浒与中国社会》梁山泊的社会基础

6.【书摘】《中国流氓史》| 清代流氓社会

7.【书摘】《中国流氓史》| 流氓本色

8.【书摘】《英轺私记》| 见识

9.【书摘】《英轺私记》|“用夏变夷”的一次失败



四、法治


外国法律


  1.【书摘】德沃金 |《认真对待权利》-导论

  2.【书摘】德沃金 |《认真对待权利》

  3.【书摘】边沁 |《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功利原理

  4.【书摘】边沁 |《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目录

  5.【书摘】 哈特 |《法律的概念》-自然法和法律实证主义

  6.【书摘】 哈特 |《法律的概念》-法律效力和道德价值

  7.【书摘】富勒 |《法律的道德性》-两种道德

  8.【书摘】富勒 |《法律的道德性》-怨毒告密者的难题

  9.【书摘】庞德 |《法律与道德》-历史的视角

10.【书摘】庞德 |《法律与道德》-分析、哲学的视角

11.【书摘】伯尔曼|《法律与宗教》-导言:法律必须被信仰

12.【书摘】伯尔曼 |《法律与宗教》-宗教中的法律


自然法


  1. 【书摘】罗斯巴德 | 《自由的伦理》 自然法与理性

  2. 【书摘】《自然法:法律哲学导论》|  导论

  3. 【书摘】《自然法:法律哲学导论》| 一个普遍适用的法律体系

  4. 【书摘】《法学总论》序言;正义和法律;自然法、万民法和市民法

  5. 【书摘】《自然法论文集》 | 自然法的约束力

  6. 【书摘】《自然法:古典与现代》| “自然法”何以千年不衰

  7. 【书摘】《论一般法律》| 论自然法

  8. 【书摘】《自然法、自然法则、自然权利》| 前言、科学概念  


程序正义


  1. 【书摘】《看得见的正义》| 正义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实现

  2. 【书摘】《看得见的正义》| 正义先于真实

    (p152,引用了罗尔斯“分蛋糕”的示例)

  3. 【书摘】罗尔斯 |《正义论》怎么分蛋糕公平

  4. 【书摘】《正当法律程序简史》| 正当法律程序 — 程序与实体



五、权利


1.【书摘】米尔恩 |《人的权利与人的多样性》-导论
2.【书摘】米尔恩 |《人的权利与人的多样性》-规则、原则

3.【书摘】米尔恩 |《人的权利与人的多样性》-法律与道德

4.【书摘】《为权利而斗争》

5.【书摘】《约翰 洛克:权利与宽容  》 | 本书的目的

6.【书摘】德沃金 |《认真对待权利》-导论

7.【书摘】德沃金 |《认真对待权利》



六、罗规


1.【罗规】《罗伯特议事规则》| 通用议事规则的根本原则

2.【罗规专题2014-2019】 《罗伯特议事规则》



七、读书群


 1.《罗伯特议事规则》公众号【读书群】群规(试行1)

 2.《罗伯特议事规则》公众号【读书群】群规(试行2)

 3.《罗伯特议事规则》公众号【读书群】群规(试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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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仅供参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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