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教育】《太上感应篇图说》214:胡不勉而行之
至樂無如讀書 至要莫若教子
【译文】
经文:胡不勉而行之?
君父恩深莫可酬,谨持经训绍箕裘。
险夷任遇情弥笃,功过严分志不休。
绘出奸良期共鉴,叙明感应愿同修。
人能乐善行无倦,天必凭依福禄遒。
注:
“胡不”二字总承上文而咏叹,是说人不行善,难道不求福、不畏祸吗?大概是寄托了深厚的期望。发乎天性、自然而然的善行固然不可多得,至于勉力而行则人人都可以。不论贫富,不论贵践,不论智愚,都有上天秉赋的良知,只在于自己发愤努力,长久坚持不懈而已。
案:
黄正元祖籍江夏,后来迁徙至中州,又南渡迁到福建省罗源。喜欢这里风俗醇朴,于是定居于此,世代都有贤德的长者着称。先父颖公,因征台湾的功绩加封左都督。蒙受圣祖仁皇帝(康熙皇帝)殊恩,从游击参副接连晋升至福建金门总镇。所莅任之处,政声卓著,积德累仁,军民均受到恩泽。
正元从刚成人的时候起,先父就以《感应篇》来教导我,说:“这是修身立命的根本,是超凡入圣的阶梯,你要牢记。”正元仰遵庭训,敬谨奉持,看见“女色”这一项下罗列种种恶孽,种种报应,不禁悚然,立下志愿誓不敢犯。康熙五十二年癸巳万寿恩科,会试考中,被挑选为侍卫,随侍禁庭。工作余暇,持诵不断,即使有人笑为迂腐,也不计较。
后来初出西域边疆做官,时运不济,派遣眷属及次子、三子、七子回到福建。正元孑然一身独处,稍稍放松以前的戒律,没想到在福建的次子、三子、七子先后夭折,原配夫人郭氏也相继去世。唉!上天降下 27 53599 27 14939 0 0 952 0 0:00:56 0:00:15 0:00:41 3008祸是谁的过错呢?
雍正八年,迁官至江东,每每回忆起从前的过失,自己深深惭愧后悔,努力奉行“功过格”,以改正从前的过失。到雍正十年十月初一日,继妻李氏生第八子光琦,初六日妾李氏生第九子光镇。光镇幼时夭折,光琦聪颖超群,非同凡品。一周岁时患病甚危,医生束手无策。正元于八月十三日半夜焚表告天,这天夜里异香满室,好似有无数神祇往来救护,不治之症霍然而愈。这也是《玉皇经》、《金刚经》、《文昌帝君阴骘文图说》、《太微仙君功过格》等书刊刻的因缘。
嗣后调任西江巴蜀,再任江东,迁官河协中军副将,屡受圣恩,镇守栝苍。未免心志又懈怠,言谈笑语之间不无放纵。乾隆十八年癸酉冬奉命入京觐见,带着光琦乘公车北上。乾隆十九年甲戌二月初七日奏请赏差报效,奉旨让忠勇公大学士傅大学士来看验。回奏说才能品质都优,皇帝天颜有喜。命往福建本省学习锻炼。
正元二月十二日随驾拜谒景陵,十九日在盘山赐宴,命去拜谒泰陵。二十一日到京见光琦忽染病,二十四日拜谒泰陵,二十六日回至圆明园恭请圣安,又奉旨赶快赴任。二十七日回京时光琦病已沉重,医药无效。拖延到三月初一日戌时,死于寓所。
正元此时虽然抱有西河之痛,携带儿子棺木南迁,但更为痛自追悔,觉得淫邪之事虽未敢犯,即使是言语戏谑也上干天怒,确实可怕。因而发愿力行三千件善事,祈祷光琦仍能回来投胎到母亲腹中。仰蒙上苍默默许佑,妻子李氏以四十八岁近老之妇,二十二年不曾生育,忽于乾隆十八年甲戌闰四月怀孕,至十九年乙酉三月十日生下第十子麒观。他是否是光琦转世虽不可知,但品貌丰美,满月的时候便通人事,一看就知是再来人。以此知道天道报应,如影随形,如响斯应,确实是真实不虚的。
还有更加奇异的是,这年八月二十三日夜,一个老仆人因卧病在床,不小心失火,衙署被烧,二堂后侧也起火,檐牙和内室相接,烟火弥漫。内外隔绝,出路已断。正元与妻子抱小儿及二三个侍女仆妇无门可出,情况危急,幸亏家人推倒墙壁,得以冒火而出。所有署房什物都化为灰烬,只有《玉皇经》、《金刚经》、《文昌帝君阴骘文》、《太微仙君功过格》等书籍的刻板,藏于小瀛洲书屋,烈火围绕却没有损伤,显然是被神灵保护幸免于难。
总之,正元一生的经历,由困苦到通达,由艰险到平安,失去儿子而又得到儿子,功名虽然不敢自矜自夸,然而叨典封疆,沐浴皇上高厚之恩,恩泽优渥。回想几十年来每天谨慎遵循先父的庭训,捧诵《太上感应真言》,身体力行,始终不倦,才得以享有今日的荣光。虽然遭受火灾之余,仍愿勉力捐出廉俸,谨刊《感应篇图说》,以昭示上苍生成不已之意,发扬与人同善之心。但愿与经文“勉而行之”之大旨能够相符合,期望永远遵奉不违,愿意与海内各位君子共同笃志勉行,共享太平盛世。
以上是正元的自记稿,与经文“勉而行之”的大旨虽不敢说大相吻合,但数十年来刊刻广布各种经典善书,以公同人,邀天垂佑,不一而足。觉得天人感应的道理历验不差,所以就列在“勉而行之”的案例之下。不敢自夸所得,也是想请各位同志批评指正,共同印证此心。倘若能够蒙惠赐教,那就更加获益匪浅了。
附:
萧山汤金钊先生,字惇甫,平日素来奉行《感应篇》。乾隆甲寅年,考中两浙第一名解元,不久登第入词馆。嘉庆十四年丁父母忧回乡,主讲于宁郡月湖书院。教授之余,谆谆地训勉学生持诵《感应篇》。除服后入京城,不几年就晋升尚书之职了。
先辈典刑尚未亡,苏湖弟子肃冠裳。元亭何必求奇字,各捧金函点露香。(徐太史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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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感应篇图说》- 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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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乐人之善
36:济人之急
39:不彰人短
155:弃顺效逆
202:如是等罪司命随其轻重夺其纪算算尽则死死有余责乃殃及子孙
203:又诸横取人财者,乃计其妻子家口以当之,渐至死丧,若不死丧......
205:取非义之财者,譬如漏脯救饥、鸩酒止渴,非不暂饱,死亦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