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四巡判例32|债权人依法转让主债权,并不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王建锋 精诚法律人 2024-01-26

裁判要点

债权人依法转让主债权,并不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基本案情

许庆伟申请再审称,(一)二审判决许庆伟为刘晓丹的300万元债权承担保证责任证据不足。许庆伟的两份承诺函是为刘永和出具而非为刘晓丹出具,两份承诺函中“刘晓丹”部位有明显的修改刮痕,“刘晓丹”和“3分/‰”两处的指纹均非许庆伟的。(二)许庆伟没有为刘晓丹提供担保,刘晓丹与皇甫宜安系恶意串通,骗取许庆伟提供承诺担保系无效担保。刘晓丹诉讼中多次虚假陈述,刘永和的证言存在虚假,不具有客观真实性。(三)二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本案不应以涂改没有加重担保人负担为由认定担保成立。


四巡观点

根据二审查明事实,许庆伟与刘晓丹对涉案两份承诺函系许庆伟出具以及该两份承诺函所载明的出借人由刘永和改为刘晓丹的事实无争议,许庆伟亦认可曾于2012年向刘永和出具承诺函。而刘永和与刘晓丹系父女关系,刘永和认可刘晓丹是案涉款项的出借人,一审中刘晓丹提交的两份债权转让协议上有债务人新天地公司及皇甫宜安的签章,因此,即使原出借人为刘永和,刘永和及刘晓丹之间系债权转让行为,案涉主合同的内容并未变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债权转让不需债务人之同意,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本案中,不存在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从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亦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许庆伟没有证据证明其与刘永和事先约定仅对刘永和承担保证责任,亦没有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因此,即使按许庆伟所称其是为刘永和出具担保函,认可刘永和为债权人,但刘永和自愿将债权转让给刘晓丹,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许庆伟仍应在原保证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二审判决许庆伟承担保证责任不存在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错误。


案例索引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  号:(2017)最高法民申4602号

案件类型:民事

案  由:民间借贷纠纷

裁判日期:2018-01-30

合 议 庭 :梅芳刘雪梅杨立初


法条检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债权转让不需债务人之同意,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亦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更多精彩

四巡判例31|法院审查当事人以新证据申请再审案件的重点

四巡判例|30居委会实施的强拆行为不是行政行为

四巡判例|29第三人行使撤销权之诉的条件认定

四巡判例|28动产质押物发生减损的,监管人的责任划分

四巡判例I27破产管理人对于债务人的个别清偿行为应当积极行使撤销权

四巡判例26|在执行环节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书》对再审申请的影响

四巡判例|25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是认定当事人约定管辖地的前提

四巡判例|24当事人在再审申请审查期间达成的和解协议中声明不放弃申请再审权利的效力

四巡判例|23行政机关不应当承担应由直接加害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四巡判例|22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外决定担保事项的效力认定

四巡判例|21征收拆迁指挥部的行为由其审批组建的政府承担责任

四巡判例|20当事人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应当尽快提起诉讼

四巡判例|19煤矿地下开采活动引发的赔偿,不以经营者存在过错为要件

四巡判例|18债权受让人基于受让的《建筑施工合同》索要工程款的案由确定

四巡判例|17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

四巡判例|16基于公共利益,政府可以对长期未能拆迁的房屋作出征收决定

四巡判例|15可以推定相关当事人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房屋征收决定的存在

四巡判例|14:在欠付工程款事实确定的情况下,承包人应积极行使优先受偿权

四巡判例|13债权转让协议对原债权债务法律关系的影响

四巡判例|12建设工程纠纷中,如何认定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起算点

四巡判例|11借款人虚构交易,隐瞒贷款真实用途,能否免除保证人责任?

四巡判例|10行政诉讼中“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的判定

四巡判例|09当事人申请政府公开信息的邮寄费谁承担?

四巡判例|08对行政指导性为能否提起履行法定职责之诉?

四巡判例!07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裁判时机成熟“的认定

四巡判例|06一则最高法适用诚实信用原则驳回上诉的典型案例

四巡判例|05确定管辖权的诉讼标的额计算方法

四巡判例|04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中”申请内容“的表述规范

四巡判例|03行政诉讼中受理法院因”高无所就“失去管辖权时, 案件如何处理?

四巡判例|02行政机关协助执行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四巡判例|01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时,当事人选择请求权的限制条件

分享|透过大数据看最高法第四巡回法庭2017这一年!

分享|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2017年度当庭宣判十大案例

干货|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 民商事案件申请再审指南

干货|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 行政案件申请再审指南

干货|绝对干货,最高法再审申请书样式及书写注意事项!

动态|最高法第四巡回法庭首进高校审案 首次在驻地郑州之外巡回开庭

重磅|可视化图解《最高法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的规定》

干货|五张图让你快速掌握最高法巡回法庭案件审理规定

速递|设在河南郑州的最高法第四巡回法庭庭长景汉朝

深度|最高法第四巡回法庭郑州挂牌背后的故事

动态|最高法四巡审判团队分赴绩溪武汉巡回办案

聚焦|当庭宣判,第四巡回法庭递出的第一张名片

分享|最高法第四巡回法庭主审法官“全家福”


精诚法律人面向全国征集疑复杂民商事案件 

 

      精益求精,推诚相与。

    精诚法律人现面全国征集下列疑难复杂民商事案件。

    1、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法第四巡回法庭一、二审和再审的民商事案件。

    2、河南省十八个地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辖区法院管辖的疑难民商事案件。

    对于符合要求的案件,我们将依托精诚复盘会的群体智慧,对案件进入深入细致的研究论证,为您提供最专业的问题解决方案和法律风险防范建议。

    我们承诺对征集到的疑难案件问题进行保密。

    联系电话:0371-63375859 13323823699(王建锋)

    联系邮箱:jyc@jyclawyer.com

    官方网站:www.jyclawyer.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紫荆山路与商城路交叉口裕鸿国际C座1419-1420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四巡判例32|债权人依法转让主债权,并不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