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定律及其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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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个单位里,不幸有那么一两个搬弄是非、传播流言的小人,该怎么办?
杜骏飞:
管理学上有一个有趣的定律叫“酒与污水定律”(wine and sewage laws):一匙酒倒进一桶污水,得到的是一桶污水;把一匙污水倒进一桶酒里,得到的还是一桶污水。
我们都看得出来,决定这桶酒的性质的,不是酒,而是那一勺污水,只要有污水,再多的酒都成了污水。
对污水定律,一个更好的比喻是,这些污水式人物像果箱里的烂苹果,如果你不及时处理,它会迅速传染,爆发出惊人的破坏力。一个小人能很快让一个团结、单纯的组织和部门变得人人自危,接下来,即使正人君子踏入这里,也可能会被暗流所吞没,甚至被迫同流合污。
所以在一个组织中,管理者最大的责任,是对人的“底线甄别”。对于确定的价值观意义上的坏成员,组织的最优选择是:不要引入;次优选择是:及时扬弃。
不过在现实生活中,因为体制原因,我们也往往遇到一个组织无法淘汰其成员的情形,那么,作为一个个体,此时应该如何应对污水定律呢?
你应该和其他成员有效连接(而非孤立无助),让组织的积极文化足够强势。一滴墨汁落在一杯清水里,这杯水立即变色,不能喝了;一滴墨汁融在大海里,大海依然是蔚蓝色的大海。为什么?因为两者的位势不一样。
自然,如果你有足够的自制力,也可以作“选择认知”:对外在环境取其利而弃其弊,甚至在注意力上屏蔽个别人。一条河流的水不干净,但鱼还能吃。不过,这种策略要求你不仅要有洁身自好的价值观,而且要有高超的定力。
如果你是人群中的杰出之士,你也可以单向度地撒播强有力的文化。你看,太阳也照射在所有的污秽之物上,但它却从未受到污染。这么做需要一个前提:你在精神上必须力求超凡入圣,直至足以引领众人。从阳明哲学来看,原本是希望我们成为这样的人。
如果你的管理者无能,你自己也自认为是“无能为力的普通人”,上述这一切你都做不到,那么,你就应该做出环境选择了。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事,大多缘此。
孟子曰:“知命者不立乎岩墙之下。尽其道而死者,正命也;桎梏死者,非正命也。”后人引申为“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讲得是做人要预先觉察潜在的危险。而在一切危险中,环境的危险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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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贺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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